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办法
卷烟零售户积分制管理办法
卷烟零售户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稿)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公司)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管理与服务网建工作部署和面向消费者营销体系建设,为进一步落实践行“对您负责、让您满意“和“两个维护“、“三满意"工作要求, 建立并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零售终端督查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并完善''规范化零售终端建设”,实现卷烟零售终端的规范、有序、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考评原则—、根据国家局关于“零售客户是烟草行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面向消费者营销体系建设“ 行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激励对工作引导和效能提升的意义和作用。
二、围绕提升零售户素质能力和管理协作为重点,按照规范化雲售终端建设要求,注重呈化考评和效能考评相结合,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相结合,激励机制与制约措施相结合。
三、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按绩重效原则,充分激发和调动雲售户工作积极性,促进终端建设全面提升。
第二章考评构架—、考评对象。
余杭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所有卷烟零售户。
二考评周期。
以月度为单位,每月一次交叉考评、一次月度核走。
三、考翳标。
零售户积分制考评指标由''贡献度;'诚信度“、“配合度"、“规范度“四块积分类别组成。
其中“贡献度'•主要指零售户的销呈业绩,包括“月逬货总呈、'、“省夕卜一、二类烟月进货呈“、“低档烟月进货書;“诚信度“主要指面向消费者的诚信状况^口经营素质水平, 包括电子结算、店容店貌、出样陈列、明码标价、品牌培育、需求填报等;''配合度“主要指对烟草部门的管理协作能力和状况,包括会议学习培训、库存监测与盈利度测评、协作配合、合理化建议等;“规范度”主要指守法经营和规范自律状况,包括“五相符规范和市场净化工作。
第三章考评方式—、交叉考评。
“交叉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店容店貌、出样陈列、明码标价、月度要货协议值、•'五相符“规范、市场净化等六项过程管理指标。
高风险卷烟零售户管控措施
高风险卷烟零售户管控措施
为了管控高风险卷烟零售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许可证管理:建立高风险卷烟零售户的许可证制度,对所有零售户进行许可审查,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2. 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卷烟零售户进行抽查,确保其合规经营。
3. 提供培训和教育:针对高风险卷烟零售户,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其对禁止售卖未成年人的烟草产品、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违规行为的认识和理解。
4. 强化处罚力度:对于违规售卖烟草产品的高风险卷烟零售户,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5.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打击违法售烟行为。
6. 提供举报渠道:建立举报电话或网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违规售烟行为。
7.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活动、媒体等渠道,普及烟草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对高风险卷烟零售户管控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销售大户监管办法
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零售大户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卷烟零售场秩序,为“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对卷烟零售场管控能力,确保卷烟场发展规范、有序。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国烟专〔2010〕448号)精神,以及区局公司下发《烟草系统卷烟零售大户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卷烟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卷烟零售大户指月销售卷烟千条以上、月销量超过全零售户平均月销量的3—5倍或5倍以上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
第三条的卷烟零售户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负责联合管理全销售大户管理工作;负责采集汇总全销售大户数据信息,并负责及时上报区局(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局(分公司)开展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县局(分公司)依据局(公司)销售大户管理细则,开展实施本地区销售大户管理、调查研究、服务、监控工作;负责采集汇总本地区销售大户数据信息,并及时向局(公司)营销中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上报数据和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客户经理、专管员开展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工作。
第三章销售大户分类第六条依据客户的守法度等因素将销售大户分为四类:第一类销售大户是长期守法经营、经营能力强、卷烟零售指导价执行好、新品牌推广积极的零售户,零售业态表现形式主要有大型商场、超、连锁便利店、大多数食杂店。
第二类销售大户是有违规记录、但无违法行为、卷烟零售指导价执行情况较差无销售下线的零售户,零售业态表现形式主要有部分烟酒店、便利店、食杂店、其他类和娱乐服务类客户。
第三类销售大户是根据专卖调查结果掌握的有销售下线的大户,卷烟零售指导价执行不到位,有销售“假、私、非”卷烟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零售业态表现形式主要有部分烟酒店、食杂店和娱乐服务类客户。
市烟草公司零售客户分类评价管理办法
市烟草公司零售客户分类评价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公司关于进一步规X卷烟销售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客户分类评价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卷烟货源在零售户中投放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评价标准在市局统一客户分类标准的基础上,结合xx卷烟市场零售客户实际,客户分类评价采用“两维组合”的标准建立。
两个维度即:客户级别与评价等级。
(一)客户级别客户级别严格执行市公司统一标准,客户基本类型为:大型客户、中型客户和普通客户。
卷烟零售户客户级别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评价等级卷烟零售客户等级采用“五度”评价机制,即在同一级别客户中,通过综合考虑零售户的贡献度、影响度、忠诚度、信用度和规X度,设定评价指标、指标权重和标准分值,通过综合测算,对零售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得分的形式展现。
依据评价得分,将同一客户级别中的零售户划分为四种类型,即:A类客户、B类客户、C 类客户和D类客户。
评价指标库,五度权重分值及各度内评价指标权重分值均由市公司统一设定。
卷烟零售客户五度评价指标及评分说明详见附件二。
客户级别、评价等级、分值认定标准对应关系详见附件三。
二、管理要求(一)客户级别1、大型客户实行比例控制。
市区(一、二、三分公司)大型客户占辖区正常客户比例不得超过2.8%,其余地区不得超过1.8%。
2、客户级别的调整(1)客户级别的降级管理。
上一个季度月平均销量没有达到50件的大型客户自动转为中型客户,上一个季度月平均销量没有达到20件的中型客户自动转为普通客户。
大型客户季度只降不升。
(2)客户级别的升级管理。
零售户不允许进行跨级升级。
中型客户实行半年升级管理。
半年内零售户各月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晋升大型客户的基本依据。
升级的客户必须从中型客户中的A类客户中选定。
中型客户升级,需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填写《中型客户升级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四),并需经主管销售副经理和局长(经理)审批后执行。
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烟专〔2010〕44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各省级局(公司):为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为“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卷烟零售户直接面向消费者,是卷烟销售的终端环节,零售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卷烟零售大户是指月销售卷烟千条以上或月销量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量5倍以上的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对卷烟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能力强,卷烟吞吐量大,是卷烟零售市场的风向标,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多年来的专卖管理实践表明,卷烟零售大户守法经营,则零售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卷烟零售大户违法抬头,则零售市场出现波动。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还将影响行业内部规范经营。
通过外部环境治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使行业不规范经营失去外部配合,有利于消除不规范经营的外部条件。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卷烟零售大户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把规范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和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管,提高对卷烟零售市场管控能力,确保行业发展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使行业发展建立在扎实的市场基础之上,进一步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二、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通过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促进卷烟零售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促进行业内部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1.通过加强监管,使卷烟零售大户非法批发、售假贩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检查、暗访中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率明显下降。
2.加强对烟酒店的监管,重点打击以合法身份为掩护,暗中违法违规经营的烟酒店,使烟酒店在各类业态中保持合理比例。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规定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规定为了规范烟草销售行业的经营活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文对烟草销售进行规范,确保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规定。
一、销售资质要求1. 所有进行烟草销售的商户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明确经营范围包括烟草销售。
2.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并获得烟草销售资格证书,符合资格要求后方可开展销售活动。
二、销售场所要求1.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选择符合卫生、安全、通风等条件的场所进行销售,不得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禁止销售烟草的区域设立销售点。
2. 销售场所应当明示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并配备显眼的“未满18岁禁止购买烟草”的标识,提醒顾客和工作人员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三、销售员工管理1.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各类烟草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的教育,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
2. 销售员工应当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并严格执行核验购买者年龄的要求,对未成年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进行销售。
四、销售记录和信息管理1.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度,记录每次销售的烟草类别、数量和购买者的信息等,确保销售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2. 销售记录和信息应当妥善保存,定期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汇报。
五、价格和促销管理1.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低价倾销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市场秩序。
2. 不得通过赠送、促销等方式对烟草销售进行不合理的干扰,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顾客行为。
六、信息发布和宣传管理1. 烟草销售商户不得在广告、宣传媒体等公开渠道上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虚假、夸大宣传。
2. 严禁使用与烟草有关的明星或其他公众人物进行广告宣传,以免误导公众和青少年。
七、售后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1. 烟草销售商户应当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对顾客的投诉、退换货等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2. 禁止向消费者兜售、推销假冒伪劣烟草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浅谈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
浅谈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日趋严格,主要原因是烟草行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需要保障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建议,旨在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保障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卷烟零售大户;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引言卷烟零售大户是指在我国卷烟销售渠道中,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烟草销售点,其销售额占到了烟草行业销售额的相当比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烟草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卷烟零售大户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卷烟零售大户存在销售假烟、售卖未经授权的品牌烟草产品、违规销售烟草制品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烟草行业的形象和利益,也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对于保障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1 必要性(1)保障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烟草行业作为我国的重要收入来源,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可以减少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的流通,提高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烟草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卷烟零售大户是烟草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可以减少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的销售,提高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促进烟草行业转型升级烟草行业在面临市场竞争和政策环境变化的背景下,需要进行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强行业的竞争力。
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督管理,可以推动烟草行业向质量、品牌、服务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升级,提高烟草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的办法
关于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的办法
(试行)
为了便于监督指导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烟草专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卷烟零售户分类工作由各稽查大队负责。
二、根据卷烟零售户经营情况,划分为A、B、C三类,并建立档案:
A类,指遵章守法,服从烟草公司管理进行卷烟经营活动的大部分零售客户;
B类,指唯利是图,摇摆不定,既从烟草公司进货,又从卷烟大户进货,偶有经营“假、非、私”烟现象的零售户;
C类,指经常有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行为的零售户。
三、每季度未根据市场检查情况对零售户进行一次分类调整。
四、对不同类别的零售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A类零售户保护和扶持,保证他们经营的效益,提高报务质量;对B 类零售户加强法规宣传,晓之以理,把他们真正拉入我们网络;对C类的零售户要严密监控他们的经营活动,利用专卖管理的手段,规范其经劳行为,限期转变。
五、要加大市场清理整力度,对C类零售户进行重点监控。
六、本办法2004年二月一日开始执行。
二OO四年二月一日。
卖烟大户管理制度
卖烟大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卖烟大户的经营行为,保障合法利益,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卖烟大户是指经许可从事烟草制品批发和零售的单位或个人。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卖烟大户。
第三条卖烟大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保持诚信,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卖烟大户应当依法经营,合理经营,做到稳妥、规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卖烟大户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销售烟草制品的安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卖烟大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政策,履行税收义务,不得偷漏税款。
第七条卖烟大户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报税,按时交纳烟草税款,不得拖欠税款。
第八条卖烟大户应当加强货物管理,做到货真价实,不得私自调换烟草产品。
第九条卖烟大户应当建立健全购进、销售记录,保留相关凭证,确保销售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条卖烟大户应当妥善保存烟草产品,防潮防晒,确保产品品质。
第十一条卖烟大户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经营场所安全。
第十二条卖烟大户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良好的客户体验。
第三章罚则第十三条卖烟大户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卖烟大户私自调换烟草产品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卖烟大户拒绝向税务机关报税或拖欠税款的,须按照税收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卖烟大户违规销售烟草制品,一经查实,须停止经营,责令闭店整顿。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市烟草专卖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是《卖烟大户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位卖烟大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及措施
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及措施浅谈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意义及措施摘要:3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专〔2017〕95号),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在全行业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控制力,营造良好卷烟市场秩序。
这无疑向全行业系统敲响了警钟:必须摒弃先前过度依赖大户的销售模式,狠抓市场基础,以规范促发展。
关键词:卷烟经营大户治理意义措施“大户”既是烟草公司最大的客户,是各种新品牌卷烟上市推广最踊跃的支持者,又是卷烟市场秩序的有力控制者,他们依靠自身充足的货源、广泛的销售渠道、充裕的资金、便捷的交通工具,往往成为市场上各种假、私、非卷烟的集散地和中小商户及无证经营户的卷烟货源来源地。
因此,要保持烟草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必须采取合理的打击手段,让“大户”既能守法经营,又能为“我”所用。
然而,“大户”如何界定,为什么要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这么做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大户”的界定什么样的商户才是“大户”,应该说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地区是直接以月度进货量为标准进行界定,比如把月度购进1000条以上的经营户定为大户,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应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
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比较直观,但是这样界定也不完全科学,比如有些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经营户,其销售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如果简单的就对其进行限制,不利于对大户的科学管理,也满足不了城区大户的销售需求,容易人为地将城区守法大户推向违法的边缘。
有的地区以月度进货量超过一定比例为标准进行界定,比如把月度购进量超过本地区某个时间段内平均销量X倍以上的经营户定为大户,具体数值结合本地区市场状况综合判定,这种方法能够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杜绝了“一刀切”带来的弊病,能够更准确的反应市场真实状况。
卷烟零售大户管理办法1
现将《XXX卷烟零售大户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卷烟零售大户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确实加强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经营管理和专卖监管,提供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管控能力是行业发展建立在扎实的市场基础之上。
二、本办法下发后,各单位要整章建制,及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制,并对本地市场卷烟零售大户情况全面审定,为确保卷烟销量平稳,卷烟零售大户较多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分步组织实施,在一段时间内,可以按照月销量为当月卷烟零售户平均销量3、4、5倍以上的标准逐步推进。
三、7月1日以前完成清理核查工作并上报省局清理核查情况。
各单位卷烟零售大户的管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报省局(公司)销售处、专卖处备案。
XXX卷烟零售大户管理办法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为“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按照“分类治理、梳堵并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管理部门与职责要求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管理实行省、市两级管理,市级局(公司)为管理主体。
省级局(公司)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卷烟零售大户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规范,对市级局(公司)卷烟零售大户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市级局(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卷烟零售大户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工作目标、流程、标准、重点和考核依据,具体对本地区卷烟零售大户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省级局(公司)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对卷烟经营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卷烟零售大户的资格审查认定、实行货源分配调控等,并指导、监督和考核市场部(包括县级分公司客服分部,下同)及客户经理工作。
市场部及客户经理负责本辖区卷烟零售大户的资格的申报、真实销量的核定、建立大户档案、跟踪管理大户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报告卷烟零售大户经营状况。
物流配送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门、专卖管理部门抓好卷烟零售户的规范管理工作。
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
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监督指导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烟草专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工作由各稽查大队负责。
二、各稽查大队根据辖区卷烟零售户经营情况,将卷烟零售户划分为A、B、C三类,并建立档案:
A类,指遵章守法,服从烟草公司管理进行卷烟经营活动的大部分零售客户;
B类,指唯利是图,摇摆不定,既从烟草公司进货,又从卷烟大户进货,偶有经营“假、非、私”烟现象的零售户;
C类,指经常有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行为的零售户。
三、每季度未根据市场检查情况对零售户进行一次分类调整。
四、对不同类别的零售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A类零售户保护和扶持,保证他们经营的效益,提高报务质量;对B类零售户加强法规宣传,晓之以理,把他们真正拉入我们网络;对C类的零售户要严密监控他们的经营活动,利用专卖管理的手段,规范其经劳行为,限期转变。
五、要加大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对C类零售户进行重点监控。
六、本办法二00四年二月一日开始执行。
烟草公司促销用烟、物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卷烟促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卷烟市场宣传促销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事,推动企业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品牌培育能力,促进我市品牌培育和卷烟促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卷烟促销是烟草公司为吸引零售客户和消费者,促进销售、推介品牌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第三条针对零售终端的卷烟促销行为只能由烟草公司组织实施。
卷烟工业企业不能开展直接针对零售终端的卷烟促销行为。
第二章卷烟促销行为规范第四条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运作程序。
(一)卷烟促销活动必须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各级领导对宣传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
(二)按照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符合程序、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要根据宣传促销项目金额大小和类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运作程序。
(三)在公共场所开展卷烟宣传促销活动,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和交通条件,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第五条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各县(区)分公司要加强对卷烟宣传促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建立卷烟宣传促销活动档案,规范宣传促销行为。
第六条围绕品牌发展规划,加强预算管理。
(一)加强卷烟宣传促销项目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工作,根据品牌培育工作和品牌发展规划的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精打细算、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卷烟促销预算和卷烟促销计划。
(二)严格执行《省烟草市公司系统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所有宣传促销项目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开支。
(三)切实做到有费用预算必须要有对应具体项目,坚决克服‚年初留预算、临时上项目‛的做法。
规范列支渠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七条严格促销纪律。
(一)在宣传促销活动中各地烟草公司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工业企业索要和接受钱物,不得收受工业企业提供的赞助、奖金、补贴和贵重物品。
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制度
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以卷烟零售均销量的3-5倍为标准来确定卷烟销售大户,大户比例不得超过各单位客户月平总客户数的10%,大户的数量按照季度上报省局备案。
第二条大户具备条件: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卷烟零售指导价格、无无证批发行为、经营形象良好、卷烟零售业绩良好、专卖营销配合度高等方面。
第三条审批程序:对于销售大户的商定量,必须完善卷烟零售客户增加销量审批手续,由客户申报、客户经理、市管员、营销部经理和县(区)专卖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地市级公司营销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通过,报内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日常监管:专卖部门每月要根据营销部门提报的相关资料对大户进行监管,详细掌握其销售去向、销售价格、销售方式、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等,并及时与营销部门沟通。
专卖、营销、督查三个部门共同审核,如确实存在经营不规范行为,应在次月取消其销售大户资格。
第五条特色服务:营销部对大户提供特色服务,如主销卷烟供应、公司活动优先参与、终端建设优先考虑等方面。
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方案(四篇)
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方案____年,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市场在我国的消费和流通量逐渐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卷烟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制定并实施更加全面和有效的管理工作方案是当务之急。
一、加强监管力度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卷烟生产、销售和广告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卷烟的生产和流通行为。
2.加强市场监测,建立健全卷烟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稳定。
二、促进消费者健康1.加强对卷烟广告的监管,严格控制卷烟广告的内容和传播途径,在各类媒体和场所中禁止卷烟广告的发布。
2.加强对未成年人购买卷烟的监管,建立健全防止未成年人购买卷烟的制度和措施,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3.加强对吸烟场所的管理,规范吸烟行为,鼓励并推广无烟环境,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益。
三、促进市场竞争公平1.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卷烟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管理,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益。
3.加强对卷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卷烟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和经济发展稳定,将继续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卷烟市场向着更加健康、公平和有序的方向发展。
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方案(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守土有责方针,深入开展卷烟市场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市场管控能力,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健全卷烟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卷烟市场综合治理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
卷烟销售大户监管举措
浅析卷烟销售大户监管举措摘要:早期为快速完成卷烟销售责任目标;某些烟草公司片面扶植卷烟销售大户..卷烟销售大户从萌芽状态到发展壮大;逐渐演变成为一类特殊群体..上世纪90年代初;部分卷烟销售大户居功自傲;不仅以销量为筹码与烟草公司进行不平等谈判;而且毫不避讳地大肆进行违规违法卷烟销售活动..2016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经济下行、烟草市场疲软;违规违法卷烟销售大户甚嚣尘上:挑战烟草专卖法规、非法操控市场、扰乱经营秩序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本文主要围绕这一主题;从卷烟销售大户存在的主要原因、危害和监管举措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对策:一是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扭转思想;摒弃“卖大户”观念;三是信息互通;发挥联合作战优势;四是转变策略;加强对中小商户的扶持力度;五是紧盯供需;借助市场化趋向提升销量..关键词:卷烟销售大户监管举措正文:一、卷烟销售大户存在的主要原因卷烟销售大户由来已久;其萌芽、发展及壮大都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通过对卷烟销售大户的长期跟踪调研;笔者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存在原因不尽相同..大致来讲;可从以下两个时期进行分析:一解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统购包销盛行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国民经济正处于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状态;为快速实现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全面推行开来..此时烟草行业虽然通过接收外商烟厂和公私合营等政策措施;逐步恢复了生产经营活动;但面对诡谲多变的社会环境;也不得不选择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建立起了计划内卷烟制品统购包销的管理体制..统购包销体制下;一些财力比较雄厚的经营户;在一个区域内的购销量通常占到绝大部分;早期的卷烟销售大户由此形成..文革期间;烟草行业的发展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中国烟草工业总公司被撤销;烟草企业全部被下放;小烟厂盲目发展;计划外烟厂数量激增;导致行业内产销矛盾尖锐;卷烟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下滑..面对动荡不安的国内局势、岌岌可危的行业形势、尚未稳固的市场基础;和难以完成的卷烟销售责任目标;烟草公司只能寄希望于卖烟大户;从而不管不顾地对其进行片面扶植;导致卷烟销售大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壮大..二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下功利主义泛滥1992年以来;中共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企业可以直接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决定产品生产和经营情况..与此同时;卷烟销售大户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方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卷烟销售大户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卖烟大户“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国家局、省局、和地方烟草专卖局的不懈努力下;大户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但是个别烟草企业为创效益达目标;个别卷烟营销人员为谋取个人私利仍无视国家局规定;铤而走险对卷烟销售大户的违法违规操作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态度..因此;新时期下卷烟销售大户的发展态势有增无减..二、违法违规卷烟大户的危害要实现烟草行业稳中向好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公平法制、和谐稳定、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但“违法违规卷烟大户”的存在;滋生了许多棘手问题;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其危害主要有:一客大欺主;烟草公司丧失主动权早期;部分烟草企业为经营效益放弃经营底线;对卷烟销售大户的无理诉求和过分行为;听之任之;任由其胡作非为;进而逐步陷入被大户牵制的被动局面..烟草企业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近些年来;区域卷烟销售大户抱团联合;以销量为筹码与烟草公司进行谈判;要求烟草公司接受不公平条约的案例时有发生..在主动权丧失的情形下;品牌培育和市场监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市场基础得不到有效夯实;市场竞争力得不到很好的提升;烟草企业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二一家独大;卷烟市场动荡不安卷烟销售大户违法违规操作活动屡禁不止;除了使烟草企业丧失主动权外;同样也给卷烟零售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肆意进行低价促销、二次批发;导致卷烟零售毛利润偏低;致使部分中小商户陷入卖烟不赚钱的困境;极大的挫伤了其从事卷烟经营的积极性;将真品卷烟倒卖至外地赚取差价;引发了大量真烟外流事件;给当地烟草企业带来了诸多麻烦和困扰;勾结外地倒烟大户;通过非法途径将“假私非”烟投入本地市场;导致区域内卷烟经营秩序混乱不堪;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卷烟大户监管的具体对策实践证明;只要销量不要规范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但目前我们面临的困境是;卷烟销售大户在区域内的进销占比非常重;且通常财力雄厚;社会关系网盘根错节;一旦对其采取处罚、取缔等强制手段;势必会给卷烟市场带来极大的波动;因此大户治理工作推行起来困难极大..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推进大户治理工作:一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户不能一概而论;“全盘打压;限制供货”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盲目举措明显是有失公允和不明智的..大户治理工作也应切实做到“守法卷烟销售大户”与“违法卷烟销售大户”区别对待;对症下药;确保实效..对于守法经营的大户要继续扶持、合理培育;发挥其在卷烟销售、品牌培育、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积极示范作用;同时也要防患于未然;做好教育引导和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提防其参与“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非法经营活动..对于违法卷烟销售大户;必须严管严控、严密监视其一举一动;密切关注其的进货量、销售量、销售价格、货源流向等信息;认真排查是否存在套购倒卖卷烟、搞二次批发、分销假私非烟等问题..一经发现大户参与违法销售卷烟的活动;必须要对其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对于屡教不改不听规劝、或违法情节严重者可依法对其采取限制供货、停业整顿、甚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等强制手段..二扭转思想;摒弃“卖大户”观念大户治理难;很大一部分原因出在烟草企业内部..长期以来形成的“靠大户、卖大户”的操作模式;使得卷烟客户经理一旦销量完不成;就立马去找大户帮忙;从而被大户操控;甚至与其内外勾结;为其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与此同时;部分烟草企业领导、专卖监管部门以及内管监察部门同样无法扭转“背靠大户好卖烟”的错误心态;对卷烟客户经理的违法操作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烟草企业的放任和退让;进一步助长了违法违规销售大户的嚣张气焰..因此;要想根除大户问题;烟草企业上下必须要扭转观念;要充分认识大户问题对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严重危害;从思想上根除对大户的依赖;要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执法犯法;纵容大户甚至“主观故意、组织参与、内外勾结”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错误行为..三信息互通;发挥联合作战优势规范大户经营行为;需要卷烟营销、专卖监管、内管监督等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精诚协作切做到信息互通;真正发挥出联合作战的优势..卷烟客户经理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卷烟销售大户的卷烟订购、销售和库存情况;要有敏锐的嗅觉;一旦发现卷烟销售大户有丁点风吹草动;必须及时将信息传达给专卖监管和内管监督部门..专卖监管部门要对卷烟客户经理提供的信息要进行及时的跟踪排查;不给违法违规经营大户任何可乘之机..内管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内部督查力度;要从卷烟购进、货源分配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对卷烟和专卖部门进行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员工参与了为大户组织货源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四转变策略;加强对中小商户的扶持力度烟草企业要想夯实网建基础;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和谐稳定;在进行大户治理的同时;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扶持广大中小户..一方面;卷烟零售市场是由大户和中小户共同构成的;而中小户在全体零售客户中占绝对的数量优势..只要烟草企业肯花心思下功夫对其加以培养;中小户也完完全全有可能成为卷烟销售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权利失衡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有目共睹..偌大一个卷烟零售市场;不可能一直由少数大户把持;因此回归中小户将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加大对中小户的政策支持;满足其合理的货源需求;能够增强其对烟草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度;加强对中小户的服务引导;帮助其提升卷烟销售能力;能够提升零售客户卷烟经营的整体实力..中小户发展壮大起来了;便能够和大户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良好态势;从而使违法违规销售大户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五紧盯供需;借助市场化趋向提升销量低价倾销、二次批发等“大户问题”的发生;根源在于货源分配不合理..从某种意义上讲;谁掌握了大量货源;谁就掌握了零售市场的操控权..因此“大户治理”工作的前提;就是要解决好货源分配问题..新形势、新常态下;烟草公司在进行货源分配时必须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进行合理的货源分配;杜绝卖人情烟、关系烟..烟草企业必须要将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作为营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要学会甄别零售客户的订单需求是否脱离了实际;必须要以卷烟价格、商户库存、市场走向等指标来预判和调控货源投放状态;使营销工作真正回归到研究市场、培育品牌、提升省产烟销量的正确轨道上来..虽然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货源投放情况尚无法完全与市场需求相吻合..但是在对紧俏货源分配上;烟草企业必须要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公平公正;必须要制订科学的货源限量供应方案;严格控制紧俏货源和敏感牌号卷烟投放;尽最大可能从货源投放上这一源头上铲除“大户”隐患..总而言之;违法违规卷烟销售大户的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但笔者始终坚信:“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只要烟草企业紧跟国家局、省局步伐;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大户治理的方针政策;把规范意识记在心中、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中;对大户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引导、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就一定能够进一步规范大户卷烟销售行为;就一定能够有效遏制大户违规经营现象;就一定能够适应新常态下烟草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就一定能够促进卷烟营销水平和销量的稳步提升;就一定能够实现烟草行业的长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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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销售工作,促进辽阳卷烟市场规范运行,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辽阳卷烟市场环境,更好的推动“按订单组织货源”工作的全面实施,贯彻零售终端规范年工作,辽阳烟草公司按照省局的指导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订单采集和货源供应工作的意见》的指导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的自身情况特点,特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范围为辽阳卷烟销售大户。
一、卷烟销售大户管理机构组成及职能
卷烟销售大户管理以市级公司为大户管理的主体,灯塔市局、辽阳县分局、专卖管理办公室作为经营行为管理主体,营销中心作为经营能力管理主体,销售大户审定小组为最终审定机构,责任职能逐一明确到各部门,各岗位。
成立大户管理审定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专卖副局长
成员:专卖管理办公室灯塔县局辽阳县局督察办营销中心负责人
对卷烟销售大户的管理责任到人,实行问责制的监督管理办法。
下面就将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能进行说明:
(一)销售大户审定小组:负责对销售大户最终资格的审定。
(二)灯塔市局、辽阳县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对大户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保证大户卷烟明码实价落地销售,无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三)督察办:负责对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大户认证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大户认证工作的回访。
(四)市级烟草公司营销中心的职能:负责在信息汇总分析、数据核实、大户资格认定审核、合理进行货源分配等方面加强对大户的监管力度,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五)市场部的职能:负责本辖区大户的服务、调研、日常维护;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大户数据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指导、协调客户经理开展销售大户管理工作。
(六)市场管理员的职能:负责对所管理辖区的销售大户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销售大户无外渠道进货行为,全部卷烟按照明码实价落地销售,无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七)督察走访员职能:负责对营销中心提交认证申请的大户进行回访检查,并将意见填写于申请,请部门领导签字。
(八)客户经理的职能:负责对所管理辖区的销售大户进行服务、调研、信息收集、信息核查等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市场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销售大户资格认证标准及审定流程(见附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