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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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精选资料】

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精选资料】

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执法部门。

第三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重点是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行政管理、监所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公安执法活动。

第四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成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由行政首长担任,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政工、纪检(监察)、督察、装财、审计、信访、法制和从事刑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由法制部门主管,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县级公安机关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省和市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执法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联席会议可专门召开,也可与相关议题的其他会议合并进行。

第七条市级公安机关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县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所属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

省厅负责组织指导、督导和抽查工作。

市级公安机关可以将考评内容分解到有关部门,由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按系统进行考评,同时加强督导,确保考评效果。

各部门按系统考评的结果纳入整体执法质量考评成绩。

第八条对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部门,由市级公安机关根据本细则,决定考评的具体方式、方法。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档案。

按考评年度如实记载日常考评、专项执法检查、专案调查、年度末考评以及联席会议通报的执法问题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鄂政办发[2008]27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鄂政办发〔2008〕2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7年,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跟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大量的信息,为省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决定对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办公室等46个先进单位及刘烈玉、闵前发等8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及广大政务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为推进我省政务信息工作上台阶作出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十五日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46个)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宜昌市政府办公室黄石市政府办公室荆州市政府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孝感市政府办公室十堰市政府办公室随州市政府办公室荆门市政府办公室仙桃市政府办公室天门市政府办公室松滋市政府办公室宜都市政府办公室恩施市政府办公室孝昌县政府办公室竹山县政府办公室省统计局办公室省农业厅办公室湖北调查总队综合处省工商局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政府驻深办业务处省水利厅办公室省政府驻京办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经委办公室省政府驻沪办协作信息处省物价局办公室省商务厅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省监察厅办公室省粮食局办公室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省药监局办公室省审计厅综合处武汉海关办公室省地税局办公室省交通厅办公室省环保局办公室省国家安全厅指挥中心省安监局办公室省旅游局办公室省林业局办公室二、先进个人(84个)闵前发刘灿聂星周明霞李卫柯碧松洪喜李浩然廖晓林方胜明姚国建文武邓俭毛伟姜鹏飞高教荣刘平李培金马千惠王峥汤敏孙文红蔡骏张绪华王涛汪长征康庄吴明兵刘金娥张爱华刘丹付未华陈泰平涂嫣雷晓丁鹏陈勇熊家靖肖亚黎田荣生王建林陈高荣刘烈玉唐军华杨长鹏李兆能王超张均平牟松谢迪高建洲施卉秦尚伟刘南昌郝迪陈忠刘一帆陈东文田五红高芹林玉华宋欣然杜熙娟刘启寿汪磊刘水军何军梅喻妙翁幼玲李建涛许辉刘友明周刚新智罗海峰李朝芬童飞鹏陈志欣朱思爽陈爱民杨光方龙瑶尹群义耿业武。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9.29•【字号】鄂统字[1995]57号•【施行日期】199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鄂统字[1995]57号)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8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发布施行,这对保护我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切实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宣传《规定》,深刻理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对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规定》,掌握内容,提高认识,并把《规定》的要求变成自觉的行动。

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理解和熟悉《规定》,明确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要利用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规定》,让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管理相对人知道《规定》,从而运用《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加强内部自我监督和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我省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巩固发展。

二、完善配套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

根据《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的要求,现制定下发我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附件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附件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三)的式样。

各地、市、州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均据此式样印制并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应按《规定》做好使用、填报统计表的工作。

关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省政府各行政执法主管机关应在做好清理具体行政行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的界限,在下发的同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7号——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7号——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7号——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6.01.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7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7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已经2016年1月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郭声琨2016年1月14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人民警察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的考核评议。

第三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评议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接处警执法情况;(二)办理案件情况;(三)实施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管理情况;(四)执法监督救济情况;(五)执法办案场所和监管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六)涉案财物管理和涉案人员随身财物代为保管以及证物保管情况;(七)执法安全情况;(八)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管理情况;(九)其他需要考核评议的内容。

第五条接处警执法应当达到以下标准:(一)接警文明规范,出警及时;(二)着装、携带使用处警装备符合规定;(三)处置措施适度、规范;(四)现场取证及时、全面;(五)接处警记录完整、准确、规范;(六)按规定出具接报案回执。

第六条办理案件应当达到以下标准:(一)受案立案及时、合法、规范;(二)执法主体合法,并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三)案件管辖符合规定;(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五)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六)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量处适当;(七)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符合规定;(八)执行刑罚、行政处理决定符合规定;(九)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案件信息公开符合规定;(十一)法律文书规范、完备,送达合法、及时,案卷装订、保管、移交规范。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甄选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甄选

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优选.)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发言材料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科学布局统筹谋划求真务实努力打造一支老百姓爱戴的公安执法队伍——XX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近年来,XX县公安局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公安工作发展的生命线,务实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执法质量考核,以“大接访”、“大练兵”、“大走访”、“法制理念教育”、“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等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执法思想、制度和主体建设,全面推进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实现了连续五年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为优秀、连续五年获得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连续6年实现了无败诉、无国家赔偿、无冤假错案;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为100%;XX年4月被省厅确定为“全省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同年10月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通过全局民警认真履职尽责,务实工作,群众安全感测评连续3年位居全市第一,满意率达到98%,为构建平安和谐幸福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四个到位”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认识到位。

以“忠诚、专业、服务、奉献”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意识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载体,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思想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工作为基础,谋求执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时,从内部发动,抓学习、领会精神,抓宣传、营造氛围,抓讨论、逐步深化,唱响“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主旋律;从外部协调,纵向沟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积极汇报执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谋求重视、关心、支持,横向沟通检、法、司,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寻求共识、形成合力;强社会联动,公开警务,力推综治,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合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上新台阶。

公安部关于201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公安部关于201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公安部关于201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4.09.01•【文号】公通字〔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公安部关于201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公通字〔201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提高公安装备器材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更好地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经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依据国家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安部发布的相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部于2013年底至2014年4月对部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实施了行业监督抽查。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检产品类别及承检机构2013年度行业监督抽查共抽查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和道路交通信号灯2类产品,分别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检。

二、抽检依据和结果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是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执勤、执法等任务中配备并使用的现场图像、声音采集设备,对于及时收集、保存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于2011年8月发布并实施,对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技术创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近年来由于企业在生产规模、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导致一些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标准要求,有些地方出现了贴牌、冒牌产品。

此次检验依据是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

原计划抽查58家企业的58种产品,由于“以销定产”、“无库存”等原因,20家企业未能按计划抽到样品,实际抽到38家企业的38种产品,其中31种产品检验合格,7种产品检验不合格,抽查合格率81.6%。

经侦大队执法考评整改报告(1)

经侦大队执法考评整改报告(1)

经侦大队执法考评整改报告2014年7月12日,省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对我局2011-2014年间取得的成绩进行了通报,我局经侦大队名列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的前十名。

成绩值得肯定,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执法考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不够稳定,对业务工作指导不够;二是经侦大队自成立以来,未设立专职负责人,没有固定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不高;三是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不及时,破案不力;四是依法办案意识不强,存在以案谋私等现象,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及时查处,导致群众不满情绪。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经侦工作的指导,我们将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各警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警种之间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并明确各警种负责人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并指定专人负责各警种具体案件的办理、侦办、协调等具体事宜。

各警种建立相应的案件移交制度。

同时与各警种建立联系机制。

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集中侦破。

使经侦工作不因案件而搁置,不因一时而中断。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解决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有效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把加强学习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在学习中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民警执法意识和能力。

组织民警参加公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同时加强对民警的管理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德立身。

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工作要求。

坚持正确的执法导向和执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坚持热情服务当事人、规范公正执法;坚持对执法过错从严惩处、在文明规范执法方面狠下功夫的理念;坚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的各类经济犯罪行为等。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丹政办发〔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30日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辽依法发〔2015〕1号)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建设规划,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5年度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安排部署如下: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1.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

不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义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2.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完善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

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参照辽宁省《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5.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鄂政发〔2015〕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鄂政发〔2015〕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鄂政发〔2015〕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对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冠经省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12件、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43件、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3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52件;宣布废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44件、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予以修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6件、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12件2.决定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3.决定宣布废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4.决定予以修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5.决定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43件6.决定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52件7.决定宣布废止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44件8.决定予以修改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6件9.决定继续有效的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3件10.决定宣布废止的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11.决定予以修改的冠经省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2014年12月31日——结束——。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正文:----------------------------------------------------------------------------------------------------------------------------------------------------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以下208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已经公安部审查批准,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公安部2016年3月17日一、强制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GA 1236-2015非线性结点探测器2015/01/292GA 543.6-2015公安数据元(6)2015/01/302015/01/303GA 1258-2015民用枪支编号及包装标识要求2015/04/302015/06/014GA 1257-2015民用枪弹编号及包装标识要求2015/04/302015/06/015GA 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2015/05/182015/06/016GA 1265-2015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2015/06/292015/10/017GA 1264-2015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2015/06/298GA 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2015/06/292015/09/019GA 947.1-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1部分:基本要求2015/07/102015/12/0110GA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2015/07/102015/12/0111GA 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3部分:管理平台2015/07/102015/12/0112GA 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4部分:数据接口2015/07/102015/12/0113GA 1277-2015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要求2015/10/2614GA 1278-2015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服务安全评估基本程序及要求2015/10/262016/01/0115GA 1280-2015自动柜员机安全性要求2015/10/282016/01/0116GA 53-2015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2015/11/132016/01/0117GA 423-2015警用防弹盾牌2015/11/232016/01/0118GA 1282-2015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2015/12/222016/02/0119GA 1283-2015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2015/12/22二、推荐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GA/T 1216-2015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网络视音频编解码设备2015/01/292015/03/012GA/T 73-2015机械防盗锁2015/01/292015/03/013GA/T 1237-2015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设备通用技术规范2015/01/292015/03/014GA/T 528-2015公安卫星通信网卫星地球站技术规范2015/02/122015/02/125GA/T 1238-2015法庭科学DFO显现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6GA/T 1240-2015法庭科学碘熏显现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7GA/T 1243-2015法庭科学光学检验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8GA/T 1241-2015法庭科学四甲基联苯胺显现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9GA/T 1242-2015法庭科学硝酸银显现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10GA/T 1239-2015法庭科学茚三酮显现手印技术规范2015/02/112015/02/1111GA/T 1244-2015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2015/02/112015/07/0112GA/T 527.1-2015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2015/02/112015/10/0113GA/T 1247-2015仿真警车警示装置2015/03/032015/05/0114GA/T 1248-2015道路交通拥堵经济损失评估指南2015/03/032015/05/0115GA/T 1246-2015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2015/03/032015/05/0116GA/T 1250-2015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2015/03/032015/03/0317GA/T 974.74-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4部分:消防装备器材分类与代码2015/03/032015/03/0318GA/T 974.75-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5部分:消防装备状态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19GA/T 974.76-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6部分:装备规划级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20GA/T 974.77-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7部分:验货方法类型代码2015/03/032015/03/0321GA/T 974.78-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8部分:装备来源手续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22GA/T 974.79-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79部分:车辆监理情况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23GA/T 974.80-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0部分:装备事故等级代码2015/03/032015/03/0324GA/T 974.81-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1部分:装备事故原因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25GA/T 974.82-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2部分:消防装备事故赔偿方式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26GA/T 974.83-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3部分:房屋损毁状况代码2015/03/032015/03/0327GA/T 974.84-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4部分:举报投诉类型代码2015/03/032015/03/0328GA/T 974.85-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5部分:举报投诉渠道代码2015/03/032015/03/0329GA/T 974.86-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6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30GA/T 974.87-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7部分:灭火剂种类代码2015/03/032015/03/0331GA/T 974.88-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8部分: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形式代码2015/03/032015/03/0332GA/T 974.89-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89部分:火灾探测器类型代码2015/03/032015/03/0333GA/T 974.90-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0部分:灭火器类型代码2015/03/032015/03/0334GA/T 974.91-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1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性质代码2015/03/032015/03/0335GA/T 974.92-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2部分:火险气象等级代码2015/03/032015/03/0336GA/T 974.93-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3部分:建筑物使用性质代码2015/03/032015/03/0337GA/T 974.94-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4部分: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代码2015/03/032015/03/0338GA/T 974.95-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5部分:化学品溶解性代码2015/03/032015/03/0339GA/T 974.96-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6部分:化学品氧化性代码2015/03/032015/03/0340GA/T 974.97-2015消防信息代码第97部分:化学品腐蚀性代码2015/03/032015/03/0341GA/T 1218-2015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2GA/T 1219-2015地(住)址基础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3GA/T 1220-2015辖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4GA/T 1221-2015户籍管理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5GA/T 1222-2015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6GA/T 1223-201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7GA/T 1224-2015地址(房屋)管理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8GA/T 1225-2015境外来华停(居)留人员管理信息数据项2015/03/052015/03/0549GA/T 1226-2015治安管理信息数据备案及访问服务接口总体技术规范2015/03/052015/03/0550GA/T 1227-2015治安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技术规范2015/03/052015/03/0551GA/T 1228-2015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与技术规范2015/03/052015/03/0552GA/T 1229-2015户籍管理信息备案接口规范2015/03/052015/03/0553GA/T 1230-2015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数据交换格式2015/03/052015/03/0554GA/T 1231-2015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备案接口规范2015/03/052015/03/0555GA/T 1232-2015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数据接收接口规范2015/03/052015/03/0556GA/T 1233-2015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前端系统设备清单备案接口规范2015/03/052015/03/0557GA/T 1234-2015地(住)址信息备案接口规范2015/03/052015/03/0558GA/T 1235-2015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前端系统功能与技术规范2015/03/052015/03/0559GA/T 1249-2015火灾现场照相规则2015/03/112015/03/1160GA/T 1245-2015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2015/03/112015/03/1161GA/T 1214-2015消防装备器材编码方法2015/03/122015/03/1262GA/T 2000.4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3部分:案件督办级别代码2015/03/312015/03/3163GA/T 2000.4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4部分:案事件移送单位类型代码2015/03/312015/03/3164GA/T 2000.4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5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特征代码2015/03/312015/03/3165GA/T 2000.4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6部分:涉案事件物品处理结果代码2015/03/312015/03/3166GA/T 2000.4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7部分:刑事案件办理状态代码2015/03/312015/03/3167GA/T 2000.4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8部分:刑事案件撤销原因代码2015/03/312015/03/3168GA/T 2000.4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49部分:刑事案件人身强制措施代码2015/03/312015/03/3169GA/T 2000.5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0部分: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抓获方式代码2015/03/312015/03/3170GA/T 2000.5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1部分:刑事案件证据类别代码2015/03/312015/03/3171GA/T 2000.5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2部分:仿真币年版代码2015/03/312015/03/3172GA/T 2000.5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3部分:假币发现方式代码2015/03/312015/03/3173GA/T 2000.5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4部分:假币伪造方式代码2015/03/312015/03/3174GA/T 2000.5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5部分:银行账户类型代码2015/03/312015/03/3175GA/T 1251-2015公安数字证书硬件介质存储空间划分规则2015/04/232015/04/2376GA/T 1256-2015发光式道路交通指挥棒2015/05/182015/10/0177GA/T 704.14-2015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码第14部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机读码顺序标识2015/05/252015/05/2578GA/T 704.16-2015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码第16部分:中国护照证件机读码顺序标识2015/05/252015/05/2579GA/T 1252-2015公安信息网计算机操作系统安全配置基本要求2015/05/262015/05/2680GA/T 1253-2015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等级代码2015/05/262015/05/2681GA/T 1254-2015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分类与代码2015/05/262015/05/2682GA/T 1217-2015光纤振动入侵探测器技术要求2015/06/262015/10/0183GA/T 1263-2015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2015/06/292015/06/2984GA/T 1262-201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2015/07/082015/07/0885GA/T 1268-2015刑事案件命名规则2015/07/162015/07/1686GA/T 1267-2015公安物联网感知层信息安全技术导则2015/07/162015/07/1687GA/T 1266-2015公安物联网术语2015/07/162015/07/1688GA/T 1054.2-2015公安数据元限定词(2)2015/07/202015/07/2089GA/T 543.7-2015公安数据元(7)2015/07/202015/07/2090GA/T 1269.1-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1部分:案件基本信息2015/08/132015/08/1391GA/T 1269.2-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2部分:报案人信息2015/08/132015/08/1392GA/T 1269.3-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3部分:被害人信息2015/08/132015/08/1393GA/T 1269.4-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4部分:嫌疑人信息2015/08/132015/08/1394GA/T 1269.5-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5部分:被害、发案、报案单位信息2015/08/132015/08/1395GA/T 1269.6-20152015/08/132015/08/1396GA/T 1269.7-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7部分:书证物证信息2015/08/132015/08/1397GA/T 1269.8-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8部分:涉案信息2015/08/132015/08/1398GA/T 1269.9-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9部分:企业注册信息2015/08/132015/08/1399GA/T 1269.10-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10部分:地税信息2015/08/132015/08/13100GA/T 1269.11-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11部分:国税信息2015/08/132015/08/13101GA/T 1269.12-20152015/08/132015/08/13102GA/T 1269.13-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13部分:银行信息2015/08/132015/08/13103GA/T 1269.14-2015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项第14部分:物流信息2015/08/132015/08/13104GA/T 1049.11-2015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第11部分:部省市三级指挥平台2015/09/282016/01/01105GA/T 486-2015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2015/09/282016/01/01106GA/T 1272-2015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建设规范2015/09/282016/01/01107GA/T 1270-2015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2015/09/282015/09/28108GA/T 44-2015消防头盔2015/09/282016/01/01109GA/T 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2015/09/282016/01/01110GA/T 1271-20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2015/09/282016/01/01111GA/T 95-2015灭火器维修2015/10/122016/02/01112GA/T 1274-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阻燃毛衣2015/10/122016/02/01113GA/T 1273-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2015/10/122016/02/01114GA/T 1275-2015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2015/10/212015/10/21115GA/T 16.100-2015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100部分:机动车序号编码规则2015/10/222015/10/22116GA/T 1276-2015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2015/10/222015/10/22117GA/T 1281-2015网上督察信息基本数据项2015/11/082015/11/08118GA/T 1054.3-2015公安数据元限定词(3)2015/11/082015/11/08119GA/T 543.8-2015公安数据元(8)2015/11/082015/11/08120GA/T 2000.14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3部分:警务督察证件编号规则2015/11/082015/11/08121GA/T 2000.14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4部分:警务督察方式分类与代码2015/11/082015/11/08122GA/T 2000.14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5部分:定位模式代码2015/11/082015/11/08123GA/T 2000.14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6部分:警务督察监控区域分类与代码2015/11/082015/11/08124GA/T 2000.14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7部分:电话终端工作状态代码2015/11/082015/11/08125GA/T 2000.14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8部分:网上督察问题分类与代码2015/11/082015/11/08126GA/T 2000.14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49部分:警务评议方式代码2015/11/082015/11/08127GA/T 2000.15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50部分:警务评议结果分类与代码2015/11/082015/11/08128GA/T 2000.15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51部分:督察警务评议事项分类与代码2015/11/082015/11/08129GA/T 2000.15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52部分:警情处理结果代码2015/11/082015/11/08130GA/T 2000.15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53部分:网上督察业务事项编码规则2015/11/082015/11/08131GA/T 1279-2015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2015/11/102015/11/10132GA/T 1284-2015安防指掌纹识别应用图像数据交换格式一致性测试方法2015/12/222015/12/22133GA/T 1286-2015安防虹膜识别应用图像数据交换格式2015/12/302015/12/30134GA/T 2000.5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6部分:刑事案件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35GA/T 2000.5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7部分:刑事警情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36GA/T 2000.5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8部分:案事件来源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37GA/T 2000.5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59部分: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结果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38GA/T 2000.6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0部分:案事件侦查行为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39GA/T 2000.6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1部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审查返回决定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40GA/T 2000.6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2部分:审判阶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41GA/T 2000.6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3部分:人名称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42GA/T 2000.6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4部分:社会关系代码2015/12/302015/12/30143GA/T 2000.6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5部分:案事件相关人员角色代码2015/12/302015/12/30144GA/T 2000.6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6部分:犯罪嫌疑人特殊专长代码2015/12/302015/12/30145GA/T 2000.6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7部分:犯罪嫌疑人特殊行为代码2015/12/302015/12/30146GA/T 2000.6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8部分: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涉案地位作用代码2015/12/302015/12/30147GA/T 2000.6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69部分:到案状态代码2015/12/302015/12/30148GA/T 2000.7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0部分:在逃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措施代码2015/12/302015/12/30149GA/T 2000.7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1部分:抓获方式代码2015/12/302015/12/30150GA/T 2000.7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2部分:强制措施变动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51GA/T 2000.7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3部分:人身确定及核实方式代码2015/12/302015/12/30152GA/T 2000.7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4部分:人身伤害程度代码2015/12/302015/12/30153GA/T 2000.7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5部分:人身侵犯结果代码2015/12/302015/12/30154GA/T 2000.7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6部分:失踪人员疑似被侵害依据代码2015/12/302015/12/30155GA/T 2000.77-20152015/12/302015/12/30156GA/T 2000.7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8部分:物品标识号代码2015/12/302015/12/30157GA/T 2000.7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79部分:涉案物品角色代码2015/12/302015/12/30158GA/T 2000.8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0部分:案事件相关单位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59GA/T 2000.8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1部分:案事件相关单位角色代码2015/12/302015/12/30160GA/T 2000.8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2部分: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组合形式代码2015/12/302015/12/30161GA/T 2000.83-20152015/12/302015/12/30162GA/T 2000.8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4部分:犯罪团伙成员地位作用代码2015/12/302015/12/30163GA/T 2000.8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5部分:服务标识号代码2015/12/302015/12/30164GA/T 2000.8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6部分:案事件相关服务标识号角色代码2015/12/302015/12/30165GA/T 2000.8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7部分:作案准备手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66GA/T 2000.8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8部分:作案工具获取方式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67GA/T 2000.8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89部分:接近手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68GA/T 2000.9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0部分:胁迫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69GA/T 2000.91-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1部分:施暴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0GA/T 2000.9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2部分:窃取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1GA/T 2000.9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3部分:诈骗手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72GA/T 2000.9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4部分:引爆手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73GA/T 2000.95-20152015/12/302015/12/30174GA/T 2000.9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6部分:进入建筑空间方式及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5GA/T 2000.9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7部分:离开建筑空间方式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6GA/T 2000.9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8部分:箱体空间突破手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77GA/T 2000.9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99部分:解锁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8GA/T 2000.10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0部分:干扰侦查手段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79GA/T 2000.101-20152015/12/302015/12/30180GA/T 2000.102-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2部分:联络方式代码2015/12/302015/12/30181GA/T 2000.103-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3部分:涉案单位责任人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82GA/T 2000.104-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4部分:物权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83GA/T 2000.105-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5部分:侦查线索获取方式代码2015/12/302015/12/30184GA/T 2000.106-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6部分:作案时机类别代码2015/12/302015/12/30185GA/T 2000.107-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7部分:日时段代码2015/12/302015/12/30186GA/T 2000.108-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8部分:地域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87GA/T 2000.109-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09部分:涉案场所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88GA/T 2000.110-2015公安信息代码第110部分:空间部位分类与代码2015/12/302015/12/30189GA/T 1285-2015安防指/掌纹识别应用图像数据交换格式2015/12/302015/12/30——结束——。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各级和全体民警规范执法办案的责任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我局交警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现予以印发。

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学习讨论,传达到每一位民警,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附件: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3月15日附件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1461”精装修工程,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保障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执法质量责任追究工作。

主任由交管局局长担任,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主任,指挥中心、政治处、监察室、法制处、事故处、科技处、车管所、勤务考核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执法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处,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处负责人担任,负责执法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执法过错是指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

执法质量责任是指在现场勘验、证据收集、事实表述、法条引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执法瑕疵,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力,不属于执法过错,但应当进行监督并予以纠正的执法问题。

公安部关于2015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公安部关于2015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公安部关于2015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6.06.13•【文号】公通字〔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公安部关于2015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公通字〔201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提高公安装备器材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更好地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经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依据国家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安部发布的相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部于2015年底至2016年4月对部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实施了行业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行抽”)。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检产品类别及承检机构本次共抽查4类产品,分别由公安部部属4个质检中心承检。

其中:长警棍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警用多波段光源由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WEB应用安全扫描产品由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警车标志灯具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检。

二、抽检依据和结果长警棍是一种特制棍棒类警械,在安保防卫、防暴处突等公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次抽查检验依据是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长警棍》(GA 1124-2013),计划抽查13家企业,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无库存等原因未能按计划抽查。

实际抽到10家企业的10个型号产品。

经检验,6家企业的6个型号产品合格,4家企业的4个型号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60%。

不合格主要原因为刚性性能、高温适应性(刚性性能)和抗击打性能等影响实战使用的关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警用多波段光源是可用特殊设计的滤光片将光源发出的白光(全谱线)分成不同波段的单色光输出,是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检材提取、指纹检验以及刑事照相等多项工作的主要仪器,是公、检、法检验技术部门必不可少的检验设备,在提高物证提取率和检出率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鄂公通〔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各市、州、县公安局:2016年,全省公安内保战线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中部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内保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了内保工作根基,为确保全省行业单位持续平安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推荐、评议、考核,省公安厅决定:对武汉等5个内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宜昌等5个情报信息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孝感等5个校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支队、武汉等5个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十堰等5个医院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黄冈等5个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支队、黄石等3个保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支队、荆州等5个文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襄阳等5个军工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大队等35个成绩突出内保大队,以及陈洁浩等101名成绩突出内保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全省公安内保战线及民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牢记宗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推动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湖北省公安厅2017年3月15日附件:2016年度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一、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一)内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宜昌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孝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天门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情报信息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宜昌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咸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潜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江汉油田公安局内保支队(三)校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孝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黄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咸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潜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四)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宜昌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黄石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五)医院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十堰市公安局内保支队随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咸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恩施州公安局内保支队天门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六)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支队黄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恩施州公安局内保支队潜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内保支队(七)保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支队黄石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宜昌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十堰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八)文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黄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随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九)军工安保工作成绩突出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宜昌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孝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大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大队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内保大队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内保大队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内保大队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内保大队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内保大队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内保大队老河口市公安局内保大队丹江口市公安局内保大队郧西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分局内保大队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分局内保大队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内保大队洪湖市公安局内保大队松滋市公安局内保大队远安县公安局内保大队秭归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当阳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内保大队沙洋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团风县公安局内保大队蕲春县公安局内保警卫大队罗田县公安局内保警卫大队安陆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应城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大悟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内保大队通山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嘉鱼县公安局内保大队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内保大队广水市公安局内保大队恩施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宣恩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咸丰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来凤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三、2016年度全省公安内保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陈洁浩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一大队二级警长任伟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三大队三级警长李斌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四大队三级警长余芳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内保大队大队长罗芳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内保大队三级警长崔常滨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周琼莉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内保大队民警周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风景区分局内保大队教导员宋志霞武汉市公安局东湖高新分局内保大队二级警长万仕银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内保大队三级警长高飞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内保大队教导员郭久斌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内保大队教导员魏爱国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内保大队教导员何福良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内保民警蔡洪锋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内保民警徐祖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内保民警董明友阳新县公安局内保民警张索柳黄石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民警刘蕾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内保中队民警何春林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内保科民警徐进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分局内保中队长张佩宏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冯守文宜城市公安局内保中队长周立华保康县公安局内保中队民警刘普勇南漳县公安局内保大队科长周晓辉枣阳市公安局内保中队长张培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朱辉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汉江路派出所副所长傅博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民警任杰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严武祥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内保大队教导员宋琪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内保大队民警沈均十堰市公安局武当山分局内保中队民警熊明圆竹溪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民警刘丹青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肖劲松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内保大队大队长苏正明石首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雷彬监利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张波公安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黄昌顺洪湖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郑敏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西区派出所副所长冯涛江陵县公安局熊河派出所教导员黄宇平长阳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教导员林传安兴山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席远茂五峰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黄元平枝江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吴应斌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分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军伍宜昌市公安局家岗分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覃亮高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王进宜昌市公安局坝区分局八河口派出所指导员张茜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凤凰派出所社区民警高述威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内保专职民警明政权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内保专职民警李芳京山县公安局双基科副科长杨莉钟祥市公安局内保科副科长张明雄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副所长张大兵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程锦飞黄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主任科员周开书麻城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陈锋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内保中队长刘燕军武穴市公安局内保大队负责人刘学茂红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基层基础科科长陈胜黄梅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中队长陈守西英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侦查员余亚非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副所长朱安蓉孝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魏锦初孝昌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程华荣汉川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华先进应城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威云梦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刘升平安陆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汪功成大悟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徐胜儒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朱福成咸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正科级侦察员钱远明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内保大队中队长聂宏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廖武军通山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中队长徐佐振崇阳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中队长杨甫望通城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副教导员任金星赤壁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副中队长陈学清嘉鱼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中队长郑生辉随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罗寒梅随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民警曹平广水市公安局内保大队教导员郑洲恩施州公安局内保支队民警龙均恩施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李建军利川市公安局内保大队教导员王刚咸丰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郭祥万宣恩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黄生文鹤峰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陈辉巴东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郭万缮来凤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魏明仙桃市公安局沙嘴派出所所长雷伟才仙桃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民警肖艳平天门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综合科科长曾令波天门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副所长兼内保专干沈高勇天门市公安局净潭派出所副所长兼内保专干王洪波潜江市公安局泰丰派出所内保民警代家刚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副所长阮云丹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松柏派出所副所长赵春江汉油田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

桂康杰与湖北省公安厅等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

桂康杰与湖北省公安厅等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

桂康杰与湖北省公安厅等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6【案件字号】(2021)京02行终2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彩霞陈丹刘明研【审理法官】刘彩霞陈丹刘明研【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桂康杰;湖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当事人】桂康杰湖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当事人-个人】桂康杰【当事人-公司】湖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代理律师/律所】许璟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许璟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许璟【代理律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桂康杰【被告】湖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本院观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湖北省公安厅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负有依法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法定职责;公安部具有对桂康杰所提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扣押户籍所在地质证关联性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湖北省公安厅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负有依法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法定职责;公安部具有对桂康杰所提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

根据《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1、工作原则。

所队正规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是,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全面建设;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

2、基本要求。

所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保障有力。

(1)政治坚定。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忠诚为警魂,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警心。

(2)业务精通。

实战观念牢固,训练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警务或其他急难险重任务。

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

所队领导胜任本级职责,民警胜任本职岗位。

(3)作风优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

严守警察纪律,维护警察形象。

防止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4)执法公正。

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优良。

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办,不乱办案、不办错案,不滥用武器警械、不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滥施罚没、严禁体罚虐待。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10.10•【文号】公安部令第60号•【施行日期】2001.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0号《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已经2001年9月1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00一年十月十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对所属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和行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的考核评议。

第三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评议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执法情况;(二)在办理治安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执法情况;(三)在行政管理中的执法情况;(四)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控告申诉案件中的执法情况;(五)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民警执法违法情况。

第五条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基本要求:(一)依法受理案件,如实立案;(二)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范围规定,无越权办案的情形;(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无篡改、伪造、隐瞒、毁灭证据以及因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案件证据无法取得等情形;(五)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量处适当,无违法撤销案件、升格或降格处理,以及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等情形;(六)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调查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七)法律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08.20•【字号】苏司规[2013]1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苏司规〔2013〕1号)各省辖市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现将《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厅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联系。

江苏省司法厅2013年8月20日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执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保障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质量考评,是指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内设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办理案件、实施行政管理和其他执法工作进行的考核评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四条执法质量考评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含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监狱刑事执法和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三类进行。

第五条执法质量考评坚持实事求是、责权统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评内容、对象和标准第六条执法质量考评,围绕完善“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要求,以贯彻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以及执法基础建设为考评内容。

第七条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的考评,包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本级机关对内设执法机构、内设执法机构对执法人员的考评。

《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

《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

《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___省公安厅《___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和《___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及市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上年10月21日至当年10月20日为一个刑事执法考评年度。

考评年度内,刑警大队每月对各派出所进行刑事执法考评。

第三条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考评对象为各派出所,采取逐案考评的方式,对派出所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将考评结果报法制科。

第四条执法质量考评采取倒扣分的形式。

考评的累计分为办案单位的年度综合得分。

第五条执法质量考评的项目每项设定基本分,被考评案卷的该项基本分扣完的,不记负分,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扣分:(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明确的;(二)刑警大队执法考评小组认为可以不扣分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向办案单位反馈。

办案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评结果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刑警大队申请复议;刑警大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

第二章考评组织工作第七条刑警大队负责考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制定考评方案,确定评分标准,选用考评人员,组织考评人员汇总、分析、通报执法问题,评定考评成绩及其他事项。

第八条刑警大队负责召集各办案部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学习、找出存在执法问题的原因,研究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

第三章考评内容第九条受理立案(分值20分)(一)缺相关法律文书;(2分)(二)受理案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而未制作的;(2分)(三)受理案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2分)(四)立案、不立案、破案、销案、立案后移送案件未按规定审批的;(2分)(五)受、立、破、销案过程中其他未按规定进行的;(2分)(六)补立案的案件,发现属于该立案而未立案的;(10分)第十条强制措施(分值20分)(一)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的;(2分)(二)适用强制措施法律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合法的;(2分)(三)适用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时限的;(2分)(四)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不符合法定条件的;(2分)(五)刑事拘留、逮捕后未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的;(2分)(六)刑事拘留、逮捕后未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所在单位或未通知而卷内没有注明原因的;(2分)(七)接到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在24小时之内未立即释放的;(2分)(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3个月内未采取侦查措施的;(2分)(九)对同一同时采取人保和财保的;(2分)(十)违法收取、保管、退还、没收保证金的;(2分)第十一条侦查措施(分值20分)(一)执法主体不是公安人员、越权办案或者违法一人办案的;讯问人员在同一时间在不同场合同时讯问的;(2分)(二)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证据无法取得或证据无效的;重要证据未能及时有效保全,影响案件诉讼的;证据保管不善,发生丢失的;(2分)(三)讯问、询问笔录未经核对、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的;(2分)(四)讯问、询问笔录未告知相应权利和义务的;(2分)(五)采取侦查措施未按规定审批的;(2分)(六)现场勘查未按规定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勘查图的;(2分)(七)书证的复制件、物证与照片、录像,没有说明来源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2分)(八)未按规定进行留置、进行搜查、进行辨认的;(2分)(九)对需要作鉴定的案件未按规定进行鉴定的;(2分)(十)非法冻结、扣押财物或扣押财物未按规定填写扣押财物清单的;(2分)第十二条案件处理(分值20分)(一)对该处不处或降格处理的;(5分)(二)案件定性不准的;(2分)(三)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由检察院建议提请逮捕并被批准逮捕的(被建议逮捕的,未被提起公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不减分);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增加了,且法院作了终审有罪判决的;(2分)(四)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改变或增加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的罪名提起公诉,法院以改变或增第二篇: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文章标题:刑警大队刑事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___省公安厅《___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和《___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及市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以执法质量考评推动执法质量提升

以执法质量考评推动执法质量提升

考核评议工作纪律》用制度规范执法质 f ,
量考 评工作 。并 在全省 实施执法质 量考 评 以后 , 严格落实奖励 和处罚机 制 , 对执 法质 量考评被评 为优 秀的单位予 以通报
问 题 的 可 能 性 降 到最 低 。二 是 建 立 和 完 均成绩达到 8 .3分 , 6 5 考评优 秀单位 达到
季度评 判 , 度评 判 , 年 坚持 “ 三级 ” 审 绩 为 8 . 09 3分 , 考评 优 秀单 位 只 有 1 。 0个 和尝试 。通 过科学 的调研 、 可行性分 析 , 判 , 核 把 关 , 化 评 议 打 分 , 现 问 题 , 时 到 了 2 1 年 , 法 质 量 考 评 制 度 得 到 完 量 发 及 01 执 制 定 了 《 东 省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执 法 质 量 广 纠 正 , 常 化 、 态 化 的考 核 将 出 现 执 法 善 和发 展 的 今 天 , 东 省 执法 质 量 考 评 平案 ,把执 3 0个 。 1 来 , 省 森 林 公 安 办 理 的 数 2年 全 法档案作为 年终考核 、 奖惩 的重 要依据 , 万宗案件 , 没有发生 l起国家赔偿案 件 、 复议被撤销案件和诉讼败诉案件 。这 1 2 年来 , 广东省满载荣誉 , 多次受 到公安部 、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法制科荣获 “ 全国公安
优化 考评 结构
提 升执 法质量

位基层 民警 曾这样兴奋 地描述 ,执法 机关 法 制 系 统先 进集 体 ” 号 。2 1 年 , 称 0 1
档案的建立 ,无 形 中让许 多民警形成 了 广东省森林公安 局法制科 因推动 执法质 你追我赶 的态势 , 每个 人都争优秀 。三是 量 考评 工作成绩 突 出被公安部 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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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
的通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公通[2016]4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6.04.22
【实施日期】2016.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的通报
(鄂公通〔2016〕48号)
各市、州、县公安局: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和省公安厅《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经厅党委会审定,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成绩优秀单位
武汉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黄石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
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大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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