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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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一张表了解26种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之情形!

财税实务一张表了解26种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之情形!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一张表了解26种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不得
抵扣之情形!
导读:进项抵扣是不是只要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就可以去认证抵扣销项税金了?答案显然不是的!
营改增后,增值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进项抵扣。

但是进项抵扣是不是只要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就可以去认证抵扣销项税金了?答案显然不是的!经笔者总结,总共有26种情形是企业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但是不得抵扣的!如果企业误将不得抵扣的进项发票进行了抵扣且没有进行进项税金转出的话,那么被税务局发现后将在补缴税款的同时还可能征收罚款和滞纳金。

所以税务风险控制角度看,企业需要密切知道哪些情况不得抵扣进项!知道了哪些进项不得抵扣也就知道了哪些可以抵扣。

下面笔者带大家来看看具体有哪26种情形属于不得抵扣进项!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15种不能抵扣的发票

15种不能抵扣的发票

营改增后,15种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三流不一致的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的条件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例】企业要想抵扣一张由M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款项必须支付给M公司,发票必须是M公司开具,货物或服务必须由M公司发货或提供,三者缺一不可。

这一点对于营改增之后存在挂靠情况或者资质共享业务的企业,尤其要值得重视。

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发票【例】一家企业购买的电视机,安装在单位职工宿舍或者职工餐厅,那就是职工的一项福利,这样取得增值税发票就不能抵扣。

如果购买的电视机放在会议室办公用,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这就可以抵扣。

三、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果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款。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注意啦,一定不要为了所谓的避税进行买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勾当,一旦被发现的话不仅不能抵扣进项税,严重的话可能牢底坐穿。

四、资料不全的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发生涉外业务的企业要想用完税凭证来扣税的话,合同、付款证明、发票缺一不可。

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新加入营改增大家庭的财务人尤其要注意这些时间点,攒着进项税票进行纳税筹划的财务人千万错过了这个180天的时限。

六、没有按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扣税凭证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具体的项目及税率分别如下:一、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洽谈业务、拜访客户等所发生的机票费、车船费等交通费用不得抵扣;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

所发生的住宿费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为6%。

二、办公费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以及与电脑、传真机、墨盒、配件、复印纸等发生的费用。

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17%。

三、通讯费主要指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

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具体的进项税率如下: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增值税率为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物品邮寄费增值税率为11%,6%。

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

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四、租赁费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2、其他租赁,如汽车、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租赁费:17%;五、车辆维修费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进项抵扣税率:17%;2、车辆保险费:进项税税率:6%;六、物业费主要指单位支付的办公楼物业、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七、书报费指单位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八、水、电、暖、气、燃煤费进项税率分别为:1、电费:17%,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实行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的,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九、会议费指单位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2016-05-10营改增那点事儿营改增那点事儿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改革概述及发展动向,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业态分析,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分析建筑及房地产营改增热点问题探讨,建筑业营改增的前期准备和应对建议!更多内容,请关注后查看历史消息!增值税哪些凭证可抵扣?增值税和营业税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来计税,到底抵扣是咋回事?哪些凭证可以抵扣?来!来!!来!!!听听史上最萌萌哒的爱迪税官来解释吧~~"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逐渐成为众多企业与财会人员关注的重点,今天笔者为大家整理了全面的关于"营改增"增值税发票的抵扣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16种发票不能抵扣1 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例如机械生产企业从xx钢料生产企业购进钢料一批,通过yy货运公司运输。

如果从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取得了抵扣凭证,那么支付钢料款和运输费用的对象必须分别为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

如果两者不一致,凭证就无法抵扣。

2 对开发票不能抵扣所谓"对开发票"是指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许多纳税人会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2016年营改增与税务稽查课件6月份--周老师

2016年营改增与税务稽查课件6月份--周老师

6对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 (1)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 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 以下风险: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风 险;二是合同对增值税发票信息不明确,取得增值税发票信息 错误,导致增值税进行税款不得抵扣,增加税负;三是未执行 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从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区 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 (2)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一是要严 格区分合同执行时间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在营 改增之前的,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 后的,应与合同方签订相对应的补充协议;二是需要明确供应 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以及合同双方银行账户和纳税人信息, 保证合规使用增值税发票;三是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 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 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 再者,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由于没有货物购销 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符合“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特征,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 刑事责任。 • 最后,“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 增加税收负担,或者因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遭 到税务稽查风险。 • 回销给售货方如果书立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对比销货退回的正 常处理,实在是增加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想想 如果不按时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
表面上看今年生意越来越难做,其实是各行业越来越 专业了,越来越精益求精了。看起来是在洗牌,实际上是 在洗人,淘汰了欠钱不还的,没有信用的,吹牛浮夸、不 脚踏实地的。留下的是一批坚持品质、真才实干,踏踏实 实真正做事的。品牌如此,生意如此,各行各业也是如此。 浮躁的社会,更应该静下心放慢些脚步! 真正的危机不是金融 危机,而是道德与信 任的危机!作为会计 人员必须全面提高自 己的素质和业务水 平,以工匠的精神、 精细化做账来完成自 己的工作任务,这才 是靠谱的会计——— —2016,靠谱才会赢!

营改增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营改增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营改增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推动了增值税制度从多税种并行到单一税种的转变。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才能获得增值税税收的抵消。

然而,并非所有的进项税额都能够被抵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有一些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营改增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1. 非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后,增值税是代替了原来的销售税和消费税的唯一税种。

因此,除了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缴纳的税款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例如,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就不属于营业税范畴,无法抵扣。

2. 与非营业活动相关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抵扣必须与企业的营业活动密切相关。

因此,与非营业活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

例如,企业购买用于员工福利的商品和服务,或者购买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这些进项税额不被允许抵扣。

3. 与免、抵、退税业务相关的进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享受免、抵、退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允许将与这些业务相关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例如,企业购买免税商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所支付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4. 超过法定认定限额的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后,对于部分特定行业的企业,法律明确规定了进项税额的认定限额。

如果某一企业的进项税额超过了法定认定限额,超过部分就不能再进行抵扣。

这是为了防止企业恶意采购和虚开发票,以获得不应得的税收优惠。

5. 超出法定计税价格的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后,税收管理部门对于一些商品和服务的计税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企业在购买这些商品和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额超出计税价格,超出部分就不能进行抵扣。

6. 营业外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是指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例如,对员工的生日礼物、节日福利等。

这些支出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属于营业外支出产生的,不被允许抵扣。

7. 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进项税额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虚开发票、采购伪造的发票等行为,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

抵扣进项税

抵扣进项税

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不得抵扣进项税2016营改增细则解读营改增后的房地产、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营改增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肖太寿博士为大家深度解析营改增后的房地产、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一、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基于此规定,票款不一致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一)对开发票的涉税风险所谓对开发票是指一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部分纳税人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等于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

上述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1、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问题解答

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问题解答

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问题解答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问题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分析进项税抵扣的有关问题,包括以下10个问题:一、进项税抵扣的条件和逻辑二、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三、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四、进项税转入---不能抵扣到能抵扣五、进项税转出---能抵扣到不能抵扣六、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划分七、进项税抵扣的风险---多抵扣八、进项税抵扣的风险---少抵扣九、进项税抵扣的经济效应十、进项税抵扣风险的控制一、进项税抵扣的条件和逻辑进项税抵扣的条件三个条件:一是取得营改增之后的抵扣凭证;二是在规定时间内抵扣;三是认证通过。

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是指扣缴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增值税时,自税务机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抵扣凭证的开具时间必须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

在规定时间内抵扣,是指在开票之日起180天之内,认证通过后抵扣。

如果超过180天,需要层报税务总局认证通过后抵扣。

认证通过是指在税局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经过比对,确认发票及其载明的信息是真的,能保证开票方申报缴纳相应的销项税,才允许抵扣。

进项税抵扣的逻辑进项税抵扣的逻辑是:1、是否可以抵扣取得可抵扣凭证后,首先区分是否可以抵扣。

2、不能抵扣到能抵扣取得抵扣凭证时不能抵扣,但是以后能抵扣。

3、能抵扣到不能抵扣取得抵扣凭证时能抵扣,并且已经抵扣,以后又不能抵扣。

4、如何准确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每期申报时,需要做以下三项工作:一是首先区分当期取得的进项税能否抵扣;二是检查是否有以往不能抵扣,但是本期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如果有,进项税转入。

三是检查是否有以往能抵扣并已经抵扣,但是本期又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如果有,进项税转出。

二、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根据36号文的规定,进项税不能抵扣,分为四种情况:用于某些特定项目;与非正常损失有关;购进特定服务;财政部和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及十六种情形

“营改增”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及十六种情形

“营改增”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十六种情形为了进一步熟悉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特就“营改增”相关抵扣政策相关问题进行系统归纳和全面梳理。

一、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了进项税额,后来又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四、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能实现销售,不会产生销项税额,所以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必须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六、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纳税人资料不齐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备查,无法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抵扣凭证要合规

【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抵扣凭证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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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抵扣凭证要合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营改增”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其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都可以抵扣需视情况而定,而对其开具或取得抵扣凭证也有规定,具体有四项要求。

(一)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取得要合法。

具体来说,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以下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和通用缴款书。

(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开具应规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并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时,应注意发票开具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不同应税服务进行汇总开具的,应附上服务项目的明细清单;发票开具内容不明确的,应备存能够说明业务真实内容的证明材料。

(三)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正确处理。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承运方凭《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补缴税款。

《国家税。

营改增后取得的哪些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营改增后取得的哪些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营改增后取得的哪些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如,购买办公用品,汽油费等。

如,支付广告费取得的增票,如,支付咨询费取得的增票,营改增后,目前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下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五、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由上可知,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可分为以下八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是最主要的扣税凭证。

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抵扣。

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货物运输服务商取得。

它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也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

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客运输及其他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本发票。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开票注意事项
2016年5月1日开始,以下票据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0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0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但是加油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0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0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07、广告费:可以抵扣
08、修理费:可以抵扣
09、手续费:可以抵扣
10、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1、租赁费:可以抵扣
12、宣传用品:可以抵扣
13、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14、邮电费:可以抵扣
15、物业管理费:可以抵扣
16、咨询费:可以抵扣
注意:1、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上述所有业务发生,都是以真实业务发生为前提,虚开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营改增”后五种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五种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
以 了 明确 。对 于 哪些 凭 证 允 许 用 于 增值 税 进项 税 额 抵 扣 ? 陔 文件 明确 只有 五种凭 证可抵 扣增值 税进项 税额 。 增值税 专用 发票
的 当月 、 次 月 及第 三 个 月 。海 关 缴 款 书 开具 次月 申请 稽 核 的, 稽核 期为 申请稽 核 的 当月及 次月 。海关 缴 款书 开具 次月
额 增 值 税 专用发 票是 为加 强增 值税抵 扣 管理 , 根 据增 值税
1 . 从 一 般纳 税 人 购进农 产 品 , 按 照取 得 的增 值税 专用发
票上注 明的增 值税额 , 从 销项税额 中抵扣 。
2 . 进 口农产 品 , 按 照 取得 的 海关 进 口增 值税 专用 缴 款 书
按L q - 与进 口增 值 税入 库数 据进 行稽 核 比对 , 每个 月 为一个 稽 单 据 上 注 明的运 输 费 用 金额 和 7 %的扣 除 率 , 计 算 抵 扣进 项 核{ { } 1 。 海关缴 款 书开 具 当月 申请 稽 核 的 , 稽 核期 为 申请稽 核 税 额
2 . 从 试 点地 区的 小规 模 纳税 人 接 受 交通 运输 劳 务 , 小规
凭证也 能作 为进项税 额从 应税服务 的销项 税额 中扣 除
运输 费用扣税 凭证
后, 其增 值 税额 方能 作 为进 项 税额 在销 项税 额 中抵扣 。纳 税 人进 L j 货 物取 得 的属 于增值 税扣 税范 围的海关 缴款 书 , 应 按 照《 同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调 整增 值税 扣税 凭证 抵扣 期 限有关 问
证, 且 是 目前 最 主要 的一 种扣税 凭证 。增值税 专 用发 票 目前
销项税 额中抵 扣 。
抵 扣 的

营改增后费用报销注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事项

营改增后费用报销注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事项

营改增后费用报销1、住宿费营改增后发生的差旅费中住宿费可以凭专票抵扣。

注意:开专票,并且公司税号、名称必须明确。

案例:情况一、公司员工出差,收到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3%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元贷:库存现金309元情况二、公司员工出差,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6%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3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贷:库存现金318元2、餐费营改增后,餐饮招待费不可以抵扣,餐费开票无太大区别。

3、交通费营改增后,变化不大,按照增值税要求,不可以抵扣,报销发票也没有太大区别。

4、员工福利费作为福利费购买的物品、服务不可以抵扣。

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抵扣并且不可报销。

5、会议费营改增后会议费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会议期间的餐费包含在合同或者发票中,是不可以抵扣的。

案例:会议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点有哪些?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企业的会议费列支规定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1)会议费的协议(2)会议时间(3)地点(4)出席人员(签到簿、到场的会议照片)(5)会议的内容(6)会议的目的(7)会议的费用标准或预算(8)银行存款的支付凭证6、办公用品费营改增后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部分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必须取得专用发票2、汇总开具发票的,清单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案例:购买的办公用品等费用既用于一般计税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能否抵扣增值税?答:对于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的,其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应分为以下情况:(1)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2)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3)其他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
以抵扣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开票注意事项
2016年5月1日开始,以下票据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0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0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但是加油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0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0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07、广告费:可以抵扣
08、修理费:可以抵扣
09、手续费:可以抵扣
10、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1、租赁费:可以抵扣
12、宣传用品:可以抵扣
13、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14、邮电费:可以抵扣
15、物业管理费:可以抵扣
16、咨询费:可以抵扣
注意:1、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上述所有业务发生,都是以真实业务发生为前提,虚开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营改增以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了一些变化。

专用发票是指按统一格式、编号和字样,由税务机关印制并发给特定纳税人的用以记载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劳务和一些其他费用的票据。

专用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

然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有一些情形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形:1.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企业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这类纳税人无论购进还是销售货物或劳务,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2. 免税货物和劳务:对于免税货物和劳务的销售,也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免税货物包括个人凭个人物品进出境、国家规定的免税物资等;免税劳务包括个人提供的生活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劳务等。

对于这类销售,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3.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某些情况下,纳税人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意味着此类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例如,纳税人购买的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或者购买的物品属于罚款、捐赠、福利等不允许抵扣的范畴。

4. 少数特殊行业:有一些特殊行业对于专用发票有着额外的限制。

例如,旅游行业和部分服务业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购进或销售货物或劳务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特殊行业的限制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关,是为了加强税务管理和规范纳税行为。

通过限制专用发票的使用,可以控制特定行业的交易信息,并提高税务机关对税收的监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情形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纳税人仍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没有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票,纳税人仍然需要确保合规开具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总之,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货物和劳务、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少数特殊行业。

这些限制是为了加强税收管理,确保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开具发票行为进行监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营改增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及无法抵扣补救办法

营改增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及无法抵扣补救办法

营改增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及无法抵扣补救办法营改增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及无法抵扣补救办法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例如机械生产企业从xx钢料生产企业购进钢料一批,通过yy货运公司运输。

如果从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取得了抵扣凭证,那么支付钢料款和运输费用的对象必须分别为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

如果两者不一致,凭证就无法抵扣。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所谓”对开发票”是指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许多纳税人会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

然而,笔者要告诉大家:以上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首先,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事实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其次,”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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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不能抵扣
1、取得作废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不得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进行抵扣。
14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的增值税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在税行为的企业除外;年应纳税销售额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和免税销售额。但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3、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4、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收到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5、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以及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不得作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
9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不能抵扣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一)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例如机械生产企业从xx钢料生产企业购进钢料一批,通过yy货运公司运输。如果从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取得了抵扣凭证,那么支付钢料款和运输费用的对象必须分别为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如果两者不一致,凭证就无法抵扣。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2014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以后,以企业名义购买的进口豪华轿车,只要是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进口的豪华轿车也可于企业抵扣。
6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盗窃的钢材、水泥,由财税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首先,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事实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5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购进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随之发生的运输费、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购进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
然而,笔者要告诉大家:以上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2009年前按2%征收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
其次,"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如果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税务机关还将没收非法所得,甚至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回销给售货方如果书立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对比销货退回的正常处理,实在是增加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想想如果不按时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
发票对开,虽然对增值税没有影响,却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所得税的计算中有许多费用扣除项目是以销售收入为基础。比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企业按虚增后的销售收入计算费用扣除,就会造成多扣除,少计应税所得的结果。因此会加大企业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3过渡期间三种发票不能抵扣
根据相关政策笔者推出以下三种发票在过渡期间不能抵扣:
1、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收到
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交叉稽核比对没有返回比结果或比对不符时,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不符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虽然专用发票有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形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重新认证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仍可申报抵扣。
销售2009年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简易2%征收,这个2%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因为2009年之前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要按发票总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现在固定资产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为了减轻销售企业的纳税负担,就可以减按2%缴纳增值税。
8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国税发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若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也就是说,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如果想抵扣进项税金,就必须要有销售清单!
以上三种情况可以用表格来更直观地理解:
不难发现,以上三种情况尽管都在营改增后收到抵扣发票,但只要合同履行或收到材料在营改增之前,那么这些过渡期间的发票就不能抵扣!
4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而开具了“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能抵扣。
如果企业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记得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2以下五种减免税相关情况不能抵扣:
1、购进免税货物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向国有粮食企业购进免税粮食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购进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随之发生的运输费、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购进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11以下三种情况,票据无法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不能抵扣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10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四种进项不允许抵扣: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不允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逐渐成为众多企业与财会人员关注的重点,今天笔者为大家整理了全面的关于"营改增"增值税发票的抵扣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16种发票不能抵扣
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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