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帐实不符不容忽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帐实不符不容忽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但是审计发现,行政事业单位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
主要表现:
一是一些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无偿调拨设备、仪器、器材或独立核算部门之间资产相互调剂,由于调拨手续不全,单位记入固定资产账没有依据,从而形成账外资产。
二是有的单位对捐赠募集得到的固定资产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资产无法入帐。
三是单位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由于资金不到位,不能竣工决算,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暂估入账,形成帐外资产。四是调出、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办理相关手续,形成有帐无物,空挂固定资产。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各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到位,对固定资产在帐外游离,视而不见,不闻不问。
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
的管理、使用、存放的部门,缺乏严密、有效的监管机制,实物管理与帐务核算脱节,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三是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缺乏责任感。尤其对上级业务部门无偿提供、调入的或捐赠募集得到的,总认为入不入单位帐无所谓。
四是没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规定。对固定资产不定期进行清查或将清查盘点工作以简单抄账的方式进行应付,对已损坏、报废的固定资产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看似一个帐务处理问题,但各单位不容忽视。
首先固定资产帐实不符,会导致上报的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法了解单位实有资产情况,失去了对单位资产的管理和调控;
其次由于部分资产账面没有反映,如遇资产出借,单位法人更换,有可能造成出借的帐外资产失去控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帐外资产在变卖出售时,可能出现资产变卖收入不入账,形成帐外资金的隐患。
因此,审计认为,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帐实相符: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有
关资料相互核对和清理盘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的实有数额相符。
二是严格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管理人员要增加责任感,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资产要及时上报。三是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无偿调入的资产要及时索要有关手续入帐(确有客观原因的,应由当事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写一个说明,经领导签字后先入账,待后取得发票,进行补充原始票据);对捐赠募集得到的资产要及时聘请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确认入帐;对调出以及报废资产要及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报批,并完善有关手续,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对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决算的资产应先暂估入账。另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定期检查资产的实有情况,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