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长助理)

合集下载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引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者和执行者,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和运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激励他们发挥更好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确保薪酬系统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薪酬管理原则公司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原则:按照职责和绩效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风险控制原则:薪酬设计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4. 合规原则:薪酬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合规合法。

三、薪酬结构设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基本工资水平,基本薪酬与职务级别相匹配。

2. 绩效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给予额外薪酬奖励,绩效薪酬与工作表现直接挂钩。

3. 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股权激励或股票期权计划,以激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长期创造价值。

4. 福利待遇:除了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外,公司还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保险、补贴、年假等。

四、薪酬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如下: 1. 部门提议:薪酬决策由部门提议并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

2. 审议讨论:董事会或监事会对薪酬提议进行审议和讨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薪酬决策:经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后,薪酬决策生效并由公司执行。

五、薪酬公开透明公司在薪酬管理中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1. 内部公示: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示薪酬制度和相关政策,确保其了解薪酬管理政策和流程。

2. 外部披露:公司定期披露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提高公司薪酬管理的透明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奖励和惩罚公正透明、符合公司治理需要,同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经济效益,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发挥出色的工作业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包括所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结构本制度将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和特殊奖金等。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职称、职位等级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其中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

(1)固定薪酬公司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分为12个月,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月薪水平,月薪应与职位责任和技能水平相匹配。

除极个别情况外,不得随意调整员工固定薪酬,即工资不得随意递增或递减,如必须调整,必须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董事会批准。

(2)津贴补贴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在职工入职时根据岗位津贴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是公司特定的费用补贴,专业补贴,岗位补贴,难度补贴等。

2.绩效奖金(1)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分为年度管理评估分红和员工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年度管理评估分红由董事会对公司全年运营业绩评估后,根据高管达成的目标与业绩情况设置分红总额,并由总经理根据位次安排高管的分红百分比。

员工绩效考核奖金由各高管部门制定本人和下属绩效考核标准,标准分A、B、C、D四档,按照平时勤奋工作提成与绩效考核成绩扣减比例计算。

(2)特殊奖金公司根据特定工作,特殊业务完成情况,通报表扬、奖励或其他方式资助员工。

四、实施办法及程序(1)实施办法:公司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保证薪酬的合理性,绩效奖金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公司应当根据董事会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及董事会授权,制定薪酬标准和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程序:1) 董事会制定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高管对薪酬进行实施;3) 公司将薪酬标准通过秘书处公众信息公开橱窗向社会发布;4) 总经理进行审核(SOP)并向董事会汇报;5) 董事会进行许可;6) 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评规则,并于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讨论通过;7) 绩效评估应当考虑公司的工作负荷、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并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8)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应当根据实际绩效评估情况,由部门领导从高到低按照百分比安排,报请独立董事会审议通过;9) 特殊奖金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执行。

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岗位责任、业绩贡献和市场竞争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2.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激励高层人员提高工作绩效。

3. 法规遵守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高层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时间、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激励高层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高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九条董事长、董事、监事薪酬标准:1. 董事长: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董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监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1. 总经理: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层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个人工作绩效: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及职能第四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批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负责将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起草或提议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检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第七条总经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绩效考核流程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实用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实用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二、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统称“高管人员”)。

三、薪酬结构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绩效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实行月度预支,年终结合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薪酬董事长、副董事长:2.5万元/月总经理:2万元/月其他高管人员:0.8-1.8万元/月五、激励薪酬公司主营产业为煤电铝材,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较大。

结合这一特点,激励薪酬由安全风险薪酬、经营绩效薪酬和节能环保薪酬三部分构成。

1、安全风险薪酬安全风险薪酬实行个人抵押金制度,并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挂钩。

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高于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实际兑付标准可提高10-50%。

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工亡,安全风险薪酬再提高1倍兑付。

因公司管理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实际情况应扣减相关责任人安全风险薪酬的10-1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XX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

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高管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管,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管原有的薪酬水平及高管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五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基本工资占薪酬的60% -80%,绩效奖金占薪酬的20%-40%,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按考核发放。

第六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标准与金额由股东大会结合市场水平审议决定。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

第八条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末最后一日,并于次月15日之前准时发放。

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延或提前发放。

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得不延缓发放工资时,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并确定延缓支付日。

第九条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董监高人员薪酬方案

董监高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合本制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方案的管理机构。

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构成为:年薪或补贴。

董事的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

董事长的补贴标准为每年13万元。

独立董事的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60万元。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连续、稳定进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依据以下状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支付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依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养及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依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业绩,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的对象为:(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董事长;2.公司董事;3.公司监事;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水平与发放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三)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7.1采用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7.2 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业绩增长奖励).福利性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区别职位确定,可每年调整一次;绩效年薪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福利性收入,指公司为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中长期激励收益另行出台管理办法;7.3 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

7.4 绩效年薪: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基本公式为:绩效年薪=岗位绩效年薪标准*Σ(公司绩效得分*权重+ 岗位绩效得分*权重),其中不同岗位的公司绩效权重值和岗位绩效权重值根据分管工作性质确定;7.5 公司绩效指标主要指公司级KPI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等,岗位绩效指标主要指分管工作的KPI指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确保公司运作的高效性和公平性,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旨在确保薪酬制度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一、薪酬管理的原则1. 公平性原则:公司将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理公正,不会因个人特权或偏袒而导致不公平待遇。

2. 竞争力原则:薪酬制度将考虑市场竞争环境,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激励性原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与其工作表现和业绩息息相关,激励他们积极努力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4. 长期激励原则: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以促使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绩效持续关注。

二、薪酬构成及分配方式1. 固定薪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职位级别、工作责任、工作经验和市场薪酬参考数据确定具体的基本薪酬水平,并每年进行评估和调整。

2. 绩效薪酬:公司将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或股权激励。

3. 长期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绩效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股权奖励,以激励其长期发展的关注。

三、薪酬考核与评估1. 薪酬考核:公司将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其绩效薪酬的分配。

2. 薪酬调整:薪酬的调整将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绩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考虑,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和合理性。

3. 绩效评估:公司将定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薪酬的激励效果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四、薪酬公开与透明1. 公开透明:公司将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公开透明,使各方都能了解薪酬制度的构成和分配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doc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doc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一、目的为有效调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1)在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2)公司总经理(3)公司副总经理、总师或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适用人员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三、原则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标准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四、组织管理1、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1、基本薪酬规定: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收入,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其中:总经理基本薪酬4万元,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6万元,每位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最高为总经理的70%。

此标准不得突破。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具体比例进行细分,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2、绩效薪酬规定:绩效薪酬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而确定发放的薪酬,具体规定如下: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基数=当年度净利润—上年末净资产×10%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2.5%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3.6%每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最高绩效薪酬=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70%此标准不得突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长助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长助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二、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统称“高管人员”)。

三、薪酬结构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绩效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实行月度预支,年终结合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薪酬董事长、副董事长:2.5 万元/月总经理:2 万元/月其他高管人员:0.8-1.8 万元/月五、激励薪酬公司主营产业为煤电铝材,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较大。

结合这一特点,激励薪酬由安全风险薪酬、经营绩效薪酬和节能环保薪酬三部分构成。

1、安全风险薪酬安全风险薪酬实行个人抵押金制度,并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挂钩。

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高于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实际兑付标准可提高10-50%。

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工亡,安全风险薪酬再提高1 倍兑付。

因公司管理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实际情况应扣减相关责任人安全风险薪酬的10-1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和监事、由职工大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与标准第四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

第五条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监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进行考核和发放。

第六条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的薪酬标准、考核评价方式等事项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应事项的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对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的年度薪酬予以审议并披露。

第七条其他外部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在遵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以下因素确定:(一)公司发展战略;(二)公司资产规模;(三)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四)本人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五)市场薪资行情。

第九条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奖励资金,具体奖励方案及奖励标准应结合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而制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年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0年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0年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和发挥高层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三、薪酬标准
1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津贴:每人每年72,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2
(1)公司职工出任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世纪天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世纪天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

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其他董事发放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1)公司职工出任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发放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7 月 3 日。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建立的管理制度,用于管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薪酬管理制度:
- 定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奖金、股
权激励等。

- 设定薪酬管理,确保薪酬与业绩挂钩,激励董事和监事履行其职责。

- 设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制定薪酬绩效评估标准,并对薪酬进行审查和审核。

- 加强透明度和披露,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开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员的薪酬信息。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设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奖金、股权激励、
福利待遇等。

- 确定薪酬水平的决策程序,包括薪酬测算、绩效评估、薪酬调整等。

- 设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或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绩效评估
标准,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查和审核。

- 加强薪酬披露和公开透明度,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和
绩效,并保持内部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机制。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5万元(税前)。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和管理第七条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一)个人所得税;(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X年3月1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仅指公司内部董事和监事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力原则。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

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公司根据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参考外部市场调研数据确定一套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年内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构挂钩,于每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统称“高管人员”)。

三、薪酬结构
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绩效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实行月度预支,年终结合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薪酬
董事长、副董事长:2.5 万元/月
总经理:2 万元/月
其他高管人员:0.8-1.8 万元/月
五、激励薪酬
公司主营产业为煤电铝材,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较大。

结合这一特点,激励薪酬由安全风险薪酬、经营绩效薪酬和节能环保薪酬三部分构成。

1、安全风险薪酬
安全风险薪酬实行个人抵押金制度,并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挂钩。

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高于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实际兑付标准可提高10-50%。

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工亡,安全风险薪酬再提高1 倍兑付。

因公司管理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实际情况应扣减相关责任人安全风险薪酬的10-100%。

与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相比,每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减安全风险薪酬的10%;每超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扣减安全风险薪酬的20%。

2、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低于目标利润的30%时,不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在目标利润的30-100%之间的,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高于目标利润,可按年度利润增长的一定比例提高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但年度经营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基本薪酬的3 倍。

3、节能环保薪酬
节能环保薪酬与公司污染物排放和处理、主营产品能耗和主要原材料实物单耗,以及产品质量等指标挂钩,实行百分考核,并按实际考核得分比例兑付。

完成各项指标,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超额完成规定目标,可以提高兑付标准,但最多不超过基本薪酬的1 倍。

六、特别嘉奖
凡在公司年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管人员,公司可以给予特别嘉奖。

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七、特别说明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2、本方案中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均指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所述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暂定为10万元/年(税后)。

八、本方案中涉及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其他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九、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