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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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工程现场质量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增加职工收入,确保按施工进度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根据损失大小而带来的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如果再次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达到质量要求。

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由劳务复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300元。

7、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并且必须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双倍进行处罚。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模板,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2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10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300-5000元罚款。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对各工序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质量控制,消除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如有违反或不符合上述标准与规范而出现质量缺陷的,除责令相关责任人负责返工外,依据本细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三条:我公司质安处、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工长依据本细则针对劳务分包单位相关责任人不交底、不检查、不指导,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失职行为进行罚款,并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第四条:罚款内容与要求1、凡因不按图、按规范要求,野蛮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不听建设单位、监理、质监、公司质管部门劝阻,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造成被上述管理部门开现场会、责令停工整改的严重后果的,罚劳务分包单位5000-20000元。

2、钢筋工程(1)箍筋内净尺寸偏差大于±10MM,箍筋弯钩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一支梁、柱,一块板或墙为一处,检查数量每类构件不少于3件,以下同。

)(2)钢筋焊接接头的外观不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I8有关规定的;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全数检查)(3)钢筋绑扎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4)钢筋安装位置偏差按验收规范表5.5.2的规定检验,如合格率低于90%,则每检验批罚应得工程款的10%,如低于80%,则罚应得工程款的20%。

钢筋的排距、保护层厚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1.5倍的每处罚款50元。

(5)未按设计要求预留梁底构造柱插筋的,事后采用植筋处理的,植筋费用由承包班组负责,且每处罚款100元。

(6)随便割断钢筋,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洞口加强筋的每处罚款100元。

3、模板工程(1)因模板支撑不牢固,造成混凝土炸模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为强化工程质量施工管理,促进企业的振兴和健康发展,树立“公司兴旺、人人有责”的企业理念,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落实、执行质量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使企业的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细则。

1235-10万4元罚款。

5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

6、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巡回检查或拉网大检查,下达的质量隐患,项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报告,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0-2000元。

7、因质量隐患,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对项目部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8、在工程质量方面被媒体曝光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0元以上的罚款。

9部罚元。

10123司进行蓄水试验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面层施工的工程或面层施工完毕未做24小时蓄水试验的,均给予1000元的罚款处理。

4、样板领路: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样板领路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进行大面积施工的,罚款1000元。

5、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每发现一处质量通病,罚款1000元。

6、未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种资料的,罚款1000元/次,对公司造成影响的,按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7、不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项目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程所用材料未上报供应商资料、供应商未经公司考察擅自用于工程的,罚款5000.00元/次。

11.1元。

1.21.31.41.51.61.7在砌筑前要提前对砖进行浇水湿润,如发现有干砖上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8砌体砂浆饱满度、横竖灰缝要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1.9在墙体转角处、楼梯间内外墙交接处,按照图纸标高要求正确设置皮数杆,不设置每查出一处罚款100元。

1.10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各方责任主体涉及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并公示相关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处罚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将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1、施工图纸不符合工程实际,未按要求修改或修正图纸的,罚款5000元;2、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一般质量问题的,罚款10000元;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较大质量问题的,罚款2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4、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罚款5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5、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罚款10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建设单位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进行整改,如施工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建设单位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给予口头警告;2、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取消工程款支付;4、解除合同。

第三章施工完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处罚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下列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将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1、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2、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并存在造成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完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建设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监理单位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给予口头警告;2、罚款1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4、向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无删减范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无删减范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1.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保障建筑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2. 定义本细则中,下列术语的定义如下:- 建筑施工质量:指建筑工程在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下,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和安全指标。

- 施工质量问题: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缺陷、施工质量缺陷等。

- 处罚:指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的限制、罚款、撤销资质、停工整改等措施。

3. 施工质量处罚类型根据施工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罚类型:3.1 警告对于一般性的施工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警告处罚。

警告处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问题。

3.2 罚款对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确定,限定在法定范围内,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3.3 限制资质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施工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限制资质的处罚。

限制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资质、暂停资质等,期限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3.4 停工整改对于影响建筑安全的严重施工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停工整改的处罚。

停工整改期限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整改期间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需全面整改问题并提交整改报告。

4. 处罚程序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罚程序如下:1. 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后,项目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并记录问题。

2. 调查结果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整改计划。

3. 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须按要求整改,并在整改期限结束后提交整改报告。

4. 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整改报告和实际整改情况,在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之间进行评估并确定处罚类型。

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罚办法

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罚办法

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罚办法一、总则1、为贯彻实施总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实现总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便于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范、文件,结合本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

3、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和事故,是指已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造成无法逆转的事实或必须经过返工、加固、补强等技术措施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事实。

4、本办法对公司所有项目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分级负责,逐级追究”是指:分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二、分类1、质量缺陷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经过处理仍能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的质量问题,且由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万元(不含)的质量问题。

2、质量缺陷的类别根据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结构安全、运行、外观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程度,将质量缺陷划分为三类:(一)一般质量缺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缺陷1.尚未流入下道工序,并且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或返修得到解决,不致造成后续人工和材料浪费的情形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2.分项工程已完成,某些一般项目严重超过偏差,需经过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处理后其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安全运行无影响的情况,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的情况;3.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的情况。

(二)较重质量缺陷: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重质量缺陷1.已流入下道工序,造成人工及材料浪费,影响下道工序工作不足24小时,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含),不足20万元(不含);2.主控项目中某些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对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有直接影响,不论经济损失是否达到20万元的情况;3.其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不满20万元(不含)的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3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3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工程质量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处罚细则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2007质字(1)号***工程质量处罚细则(土建、结构及给排水部分)1、管理要素处罚1.01没有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未按规定程序经过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项200-1000元罚款;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3000-50000元罚款;。

1.02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没有编制施工作业设计或施工作业设计未按规定程序经过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不按施工作业设计施工或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项200-500元罚款;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03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验或试验,未经验证或未确认合格的产品就投入使用的每次处200-1000元罚款。

1.04 施工前没有进行施工图自审的每项/次处100-200元罚款;由于审图不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处每项/次罚款200-1000元,已经构成质量事故的每项/次罚款2000-10000元。

1.05 无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错误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每次处200-2000元罚款;已经构成质量事故的每项/次罚款2000-10000元。

1.06 凡不按照设计、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违规作业、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施工标准或未经同意擅自更改设计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由此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07 无工序交接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下道工序责任单位500-1000元;提供的工序交接无相关的隐蔽验收记录、平面位置图、测量成果、检测报告、质量评定结果或工程实体弹线标记不清等,每项处100-200元罚款;下道工序超过规定时间反馈复测结果的每拖延一天处500-1000元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修改)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修改)

龙阳丽园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处罚条例(一)砌筑工程:1、砌筑用砖不按规定浇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组砌方法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3、砌筑不按规范要求留斜搓,留直搓者每处罚款100元;4、砌体砂浆饱满度低于80%,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5、砌体灰缝过大,瞎缝、透明缝、通缝,每条缝罚款50元;6、墙垂直度偏差大于规范允许值,每处罚款200元,并拆除返工;7、利用过夜砂浆砌筑,或墙体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95%者,拆除后每处罚款500~1000元;8、门窗栏杆安装部位应砌筑实心砖,不按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9、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每少放一根罚款50元,并拆掉补放;10、配置砂浆没有配合比通知单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1、配置砂浆不按要求计量,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2、大于30mm的找平层不用细石混凝土,一处罚款100元;13、超过30cm宽的预留洞口未设置砼预制过梁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二)钢筋工程:1、使用未经复试合格的钢筋一次一种罚款500~1000元;2、钢筋半成品制作达不到规范、设计要求,如主筋锚固长度不足,弯起点位置不对,箍筋弯钩不够1350抗震要求,平直段不足10d者,每发现一个罚款20元;3、结构钢筋绑扎成型后浇筑前无保护层垫块者一处罚款20元;4、成排独立柱、组合柱的钢筋在浇筑前,不做横竖拉线位置固定,导致轴线位移的发现一根柱罚款200元;5、凡竖向钢筋,上口在浇混凝土前不做锁口箍筋导致钢筋偏移出现明显弯折的每根罚款50元;6、受力筋、架立筋、支座钢筋等搭接位置不正确,搭接倍数不够的,一处罚款50元;7、绑扎后的钢筋受油污污染,每一处罚款100元;8、箍筋绑扎有松扣者每处罚款20元;9、绑扎后的钢筋模板内有杂物,如绑丝、卡扣、木块、松散混凝土、锯末、纸、尼龙袋、土块等,浇筑前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理干净;10、绑扎好的钢筋,不准随意踩踏,必须搭设施工走道,否则出现钢筋踩乱变形一处罚款100~500元,并要求整改;11、钢筋绑扎必须达到纵横通顺,横向平直,间距均匀,绑扎牢固,箍筋竖向垂直,横向水平,间距均匀,绑扎牢固,观感清晰、整洁,否则责令其整改并罚款100元;12、预留洞口、施工洞口不按规定加设钢筋者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工程质量缺陷奖惩制度内容

工程质量缺陷奖惩制度内容

工程质量缺陷奖惩制度内容
一、目的与原则
制定本奖惩制度的目的在于强化质量管理意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防止
质量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奖优罚劣的方式,促进全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3. 质量检查部门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荣誉表彰。

2. 对于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质量隐患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在质量评比中获得优秀成绩的项目组,给予集体奖励。

五、惩罚措施
1.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轻微质量问题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 对于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3. 对于隐瞒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与考核
1.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映问题。

3. 对于奖惩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为强化工程质量施工管理,促进企业的振兴和健康发展,树立“公司兴旺、人人有责”的企业理念,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落实、执行质量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使企业的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到公司的,罚款5000元;投诉到区主管部门的,罚款8000元;投诉到区级以上的,罚款15000元;造成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

6、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巡回检查或拉网大检查,下达的质量隐患,项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报告,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0-2000元。

7、因质量隐患,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对项目部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8、在工程质量方面被媒体曝光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0元以上的罚款。

9、地基、基础与主体等分部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地基、基础分部罚10000元,主体分部罚20000元,主体结构抽检存在问题,罚款5000元。

10、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受到投诉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

第二条对违反公司内部验收制度的处罚1、各工序、检验批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询问并查资料)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除要求停工外,罚款500元/批;隐蔽工程未经隐蔽验收合格(询问并查资料),除要求停工外,罚款500元/项。

工程项目质量缺陷、事故处罚细则

工程项目质量缺陷、事故处罚细则
1000—2000
200—300
2000—5000
责任人200-500
1000—3000
责任人200
1000—2000
100
通报批评
3、若显现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重大质量缺点,施工单位按程序规定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
1000—50000
责任人500-1000
5000—10000
责任人200-500
2000—5000
200—300
工程项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量缺点、事故处罚细则
单位:元
质量缺点类别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实行单位
责任人
项目管理单位
责任人
1、若显现可以通过返修补偿的一样质量缺点,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进行整改
1000—2000
责任人100-200
500—1000
责任人100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2、若显现可以通过返修补偿的重大质量缺点,施工单位按程序规定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行为准则及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三条以下行为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将依照本细则进行处罚:(一)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内容进行施工作业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二)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致使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三)设计单位设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致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串通行为,弄虚作假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

(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六)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工人权益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劳动损失的3倍。

(七)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八)其他严重违反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罚:(一)发现违规行为后,责令当事人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有关情况。

(二)收到答复后,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三)根据调查报告,依据本细则进行处罚。

(四)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附件1.《建筑法》2.相关法律法规3.建筑工程合同样板附件一:建筑法(节选)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附件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件三:建筑工程合同样板附件:1.《建筑法》2.相关法律法规3.建筑工程合同样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缺陷惩罚细则本细则规定项目部对所属工程项目旳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旳惩罚细则:(一)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2、模板表面应清理洁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3、模板内应清理洁净,有杂物旳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4、对跨度不小于4米旳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起拱旳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强行拆摸旳罚款1000~2023元。

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旳罚款500元。

6、钢筋旳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规定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300~500元。

7、钢筋旳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又不整改旳旳每惩罚款100~300元。

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旳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100~300元。

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规定旳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一般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规定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旳不纳入结算)同步进行径济罚款1000~5000元。

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无记录及坍落度过大旳罚款100元。

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规定旳罚款100~300元。

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罚款100~300元。

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不小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惩罚款100~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章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对以下情况,施工单位将根据程度受到相应处罚:1.未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2.未经审批就擅自更换施工材料或工艺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违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5.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定,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督和处罚监督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对未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加强监管。

3.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对施工单位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事故的,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违法责任及处罚违反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罚:1.违法建设行为造成轻微事故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违法建设行为造成一般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法建设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4.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吊销建筑施工许可证。

附件:1.施工单位处罚记录表2.监督单位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建筑活动的法律责任。

2.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绘制的图纸,用于指导施工过程。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修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经验验证的工程成果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保持安全、可靠、经济、舒适、合理和符合设计要求的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除法律规定外,还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惩罚方式。

第六条本细则的罚款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但对于涉及人身伤害、严重财产损失等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重罚款金额。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应当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建设单位的经济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决定进行配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必要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力量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对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有效查处。

第二章罚款的种类和程序第十一条违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违规施工、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设计不报批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制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设定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整改期限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评估整改结果时,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当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决定罚款金额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发出罚款通知书,并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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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砼工程:1、砼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砼接槎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4、对跨度≥4m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5、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砼强度(无拆模试块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模的,每处罚款1000元;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500元;7、使用抗震钢筋的部位,未使用, 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0元;8、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200元;9、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安装钢筋前,未清理基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11、发现砼在浇入模板前私自加水搅拌的,此车砼退回原供应地,并处罚2000元/次;12、砼标养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13、同条件试块未放置现场的,罚款100元/组(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14、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0.1㎡,基础、板一处蜂窝面积>0.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5、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0.04㎡,基础、板一处孔洞面积>0.25㎡,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6、砼表面露筋长度>10cm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7、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cm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cm,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8、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50cm2,厚度>3.5cm,基础、板胀模面积>100cm2,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9、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mm或层高偏差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0、梁、柱断面尺寸比设计>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1、砼后浇带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及施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22、板厚度比设计尺寸>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3、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4、浇筑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25、预应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26、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27、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开头及灌浆孔、排气孔及排水管等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8、预应力筋张拉或张放时,砼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29、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张拉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与上述不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30、孔道灌浆时,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如不饱满、不密实,每处罚款500元;二、砌体工程1、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漏做试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200元;2、砌体漏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10mm(每片墙查3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砌体表面平整度>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轻质砌块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砌块应对错缝搭彻,搭接长度小于1/3砌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卫生间隔墙下口未按规范设置止水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抹灰工程1、粉刷墙面、柱面等起壳、裂缝面积≥200cm2,平顶起壳造成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抹灰未二次成活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30cm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内、外墙开裂引起空鼓,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墙体涂料存在明显色差,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楼梯踏板下口未做滴水线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四、屋面工程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竣工验收前15天内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分仓缝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20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孔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少一只罚款100元;5、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6、卷材粘贴后,有气泡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个气泡罚款100元;五、水、暖、卫生设施工程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超过允许偏差5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消防栓方向装反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只)罚款100元;六、电器安装工程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2、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3、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2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2.5mm2以下多芯铜芯线)不搪锡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5、材料不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的,每样罚款500元;6、现场检查时,发现材料的品种、规格、直径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500元;7、现场检查时,发现墙面水平方向开槽的,每处罚款200元;七、钢结构工程:1、原材未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私自加工的,不予进场,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及扭矩检测不合格的,退场,不得复检,且罚款500元/次;3、构配件进场后,现场检查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禁止吊装,并罚款1000元/件;4、吊装过程中,发现气(焊)割孔的,罚款500元/孔;5、预埋件整体或布局偏移,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件;6、现场未使用普通螺栓先进行拼装,而直接使用高强螺栓进行拼装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孔罚款100元/件孔;7、焊接材料未经烘焙,且无烘焙记录,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200元/次;8、同一设计标高的门、窗洞口,留置后不在同一设计标高处,误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处;9、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应进行统一管理,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配电箱而使用插线板,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11、电工、气焊工未穿绝缘鞋作业,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12、现场安装时,无安全管理人员,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次;13、现场明火作业处,未设置消防器材,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处;14、钢结构屋面安装时,应布置好安全网,并设置拉栏,不符合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15、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检查到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次;16、在竣工验收前15天内,下雨时发现渗漏点,不及时整改的(当天检查出,当天整改),每处渗漏点罚款500元/点;八、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1、所用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铝合金门窗安装后,框与墙体缝隙未填嵌饱满,填塞材料与方法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4、铝合金门窗扇开启不灵活,倒翘,阻滞及反弹,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密封条未剪断,且关闭后未处于压缩状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现场的成口经测理检查,如发现材料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7、设计安全玻璃部位,未使用安全玻璃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8、窗角缺加固件,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处;9、门窗周边打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设计断桥型材的,现场使用非断桥型材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11、框侧未使用镀锌螺丝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樘罚款100元;12、打胶时污染成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3、门窗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九、排架(模板及外架)工程1、周转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租赁合同,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2、钢管不得使用弯曲、变形、开裂及锈蚀严重的脚手钢管,否则会大降低杆件的竖向承载力和支撑系统的整体变形能力,不符合上述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3、钢管壁厚经现场检测,达不到施工方案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纵横向扫地杆,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5、立杆的间距和步距(步距为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6、可调底座和顶托外露长度均不能超过20cm,超过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剪力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后浇带与其他部位应分开支设,如未分开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9、穿插螺栓不得斜拉硬顶,钻孔严禁用电、气焊灼孔,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在梁底标高向下1500mm左右处铺张设防护兜网一道作安全防护用,如现场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11、模板未涂隔离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2、排架在支设过程中,未设置卸料平台来运转材料,直接堆放于已搭设完毕或正在搭设的排架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13、排架上堆放建筑材料,不撤离,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4、顶托用于底座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15、碗扣未按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扣紧(扣到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十、桩基工程1、施工桩机应有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开工当天往前推算,一年有效期),不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台;2、桩机施工操作人员应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岗位证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位;3、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获得监理与业主审核同意就私自沉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0元;4、沉桩前未提供桩位图,现场的桩位未经复核准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5、沉桩未使用桩尖或桩尖经测量不满足设计和管桩规范要求(应更换),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6、管桩的壁厚、长度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7、在检查时如发现桩位偏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桩的焊接应分三次进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以免桩周土固化,且焊缝应饱满,如果发现未清理桩端垃圾就进行焊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桩焊接完成后,应按设计和规范停歇冷却时间,焊完就沉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200元;10、在沉桩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管桩无法沉入到设计标高,应报告监理与业主,由业主上报设计人员处理,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私自截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11、管桩每套施工完毕,应覆盖桩孔,未覆盖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2、每天施工的桩位、数量应当天报审,不及时报审,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3、基坑土方开挖完成后,应提供桩位偏差表和竣工图,在桩基础分部验收前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十一、脚手架工程1、脚手架钢管未油漆、生锈严重或搭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2、落地脚手架立杆基础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3、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4、脚手架连墙件和构造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5、脚手架与排架(模板)相连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500元;6、脚手架堆放杂物的及超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100元;7、拆除脚手架未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8、安全网张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应重叠放置,避免出现空挡现象,检查出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竖向间距为控制在3个步距(4.8m),横向间距为3个立杆间距(2.4m),连墙件如为脚手钢管,直径不得低于48,它与脚手架和梁柱采用直角扣件连接,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1、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如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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