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产假规定_要放几天假
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是怎么规定
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是怎么规定2017年我国的产假、哺乳假都是有时间规定的,但不同的地方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最新产假的规定我国实行最新产假规定,法定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0天增至现行的98天,同时也对产假做了进一步规定,现在我们来看一下:1、顺产者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0天。
2、生育难产者产假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孕妇怀孕未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15天产假。
5、孕妇怀孕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42天产假。
2017年最新哺乳假多少天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一般来说,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小时的授乳假,而且对产假后妈妈来说,有6个半月的哺乳假。
但是哺乳假最多只有六个半月,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但是需要个人写个申请,单位同意,方可执行。
3、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4、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5、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年陪产假的休几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2017广东省产假休多少天_2017广东省产假的最新规定
2017广东省产假休多少天_2017广东省产假的最新规定在在广东产假是可以休多少天的?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以后,广东省也随之更改了产假的规定。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广东省产假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广东省产假休多少天广东产假新规定17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最新消息:正在休产假的也能延长50天!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最新获悉,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广东省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该假期内不算缺勤,按正常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产假期间的饮食禁忌1、忌多吃味精。
为了婴儿不出现缺锌症,新妈妈应忌吃过量味精。
一般而言,成人吃味精是有益无害的,而婴儿,特别是12周内的婴儿,如果哺乳期间的妈妈在摄入高蛋白饮食的同时,又食用过量味精,则不利。
因为味精内的谷氨酸钠就会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
过量的谷氨酸钠对宝宝,尤其是12周内的宝宝发育有严重影响,它能与宝宝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的结合,生成不能被机体吸收的谷氨酸,而锌却随尿排出,从而导致宝宝锌的缺乏,这样,宝宝不仅易出现味觉差、厌食,而且还可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
最新产假规定2017广东 178
最新产假规定2017广东178产假是女性朋友在公司就职期间的一种权利,自从二胎开放政策以来,各地区就开始实行了新的产假规定政策。
然而,在广东省的居住的准妈妈,仍然是有部分是不清楚这个2017广东最新产假规定的。
在2017年的规定中,如果准妈妈是在职的状态下怀孕的,是有权利在分娩前要求休产假的。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准妈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顺产的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1.顺产的有98天,也就是基本假期。
2.出现难产的在基本假期上增加30天,如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
3.出现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的准妈妈,还可以再加上15天。
4.如果准妈妈怀的是多胞胎的,则产假的天数是每多生育1个宝宝增加15天。
5.但是如果出现流产情况的话,则根据流产的时间来定。
如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6.如果准妈妈因为生育分娩死亡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除了生育方面有了规定外,对于一些准妈妈做计划生育手术时,也是有一定的假期可以享受的。
如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如果同时做两种节育手术的,则产假是将那两种合并的。
在休产假期间,准妈妈的产假工资应该照常发放,如果公司没有帮准妈妈买到生育险的,则是由公司全部负责。
但是,如果准妈妈在休满产假后仍然是不能回公司上班的,则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当做病假或者是请假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准妈妈也是要注意的,那就是在怀孕之后辞职的话,是没有产假,也就更没有产假津贴拿的。
所以,在怀孕之后如果还可以继续上班的话,建议准妈妈还是坚持上班就好了。
产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
产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1、产假天数:《劳动法》(1998年版)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版)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2017年版)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31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版)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2017年深圳产假规定
017年深圳产假规定深圳产假将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2、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产假假期说明【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7深圳最新产假规定广东省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
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具体产假规定如下:1、生育一胎: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2、生育二胎的: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3、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提示】: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将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日起废止。
深圳《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的规定也不再执行。
2017深圳男职工陪产假规定: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其他政策规定第四十六条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按以下规定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并给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补助;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
2017年计划生育休假一览表
2 1
备注: 1.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 2.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 3.非工作日,期间有节假日不另计算。
整理日期: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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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埋植(植入) 计划 皮下埋植(植出) 生育 手术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 假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 娠的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 的
1、广东省人民政府 1、《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 1、2015年1月 (粤府令第203号); 条;2、《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1日;2、2017 附件2、附件4 2、广东省人民政府 15-30天 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年2月1日。 令第227号
2017年计划生育休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休息时间 (天数) 文件依据 发文单位及文号 开始实施日期 备注
1
国家规定基础产假(顺产)
98
2 产假 3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 加产假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5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 条; 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 条; 3.《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 定>办法》-第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619 号;2.广东省人民政 府(粤府令第203 号);3.广东省人民 政府令第227号
1.2012年4月 28;2.2015年1 详见附件1、附 月1日; 件2、附件4 3.2017年2月1 日。
生产时难产(如剖腹产等) 增加产假
广州2017年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广州2017年产假规定是多少天推荐文章2017国家晚育产假天数是怎么规定热度: 2017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产假天数热度:2017年产假休假申请书是怎么写的热度:2017年河南教师产假包不包括寒暑假热度: 2017年二胎产假请假条要怎么写热度:产假就是针对给在职女职工的生育前后所需要休息的时间,那广州2017年产假是怎么休?在职女性是休多少天?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州产假的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广州产假的天数产假多少天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7年9月29日审议通过啦!这也意味着,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终于落地,广东178天产假成为现实!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2017广州产假工资的规定1、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按广州最低标准,大约一万多)。
2、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按广州标准,基本在3-5000元左右!广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还是很广的,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之后,生孩子就可以报销,所以说缴纳生育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年轻的时候就要提前缴纳生育保险,在用到的时候才会知道其重要性,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
2017广州二胎是否有产假(一)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017国家规定产假是多久广州
2017国家规定产假是多久广州2017年国家对于广州的产假有什么规定吗?产假是休假多少天的?我国对于女职工休产假有法律规定,女职工生产后可享受产假。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国家规定产假是多久广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国家规定产假多久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2017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奖励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只能休假98天。
对此,不少准妈妈心怀忧虑,98天是不是太短了,既然政策允许了,为什么第二个孩子的生育假更短? 2017年全面放开二孩后产假多少天对此,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17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
2017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产假对于女性事业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广东计划生育新政策产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广东产假的天数新规定广东产假的新规定: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根据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微调,明确七种情形可再生。
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广东省职工产假新规定
广东省职工产假新规定
2017年广东省职工产假新规定
根据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相关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年广东省职工产假新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产假:顺产98天难产128天
根据新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挂钩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相比旧规,新规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
旧规只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新规则明确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对比新旧规定,计算的基数发生了变化,此前的基数是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新规定计算是按照用人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
这意味一些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其员工的生育津贴也将会有相应提供。
2017广东劳动法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2017广东劳动法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在广东产假规定可以休多少天,这是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的问题,因为由于各地的政策法规有所不同,所以产假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广东劳动法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广东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6、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广东产假的其他规定(一)产假的时间规定1.产假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
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
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2.产检假(1)女员工妊娠第一到六个月期间可享受一天的产检假,进行妊娠确定、产假检查、生育培训等。
(2)女员工妊娠第六个月及第七个月期间,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员工妊娠第八个月期间可享受两天的假期。
(4)女员工妊娠九个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两天包含在预产假中。
2017年深圳市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
2017年深圳市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2017年国家全面开放了二胎生育政策,各地就调整了产假时间,那深圳的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能休多少天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深圳市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深圳市产假的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生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也相继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6月,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该条例在市法制办审查期间,广东省于9月29日再次修正了《省条例》,对再生育条件、产假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
深圳市相关部门经过研究论证,认为《计生法》和《省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
计划生育现处于逐步放开趋势,计划生育政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不宜通过特区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订《条例》已无必要,建议废止《条例》。
那么,广东省条例修订后,深圳妈妈生育一胎、二胎怎么休产假?深圳市卫计委介绍,目前深圳妈妈休产假的如下: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5天=193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7年深圳产假期间的福利1、工作安排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工作,同时也不得要求其从事孕妇禁忌的劳动项目,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必要时还需要减轻其劳动强度。
另外,还规定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则不能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同时应安排一定的工作间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
2017深圳最新产假时间是怎么规定
2017深圳最新产假时间是怎么规定2017年很多地方计生法规都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产假都是有了新的规定的,那深圳的最新产假是多少天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深圳最新产假时间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深圳最新产假时间规定深圳市卫计委明确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深圳市将遵照执行省条例,不会再另行发文。
这也就意味着,新增的50天的产假立即“落地”执行。
此外,市卫计委也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现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
即,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仍可按照现行规定享受15天晚育假。
深圳的妈妈们到底能休多少天产假,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计算:符合23周岁后生育一胎的:1、如果是顺产,可休产假:98天+80天+15天=193天2、如果是难产,可休产假:98天+80天+15天+30天=223天2017深圳产假的福利1、工作安排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工作,同时也不得要求其从事孕妇禁忌的劳动项目,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必要时还需要减轻其劳动强度。
另外,还规定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则不能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同时应安排一定的工作间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
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
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
3、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流产的女职工可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
4、哺乳假幼儿未满一岁时,女性职工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哺乳假,而且女性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使用哺乳假。
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规定多少天
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规定多少天2017年广东的产假中是怎么规定教师的产假?产假是不同职业的女性休假的权利。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规定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规定天数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托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
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将30天的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1、基本产假98天+30天计划生育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包不包括寒暑假教师产假不包括寒暑假。
《劳动保险条例细则》规定,女职工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另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
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
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7广东省教师产假的规定(一)产假的时间规定1.产假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
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
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2.产检假(1)女员工妊娠第一到六个月期间可享受一天的产检假,进行妊娠确定、产假检查、生育培训等。
2017年广东产假的天数新规定
2017年广东产假的天数新规定2017年各个地方的产假是因地域而异的,当然,国家也会出来相应的产假政策,那广东的产假最新规定是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东产假的天数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广东产假的新规定一、旧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如下: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新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2017年广东产假期间的待遇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广东的产假多少天
⼴东的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职⼯⽣育孩⼦后享受的带薪休假,因为单位还为职⼯缴纳了⽣育保险的话,还可以享受医疗优惠。
那么,⼴东的产假多少天?下⾯,店铺⼩编就整理了与⼴东的产假时间有关的内容,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东的产假多少天
《⼴东省实施〈⼥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按照《⼴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职⼯怀孕未满4个⽉终⽌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30天产假;怀孕4个⽉以上7个⽉以下终⽌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终⽌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办法》还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职⼯安排1⼩时哺乳时间;⼥职⼯⽣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每天增加1⼩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付正常⼯作时间的⼯资。
⼆、注意事项
根据新条例,⼴东⽬前正在休产假的⼥职⼯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
即2017年9⽉29⽇后依法⽣育,以及在此前依法⽣育且法定⽣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的奖励假。
店铺提⽰:⼴东的产假多少天?⼴东的产假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如果是⽣育多胞胎的职⼯,还可以享受更长的产假,多增加了15天。
有任何关于⼴东的产假天数和申请流程的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家。
2017年广东省难产产假能休多少天
2017年广东省难产产假能休多少天2017年国家的产假时间是98天,那难产会不会增加产假的呢?广东省难产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东省难产产假能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广东省难产产假休多久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
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
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家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期限为15天。
但是,由于各地区标准不同,所以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区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整。
2013年5月24日省法制办公示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送审稿)》透露的信息支出,在基本产假98天之外,难产的广东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比国家规定的难产增加15天产假,又多了一倍。
除此之外,难产中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017年广东省产假的分类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假规定是90天还是98天2017年
产假规定是90天还是98天2017年在职女性都会有生育的时候,因此法律也赋予了大家一定时间的产假,那2017年产假是多少天呢?是休90天还是98天?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产假规定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产假规定多少天必须享受的休假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2017年剖腹产产假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剖妇产的产假并没有在《规定》中明确阐述。
产妇的产假应当根据剖腹产的原因来进行产假长短的确定。
这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因难产或顺产可能影响产妇的生命健康等因素被迫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难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113天(98天+15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因产妇或家人喜欢某个日子或时间而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顺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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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产假规定_要放几天假
按照广东省2017年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基本产假为98天加30天奖励假共128天,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其他待遇。
为此店铺为大家推荐了2017国家产假规定,欢迎大家参阅。
2017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一般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以前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新规定以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广东男人陪产假相关规定: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
产假福利介绍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2、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
5、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
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
6、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7、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8、生育保险
(1)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2)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5)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2017年广东产假的天数新规定
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根据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微调,明确七种情形可再生。
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下面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
有很多人休产假认为既能拿产假工资,又能拿生育津贴。
常常因为这种误解造成很多乌龙纠纷。
所以有必要普及一下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个概念和两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说明的是产假期间工资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产后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在这几个阶段中,笼统地说都称为产假工资,但是狭义上的产假工资又是单纯指产假阶段的工资,在狭义上,产假工资就是指生育津贴。
所以产假工资在广义上不能和生育津贴混为一谈。
但是在狭义上,两者是相等的。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
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
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
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举个例子:
李梅,产假是3-5月,4月分娩,当月生育保险基数是3000,而公司3-5月先发放了3月的产假工资,按照2000发放的。
那么申领生育津贴(3000/30)*90=9000元,到帐后,进行较,发现高于已发产假工资(2000*3月=6000),那么就将余额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
而如果她产假工资按4000元/月发放,那么高于申领回来的生育津贴,则公司也不再将差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