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违章行为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工地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违规搭设脚手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令拆除,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2. 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记录、报验等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4.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5. 工地安全通道被堵塞、道路被占用,妨碍公共通行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6. 未履行建筑垃圾管理义务,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7. 工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8. 施工单位违规挪用施工资金,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9.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10. 违规使用农民工,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三、处罚程序1. 工地负责人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违规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并注明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方式以及应缴纳的罚款金额。
4. 被处罚单位收到处罚决定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5. 复议期间,被处罚单位不得停止履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1. 被处罚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2. 被处罚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缴纳证明。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如下:
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范围和条件施工的,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并责令停工整顿。
2. 无资质或使用过期资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3倍,并责令停工整顿。
3. 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不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在合同价款的3-10%之间,并责令改正和整顿。
4. 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无故停工或停工期间不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从合同价款的1-3%之间,并责令改正。
5. 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的后果和损失程度,可能会被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处以高额罚款。
6. 恶意拖欠劳动报酬,对违法行为单位罚款金额从欠薪金额的5-10倍,并可以吊销施工许可证。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违章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细则,实际处罚情况可能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 1 页共 1 页。
工程施工单位罚款标准
工程施工单位罚款标准一、引言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可能会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单位罚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二、违规行为和对应罚款标准1、违规行为: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或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进度罚款标准:按照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的违约金比例进行罚款,具体比例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2、违规行为:未按工程质量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罚款标准: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罚款,最高可罚款工程总造价的5%。
3、违规行为: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罚款标准:根据安全事故的后果和责任进行相应的罚款,最高可罚款工程总造价的10%。
4、违规行为:占用道路、影响市政设施、造成邻近居民生活质量问题罚款标准:根据影响程度进行相应的罚款,最高可罚款工程总造价的3%。
5、违规行为: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环境污染罚款标准:根据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相应的罚款,最高可罚款工程总造价的5%。
以上仅是违规行为和对应罚款标准的一部分,实际实施中还应视情况确定具体的罚款金额。
三、罚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1、执行机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罚款标准的有效执行。
2、监督机构:社会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应该积极监督罚款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揭露各种违规行为,保障罚款标准的公正执行。
3、违规行为的申诉和上诉:工程施工单位可以针对被处罚的违规行为进行申诉和上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罚款标准的意义和作用1、维护良好的工程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2、推动施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
3、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保障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
4、促进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对施工单位的规范性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承包商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然而,有些承包商存在违章施工行为,严重影响了施工质量和安全,损害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
为了规范承包商的行为,维护施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以下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章施工行为定义及处罚标准1. 未按照施工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吊销施工许可证,并罚款1万元。
2. 未按照工程图纸进行施工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3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8000元。
3. 未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5000元。
4. 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要求进行操作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3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8000元。
5. 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3000元。
6. 施工噪音、粉尘等环保问题严重超标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5000元。
7. 不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垃圾处理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3000元。
8.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工艺检验处罚标准:(1)初次违法: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2)多次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罚款5000元。
三、处罚程序1. 违法行为的查实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调取相关证据,确保违法事实的真实性。
2. 违法行为的认定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结合相关法规和规定,认定承包商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背景说明在建筑工地中,因为施工行为的违规或者不当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有些甚至直接影响到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违规处罚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会介绍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最大程度避免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发生。
违规处罚细则一、轻微违规1.安全防护不到位•建筑工地安全带未系,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帽,未戴防护手套,未佩戴防护鞋等安全带设备未按规定佩戴,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2. 施工场所管理不当•施工区域乱堆乱放物品,或有明显安全隐患,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人员没有面对面注意安全的要点及安全制度,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1.违章搭建•对于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2%-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 危险作业违章操作•高处作业没有设置安全网、安全防护带等安全措施,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3. 操作不当•工人没有按照工序要求操作施工设备或懈怠操作,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三、较重违规####1.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或不执行规范,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5%-10%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违规使用施工设备和材料•违规使用低质量、廉价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3%-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1.未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发生安全事故后,主观上故障现场,未组织开展调查分析工作,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2.违章搭建导致事故•对于因为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导致的事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治,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结束语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不仅会对施工进程造成影响,更可能会直接危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施工现场,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违规处罚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一、违规现象定义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2.未按规定进驻工地,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3.违章建筑现象,包括建设单位变更建设用地性质或者坐落位置,临街电线突出现象等;4.管理不力,包括监理公司客观上存在行业不合格的情况,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素质水平不存在的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情况;5.违规行为,包括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擅自停工或复工,违规分包工程等行为。
二、处罚方式1.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理采取“三同步”机制,即现场立案、现场处理、现场通报。
2.针对施工现场违规现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吊销执照、吊销资格证书、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等方式,限期整改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具体情况,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可以按照下面的具体程序进行:(1)立案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查明事实,查明责任人。
(2)处理应用程序:按照相关的行政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拘留。
同时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3)通报制度:公开曝光处理结果,透明处理方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增强行业管理者的信誉度和权威度。
三、处罚标准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的标准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具体的标准如下:1.轻微违规行为:处以警告、责令退出现场整改等处理措施。
2.一般违规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工整顿、责令立即整改等处理措施。
罚款金额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严重违规行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应的企业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4.极其严重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建筑行业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保障施工质量、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重要手段。
因此,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和严格处理,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文明的建设。
建筑工程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细则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罚1.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及时通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部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2.施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擅自进行工程变更,且未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4.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后果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5.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或因施工不当造成事故、质量问题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施工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或未维护现场秩序、安全警示标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器具,或者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二、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1.施工单位未设置、未悬挂、未保持文明工地标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2.施工单位未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或者违反文明施工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未进行施工环境保护,造成噪声、扬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套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工程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由相关管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共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形成联合惩戒的机制。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罚则、处理程序等方面,具体工作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究责任人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问责、通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进行定性、定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调查核实、报告上报、决定处理等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落实,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处理。
第三章罚则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实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罚则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扣资格证书等措施。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应立即停工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暂扣相关资格证书,追究法律责任,严厉处罚。
施工管理违规罚款细则
施工管理违规罚款细则以违规罚款为管理手段,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材料损失浪费,确保施工安全为目的,特作如下规定:一、施工管理1、项目班子团队精神较差,发生问题,工作互相推诿罚班子1000元。
2、施工过程发生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材料、管理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不报告,按责任追究结果分别处罚项目班子1000元。
3、泄漏商业机密或公司有关事宜,按追究结果分别处罚500元。
4、违章指挥对施工员、班长或按追究结果分别处罚500元。
5、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安全员200元,有证上岗不了解操作规程,罚操作者200元。
6、围挡、大门、临时库房、办公室、宿舍、临时水、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对项目分管、水、电承包人,分别按责任追究处罚每人200元,并进行改正。
7、防火设施不齐全,对安全员罚200元,并补齐全。
8、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鞋等,对班长每人次罚50元。
9、酒后作业或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每人次500元,责令停止作业,不听劝告者驱除工地。
10、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500元(不再录用)。
11、不按要求设置各种图、牌、标语、各种材料标识牌,每项分别罚安全员40%,200元,技术员40%,200元,质检员20%,100元。
12、现场卫生责任区(含宿舍)划分不清楚不落实责任区,罚项目负责人90%,90元,并罚安全员检查不到位10%,10元。
如发现有随处方便者,被发现对个人处罚,每次大便罚500元,小便每次罚50元。
13、不按要求进行检查和例会,对安全员进行罚200元。
14、未经监理或甲方相关人员验收,擅自转序,每次对施工员罚50%责任,罚100元,罚技术员30%责任,罚60元,罚质检员20%责任,40元。
15、不听从监理或甲方相关人员合理意见,擅自顶撞每人次罚200元。
16、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质量、安全不合格对项目主管及其他负责人分别处罚,施工员40%责任200元、技术员30%责任150元、安全员30%责任150元,并追究责任,及时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____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____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____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____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三篇)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以下是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法规有所不同:1. 违章施工的定义:违章施工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建设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行为。
2. 处罚的形式:违章施工处罚可以通过罚款、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停工、吊销承包资质等形式进行。
3. 处罚的力度:处罚力度应根据违章施工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对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程度进行量化,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威慑力。
4. 处罚程序:违章施工处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a) 违章施工行为的查实:相关部门会对违章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b) 处罚决定的通知:对于查实的违章施工行为,相关部门会向承包商发出处罚决定书或相关通知,并说明处罚的理由、依据和具体措施。
(c) 处罚措施的执行:承包商应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完成罚款、整改、停工等处罚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d) 处罚结果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对处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处罚的申诉和上诉:承包商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诉或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的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差异而有所变化,请以实际法规为准。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工作,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承包商违章施工,是指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施工合同或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违章施工处罚的目的是保护国家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使承包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第四条违章施工的处罚原则是依法治理、公正透明、准确确切、安全高效。
第五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不属于违章施工,不予追究责任,但需相关机构进行调查验证。
2023年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2023年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承包商的施工行为,维护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的承包商。
第三条承包商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违章施工的行为,指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应依法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两种形式,并可能采取限制承包商参与未来建设项目、吊销执照等措施。
第五条承包商违章施工的具体处罚措施和标准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开发布。
第二章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第六条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许可手续的承包商;(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的承包商;(三)未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承包商;(四)未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的承包商;(五)未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的承包商;(六)未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施工的承包商;(七)以低质量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设备进行施工的承包商;(八)违反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的承包商;(九)未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的承包商;(十)违反工人劳动保护要求的承包商;(十一)违反其他建设法律法规的承包商。
第七条承包商应当认真落实项目施工许可、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配合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与监督。
第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章施工的承包商,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勘查取证、询问调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必要时可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承包商违章施工的行政处罚第九条在不同情节下,承包商违章施工可能受到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对于违章施工情况较轻的承包商,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对于直接导致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违章施工行为的承包商,可以处以罚款,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三)停工整顿: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承包商,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一定期限,并要求其整改;(四)限制参与未来项目:对于多次违章施工、安全、质量或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承包商,可以限制其参与未来建设项目,并要求其整改;(五)吊销执照:对于严重违反建设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后果或多次违法的承包商,可以吊销其执照,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的管理,规范处罚程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
第三条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应坚持依法公正、从重从严原则,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有关承包商违章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应与同一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相关法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
第二章违章施工行为的认定第六条对于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应由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认定其是否属实。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书面通知,通知承包商对违章施工行为进行整改。
第八条承包商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并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及时整改。
第九条如果承包商对违章施工行为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有权采取停工、拆除、查封、罚款等措施,直至解决违章施工问题。
第十条对于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在发现并初步认定后即时采取措施,对其行为进行取证,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第三章违章施工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承包商的违章施工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承包商告知处罚决定。
第十二条承包商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申请听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商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有异议,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得对处罚决定书进行更改或者撤回。
第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明确处罚的理由、依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并告知承包商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承包商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行生效。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处罚决定得到严格执行,并及时回复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承包商违章施工惩罚实施细则
承包商违章施工惩罚实施细则承包商违章施工一直是建筑行业领域的一个大问题,不仅会损害建筑的质量、安全,也会威逼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违章施工行为的管理和惩处,建设部门订立了一系列违章施工惩罚实施细则,以确保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基本原则(一)依法执法。
在对违章施工行为的惩罚过程中,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正、透亮,确保承包商的权利不受损害。
(二)重视防备。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对违章施工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重视宣扬教育和防备,为承包商供给技术服务和管理咨询,引导施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施工行为。
(三)严格执法。
执法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事实、证据和程序进行惩罚,不得任意逾越职权,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四)公开透亮。
对违章施工行为惩罚的决议应当适时公开并公告于施工现场或执法部门官方网站,保证信息透亮,公众监督。
二、违章行为分类及惩罚承包商违章施工的行为较为多而杂,依照实在情况,分为细小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实在细则如下:(一)细小违法行为包括:1、施工噪声超标,未实行有效措施消音。
2、施工卫生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垃圾、污水等污染物,未进行规范处理。
3、施工现场异味扰民,影响四周居民生活。
惩罚:口头批判,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一般违法行为包括:1、未依照工程质量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
2、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在施工现场未实行有效措施,造成安全事故。
3、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材料,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隐患。
惩罚: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并予以通报批判。
(三)严重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施工标准,未经建设部门布置擅自施工,造成严重后果。
2、采纳超范围、超高限、超区域施工,致使城市、道路设施被损坏或者形成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虚假报告或者隐匿施工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重点威逼。
4、施工单位处于停工整改、强制关闭等状态,私自恢复施工。
2024年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1为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保证施工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组则。
2在集团所属企业施工的承包商适用本细则。
3承包商违章施工的罚款从上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____元。
4.1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4.2不戴安全帽。
包括不系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4.3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携带火种及穿带钉的鞋(无防止产生火花措施);4.4安全员不到位;4.5强令员工违章作业;4.6不按规定按时参加工程碰头会;4.7不按规定期限整改隐患;4.8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4.9立体交叉作业不采取隔离措施4.10违反企业出入门管理制度,不佩带出入门证出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4.11施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生产装置区;4.12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4.13酒后上班或酒后作业;4.14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顶上施工,未采取防护措施;4.15施工现场的孔、洞、沟未设安全围栏,夜间无安全警示灯;4.16擅自变动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4.17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和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4.18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件、垃圾或堵塞通道;4.19高处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4.20高空作业、高处交叉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无安全监护人;4.21高空作业中无保护移位;倚坐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4.22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而未采取防坠落措施;4.23高空作业区域地面不设围栏、发生高空落物、冬季高空作业无防滑措施;4.24高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4.25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对机械转动部件进行检查、维修和清扫的;4.26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短裤、裙子、背心或赤臂、赤脚、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4.27氧气瓶与乙炔瓶混装、混放、安全距离不够;气瓶压力表超剑或损坏、胶管老化破损;4.2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未按规定使用梯子,以及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4.29擅自拆除挪动啊警戒装置、穿越安全警戒区;4.30不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岗位责任没上墙;4.31未制定或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4.32单项工程施工无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4.33无证或无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4.34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未停放在指定区域;4.35不走安全通道翻爬结构、管道、脚手架;4.36转动机械操作人员戴手套作业;4.37使用砂轮机、角磨机、切割机等打磨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4.38施工车辆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生产区域;4.39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符合要求的防火罩;4.40违反规定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4.41现场车辆装运设备不封车、不捆扎;4.42机动车辆在现场超速行驶;4.43坐在未捆绑的运输材料、设备的车厢内;4.44站在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室外;4.45材料、设备、工具器械不按规定堆放;4.46在设备、管道上随意用电焊打火;4.47未经许可在屋面、墙面、地面、防火堤(围堰)上开孔、洞;4.48在厂房内、施工现场、容器内或机械设备等处随地大小便;4.49损坏绿化带和花草树木;4.50脚手架材料不及时清运或没按规定码放,不整齐、不牢固;4.51用电设备没有接零接地保护;4.5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4.53施工现场临近带电设备未设围栏和悬挂警示牌等;4.5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4.5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4.56使用的电气开关、电源线绝缘损坏或带电部分外露;4.57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跨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4.58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线裸露未包扎绝缘;4.59配电箱、盘、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4.60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4.61使用不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刀闸电源板;4.62不使用插头直接插入取电;4.63铁皮工具房、集装箱不接地;4.64闸刀、空气开关缺罩;4.65带电作业不穿绝缘鞋和不戴绝缘手套;4.66接地线、零线缠绕在设备或桩头上;4.67私接乱拉电源;____起吊钢板、管子、钢材等较长易滑构建采用兜吊的方式;4.69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4.70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____起吊大件或不规则件不拴溜绳;4.72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4.74乘电梯、吊笼人体部分伸出外面;4.7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无安全措施或作业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监护人员救助器具落实不到位。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包商违章施工的处理工作,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承包商违章施工是指承包商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施工计划等具体约定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商违章施工的处罚原则是依法、公正、严肃。
第四条违章施工的处罚分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形式。
第五条承包商发现本单位违章施工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
第六条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理工作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单位协助工作。
第七条相关责任人对于承包商违章施工的处罚结果负有监督责任。
第二章违章施工的分类和处罚第八条承包商违章施工可以分为一般违章和重大违章两类。
一、一般违章是指违反施工合同、施工计划、安全生产规定等具体约定的一般过错行为。
二、重大违章是指造成严重后果、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大过错行为。
第九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首次轻微违章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罚。
二、书面警告:对于累计轻微违章或者一次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罚。
三、罚款:对于多次或者恶意违章行为,可以对承包商进行罚款处罚。
罚款数额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条对于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停工:对于危及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大违章,可以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二、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施工合同的行为,可以解除合同,追究承包商的违约责任。
三、罚款: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危机工程安全的重大违章,可以对承包商进行罚款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吊销承包资质:对于严重违章行为或者多次重大违章的承包商,可以吊销其承包资质,并纳入黑名单。
第十一条对于重大违章行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施工质量违章行为处罚细则为确保工程质量,维护海伦堡〃春城时光品牌形象,现用严格的标准来杜绝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违章违规行为,目的是为了使施工单位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达到工程质量优良标准,让用户满意。
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本处罚细则与其他处罚条款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处罚细则为准。
本处罚细则未涉及内容,视具体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影响而确定处罚金额。
违章行为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处罚金额由甲方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本处罚细则中一般违章行为按“低限”处罚,较严重的违章行为,按“高限”处罚。
施工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在整改期内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违章条款,除特殊原因外,按本处罚细则滚动式继续处罚。
质量罚金将设立专用帐户,用于质量奖励,不作它用。
一、综合类1.1被市(区)质量检(巡)查核验,定为不合格工程或列为“整改合格工程”受通报批评、处罚、扣证等处理的,罚4元/m2,但底限不少于4万元,并取消以后合作资格。
1.2被市(区)质量检(巡)查,虽未定为不合格工程,但质量问题突出,开出整改通知的,罚1000-5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1.3接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处罚100-500元/次,对连续出现同一整改问题,罚500-1000元/次。
1.4未经技术核定,擅自破凿承重结构墙、柱、梁,罚500-1500元/处。
损坏严重或损坏部位重要,影响大者按高限处罚,同时按规范要求必须报设计院,并进行恢复。
1.5质监站质量验收前,未报甲方或监理初检,罚5000元/次。
1.6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在未报甲方、监理单位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1000-3000元/次。
1.7隐瞒质量事故,罚1000-5000元/次。
1.8对存在的质量事故,特别是较严重的结构质量事故,整改草率了事的,罚800-1000元/次。
1.9材料、设备集中堆放,局部施工荷载超标影响结构安全,罚100-300元/次。
1.10施工员、质检员、取样员、测量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罚100元/人〃次。
1.11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无记录,施工期间质检员不在现场监管、不注意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造成该分项质量存在隐患和通病,罚50-100元/次。
1.12对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测量仪器,未执行有关校验规定,罚100元/台。
二、材料和预制构件2.1砂浆、混凝土2.1.1搅拌现场无适用计量磅秤,原材料未经计量就进行拌和,罚200元/次;无规范标准的配合比牌,罚50元/次。
2.1.2未按取样和见证取样规定留臵砼、砂浆试块或“开小灶”(没有现场抽样)留臵试块,每一组,罚1000元/次;留臵“白板”(没有编号、部位、强度等级等)试块,罚600元/次。
2.1.3试块7天内未送标养室养护,罚500元/次;试块超龄送检,罚800元/次。
2.1.4砼或砂浆搅拌前无实验室出具的原材料的复检报告和混凝土或砂浆试验配合比报告单,每缺一报告,罚300元/次。
2.1.5出现不合格验收批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后,对工程无科学鉴定和采取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处罚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但不少于3000元/次。
2.2钢筋2.2.1使用无出厂合格证和复试合格报告单的钢筋,罚500元/次。
2.2.2钢筋使用违反“先试验、后使用,先鉴定、后隐蔽”的原则,未按取样和见证取(送)样规定作复试检验,出现“先隐蔽、后检验”的现象,罚1000元/次。
2.2.3机械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或某一机械性能指标不合格又未经鉴定处理,或现场制作加工发现脆性断裂,焊接不良等现象与钢材复试单有出入时,未按规定加倍复试,盲目使用,罚500元/次。
2.2.4无有效钢筋代换表(技术核定单),擅自盲目代用,罚1000元/次。
2.2.5使用表面严重锈蚀或被泥土、油脂污染的钢筋,罚500元/次。
2.2.6不同种类、级别、直径的钢筋及不同厂生产的钢筋等混在一起难以分辨、影响使用的,罚300-1000元/次;未挂牌,无产品标识或不全,罚20元/次。
2.3水泥2.3.1无水泥出厂合格证,罚500元/次。
2.3.2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罚500元/次。
2.3.3超过三个月的水泥,经复试合格,此后超过一个月,罚500元/次。
2.3.4水泥因运输或存放条件不良,有受潮结块等异常现象扔继续使用,罚500元/次。
2.3.5未做水泥复试报告,罚500元/次。
2.3.6水泥出厂合格证内容不完善,如水泥厂别、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强度指标、安定性不明,罚500元/次。
2.3.7无防雨、防潮、防水水泥仓库,罚500元/次;水泥未挂牌分类存放,罚200元/次;未挂牌,无产品标识或不全罚30元/牌〃次。
2.3.8实际使用水泥(品种、标号、牌号)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水泥不一致,罚1000元/次。
2.3.9试验数据与水泥合格证有重大差异或未达到质量标准,不经科学鉴定,凭经验降低标号,盲目使用者,处罚经研究决定,但不少于3000元/次。
2.3.10使用经复试水泥安定性等超过规定,被列为不合格水泥,罚款不少于5000元/次;隐瞒复试报告水泥“不合格”结论,致使不合格水泥大量使用罚款不少于10000元/次。
2.4合格证购买和使用无出厂合格证的各种产品,或虽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低劣并与设计不符,每产品罚500-1000元/次。
三、基础工程3.1基坑(槽)底,人工或机械挖土,未按规范要求留臵原土高度用人工清理,造成基层扰动,罚30元/m2。
3.2基坑开挖实际底标高未达到设计要求,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50元/ m 2。
3.3机械挖土无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野蛮开挖,造成断(坏)桩事故,处罚经研究决定,但不少于500元/桩;挖土现场无专业管理人员监管,罚100元/天。
3.4发生断(坏)桩事故后,未经检测或未经设计单位技术处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500-1000)元/桩。
3.5开挖基坑(槽)遇软土、孔洞等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相符的地质情况后,未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罚200元/次;未按或未取得设计单位有关处理意见,擅自处理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1000元/次。
3.6基坑无排水措施,未设集水坑的,罚100-300元/次。
3.7回填土未按300mm分层夯实的,罚10-30/m3。
四、模板工程4.1模板及其支撑无设计方案,罚200元/次;其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目测较差并与设计不符,存在不安全隐患,罚100-150元/处。
发现严重“跑模”,罚500元/处。
4.2模内残留木块(屑)、虚浮砂石等建筑垃圾,罚10-30元/米〃次〃处。
4.3使用废机油作脱模剂,罚20元/米2;废机油污染钢筋和混凝土,罚100元/处。
4.4模板安装轴线偏位或结构几何尺寸偏差,超出质评标准,罚50元/处;模板安装标高偏差超出质评标准,罚10-30元/处。
4.5无拆模通知书,拆除底模及其支架,罚100-300元/次。
4.6后浇带砼未浇筑前严禁拆除后浇带模板及支架,罚100-300元/次。
4.7模板支撑未设“扫地杆”的,罚10-30/根。
五、钢筋工程5.1钢筋锚固,特别是T形、十字形、转角接头等节点部位锚固长度和形式违反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质监站有关规定,罚30-100元/处。
5.2抗震箍筋弯钩未作135度处理,罚5元/根;5.3箍筋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小于10d,罚5元/根;5.4箍筋加密区每漏放一根箍筋,罚5元/次;5.5箍筋不垂直主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接头未相互错开,每一通病现象罚5元/根。
5.6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粗制滥造,厚度不符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强度达不到规范要求者,罚5元/个。
5.7漏放或超间距安放,罚5元/块。
5.8垫块未绑扎,罚5元/块。
5.9墙板内外排钢筋缺撑筋,罚10元/处。
5.10墙柱钢筋缺少限位措施,造成内外排钢筋间距过小,甚至变成一排钢筋,罚50元/处。
5.11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踏,楼板罚50元/m 2;悬挑板罚100元/ m 2。
5.12矫正柱筋未按1:6坡度,硬弯或豆芽型,罚30元/根。
5.13主梁与次梁受力筋上下位臵颠倒,罚300-500元/处。
5.14梁柱相交、受力钢筋里外位臵放错,罚80元/根。
5.15擅自割除受力钢筋,罚50-100元/根,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罚。
5.16门窗洞口遗漏加强筋,罚100-200元/洞口。
5.17梁、柱钢筋接头未按规范错开的,罚10-30元/个。
5.18后浇构件钢筋漏埋的罚10元/根,偏位的罚5元/根。
六、混凝土工程6.1混凝土漏振,导致在梁柱结点、梁板结合部位等重要受力部位,出现孔洞或穿心孔洞等严重质量事故,罚500-800元/处。
6.2施工缝留臵位臵和形式违反规范或设计要求,罚100元/缝。
6.3主体结构与室外楼梯或围墙和散水未分缝,罚200元/处。
6.4厨房、卫生间和阳台及楼梯间地坪与室内地坪未形成结构差,罚100元/处。
6.5现浇混凝土板(梁)、垫层和水泥砂浆找平层未达到设计厚度,并超出质评标准范围,罚30元/ m 2。
6.6超出2米高,自由倾落混凝土,罚30-50元/处。
6.7未清除混凝土施工缝表面浮石和凿毛、清洗处理加浆进行浇筑,罚50元/处。
6.8混凝土浇筑蜂窝现象严重,超出质评标准,罚100元/处。
6.9现场手工拌制混凝土或砂浆用于工程,罚200元/次。
6.10管道穿楼板孔应采用C20细石砼分两次浇捣密实,不分层嵌实造成屋面、楼地面有渗漏点或外墙有渗漏点,罚200-500元/处。
6.11厨房和卫生间及阳台墙四周未按规定现浇混凝土150cm高,罚50元/间。
6.12有防水要求的楼面、屋面未按要求收光的,罚10元/ m 2。
6.13砼不按要求养护,或养护时间不够的,罚30-50元/处。
七、砌筑工程7.1未按市有关规定,擅自使用粘土砖罚200元/千块。
7.2加气砼块提前进场时间少于28天以上的罚100元/m3。
7.3砖未按规定要求提前浇水湿润,用干砖或临时浇水湿润砌筑,罚100元/m3。
7.4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小于2分钟,罚30元/次。
7.5组砌方法不正确,砖墙出现通缝罚100元/米。
7.6砂浆饱满度低于80%,罚20元/次。
7.7砌砖竖缝内无砂浆、瞎缝透亮,内墙罚10元/缝,外墙罚20元/缝。
7.8水平灰缝超出8-12mm范围或灰缝厚度不一致、不直,罚3元/米,竖缝超出8-12mm范围,缝宽不一致,不勾灰缝,罚1元/m。
7.9砌筑留直槎,罚100元/次。
7.10墙体砌筑漏放拉结筋,罚20元/根;安放拉结筋长度、间距、数量、锚固材料等不符,罚20元/处;漏放阳台栏板拉结筋(件),罚50元/处。
7.11墙体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不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拉紧,未停臵三天而立即砌筑的,罚50元/处。
7.12在砖墙砌筑时留臵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足50cm,洞口顶未按规定设臵过梁,罚100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