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管理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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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儿童管理、转诊工作制度
一、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高危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产时窒息、出生缺陷影响生活能力者、母亲孕期患有内科或其它疾病出生者、NICU住院新生儿、新筛阳性、听筛障碍)、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单纯性肥胖、先心病等。

二、承担辖区内高危儿的定期随诊工作,对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或转诊。

三、严格执行高危儿童的诊断,治疗规程。

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分析病因、积极治疗,使其恢复健康。

高危儿童高危因素消失或疾病治愈后,及时结案并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四、高危儿童体检0-6个月每月一次,6个月以后每2-3个月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

五、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

六、早期筛查、诊断脑损伤综合症,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患儿,并指导接受早期医学干预或康复治疗。

七、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八、门诊记录完整,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靖边县妇幼保健院。

某医院高危儿管理制度

某医院高危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对高危儿的诊疗水平,保障母婴安全,降低高危儿死亡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高危儿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高危儿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高危儿的管理和监测,确保医疗质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高危儿管理小组,负责高危儿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高危儿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儿科主任:负责高危儿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2. 儿科主治医师:负责高危儿的诊疗、随访和病情评估;3. 儿科护士:负责高危儿的护理、观察和记录;4. 儿科其他专业人员:负责高危儿的相关辅助检查和康复治疗。

第三章高危儿识别与评估第六条医院对出生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新生儿,应视为高危儿:1. 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或高于4000克;2. 出生时Apgar评分低于7分;3. 出生后出现呼吸、心跳、体温、血糖等生命体征不稳定;4. 有遗传、感染、出生缺陷等高危因素;5. 家族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史。

第七条高危儿评估包括:1. 生长发育评估:定期监测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2. 神经系统评估:观察新生儿神经反射、肌张力、运动发育等;3. 呼吸系统评估:监测呼吸频率、节律、有无呼吸困难等;4. 消化系统评估:观察新生儿喂养、大便、黄疸等;5. 其他系统评估:如心血管、泌尿系统等。

第四章高危儿诊疗与护理第八条高危儿诊疗:1. 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2. 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3. 对病情严重的高危儿,应及时上报上级医师,并做好抢救准备。

第九条高危儿护理:1. 加强新生儿护理,保持室温适宜,做好保暖措施;2. 定期观察新生儿皮肤、呼吸、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3. 观察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等情况;4. 对病情严重的高危儿,及时通知家属,做好心理护理。

第五章高危儿随访与康复第十条高危儿随访:1. 定期对高危儿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2. 根据病情需要,调整治疗方案;3. 做好高危儿家庭指导,提高家长对高危儿的关注和护理能力。

2023年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2023年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2023年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儿科医疗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高危儿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患者的诊治难度大、医疗资源的浪费、家庭和社会的困扰等。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高危儿,并提供合理的诊疗方案,建立高效的会诊、转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危儿管理制度1.1 高危儿患者的识别与筛查针对高危儿群体,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筛查机制,加大对于高危因素的筛查力度,包括孕期疾病诊断、家族遗传病史、早产儿、低体重儿等。

通过系统的筛查,及时发现高危儿患者,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

1.2 高危儿诊断与评估对于被识别为高危儿的患者,需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诊断与评估工作,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

通过全方位的了解病情,明确疾病的类型、病变程度,为之后的诊断治疗提供基础,制定出个性化的方案。

1.3 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针对不同的高危儿患者,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将治疗重点放在患者的主要问题上,同时要综合考虑到患者的整体情况,制定出综合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1.4 定期复查和长期随访对于高危儿患者,需定期进行复查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康复和生活质量。

二、高危儿会诊制度2.1 建立高危儿会诊专家团队在医疗机构内建立高危儿会诊专家团队,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儿科医生、心胸外科医生、神经科医生等,为高危儿提供个性化的会诊服务。

2.2 会诊流程确定高危儿会诊的流程和标准,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案例信息的顺利传递。

同时,为会诊过程制定出明确的流程,包括会诊申请、会诊过程、会诊建议和会诊结果等,以确保会诊的质量和效果。

2.3 优化会诊方式除了传统的面对面的会诊方式外,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远程会诊。

通过视频会议、图文资料传输等方式,将远程地区的专家资源与高危儿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专业的会诊服务。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专案管理制度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婴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护理,这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危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高危儿范畴。

二、立案: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专案管理,同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的标识。

根据每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

三、管理方法:(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

(二)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它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

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活动期佝偻病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中度以上肥胖症患儿每1~3个月随访一次。

其它高危儿视病情而定。

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患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和调理。

(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给予指导。

(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附一: 部分高危儿结案标准:(一)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1.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并维持2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本(2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本(2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本高危儿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对高危儿的管理,提高高危儿的健康护理水平,确保其健康成长。

高危儿是指由于身体或心理发育的异常而面临潜在健康风险的儿童。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对高危儿的管理。

三、高危儿的定义及分类高危儿是指出生时存在一定异常或有潜在异常的儿童,包括但不限于早产儿、低体重儿、出生缺陷儿、遗传疾病儿等。

四、高危儿管理制度1. 高危儿登记1.1 高危儿的登记应在出生后尽早进行,包括高危因素的记录和评估结果的登记。

1.2 高危儿的登记信息应包括儿童基本信息、家族史、父母状况、出生史等。

1.3 高危儿的登记信息需要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和管理。

2. 高危儿评估与筛查2.1 高危儿应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和筛查,以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2.2 高危儿评估和筛查应综合考虑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育情况,并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3. 高危儿的护理3.1 高危儿的护理应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指导、营养指导等。

3.2 高危儿在医疗机构内应有指定的护理区域和专人负责护理工作。

3.3 高危儿的护理应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护理,包括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

五、会诊、转诊制度范本一、引言会诊、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在需要专科医生参与诊疗时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诊和会诊服务。

二、会诊制度1. 会诊申请1.1 医生在初步诊断无法确定病因或治疗方案时,可以向专科医生提出会诊申请。

1.2 会诊申请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并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初步诊断、需要会诊的专科等信息。

1.3 会诊申请应由医院相关部门协助确保申请的及时处理。

2. 会诊安排2.1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专科医生的安排,及时安排会诊。

2.2 会诊应在双方医生的共同协商下确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患者。

3. 会诊报告3.1 会诊后,专科医生应及时撰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传达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3.2 会诊报告应包括对患者病情的诊断和治疗建议等内容。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危儿入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儿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高危儿入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第三条高危儿指生命活动未能维持稳态、疾病发展可能影响预后、需要紧急救治或高度监护的新生儿、婴儿和儿童。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规范操作流程、完善服务标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全员普及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确保医护人员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

第六条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确保医疗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患者家属的沟通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理解病情、配合治疗、保持合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危儿入院管理档案,保存患者的诊疗信息、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高危儿入院的判定和接诊第九条对于高危儿入院的判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生理指标、病史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患者家属做出说明。

第十条患者家属应当如实提供患者的病史、既往史等信息,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儿入院患者提供符合其病情的相应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二条高危儿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接受医护人员的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高危儿入院急救体系,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

第三章高危儿治疗和护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儿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定期对患者进行复查和随访。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高危儿护理团队,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细致的照料。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儿患者提供适宜的营养支持,并根据患者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调整饮食方案。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家属的心理支持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应对患者病情变化、减轻焦虑和压力。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高危儿的安全和健康发展,提高高危儿的康复几率,促进高危儿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学校、社区以及其他托管机构对0-3岁高危儿的管理。

三、高危儿的定义1. 高危儿是指0-3岁之间,存在着某些高风险因素,并可能导致患病或残疾的儿童。

2. 高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畸形、家族遗传病史、妈妈妊娠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等。

四、高危儿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设备1. 高危儿管理机构应该有符合儿童活动的环境设施。

2. 包括适宜的房间温度、光照、空气质量、卫生设施以及儿童安全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舒适。

5. 儿童康复护理区域应区分为不同区域,保证各个康复区域的活动空间和不同康复项目的实施条件。

六、高危儿管理制度的内容1. 高危儿的登记和档案管理(1)高危儿应该在出生后及时进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

(2)建立档案的信息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出生史、诊断及治疗情况等。

(3)档案应保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 高危儿的定期体检和评估(1)高危儿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例如身高、体重、头围等。

(2)定期进行康复能力评估,以制定个别化的康复计划。

3. 高危儿的康复治疗(1)根据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2)康复治疗应包括物理治疗、语言治疗、职能治疗等多个方面,以促进其身体和智力的发展。

4. 高危儿的饮食管理(1)制定合理饮食方案,确保高危儿获得足够的营养。

(2)根据高危儿的特殊情况,如过敏等,进行个性化的饮食管理。

5. 高危儿的心理支持(1)为高危儿和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其积极应对困境和压力。

(2)建立家长互助组织,提供经验交流和互助机会。

7. 高危儿的监护人责任(1)监护人应积极配合高危儿的康复治疗和发展计划。

(2)监护人要定期参加康复培训课程,以增强对高危儿的护理技能。

八、高危儿管理制度的执行1. 制度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

高危儿 管理制度

高危儿 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危儿指的是指在出生后的30天内需要严密观察和干预、照料的新生儿,他们可能因为早产、低体重、遗传疾病、出生时窒息等原因而面临生命威胁。

高危儿管理制度是为了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和保障高危儿健康成长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减少高危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存。

二、管理目标1. 提高高危儿存活率2. 提升医疗护理水平3. 减少高危儿并发症4. 提升高危儿生活质量三、管理范围高危儿管理制度范围涵盖以下内容:1. 高危儿的筛查和评估2. 高危儿的监护和干预3. 高危儿的护理和喂养4. 高危儿的家庭支持和康复5. 高危儿的健康教育和预防四、具体措施1. 高危儿的筛查和评估(1)建立高危儿筛查制度,包括新生儿窒息、早产、低体重、遗传疾病等风险因素的初筛和细筛。

(2)开展高危儿评估,对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全面的身体和精神发育评估,明确高危儿的风险程度和干预方案。

2. 高危儿的监护和干预(1)建立高危儿监护团队,包括儿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护和干预。

(2)制定高危儿的治疗方案,包括呼吸支持、营养支持、感染预防和控制等干预措施。

3. 高危儿的护理和喂养(1)建立高危儿的个性化护理计划,包括体温监测、清洁护理、床位翻身等护理措施。

(2)制定高危儿的喂养方案,包括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和特殊配方奶粉喂养等。

4. 高危儿的家庭支持和康复(1)为高危儿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指导,帮助他们应对高危儿的健康问题和生活困难。

(2)建立高危儿康复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康复训练、家庭照护、社会关怀等服务。

5. 高危儿的健康教育和预防(1)开展高危儿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高危儿的关注和关心。

(2)加强高危儿疾病预防工作,推广乳房疾病预防、呼吸道感染预防等知识。

五、管理保障1. 建立完善的高危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高危儿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加强高危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改善高危儿的就诊条件和医疗环境。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高危儿管理对象:
1.高危新生儿:重点是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营养不良:发育迟缓、低体重、消瘦
3.单纯性肥胖
4.贫血
5.活动性佝偻病
6.先心病
二、高危儿管理程序
筛查→登记→管理→结案
三、高危儿管理方法
1、对所有高危儿建卡存档,做到定期随访,对曾在并新生儿期进行急救的高危
儿可以增加随访次数。

2、随访中给予全面体检,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3、随访检查的同时给予早期教育知识辅导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

4、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延迟,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
进行干预治疗,对于不能治疗的患者转上级医院
5、有条件的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三次听力筛查异
常者转上级医院,以确保出生后6个月内对听力筛查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对言语、智能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6、有条件的一岁内每3个月进行一次52项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
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给康复训练指导。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登记管理
1.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时,通过询问家长或查阅《贵州省母子健康手册》发现有上述高危因素的儿童;或在健康检查、发育筛查等时发现生长发育偏异的儿童。

2.登记、转诊与追访:填写“高危儿童登记表”,转诊至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并追访转诊结果和是否结案转回。

3.健康指导:告知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的重要性及社区资源,指导家长进行家庭自我监测,为家庭提供营养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家庭养育等预见性指导。

(二)专案管理
1.专案登记:区(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接诊高危儿童,建立档案,收集信息,填写“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记录”,纳入专案管理进行高危儿童随访。

2.生长发育监测:在基本公共卫生儿童健康检查基础上,结合高危因素和生长发育状况酌情增加监测频次。

进行常规生长发育监测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生理及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筛查和评估。

3.咨询和预见性指导:依据儿童健康状况、体格生长和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价结果,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促进儿童生理、心理、社会能力发展的预见性指导。

4.早期干预:为生长发育偏异的儿童提供家庭内早期干预指导和/或机构内早期干预,并定期开展干预效果评估。

5.转诊与结案:对筛查异常者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评估、诊断和治疗,如机构无诊疗条件,可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将达到结案标准的儿童转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高危儿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高危儿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高危儿管理工作,包括高危儿的诊断、治疗、护理及相关医疗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危儿指的是出生后一个月内的新生儿,或儿童期内发生严重疾病或意外后,救治过程中存在生命危险的儿童。

第四条高危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尊重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管理的专门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第六条高危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全程管理为原则,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病历信息、检查结果、诊疗方案等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高危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机构依法开展高危儿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危儿诊断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高危儿诊断制度,包括新生儿的早期筛查、儿童期内的疾病诊断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学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高危儿的诊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的诊疗协作机制,包括专家会诊、多学科联合诊疗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患者家庭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家庭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章高危儿治疗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确保高危儿的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的用药管理,严格遵守用药指南和用药规范,确保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高危儿的康复治疗工作,包括康复评估、康复训练等。

第四章高危儿护理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高危儿护理制度,包括护士的护理流程、护理记录等。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护理设备和护理用品,确保高危儿的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高危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分娩期或新生儿期存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生长发育障碍、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问题的儿童。

为了加强高危儿的管理,提高高危儿的生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危儿的管理。

三、高危儿的定义和分类(一)高危儿的定义 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分娩期或新生儿期存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生长发育障碍、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问题的儿童。

(二)高危儿的分类 1. 胎儿期高危儿 (1)母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

(2)母亲孕期感染、接触有害物质等。

(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过期产等。

(4)胎儿畸形、染色体异常等。

分娩期高危儿 (1)难产、剖宫产、产程延长等。

(2)新生儿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等。

(3)新生儿低血糖、低血钙、高胆红素血症等。

新生儿期高危儿 (1)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感染性疾病。

(2)新生儿颅内出血、脑积水等神经系统疾病。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消化道畸形等先天性疾病。

四、高危儿的筛查和诊断(一)高危儿的筛查 1. 产前筛查 (1)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包括超声检查、唐筛、无创 DNA 检测等,及时发现胎儿异常。

(2)对于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的频率和项目,如羊水穿刺、脐血穿刺等,进一步明确胎儿的情况。

产后筛查 (1)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体重、身长、头围、胸围等,评估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听力筛查、视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及时发现新生儿的异常情况。

(二)高危儿的诊断 1. 对于产前筛查或产后筛查发现异常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如头颅 CT 、MRI 、脑电图、染色体检查等,明确新生儿的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

2. 对于高危儿的诊断,应由专业的医生进行,根据新生儿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五、高危儿的管理和随访1. 2. 1.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高危儿管理科工作制度

高危儿管理科工作制度

高危儿管理科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工作中,对高危儿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门诊发现的所有高危儿建立电子专案,并进行系统管理。

二、接受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接诊乡镇卫生院及社区转入的高危儿,进行详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干预及治疗方案。

三、对一般高危儿且发育正常者给予家庭早期干预方案,教给家长训练儿童;对发育落后或可疑、姿势异常、肌张力异常的患儿进行发预评估,制定门诊干预治疗方案,并实行专案管理。

四、开展高危儿定期监测与干预,并对每位高危儿进行系统化健康管理,并跟踪与随访,高危儿转归正常后,转诊到其所在社区进行系统化管理。

五、建立高危儿转诊机制,对所有随访过程发现的高危儿建立科室间的协调机制,必要时进行转诊。

六、做好宣传动员,使家长了解高危因素对孩子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七、工作认真负责,对高危儿童检查动作轻柔,注意保暖,态度和蔼可亲,不推诿病人。

1。

高危儿档案管理制度

高危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危儿档案管理,提高高危儿健康管理水平,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危儿档案是指对患有先天性、遗传性、发育性等疾病的儿童,以及有家族病史、出生缺陷、出生时体重过低等具有较高风险的儿童进行健康管理时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高危儿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高危儿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毁。

2. 保密性原则:对高危儿个人信息及病情资料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3. 可靠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

4. 有效性原则:档案资料应便于查阅、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高危儿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包括:1. 儿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疾病诊断及治疗情况:包括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治疗过程、疗效评估等。

3. 家族病史: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病史、遗传性疾病史等。

4. 出生缺陷、出生时体重过低等风险因素。

5. 健康管理记录:定期体检、随访、干预措施等。

第五条高危儿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如病史资料、治疗记录、随访记录等。

3. 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高危儿档案的保管: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高危儿档案的利用:1. 档案资料仅限于档案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及相关部门查阅。

2. 查阅档案资料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并注明查阅目的、时间、内容等。

3.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归档第八条高危儿档案的销毁:1. 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后,需进行销毁。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高危儿专册登记存档,做到定期随访,对曾在并新生儿期进行急救的高危儿可以增加随访次数。

二、随访中给予全面体检、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三、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3次听力筛查异常者转上级医院,以确保出生后6个月内对听力筛查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对言语智能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四、1岁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健康训练指导。

五、随访检查的同时给予早期教育知识辅导,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

六、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迟缓、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经行干预治疗,对于不能治疗的患者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幼儿园高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幼儿园内高危儿(指具有潜在危险因素的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高危儿管理制度,加强对高危儿的关注和关爱,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针对高危儿的特点,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幼儿园的各个环节。

2. 严格规范,责任到人。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 科学评估,动态管理。

定期对高危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家园共育,协同合作。

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高危儿的成长,形成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三、管理内容1. 高危儿识别与评估(1)建立高危儿信息库,包括高危儿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等。

(2)对入园幼儿进行全面筛查,识别高危儿,并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2. 高危儿分类与管理(1)根据高危儿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轻、中、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对轻、中、重三类高危儿分别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监护和重点救治。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高危儿安全管理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2)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安全设施与措施(1)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家园共育(1)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高危儿管理制度,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健康成长。

(2)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高危儿的成长。

四、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2. 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3. 对高危儿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危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加强对高危孩子的管理和关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寄宿机构、福利院等教育、矫治和庇护高危孩子的单位。

第三条高危孩子是指那些身心健康、生活受到根本威胁或者矫治救助需要的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少年、烈性少年、早恋早育少年、家庭矛盾少年、流浪乞讨少年等。

第四条高危孩子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关爱、矫治、教育、保护”的原则,坚持法治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方针。

第五条高危孩子管理工作应该依法,全面加强对其的心理、教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帮助,旨在让高危孩子尽快融入社会,走上正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对高危孩子的管理工作属于教育、民政、司法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合作共同进行管理。

第七条学校、寄宿机构、福利院等教育、矫治和庇护高危孩子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高危孩子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教育、保护和康复措施,做好高危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健康和心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高危孩子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高危孩子的日常行为规范、禁止行为、惩罚措施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危孩子的入户、送教、教管、送社等全程管控的制度,对高危孩子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为了保障高危孩子的合法权益,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家长监护、社会监督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高危孩子的情况。

第四章教育矫治第十二条教育矫治是高危孩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计划,对高危孩子进行个性化辅导和行为矫正。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对高危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工作。

第十四条教育矫治应当贯穿高危孩子的全过程,着重对其进行道德、法律、职业等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高危儿童管理制度

高危儿童管理制度
4.在开展关爱保护工作时,尊重高危儿童的意愿和权利,关注其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
十九、应急预案与危机处理
1.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高危儿童危机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责任人;
2.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
3.当发生高危儿童危机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高效应对;
4.失学、流浪、留守儿童等易受侵害的儿童;
5.其他经评估认定存在风险因素的儿童。
三、高危儿童筛查与评估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社区等单位应当加强对高危儿童的筛查与识别,发现疑似高危儿童,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社会福利、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对报告的高危儿童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
2.社区应发挥基层治理作用,为高危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
3.建立家庭和社区互助机制,通过邻里关爱、志愿服务等形式,为高危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4.加强对家庭和社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高危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十五、预防与干预策略
1.针对高危儿童的不同风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强化对高危儿童的家庭、学校、社区等多层次干预,形成联动机制;
4.对危机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二十、长效机制建设
1.着眼于长远,构建高危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高危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3.建立健全高危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4.深化理论研究,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高危儿童关爱保护模式,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

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镇安县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办法》要求,在儿童进行健康体检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综合营养评估和辅助检查等,做好体弱儿的筛查工作,及时发现高危儿童。

2、对筛查出的高危儿应及时进行登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定期随访。

3、针对高危儿童的病种和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管理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并主动反映幼儿在家的情况。

4、做好高危儿的转诊和登记工作。

规范填写“高危儿转诊反馈通知单”和“高危儿转诊登记册”。

督促家长凭“通知单”及时携带儿童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5、对未及时收到转诊回执的对象,认真做好随访工作,每月追踪督促一次,直至收到回执。

6、疾病治疗后,及时结案转为健康系统管理。

7、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人员对高危儿管理工作进行质控,确保管理质量。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文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范文高危儿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高危儿是指出生后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婴幼儿,包括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生长发育迟缓儿、心脏病儿等。

为了确保高危儿得到及时的诊治和有效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本制度旨在规范高危儿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高危儿在出生后及时进行一系列的体检和筛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2. 提供符合高危儿特殊需求的特别护理和康复训练。

3. 加强对高危儿家庭的指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三、管理内容1. 高危儿筛查和评估(1)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内,对所有婴儿进行常规体检,包括测量身高、体重、头围和体温等,评估婴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进行更加细致的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如观察呼吸、心跳、肌张力、吮吸反应等。

(3)根据婴儿的体格检查结果和家族病史等,提供风险评估,并确定是否进行进一步的专科检查和治疗。

2. 高危儿的特别护理和康复训练(1)建立高危儿特别护理团队,由儿科医生、护士、康复医生和心理咨询师等组成,提供全方位的护理和康复服务。

(2)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根据婴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适宜的护理措施,包括喂养、冷疗、按摩、运动治疗等。

(3)定期评估高危儿的康复进展,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符合婴儿特殊需求的康复训练。

3. 高危儿家庭指导和支持(1)为高危儿家庭提供儿童健康管理的相关知识,包括喂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等。

(2)定期组织高危儿家庭学习班,邀请专家讲解相关知识,解答家长的疑惑和问题。

(3)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服务,帮助家长解决与高危儿相关的生活问题和困扰。

四、管理流程1. 高危儿筛查和评估流程(1)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内,对所有婴儿进行常规体检,评估婴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进行更加细致的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3)根据婴儿的体格检查结果和家族病史等,提供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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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管理制度(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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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婴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护理,这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危儿范围: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高危儿范畴。

二、立案:
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专案管理,同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的标识。

根据每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

三、管理方法:
(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

(二)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它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

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活动期佝偻病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中度以上肥胖症患儿每1~3个月随访一次。

其它高危儿视病情而定。

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患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和调理。

(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给予指导。

(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附一: 部分高危儿结案标准:
(一)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1.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并维持2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二)营养不良(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
1.按年龄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且症状体征消失,并维持2个月。

2.虽然症状体征消失,但按年龄别体重仍未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者,可采取按身高别体重已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者。

(三) 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者:
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上升。

(四)肥胖(中度以上):
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均值(中位数)的15%以下或中位数加上2个标准差以下。

(五)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
1.血红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维持8周不下降。

2.贫血症状及体征消失。

(六)佝偻病:
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2个月。

2.血生化检查指标恢复正常。

3.X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

附二:《低体重儿、早产儿专案管理》
(一)管理范围:
对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低体重儿及妊娠37周前出生的早产儿要建立专案管理,重点护理。

(二)访视时间:
早产儿生命力弱,体温极不稳定,因此必须加强访视。

初生后每天随访一次,至体温上升,吸吮力增强后可改为每周随访一次,直至生后2个月。

(三)护理:
1.保暖:低体重儿和早产儿的一般体温都偏低,尤其是冬季出生者体温更低下,有条件的医院可置保暖箱保暖,在缺少条件的农村可因地制宜,使用热水袋等加以保暖(需用布包好置于包被外患儿躯体两侧及足底,要避免烫伤),使体温维持在36℃~37℃(肛温)。

2.测体温:为了及时掌握患儿的体温变化,必要时每4~6小时测量体温一次,至体温保持正常范围为止。

3.磅体重:体重增长是患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指标之一。

因此至少每周磅体重2~3次,为了减少误差,应在固定的时间进行(如喂奶前或排便后)。

4.预防感染:患儿抵抗力十分低下,为预防感染,应杜绝与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化脓性病灶等患者接触。

5.喂养:
(1)开奶时间:一般在生后半小时内开始吸吮母乳,指导勤吸吮,按需喂哺,如遇体重过低、出生窒息、吞咽与呼吸不协调、吸吮力过弱者,可适当延长开奶时间。

(2)喂养方式:
母乳喂养者:吸吮能力强者可按正常新生儿的喂养方法进行,吸吮能力很差者,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放置于奶杯中喂养,吃奶会呛的婴儿,必要时用滴管喂养。

人工喂养奶质以1:1或2:1为宜(即1份或2份牛奶加1份水和5%糖),或用早产儿配方奶粉。

6.维生素及铁剂补充:
维生素K1:生后每日1~3mg,连用3天。

维生素D制剂:生后2周开始补充维生素D800~1000μ∕d,3个月龄后改为400μ∕d直至2岁。

(该补充量包括食物、日光照射、维生素D制剂)。

铁剂:生后2周开始补充元素铁2~4mg∕kg.d直至校正年龄1岁。

(包括强化铁配方奶粉、母乳强化剂、食物和铁制剂中铁元素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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