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质量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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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惩罚制度一、总则1. 本惩罚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三、违规行为分类1. 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施工现场小范围杂物乱放等。
2. 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3. 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等。
四、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若重复发生,可进行书面警告。
2. 一般违规:对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确定;对单位,除罚款外,还可暂停其部分施工活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严重违规:对个人可处以较重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除罚款外,可解除合同,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应根据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处罚程序。
3. 启动处罚程序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有关违规事实、拟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
4.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和被处罚人或单位的陈述申辩,最终确定处罚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建筑工地质量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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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第二章处罚条例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三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第四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第六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七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第八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第九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第十条劳务队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队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第十一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二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第十三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第十四条劳务队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第十五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第十六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8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800~15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七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700~1000元/次的罚款;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进行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2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九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第二十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一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第二十二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第二十三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第三节钢筋工程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第二十四条钢筋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如劳务队组擅自批准钢筋进场并使用的,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五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100元的罚款;第二十六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七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第二十八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第二十九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第三十条柱、墙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第三十一条预留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第三十二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第三十三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第三十五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第三十六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第四节模板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第三十七条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八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第四十条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根的罚款;第四十一条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二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三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四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第四十五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六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第四十七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第四十八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第四十九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第五十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技术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第五十一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第五十二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第五十三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第五十四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五节混凝土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第五十五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第五十六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第五十七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五十八条大体积砼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须采取措施让砼入模温度不大于30摄氏度,并且每台班不应少于2次测温,条件允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如不能达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五十九条大体积砼浇筑体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的测试,在砼浇筑后,每昼夜不应少于4次,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第六十条蜂窝、、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一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第六十二条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三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第六十四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第六十五条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第六十六条砼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1000元/层的罚款;第六十七条卫生间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第六十八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九条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施工电梯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第七十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第六节砌体工程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3-2002的规范要求;第七十一条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第七十二条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如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第七十三条砖砌体灰缝应为8~12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第七十四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处;第七十五条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处;第七十六条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处;第七十七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100元/处;第七十八条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罚50元/根;第七十九条砌体在门窗洞口采用实心砖砌筑,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第八十条门窗过梁不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施工的,返工从来,并处100~200元罚款;第七节抹灰工程抹灰工程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01中的相应规定;第八十一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5元/m2;第八十二条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5元/m2;第八十三条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若达不到规范和方案要求罚25元/m2;第八十四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5元/条;第八十五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第八十六条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第八十七条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第八十八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条;第八十九条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套,墙面粉刷逐日逐墙面验收,验收超规范不合格每块墙罚5元/m2,并返工重新粉刷;第九十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第九十一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第九十二条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毛化处理后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5元/m2;第九十三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元/只,堵洞眼空鼓一个罚5元,凿深度5~8cm成喇叭型,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5~10元一个洞;第八节屋面工程屋面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第九十四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第九十五条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50R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元/次罚款;第九十六条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2元/m;第九十七条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0元/次罚款;第九十八条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第九十九条找平层的位置和应符合设计要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第一百条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每处罚100元~200元/处;第九节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第一百〇一条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次;第一百〇二条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次;第一百〇三条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第一百〇四条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木线槽应经阻燃处理,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处;第一百〇五条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兰色线;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第一百〇六条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第一百〇七条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第一百〇八条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第一百〇九条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第十节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的要求;第一百一十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第一百一十一条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第一百一十二条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焊接:焊缝高、宽度合格、接口均匀、圆滑、无焊瘤、夹渣、气孔,两管对口间隙一致且不大于2毫米,无错口;丝接:采用管件正确,丝扣规格、整洁合格,接口严密,填料无外露;法兰接:法兰和衬垫规格、材质、厚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接平行度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朝向合理,涂黄油无锈蚀便于拆卸检修;承插、套箍、卡箍接口:接口的构造和采用材料、填料、粘结剂的品种、性能、。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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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2a4a55e52d380eb63946d1e.png)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落实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记录,每缺一项处罚100元;有记录交底无签字,每缺一项处罚50元。
限期不改正加倍处罚,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无年度、季度质量、进度计划处罚100元;无月度质量、进度计划处罚50元。
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放线,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每处罚100元,水平测量超过±15mm的罚50元,没有定期进行沉降观测,无记录每次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测量员。
4.无技术复核、无记录或没有复核出实际尺寸和施工图之间误差的,每项次处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5.施工质量造成严重缺陷的,每项每次处罚300元,责任人:主管工种工长。
6.梁底独立支撑,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每层模架支撑剪刀撑,每缺少一处罚款200元,楼梯间三道支撑体系,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楼梯踏步加固,砼浇筑后变形一处罚款100元,并负责返修,发生的材料自负。
责任人:木工班组负责人。
7.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8. 模板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9. 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0.砌体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1. 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2. 楼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3. 门窗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4. 屋面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3)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3)](https://img.taocdn.com/s3/m/a825317df61fb7360a4c656f.png)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签发人:为了保证新疆奇台县国信住宅小区B标段工程质量,搞好工程质量,提高施工队伍在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管控能力和质量意识,项目部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处罚条例,特此定本条例。
特制定以下条例,并根据本例执行罚款金额。
1、因施工班组或劳务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监理对总包单位给予的经济罚款,总包单位将加倍对责任班组处罚。
凡是分公司限时要求整改的,而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不及时回复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分公司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2、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改正的处于罚款100元/处;3、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的经书面指出的时间内不整改处于罚款100元/处;4、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至200元以下罚款;5、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200至500元罚款;6、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7、自检合格报验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罚款处理,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
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次性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8、钢筋规格、型号错误,按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500元,另加所发生的错误品种钢筋重量计算,每公斤钢筋处以50元罚款,两项合并计算。
9、竖向钢筋数量缺少,按每一处所发生规格、型号品种计算,每个品种每次罚款100元,另加缺少钢筋数量每公斤钢筋处以10元罚款。
10、梁、柱(包括梁、柱加密区未加密的、暗柱及梁柱节点)箍筋缺少,按箍筋缺少数量计算,每少一个箍筋处以50元罚款,累计计算。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fd7fc11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01.png)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质量责任1.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工程的全过程质量负责。
2. 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处罚原则1. 处罚以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对于重复犯错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2. 处罚应当公正、客观,确保每一项处罚都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四、处罚措施1. 对于轻微质量问题,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或停职检查。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外,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于屡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行业内的项目投标。
五、处理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
2. 质量监督部门应及时到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形成书面报告。
3.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4. 对于涉及外部单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7f3b00b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61.png)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是指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一、违反安全规定处罚:
1.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志,或未进行安全培训的,处以警告并限期改正;
2.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或未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 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将给予处罚和相应的赔偿。
二、违反质量规定处罚:
1. 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3. 多次违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可以吊销承包企业资质。
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处罚:
1. 未进行垃圾、废弃物分类处理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工地,处以罚款;
2. 未按要求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3. 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范,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以上仅为示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不同地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地规章制度罚款范本
![建筑工地规章制度罚款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c9b92345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b2.png)
建筑工地规章制度罚款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文明、有序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罚款范本。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本范本进行罚款。
二、罚款项目及标准1. 安全生产方面:(1)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必备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50元;(2)在施工现场随意抛掷工具、材料,影响施工秩序的,每次罚款100元;(3)未经允许擅自关闭或调整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的,每次罚款200元;(4)违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5)未经培训合格,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每次罚款300元。
2. 施工质量方面:(1)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件的,每次罚款1500元;(3)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每次罚款2000元;(4)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每次罚款1000元。
3. 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现场脏乱差,未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的,每次罚款500元;(2)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周边居民的,每次罚款200元;(3)未经允许在施工现场吸烟、饮酒的,每次罚款300元;(4)损坏公共设施、绿化带等资源的,每次罚款1000元。
4. 劳动纪律方面:(1)迟到、早退的,每次罚款50元;(2)擅自离岗的,每次罚款100元;(3)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罚款200元;(4)在工作中闲聊、打闹的,每次罚款100元。
三、处罚程序1. 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当事人;2. 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缴纳罚款;3. 罚款金额由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 罚款收入纳入工地管理费用,用于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和管理;5. 对重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逐步加重罚款金额。
四、其他规定1.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2. 上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10日内作出答复;3. 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减免罚款;4. 本罚款范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适时予以修订。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02f7b9a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fc.png)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03dcc58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2c.png)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工地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处罚机制。
本文旨在制定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以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受罚范围和对象1.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受罚范围包括工地内的所有施工区域,无论是建筑物、设备安装还是临时设施,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2. 受罚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工地上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处罚原则和程序1. 处罚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同类违规行为,一视同仁,实行一票否决制。
(2)惩罚原则: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行为,实行罚则严厉、惩罚到位的原则。
(3)教育原则:对于初犯或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和警示措施,帮助受罚对象提高意识和水平。
2. 处罚程序(1)违规发现阶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调查和取证阶段: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处罚决定阶段: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地管理人员应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作出书面决定。
(4)执行和监督阶段: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必须立即执行,并受到监督,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处罚措施和范围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临时设施不符合规定、施工噪音过大等,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施工质量不达标、工地秩序混乱等,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单位或从业人员进行罚款。
3. 暂停施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发生施工事故、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可以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改。
直到矫正违规行为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执照: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如在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规操作致使工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可以吊销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执照,并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奖励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奖励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274ec770b4e767f5acfce9e.png)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施工环境奖励处罚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工程质量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 元/次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 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 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 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 元/ 次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500 元/ 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 元/处8、混凝土蜂窝,麻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400 元/次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 元/次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 元/次施工管理1、项目经理不在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 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5000元罚款,施工安全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每人次罚款50 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各50 元。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0711e2b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07.png)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a4b23c5d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9e.png)
5
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及施工做法的
1000元/次
6
各工序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全或签字不全。
500元/次
7
重要隐蔽部位施工无现场旁站方案或旁站人员擅离职守
500元/次
9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署有关文件资料擅自进行下一步施工或进行工程隐蔽的。
1000元/次
10
严重施工质量缺陷(除常规处理以外)。
5000元/次以上
8
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所附的质保资料不全及提供虚假资料的
1000元/次
15
建筑材料未经审批或未经检验合格擅自使用。
5000元/次以上
12
材料应抽检的未抽检,或者应现场取样的未现场取样,弄虚作假。
500元—5000元/次
11
砂浆、砼试块、钢筋试件少做漏做的
500元—1000元/例
13
对监理或业主方发出的关于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通知单未予有效整改和回复的
500元—2000元/次
14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关于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5000元/次以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序 号
内 容
违约金额
1
违反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000元—10000元/次
2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认真落实的
1000元/次
3
现场施工前未按要求上报施元/次
4
总包单位未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未按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操作细则的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e9e4034b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00.png)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工地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违规搭设脚手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令拆除,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2. 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记录、报验等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4.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5. 工地安全通道被堵塞、道路被占用,妨碍公共通行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6. 未履行建筑垃圾管理义务,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7. 工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8. 施工单位违规挪用施工资金,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9.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10. 违规使用农民工,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三、处罚程序1. 工地负责人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违规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并注明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方式以及应缴纳的罚款金额。
4. 被处罚单位收到处罚决定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5. 复议期间,被处罚单位不得停止履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1. 被处罚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2. 被处罚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缴纳证明。
工地质量安全处罚条例
![工地质量安全处罚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637a9150cf84b9d528ea7a78.png)
工地质量处罚条例(补充)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条例如下:1、对质监站、监理、施工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的除按要求整改外,每条罚款5000元,(已整改合格的除外),罚款后再不执行的每条罚款10000元,如果再不执行的上报总公司,强行清场。
2、防护栏杆未及时防护或防护不严,或起不到防护作用给工地带来安全隐患的,每一处处罚2000元。
3、外脚手架下建筑垃圾每施工一个楼层要及时清理干净,包括架体上掉落的建筑材料,规定在施工完楼层砼及每层砖砌体施工完后的第三天,检查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4、临街、临路的防护棚及钢筋制作防护棚,安全通道,必须按有关规定精心搭设,搭设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每次罚款5000元。
5、外脚手架上堆放建筑材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6、从脚手架上或临边从高处往下扔材料及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0元。
7、不戴安全帽、不戴胸牌及乱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
8、机具操作不按规程进行操作的每人罚款1000元。
9、对用电不规范,每次罚款100元。
10、蜂窝,麻面每超过10cm²,除处理外,每处罚款2000元,严重者进行返工,除承担返工材料、人工费外,罚款1000元。
11、因超振或漏振而形成孔洞而出现柱子断层、烂脚现象,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每次每处罚款1000元。
12、对轴线偏移、高程偏差及柱子垂直度发生偏差,严重者进行返工,班组除承担返工的的所有费用外,还要承担5000~10000元的罚款。
13、砼浇筑进行砼养护,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进行养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垫层、楼层板面浇筑砼后,砼面不平整的每次罚款500元。
14、水电预埋漏埋或埋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以上条例望各班组认真执行。
(原签订的安全、质量生产责任状仍然有效;如有冲突以本条例为准。
)。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91f8726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35.png)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套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工程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由相关管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共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形成联合惩戒的机制。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罚则、处理程序等方面,具体工作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究责任人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问责、通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进行定性、定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调查核实、报告上报、决定处理等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落实,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处理。
第三章罚则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实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罚则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扣资格证书等措施。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应立即停工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暂扣相关资格证书,追究法律责任,严厉处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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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设立具体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主要有以下处罚细则。
对于建筑施工人员的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的内容没有做到及时齐全上报,或不按规定时间定期上报的,每检查到一次会处以罚款2000元。
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中未戴安全帽被发现的,此种情形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人身的安全。
因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都有专门的部门检测,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同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设立具体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主要有以下处罚细则。
1、施工企业在管理时,应该设立施工项目部,对项目经理缺勤不到岗的,缺勤检查到一次罚款1000元。
对于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缺勤不到岗的,每人一次罚款500元。
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不按规定操作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在取样检测或者取样送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但还未涉及建筑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等有关材料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以2000元,并责令改正。
3、对于在施工场地浇捣楼面砼,在做负弯矩钢筋工程时没有设置钢筋马凳,以及在施工现场未放置底筋保护层垫块,施工现场没有搭建马道的,施工材料如梁、柱等不符合规定的。
则应立即限期整改,如果在整改期内还是达不到要求,则按每次处罚2000元执行。
4、验收时出现未经基槽、基础、主体的验收就私自安排进入下道工序的情形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同时对负责人处以每次5000元罚款。
5、对于建筑施工人员的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的内容没有做到及时齐全上报,或不按规定时间定期上报的,每检查到一次会处以罚款2000元。
6、对于在检查施工现场没有安排办公住房,没有封闭围档建设,或者在建筑工地内私自安排住人,则要求限期整改,如果在整改期内仍达不到要求,处以每起罚款1000元; 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无五牌一图、相关管理制度、相关职责未上墙刊登,材料在施工现场乱堆乱放,工地环境不按期打扫,没有按照上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则要求限期整改,如果在整改期内仍达不到要求,规定处以每起罚款500元;对于建筑施工的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中不系安全带的情形,规定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建筑工程单位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单位惩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43c135d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00.png)
建筑工程单位惩罚制度建筑工程单位的惩罚制度应当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合理性、透明性、一致性和教育性。
制度中的每一项惩罚措施都应当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确保惩罚的合理性。
所有的规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都应该对所有员工公开,以保持制度的透明度。
对于相同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一致的惩罚,避免出现偏袒或不公现象。
惩罚不应仅仅是一种惩戒手段,更应该具有教育意义,帮助员工认识到错误并促使其改正。
以下是一个建筑工程单位惩罚制度的范本: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 轻微违规:首次违规者将接受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再培训。
2. 重复违规:若再次违反,将面临书面警告,并可能被暂停特定工作权限一段时间。
3. 严重违规:导致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停职处理,直至解雇,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二、工程质量问题1. 施工不符合标准:对于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的情况,将要求返工并重新检验。
相关责任人将接受质量培训。
2. 严重质量问题:如果因个人失误导致严重的质量问题,责任人将面临书面警告,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奖金或工资。
3. 故意造假:任何故意篡改工程数据或伪造质量记录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反工作纪律1. 迟到早退: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或早退将被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当月考核中扣分。
2. 旷工:无故旷工一次即发出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职或解雇处理。
3. 不服从管理:对上级合理指令拒不执行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至停职处理。
四、滥用职权1. 对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雇,并根据情况报告司法机关。
2. 对于滥用职权导致单位损失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需赔偿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违规行为对于制度中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管理层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已有规定的精神和原则进行处理。
在实施惩罚制度时,建筑工程单位应当确保每一项惩罚都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并通过适当的程序进行审议。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罚款细则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罚款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ced138302768e9950e738d5.png)
4
门框、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发泡胶填嵌不饱满
20元/处
200元/处
十一
给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给排
水及采暖工程
1
未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
300元
2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时未报验使用,或未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检查确认的
200元/次
50元/面墙
500元/面墙
9
烟风道材质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
20元/次
按照预算部、供应部规定处理
10
烟风道安装不符合方案及交底要求的
50元/处
500元/处
11
砌体下挡水基高度、强度及施工缝处理不符合要求的
20元/处
200元/处
12
未按要求吊洞
20元/处
200元/处
七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建筑地面工程
1
50元/面墙
十一
门 窗 安 装
门
窗
安
装
1
门窗框、副框及窗扇安装不牢固,开关不灵活,不严密,推拉门窗扇无防滑落措施的
20元/处
200元/处
2
门窗的规格、类型、开启方向、安装位置、以及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50元/处
500元/处
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大于3mm的
20元/处
12
(柱)最底部第一支箍筋由板面算起50mm开始帮扎,±1d(箍筋直径)
20元/处
100元/处
四
模 板 工 程
模板工程
1
模板自身掉皮、开胶、破损未更换的
(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惩罚制度
![(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惩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e0fc797ba0d4a7303763a45.png)
(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惩罚制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壹、工程质量通病、事故处罚制度混凝土裂缝每处罚款50元,造成楼面渗漏水的每处罚款100元,且责令立即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屋面渗漏每处罚款200元,且责令立即处理。
地下室渗漏每处罚款200元。
地面起砂、起壳每处罚款100元,且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抹灰起鼓、裂缝每处罚款20元,且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卫生间积水、漏水罚款200元,且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管道堵塞罚款50元,责令立即疏通。
砌体轴线位置、墙面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外墙上下洞口偏移,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100元;砌体灰浆不饱满,砌体未浇水湿润砌筑,每处罚款50元;砌体未进行上下错缝,出现竖向通缝,每处罚款20元;配筋砖砌体马牙槎应遵循先退后进,违者每处罚款20元,且责令整改,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轴线位置、层高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基础柱、墙、梁等截面尺寸超过允许偏差,罚款50元。
钢筋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接头罚款50元;钢筋连接接头率超过设计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梁、柱纵向钢筋不正确的每根罚款20元;预埋件的预埋位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处罚款50元,且责令返工。
现浇结构外观漏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外表缺陷(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等壹般缺陷每处罚款50元,严重缺陷每处罚款200元,造成凿除返工的另按1:3赔偿损失。
现浇混凝土的轴线位置、垂直度、预埋设施中心线(预埋件、预埋螺栓、预埋管)、预留洞中心线位置,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50元。
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平整要原浆收光(不做找平层),若因施工班组未按要求做好,导致要做砂浆找平层的每处罚款50元,找平层施工材料按1:3赔偿,施工人员不注意成品保护造成楼地面损坏、楼层踏步损坏墙柱缺角的每处罚款50元,且责令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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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处罚条例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三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六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
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劳务队(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队(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第十一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三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劳务队(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8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800~15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7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进行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
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2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九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二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第三节钢筋工程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钢筋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如劳务队(组)擅自批准钢筋进场并使用的,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
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三十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三十一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三十二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三十三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第三十五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四节模板工程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条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
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四十七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四十九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五十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技术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
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五十二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
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五十四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大体积砼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须采取措施让砼入模温度不大于30摄氏度,并且每台班不应少于2次测温,条件允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
如不能达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大体积砼浇筑体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的测试,在砼浇筑后,每昼夜不应少于4次,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