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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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某公司把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运到甲配送企业的仓库。甲配送企业负责确定分货、配货计划和每日的配送数量,然后将配好的货物直接送到生产厂地的流水线。某日,仓库接货时发现原材料有部分锈蚀。

问题:1.损失由谁负责?

2.如果是在配送企业将原材料送到生产厂地时发现的,又由谁负责?

案例1分析:1.由某公司承担,因为货物在入库前就已经有损失,所以由货方承担责任。

2.由配送企业承担,因为货物经过配送企业后出现的货损,应该由配送企业对在其负责的期间造成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

案例2:甲公司为某商贸公司,乙公司为某物流配送服务公司。1998年6月,乙为甲向其用户配送自行车零件150套,价值21,400元。双方签订配送合同后,甲办理了托运单,交纳了运费1 420元。1998年6月18日,乙用自有车队开始进行运输,汽车刚刚驶离甲处5公里时突然起火,将大部分自行车零件烧毁。甲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损失,并退回运费。

问题:乙公司是否应该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 为什么?

案例2分析:不应当由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而应由甲公司

自行承担。理由是,汽车燃火属于意外事件,乙公司对此无过错,配送服务合同中又对该风险责任的负担无约定。因此,依据货物的所有权关系来确定风险责任的负担。在该物流配送服务合同的履行中,所配送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公司。故,该经济损失由甲公司自行承担。相反,如果是因为乙公司的过失而导致燃火,则构成侵权责任,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的财产损失。

案例3:吉祥公司(以下称用户)与迎风货物配送中心(以下称配送人)订有销售配送合同,合同商定由配送人组织进货,吉祥组织货运。并按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后,在指定的时间送至用户指定地点,用户付出配送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以下情况:7月10日,用户检查配送货物,发现了漏送事件;9月10日,用户接收货物后第五天发现包装货物不适宜合同要求,属于次品。

问题:上述情况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3分析:漏送事件应该由配送企业承担责任,配送企业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商定的时间配送货物的义务。

包装货物不适宜合同商定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配送企业承担责任,因为配送企业负责包装,对于由其理由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

案例4:晨达配送中心与流花食品厂签订配送合同,该厂将货物存储在配送中心。3月20日,20箱薯片由晨达配送到新世纪超市。到货后,超市收货人在未做验货情况下签收配送单。3月21日,超市人员发现该批薯片大部分由于长期保存不当受潮,且在送货途中颠簸碎裂。超市向流花食品厂进行索赔,但该厂要求晨达进行赔偿,并扣压支付给晨达的各项费用。晨达不服,将配送剩余物强行占有,以超市已签单为由,拒不归还。

请分析,在此事件中,配送人、委托人、收货人三方具有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

案例4分析:配送经营人采取合适方法履行配送义务

配送人接受配送物并承担仓储和保管义务

配送人返还配送剩余物,委托人处理残料

收货人收货货物,有义务进行理算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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