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重点、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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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重点、难点分析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准确性保证措施

1)造价咨询单位应针对具体项目的特点,选定有丰富项目经验、技术全面的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并对本项目实施三级质量复核;

2)项目组各专业造价工程师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并接受公司的考核;

3)项目组各专业造价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程序进行编制,尤其对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清单设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重点关注,避免由此造成项目漏项及错算。

4)各专业造价工程师严格按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招标人要求执行,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

5)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和特殊情况,积极与委托方进行交流和沟通;

6)各专业造价工程师严格执行廉政合同的规定,切实落实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八不准"制度,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规范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

7)建立内部互审、公司复审制度,以提高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降低专业造价工程师利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谋取私利的机会。

总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应严格履行编制程序,搞好编前调查,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方案,采用可行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通过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检查和控制,明确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合理分

工,避免责任相互推诿、漏算等弊病发生。同时,通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纠正偏差,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工程量的精确计算、合理描述措施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另外,部分编制人员未真正理解清单的含义,简单地把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套上清单编号;选用清单编号比较随意,合同意识淡薄,随便选一个号就套上。如:拆除项目,有些编制人员选用新建项目的编号,又不注明拆除工程所包括的内容,这样会导致承包人索要拆除物的运输费及弃置费等费用;或与清单编号内容不搭界的项目也硬套该编号,这样更解释不清楚其工作内容了;部分编制人员将清单项目分类过大,每个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描述用300~400字;对国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项目编码的项目名称,应在招标文件载明补充项目编码的项目名称及工程内容,如不规范清楚,将会给招标文件中留下漏洞,为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隐患。

3.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

依照计价规范的规定,项目特征是工程量清单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否则不能称其为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风险分担的规定,工程数量的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而工程量清单除了数量风险外,主要就是指的项目特征描述的风险。对特征描述内容不进行描述,简单的指向图纸、标准图集的做法,使得工程量清单不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完整的材料,若指向出现错漏时,则更加引起投标与标底编制的困难,并会给发承包双方今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不便、同时会产生一些纠纷,给各方当事人增添了麻烦,也是不符合计价规范的要求的。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精神,我们还可以得出以下几点:1)对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内容不进行描述的,就等于是不要求投标人报价,也不需要承包人进行施工。如未对土方场外运输事项进行描述,投标人就不会考虑该部分费用,今后实际需要发生土方外运时,发包人就得另行支付该笔费用。

2)对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内容描述有误的,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的核对行为只具有建议权,并没有决定权,所以也不能承担责任。

3)投标人对于项目特征描述内容不进行报价的,其费用视同隐含在其他项目报价内,今后设计变更调整工程数量时,发包人可以依据计价规范、参照现行计价表标准以及工程招投标期间的市场行情,作为确定综合单价的基础,与施工方商定其项目隐含的价格。

4.关于工程内容不要求进行描述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中不需要进行描述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计价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并无此明确要求。

其次是部分工程内容涉及到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选择以及施工组织与管理

的安排,而这些各投标人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也是投标人可以自由定夺和裁量的,是由投标人进行充分竞争之所在。例如:钢筋砼预制构件,可以自制也可以外购,可以场内制作也可以在场外制作,在施工现场制作时就没有场外运输费用,在场外企业加工厂制作时就会发生构件场外运输费用;作为工程量清单是描述场外运输好呢还是不描述好;若描述,今后施工中实际采用现场制作,根本就没有发生构件场外运输费用时,是作为承包人偷工减序行为、还是作为没有按照清单要求施工,扣减承包人的该项费用;若不描述,今后实际是在场外制作,发生了构件场外运输费用时,是否应该作为清单遗漏问题,向承包人另行支付该笔费用。对于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包含的工程内容,作为投标人在确定综合单价时,都应该结合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的描述内容进行考虑和组价,只要特征描述到的都应该做,其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应包含在内,不能以没有工程内容的描述就不进行报价。作为发包人,对于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工程内容未做,但清单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即可,也不应以部分工程内容未做而扣减综合单价。

所以说对工程内容进行描述,相反会给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造成被动。但是若招标人对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包含的工程内容需要增加内容时,就应该在工程量清单中加以明确提出。

5.切实落实复核制度,保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复核是我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编制复核制度,是控制编制质量的保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明确了公司副总、项目经理或各专业负责人依照计价规范对编制成果进行三级质量复核制度,保证三级质量复核工作不流于形式,抓到实处。三级质量复核制度是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把关的关口,也是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一项重要内控制度,可以起到防错纠弊的作用。同时可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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