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并明确了施工单位就质量问题所需承担的处罚责任。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1.3 定义1.3.1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施工质量缺陷处罚2.1 质量缺陷分类质量缺陷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质量缺陷、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和重大质量缺陷。
2.2 处罚措施2.2.1 一般质量缺陷一般质量缺陷属于轻微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2.2.2 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属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并可能会暂停工程进展。
2.2.3 重大质量缺陷重大质量缺陷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工整改、罚款,并可能会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引起质量缺陷的原因及处罚责任3.1 原因划分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划分,质量缺陷可分为设计问题、施工管理问题和材料问题。
3.2 处罚责任3.2.1 设计问题若质量缺陷是由于设计问题引起的,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并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设计单位会受到相应处罚。
3.2.2 施工管理问题若质量缺陷是由施工管理问题引起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进行整改。
同时施工单位也将受到相应的罚款。
3.2.3 材料问题若质量缺陷是由材料问题引起的,责任由材料供应商承担,并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同时材料供应商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质量缺陷处罚程序4.1 发现质量缺陷质量缺陷可以通过巡检、监理和业主提出等方式发现。
4.2 确认和记录一旦发现质量缺陷,质量缺陷应该被确认并进行详细记录。
4.3 处理和整改对于已确认的质量缺陷,需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责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4 监督和检查监督和检查整改后的质量缺陷,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4.5 处罚决定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决定。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一、总则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方式,保障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处罚方式1. 罚款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缺陷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罚款金额。
罚款金额的计算原则如下:(1)根据工程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基础罚款金额;(2)根据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确定罚款比例;(3)根据违规行为的次数,确定倍数系数;(4)根据违规行为的后果,确定追加罚款金额。
2. 停工整改对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有权责令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合理的时间范围。
3. 吊销资质证书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有权责令吊销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吊销资质证书的期限为一年,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处罚程序1. 报告审批程序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由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问题描述、罚款依据和处罚建议等。
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罚。
2. 相关责任人听证对于涉及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应公正、公平。
听证结果作为决定罚款金额和处罚方式的依据。
3. 处罚决定公示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及相关情况公示,以保障处罚的公开、公平。
公示内容应包括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处罚决定的日期等。
四、追究其他责任1.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还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追究主要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记功、行政降级等。
3. 赔偿责任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工程质量缺陷罚款细则
工程质量缺陷罚款细则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建筑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建筑施工质量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不仅会影响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
因此,严管缺陷,推进工程质量建设,逐步实现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也变成了我国政策把握的一项举措。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缺陷现象,建立相应的罚款细则,成为保障工程质量并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控制质量缺陷的出现,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为此,本文就工程质量缺陷罚款细则进行探讨,以期帮助各相关单位有效防控质量缺陷。
1. 确定质量缺陷的分类在制定工程质量缺陷罚款细则时,首先需要确定质量缺陷的分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主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1.基础工程缺陷:指将建筑物作为女人的基础之一的基础工程出现缺陷,如挖掘不足、倾斜、错位等。
2.结构工程缺陷:指建筑物结构设计、制造、施工等环节出现缺陷,如墙体裂缝、结构变形、钢筋过密等。
3.建筑设备缺陷:指建筑物的设备缺陷,包括给排水、电气、通信等设施,如线路乱拉、电器漏电、通风不良等。
4.规范缺陷: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建筑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材料采购、施工监督等,如防水不做好、防火不到位等。
2. 制定罚款标准针对不同类别的缺陷问题,需要根据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罚款标准。
罚款标准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规模、不同类型的质量缺陷,应有不同的罚款标准。
在制定罚款标准时,可以参考以下方法: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对缺陷问题制定的法规或行政规定进行调研,确立罚款标准。
2.参考行业标准或建筑设计的相关要求,比对质量缺陷程度,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罚款标准。
3.根据工程缺陷带来的影响,将其分为一般性、严重性、特别严重性等级,以便分别处理,严格执行罚款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各方责任主体涉及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并公示相关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处罚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将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1、施工图纸不符合工程实际,未按要求修改或修正图纸的,罚款5000元;2、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一般质量问题的,罚款10000元;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较大质量问题的,罚款2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4、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罚款5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5、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罚款10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建设单位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进行整改,如施工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建设单位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给予口头警告;2、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取消工程款支付;4、解除合同。
第三章施工完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处罚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下列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将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1、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2、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工程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并存在造成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完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建设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监理单位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给予口头警告;2、罚款10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4、向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罚款标准第四条对于发生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要在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轻微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0.5%;(二)一般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1%;(三)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2%;(四)严重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3%。
第五条对于发生设计单位设计问题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要在设计单位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轻微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0.5%;(二)一般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1%;(三)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2%;(四)严重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3%。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理单位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整改情况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判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需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罚款,监理单位应当制作罚款决定书,由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罚款决定书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及时缴纳罚款。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罚款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及罚款工作。
对于具体建设项目中的质量管理要求,应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而定。
三、罚款依据1. 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2. 相关建筑质量管理标准的规定;3. 现行的预算、决算、结算等财务管理规定;4. 相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约定。
四、罚款标准1. 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罚款金额的依据;2.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将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成本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罚款金额范围;3. 若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相应的罚款金额。
五、罚款程序1. 由相关建设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具体问题和违规证据需加以详细说明;2. 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3.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 被处罚方可依法提出书面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并做出合理、公正的处理决定;5. 罚款决定书应当明确违规行为、违规金额、违规时间、违规责任人等相关情况,由相关机构签发并送达处罚对象。
六、罚款执行1. 接到罚款决定书后,被罚方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罚款;2. 罚款应当存入相关资金账户,且罚款金额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3. 未按时缴纳罚款的,将按日加收罚款金额的0.5%作为滞纳金,直至罚款全部缴清;4. 若被罚方对罚款决定存在异议,可在缴纳罚款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在复议申请期间内暂缓缴纳罚款。
七、监督检查与追究责任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2. 发现质量问题时,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3. 主管部门因工作不力导致质量问题严重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 主管部门应定期公示罚款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工程质量处罚细则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2007质字(1)号***工程质量处罚细则(土建、结构及给排水部分)1、管理要素处罚1.01没有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未按规定程序经过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项200-1000元罚款;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3000-50000元罚款;。
1.02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没有编制施工作业设计或施工作业设计未按规定程序经过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不按施工作业设计施工或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项200-500元罚款;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03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验或试验,未经验证或未确认合格的产品就投入使用的每次处200-1000元罚款。
1.04 施工前没有进行施工图自审的每项/次处100-200元罚款;由于审图不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处每项/次罚款200-1000元,已经构成质量事故的每项/次罚款2000-10000元。
1.05 无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错误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每次处200-2000元罚款;已经构成质量事故的每项/次罚款2000-10000元。
1.06 凡不按照设计、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违规作业、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施工标准或未经同意擅自更改设计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由此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07 无工序交接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下道工序责任单位500-1000元;提供的工序交接无相关的隐蔽验收记录、平面位置图、测量成果、检测报告、质量评定结果或工程实体弹线标记不清等,每项处100-200元罚款;下道工序超过规定时间反馈复测结果的每拖延一天处500-1000元罚款。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背景介绍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物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规定的功能和质量要求。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还会影响施工单位的信誉。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我国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罚款实施细则一、罚款范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涉及到建筑质量问题的处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包括以下范围:1.建筑材料的品质、标准和瑕疵等问题;2.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违规问题;3.设计文件的误差或者错误;4.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5.工程竣工和验收不合格的问题,包括建筑物的外观、结构、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二、罚款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对于质量问题的罚款标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对于设备、工艺、质量等方面凡有不合格的按照0.1%的标准罚款,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罚款标准可根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进行增加;2.如果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安全事故,罚款标准按照造成的事故损失进行确定。
如果施工单位被依法判决为民事责任,相同事故产生的标准罚款将增加100%;3.对于建筑竣工检验合格后实物质量仍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按照根据交付办法计算的标准罚款,并根据合同中的惩罚性条款,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进行罚款。
三、罚款程序1.应当将质量问题列入施工日志,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2.施工单位应当主动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情况;3.监理单位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4.如果整改不到位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建筑工程质量黑名单,违约次数达到三次或者案件涉及到刑责的,工程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吊销其施工资质证书。
四、眼下罚款的建议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建议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管。
在建设工程中,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对于质量问题,应当依照罚款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套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工程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由相关管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共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形成联合惩戒的机制。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罚则、处理程序等方面,具体工作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究责任人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问责、通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进行定性、定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调查核实、报告上报、决定处理等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落实,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处理。
第三章罚则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实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罚则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扣资格证书等措施。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应立即停工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暂扣相关资格证书,追究法律责任,严厉处罚。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处罚范围1.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安全事故;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等。
2. 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商业秘密;未按时报送监理资料等。
3.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存在严重错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设计职责,造成工期延误等。
4. 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问题;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等。
三、处罚措施1. 对施工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施工许可;(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监理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监理资质;(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设计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设计资质;(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建设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项目审批资格;(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3.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细则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本细则旨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缺陷惩罚细则一、前言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应当具备的规定要求,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质量、经济质量和环境质量等多方面要素。
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领域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对于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以及长期使用效果具有至关紧要的意义。
为了维护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缺陷惩罚细则,对搭配检查、暂时停止、扣罚、追责等措施进行规范、强化和严格落实。
二、质量缺陷的定义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过程中,未能符合规定要求、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效果的现象。
如未阅历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大面积显现渗漏、震动等现象的房屋、工程预算严重超支的工地等。
三、质量缺陷处理的途径1. 搭配检查对疑似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搭配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依据检查结果,对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和相应的举措编制。
2. 暂时停止施工施工中显现紧急情况、影响施工安全的事件时,应立刻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逐一调查。
如查明是质量问题,依据实在情况予以暂时停止或重新准予施工的决议。
3. 扣罚依据工程质量缺陷的实在情况,可以予以经济性的扣罚措施。
如,对超预算的工程进行按比例的罚款、对投入使用未阅历收的工程进行定级罚款等。
4. 追责在重点质量问题显现时,可对施工、监理、设计等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
可以进行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惩罚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质量缺陷惩罚细则1. 设计阶段质量缺陷从事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订立并落实严格的质量掌控计划,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定要求。
若设计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以下处理方法:(1) 未按时提交设计文件,或设计文件存在缺陷者,在设计报审的予以通报批判,并视情节予以警告,并扣罚设计费的5%以上10%以下。
(2) 设计中存在技术性缺陷,劣质、违法、不合理,引起严重后果者,责令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扣罚设计费的10%以上20%以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简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1.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保障工程安全和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施工企业综合能力和信誉度的重要指标。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2. 处罚分类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可以将相应的违规行为归类,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的处罚分类如下:2.1 劣质工程2.1.1 违反强制性标准-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导致工程质量明显低于标准要求。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
2.1.2 施工建议书不合理-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建议书时,存在重大不合理或违反规定的情况。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重新编制施工建议书,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1.3 承诺工期延误-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按照承诺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
2.2 安全隐患2.2.1 施工作业不安全-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损害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5%。
2.2.2 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安全隐患存在或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
2.3 违规操作2.3.1 施工材料使用不符合规定-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 处罚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3.2 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 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保障建筑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并对质量问题进行惩罚,本文档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二、处罚原则1. 法律依据:处罚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超越法律赋予权限。
2. 公正公平: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可操作性:处罚细则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被施工方理解和执行。
三、施工质量问题及对应处罚1. 基坑支护问题1.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作业不规范,造成基坑支护失效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
2.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支护验收,造成质量隐患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 混凝土浇筑问题1.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混凝土,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 未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工作,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
3. 钢筋工程问题1. 钢筋混凝土工程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
2. 钢筋连接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
4. 地基处理问题1. 土方开挖不符合规范或土方回填不稳定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 地基处理工程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3%。
5. 水电工程问题1. 给排水工程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并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2. 电气工程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并造成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
6. 安全质量事故问题1. 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5%。
2. 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0%。
7. 施工管理问题1. 未按规定组织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
2. 未按要求保留施工现场材料证明、工程记录等资料的,罚款金额为工程造价的0.5%。
四、处罚程序1. 施工方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现后,应当立即通知施工方整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行为准则及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三条以下行为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将依照本细则进行处罚:(一)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内容进行施工作业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二)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致使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三)设计单位设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致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串通行为,弄虚作假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
(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
(六)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工人权益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劳动损失的3倍。
(七)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处罚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
(八)其他严重违反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罚:(一)发现违规行为后,责令当事人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有关情况。
(二)收到答复后,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三)根据调查报告,依据本细则进行处罚。
(四)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附件1.《建筑法》2.相关法律法规3.建筑工程合同样板附件一:建筑法(节选)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附件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件三:建筑工程合同样板附件:1.《建筑法》2.相关法律法规3.建筑工程合同样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标准版)一、砼工程:1、砼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砼接槎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4、对跨度≥4m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5、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砼强度(无拆模试块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模的,每处罚款1000元;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500元;7、使用抗震钢筋的部位,未使用,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0元;8、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200元;9、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安装钢筋前,未清理基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11、发现砼在浇入模板前私自加水搅拌的,此车砼退回原供应地,并处罚2000元/次;12、砼标养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13、同条件试块未放置现场的,罚款100元/组(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14、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0.1㎡,基础、板一处蜂窝面积>0.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5、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0.04㎡,基础、板一处孔洞面积>0.25㎡,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6、砼表面露筋长度>10cm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7、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cm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cm,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8、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50cm2,厚度>3.5cm,基础、板胀模面积>100cm2,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9、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mm或层高偏差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0、梁、柱断面尺寸比设计>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1、砼后浇带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及施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22、板厚度比设计尺寸>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3、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4、浇筑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25、预应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26、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27、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开头及灌浆孔、排气孔及排水管等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8、预应力筋张拉或张放时,砼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29、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张拉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与上述不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30、孔道灌浆时,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如不饱满、不密实,每处罚款500元;二、砌体工程1、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漏做试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200元;2、砌体漏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10mm(每片墙查3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砌体表面平整度>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轻质砌块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砌块应对错缝搭彻,搭接长度小于1/3砌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卫生间隔墙下口未按规范设置止水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抹灰工程1、粉刷墙面、柱面等起壳、裂缝面积≥200cm2,平顶起壳造成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抹灰未二次成活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30cm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内、外墙开裂引起空鼓,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墙体涂料存在明显色差,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楼梯踏板下口未做滴水线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四、屋面工程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竣工验收前15天内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分仓缝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20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孔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少一只罚款100元;5、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6、卷材粘贴后,有气泡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个气泡罚款100元;五、水、暖、卫生设施工程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超过允许偏差5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消防栓方向装反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只)罚款100元;六、电器安装工程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2、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3、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2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4、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2.5mm2以下多芯铜芯线)不搪锡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5、材料不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的,每样罚款500元;6、现场检查时,发现材料的品种、规格、直径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500元;7、现场检查时,发现墙面水平方向开槽的,每处罚款200元;七、钢结构工程:1、原材未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私自加工的,不予进场,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及扭矩检测不合格的,退场,不得复检,且罚款500元/次;3、构配件进场后,现场检查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禁止吊装,并罚款1000元/件;4、吊装过程中,发现气(焊)割孔的,罚款500元/孔;5、预埋件整体或布局偏移,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件;6、现场未使用普通螺栓先进行拼装,而直接使用高强螺栓进行拼装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孔罚款100元/件孔;7、焊接材料未经烘焙,且无烘焙记录,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200元/次;8、同一设计标高的门、窗洞口,留置后不在同一设计标高处,误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处;9、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应进行统一管理,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配电箱而使用插线板,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11、电工、气焊工未穿绝缘鞋作业,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12、现场安装时,无安全管理人员,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次;13、现场明火作业处,未设置消防器材,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处;14、钢结构屋面安装时,应布置好安全网,并设置拉栏,不符合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15、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检查到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次;16、在竣工验收前15天内,下雨时发现渗漏点,不及时整改的(当天检查出,当天整改),每处渗漏点罚款500元/点;八、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1、所用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2、铝合金门窗安装后,框与墙体缝隙未填嵌饱满,填塞材料与方法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3、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4、铝合金门窗扇开启不灵活,倒翘,阻滞及反弹,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5、密封条未剪断,且关闭后未处于压缩状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6、现场的成口经测理检查,如发现材料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7、设计安全玻璃部位,未使用安全玻璃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8、窗角缺加固件,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处;9、门窗周边打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设计断桥型材的,现场使用非断桥型材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11、框侧未使用镀锌螺丝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樘罚款100元;12、打胶时污染成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3、门窗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九、排架(模板及外架)工程1、周转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租赁合同,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2、钢管不得使用弯曲、变形、开裂及锈蚀严重的脚手钢管,否则会大降低杆件的竖向承载力和支撑系统的整体变形能力,不符合上述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3、钢管壁厚经现场检测,达不到施工方案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纵横向扫地杆,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5、立杆的间距和步距(步距为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6、可调底座和顶托外露长度均不能超过20cm,超过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7、剪力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后浇带与其他部位应分开支设,如未分开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9、穿插螺栓不得斜拉硬顶,钻孔严禁用电、气焊灼孔,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在梁底标高向下1500mm左右处铺张设防护兜网一道作安全防护用,如现场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11、模板未涂隔离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2、排架在支设过程中,未设置卸料平台来运转材料,直接堆放于已搭设完毕或正在搭设的排架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13、排架上堆放建筑材料,不撤离,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4、顶托用于底座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15、碗扣未按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扣紧(扣到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十、桩基工程1、施工桩机应有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开工当天往前推算,一年有效期),不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台;2、桩机施工操作人员应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岗位证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位;3、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获得监理与业主审核同意就私自沉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0元;4、沉桩前未提供桩位图,现场的桩位未经复核准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5、沉桩未使用桩尖或桩尖经测量不满足设计和管桩规范要求(应更换),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6、管桩的壁厚、长度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7、在检查时如发现桩位偏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8、桩的焊接应分三次进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以免桩周土固化,且焊缝应饱满,如果发现未清理桩端垃圾就进行焊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桩焊接完成后,应按设计和规范停歇冷却时间,焊完就沉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200元;10、在沉桩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管桩无法沉入到设计标高,应报告监理与业主,由业主上报设计人员处理,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私自截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11、管桩每套施工完毕,应覆盖桩孔,未覆盖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2、每天施工的桩位、数量应当天报审,不及时报审,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13、基坑土方开挖完成后,应提供桩位偏差表和竣工图,在桩基础分部验收前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十一、脚手架工程1、脚手架钢管未油漆、生锈严重或搭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2、落地脚手架立杆基础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3、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4、脚手架连墙件和构造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5、脚手架与排架(模板)相连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500元;6、脚手架堆放杂物的及超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100元;7、拆除脚手架未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8、安全网张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9、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应重叠放置,避免出现空挡现象,检查出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0、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竖向间距为控制在3个步距(4.8m),横向间距为3个立杆间距(2.4m),连墙件如为脚手钢管,直径不得低于48,它与脚手架和梁柱采用直角扣件连接,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11、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如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缺陷惩罚细则本细则规定项目部对所属工程项目旳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旳惩罚细则:(一)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2、模板表面应清理洁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3、模板内应清理洁净,有杂物旳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4、对跨度不小于4米旳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起拱旳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100元。
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强行拆摸旳罚款1000~2023元。
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旳罚款500元。
6、钢筋旳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规定又不整改旳每惩罚款300~500元。
7、钢筋旳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又不整改旳旳每惩罚款100~300元。
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旳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100~300元。
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规定旳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一般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规定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旳不纳入结算)同步进行径济罚款1000~5000元。
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无记录及坍落度过大旳罚款100元。
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规定旳罚款100~300元。
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罚款100~300元。
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不小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惩罚款100~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章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对以下情况,施工单位将根据程度受到相应处罚:1.未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2.未经审批就擅自更换施工材料或工艺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违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5.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定,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督和处罚监督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对未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加强监管。
3.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4.对施工单位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事故的,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违法责任及处罚违反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罚:1.违法建设行为造成轻微事故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违法建设行为造成一般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法建设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4.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以罚款并吊销建筑施工许可证。
附件:1.施工单位处罚记录表2.监督单位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建筑活动的法律责任。
2.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绘制的图纸,用于指导施工过程。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修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经验验证的工程成果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保持安全、可靠、经济、舒适、合理和符合设计要求的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除法律规定外,还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惩罚方式。
第六条本细则的罚款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但对于涉及人身伤害、严重财产损失等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重罚款金额。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应当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建设单位的经济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决定进行配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必要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力量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对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有效查处。
第二章罚款的种类和程序第十一条违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违规施工、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设计不报批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制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设定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整改期限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评估整改结果时,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当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决定罚款金额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发出罚款通知书,并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本细则规定项目部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
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处罚细则:(一)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又不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
土接搓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的又不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4、对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又不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摸的罚款1000〜2000元。
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的罚款 500元。
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的每处罚款300〜500元。
7、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整改的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
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
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的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普通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的不纳入结算)同时进行径济罚款1000 5000 元。
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无记录及坍落度过大的罚
款100兀。
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
100~300 元。
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
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 100〜300元。
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 200元。
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 50%或高于规范100%, 每组罚款200元。
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川,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 〃,每处罚款100~300元。
16、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大于 0.04川,基础、墙、板一处蜂窝
面积大于0.25 〃,每处罚款100~ 300元。
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 cm每处罚款100元。
18、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 cm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 cm,厚度大于4 cm,每处罚款100〜 300 元。
19、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大于50cm2,厚度大于3.5 cm,基础、墙、
板胀模面积大于100cm2,厚度大于4 cm,每处罚款100~300 丿元。
20、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 mm或层高偏差超过10 mm,每处罚款100兀。
21、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10m或小于8 mm,每处罚款100兀。
22、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100〜300 丿元。
23、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10 m或小于5 mm,每处罚款100元。
24、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士 10m,柱、梁、板、墙超过±5mm每处罚款100元。
25、梁、墙、楼梯、板、柱在同一轴线、同一位置的该拉长通线而不拉,造成梁弯曲不直,10米范围内高低大于10mm,每处罚款 100 元。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级配牌、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 丿元。
2、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漏做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3、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 %,罚款100〜300元。
4、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搓,斜搓长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处罚款100〜300元。
5、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300元。
6、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大于士 10 伽(每层查三处),每处罚款100元。
7、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 mm (每层查3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
8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 每处罚款50元。
9、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必须返工,并每处罚款
100~300 元。
10、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11、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处罚款
100 元。
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 100元。
13、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
每处罚款100元。
14、阳台隔离和护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处罚款100元。
15、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16、对卫生间、厨房包括隔墙下口未按规范做止水带(翻口)每处罚
款200元。
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应对错缝搭砌,搭接长度小于
90mm,竖向同缝超过两皮每处罚款 100元。
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 1/3,每处罚款100 丿元。
(三)抹灰工程
1、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起壳(空鼓)、裂缝、面积超过200cm2, 每处罚款50元,平顶起壳(空鼓)造成脱落,每处罚款100元。
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100元。
3、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凹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女儿墙压顶坡向未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 100元。
4、墙面刷浆(喷浆)、油漆严重掉粉、起坡、漏刷、透底面积
超过100cm2每处罚款50元。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罚款 100元。
6、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cm无加强措施罚款100元。
7、阴阳角角度超过5mm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面砖、地砖、瓷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30cm2,每处罚款50
丿元。
9、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200元。
10、楼梯踏板下口未做滴水线每处罚款 300元。
(四)楼地面工程
1地坪严重起壳、裂缝、起砂面积大于 200cm2,每处罚款100 丿元。
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 300元。
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 20cm,每处罚款50元。
4、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
6-8mm,板块8-10mm)超高5mm,每处罚款50元。
5、楼梯踏步每步超过10mm,装饰板块高度超过5mm,每处罚款100兀。
6、面层不同做法的楼地面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100元。
7、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每处罚款100元。
&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10cm2,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9、室内变形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条罚款100元。
(五)地下室防水工程
1、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100元。
(设
计无要求除外)
2、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100 丿元。
3、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 100伽每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