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学院基建处作为学院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学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学院基础设施的顺利运行,提高学院的教学和研究条件,制定本《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基建项目的申报与评审1. 学院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设备购置、维修等项目,必须经过基建处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2. 项目申报须填写《学院基建项目申报表》,详细描述项目的内容、目标和预期效益。
3. 基建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
4. 评审结果将纳入学院的决策过程,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实施。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1. 基建处对所有基建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作安全。
3. 基建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和检验。
4.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问题,基建处将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四、设备维护与保养1. 学院基建处负责学院各类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基建处将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基建处将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问题扩大。
4. 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所需的备件和材料,基建处将进行统一采购,确保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五、教学环境及设施的改善1. 基建处将根据学院教学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教学环境及设施改善计划。
2. 改善计划应包括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等方面的提升。
3. 基建处将统筹安排教学改善工作,按照计划进行改善和更新设施。
4. 教学环境及设施改善的过程中,基建处将广泛征求学生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改善工作的效果。
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1. 学院基建处将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工作,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建设管理是一个涵盖了规划、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体系,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进基本建设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制定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规划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的规模、功能、质量要求等基本目标,制定合理的时间计划和预算。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确保项目的合理性。
3.征求意见:在项目规划阶段,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二、设计阶段:1.设计图纸: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图纸,并进行专业的技术复核。
2.审查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评审设计方案: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招标阶段:1.制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合同模板,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招标。
2.评审招标文件: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邀请相关各方参与评审。
3.确定中标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和合同履约能力,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施工阶段:1.组织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监督施工:建立监督体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验收工程:在工程完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五、投资阶段:1.确保投资到位:加强投资监管,确保投资按时到位,保证项目的资金需求。
2.合理使用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挪用和滥用资金的行为。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管理,优化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运营阶段:1.建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
2.保养和维护: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进行管理评估: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基本建设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为满足当前和未来需求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总称。
为了确保基本建设的有效实施,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旨在提供一套规范的管理方案,帮助决策者和实施者更好地完成基本建设项目。
二、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原则在制定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管理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和权威性;2. 系统性和完整性:将基本建设的各个环节和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3. 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管理细则,确保其具有实施可行性;4. 公平公正:确保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5. 可评估性和可修改性:定期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求。
三、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项目立项管理: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流程和条件,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工程规划与设计管理:规定工程规划与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强调可持续性和环保性;3. 投资与资金管理:确保投资和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腐败现象;4. 施工与监管管理:明确施工和监管的责任和要求,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5. 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和移交程序,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使用;6. 维护与管理阶段: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和措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优势与挑战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推动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提升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挑战:1. 利益平衡: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权益,确保制定出的实施细则公平而合理;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3. 经验总结:及时总结和分享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实施细则;4. 制度建设: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和效率。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按照《武汉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校园土地上使用各种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校园土地是指武汉大学所属的全部土地,包括附属医院、校外实验实习基地和征购土地开辟的新校区。
本办法所称的各种资金是指国拨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社会捐款、学校与社会合作出资、学校所属部门独立出资等资金。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主持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是学校基本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也是教育部及政府规划、建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对口工作部门。
基建管理部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建设与土地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二)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三)合理规划使用学校的土地资源;(四)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规划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配合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选定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资质合作单位,参加由招标中心组织的商务谈判活动;(六)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严格合同管理;(七)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复核、结算决算审核和工程结算的相关工作,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编报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配合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表;(八)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九)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SDF有限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SDF有限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SDF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DF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促进项目规范建设,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集团公司、上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SDF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代管单位和一体化管理单位。
第三条财务部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依据上级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制定SDF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财务管理。
(二)配合做好项目前期财务评价,参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招投标的评审和合同审查、签订工作。
(三)按照概算口径,统一划分投资核算项目,正确归集投资支出和建设成本。
(四)负责项目筹、融资工作,优化项目资金来源结构。
(五)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物资采购计划等细化用款计划,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时编制、上报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预算。
(六)按照批准的执行概算,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定期(每月)分析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七)对EPC总包工程项目,负责与总包单位核对在合同范围内经济业务的相关账目。
(八)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和财务后评价,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九)整理保存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控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竣工决算等资料。
第二章项目前期财务管理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财务管理,是指从寻找并获取项目开发权至项目核准的全部过程中财务部门开展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加强对项目立项前经济性、效益性的分析评价,提出立项建议。
参与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通过审查投资估算、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不确定性和风险分析等评价项目财务可行性。
(一)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审查,对费用项目、取费标准及资金来源、结构等进行审核,控制投资总额。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
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一、财务准备与预算编制1.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预算编制应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效益最大化。
2.财务预算编制应经过内部审核,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审核过程中应注重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二、资金管理与支付1.基本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进出的流转和使用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转的快捷性。
2.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支付申请,确保支付资金符合合同约定和使用目的,并及时审核和支付。
支付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支付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三、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1.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财务报告应反映项目运行的真实情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1.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检查项目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2.基本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财务管理的风险可控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与考核1.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检查过程中应注重实施细则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基本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相关部门应根据财务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级,并据此给予奖惩。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也能够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广东财政厅
广东省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主要包括:(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实现项目的整体成功。
具体目标包括:1.保证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保障项目的质量;2.确保项目能按照计划进度进行,避免项目延期和超支;3.掌握建设项目的风险和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4.提高项目的效益和社会效果,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双赢。
二、组织机构1.基础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2.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筹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3.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实施单位设立,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决策支持;4.监理单位: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管理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基础建设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预算和计划等;(2)可行性研究:基于项目申请,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3)项目策划: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的策划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规划、技术方案和投资计划等;(4)项目招投标:根据项目策划方案,进行工程招标,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2.实施阶段:(1)设计阶段:根据项目策划方案,进行施工图纸的编制和审查,确保设计满足工程要求;(2)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负责施工过程的管理和安全控制;(3)监理阶段: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4)验收阶段: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3.后期运营阶段:(1)运营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运行监测等;(2)效果评估:基础建设部门对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果进行评估,衡量项目的综合效益;(3)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的项目提供参考。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建前期工作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建前期工作管理是指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的一系列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实施细则。
这些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合同等环节。
基建前期工作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基本建设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质量要求及预算要求进行开展,为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一、前期调研: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需要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调研,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及影响因素。
前期调研工作应该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调研结果应及时上报,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要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研究报告应准确完整,数据可靠,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三、设计:设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设计工作应由专业设计机构进行,并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设计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处环境的特点,并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设计阶段应该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四、招标:招标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招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应公开透明。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准确具体,评标标准应合理公正。
招标过程中应加强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的审核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合同:签订合同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最后一环。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明确性。
合同应包含项目的建设内容、造价、质量要求、履约期限等重要条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建前期工作管理的的核心是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质量。
同时,还应加强对前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高效实施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二、项目立项1. 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需经过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2. 立项需提交完整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预算、工期等内容。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1. 施工前需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土地采购、环境评估、施工图纸等的审批。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 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施工组织和管理,确保工期的准时完成。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并随时做好应急预案。
四、审计与监督1. 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由专业机构进行,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2. 监督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3. 监督部门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五、工程质量保障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工程质量验收由专业机构进行,并签署相应的合格证书。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记录。
六、资金管理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应明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3. 资金使用需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报销,提供相关的费用票据和财务报表。
七、项目验收与交接1. 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由专业机构进行,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并出具验收报告。
2. 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的交接手续,确保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八、法律责任1. 对于未按照本细则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对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1)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1)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基本建设管理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建设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三)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监理;
(四)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结算;
(五)基本建设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六)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和环保管理;
(七)其他与基本建设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 各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由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六条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机构为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基本建设管理活动的实施。
第七条 对违反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总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总则一、总则基本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为了推进国家经济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本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科学规划、高效推进、优质完成,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增长。
三、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桥梁、航道、机场、港口、水利、环境保护、能源、通信、城市规划等项目。
四、原则1.市场化原则:重视市场调节作用,建立健全竞争性招标、投标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
2.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监督,预防腐败,提高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全面协调原则:强调基本建设的整体协调性,避免盲目扩大和重复建设。
4.综合效益原则:注重基本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内容1.规划管理:制定基本建设规划,明确各项目的目标、优先级和时限,加强前期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综合评估。
2.审批管理:建立快速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3.招标管理:建立健全招标制度,推广招标电子化,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
4.合同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强调合同的履约责任。
5.资金管理: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优化基本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6.进度管理:制定严格的进度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控和评估,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质量管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8.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评价和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
9.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督。
3.加强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基建管理实施细则3篇
基建管理实施细则3篇【第1篇】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与监督,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施工单位变更、签证的合理性,有效地控制投资,避免重复计算工程量等事项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签证时,基建处现场代表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明确工程发生的事实及图纸上不能标识清楚的工程量和尺寸,做到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计量单位、定额与清单相符。
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发生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多报部分的工程造价另加签证单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并在签证单上加注处罚金额;三、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
监理审核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差额部分的工程造价对监理进行处罚,并给监理下发处罚金额通知单;四、工程监理审核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上报基建处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对监理审核后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复审核,现场代表必须对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查,做到签证工程量和内容准确无误后上报基建科科长。
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依次类推;五、基建科科长接到现场代表上报的签证单后,分发造价审核人员对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后签发。
六、凡按程序签发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应及时交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封存,不得由个人保管。
【第2篇】基建档案管理细则范例基建档案是指从建设工程项目酝酿、立项、施工到竣工使用整个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必须进行整理立卷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像、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基建档案管理细则:基建档案管理细则【1】为进一步加强基建档案管理,促进基建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基建档案材料齐全、真实,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基本建设事业飞速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是维护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规范基本建设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水平,同时保障建设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概述基本建设指城镇和乡村需要进行的各类工程和设施的建设,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城市公共设施、农村公共设施等。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资金、人力、物资等多方面的资源,需要严格的管理和执行。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实施。
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1.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全过程。
具体机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管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2.项目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时应当遵循规划、环保、土地、可行性等审批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审批时需严格审查项目勘察、设计、建设等报告的合规性和准确性,确保项目的设计方案合理,资金充足,施工技术先进、质量稳定等。
3.施工许可证颁发建设单位应在获得项目审批的前提下,申请施工许可证。
审批机关应在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依法依规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应当注重工程所处的环境质量和安全风险,对较为危险和敏感的工程给予更加细致和严格的审查。
三、建设项目实施1.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是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人,他们应当全面规划和组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负责施工的实施和监督,并且对所有以建设单位名义的施工行为负责。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违法施工行为及时纠正,对工程施工质量持续监管。
2.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施工环境、设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容易纠正各种事故隐患。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04-09-18 浏览次数:149 字体:大中小法规名称: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法规类别: 综合发布部门: 河南省交通厅发布日期: 1997-3-10法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河南省交通厅主管全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授权省厅质监站代表省交通厅对全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是政府对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进步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改革。
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交通基本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建设、设计、施工、监督和检测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都应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凡在本省境内新建和改、扩建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含外资、合资)及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均应由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大、中工程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第五条河南省交通厅主管全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按照交通部关于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交通厅高“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各地、市交通局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站(以下简称地、市质监站)或设专职的质量监督人员;县(市、区)交通局不设监督机构,必要时可由地、市质监站委派质量监督人员。
第六条各级质监站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同级交通主管部门,业务上受上一级质监站指导。
第七条各级质监站应根据专业结构合理、配套的原则,按工程监督范围,并征求上级质监站意见后,由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确定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质监人员)数量。
(完整版)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
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
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为企业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
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
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
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
二、基建前期工作管理第七条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
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分公司、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
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及施工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及施工一、前期准备工作1.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
2.开展土地征用工作,确保施工所需土地的获取。
3.筹集项目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4.招标采购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
5.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序列、作业方法等。
6.指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组建项目施工管理团队。
二、施工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组织运输至施工现场。
2.准备施工人员,包括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
3.布置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
4.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5.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施工按时完成,质量达到要求。
6.确保施工所需的各种证照、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等齐全。
三、施工过程管理1.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序列,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2.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4.监督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并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5.制定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6.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发生。
7.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技术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四、施工验收及移交1.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2.完成相关手续和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3.组织对完工工程进行移交,确保移交程序规范和顺利进行。
4.编制竣工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部门。
5.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确保工程结算程序准确和及时。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及施工是任何一项工程都必须经历的过程,它涉及到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以及工程竣工的验收和移交等环节。
通过细致的工程管理和规范的施工流程,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并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有序进行。
在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时,首先要编制项目前期计划,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第二章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
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
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为企业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
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
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
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