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文号】国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着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2020年云南昆明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
【导语】2020年云南昆明市⼩学招⽣⼊学政策已公布,为了⽅便⼤家及时获悉相关政策,下⾯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学招⽣⼊学政策的具体内容,希望⼴⼤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少⼉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区教育局,各、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招、依法治校,履⾏政府职责,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学改⾰,切实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步做好⼩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学⼯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基〔年〕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年义务教育阶段招⽣⼊学相关⼯作通知如下:⼀、招⽣计划 全市⼩学计划招⽣83500⼈,适龄⼉童均可⼊学,⼊学率可达99.9%以上;适龄少年均可⼊学,⼊学率可达99.9%以上。
县级教育⾏政部门要根据适龄⼉童少年的数量、户⼝、居住、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计划,合理划定招⽣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
⼆、义务教育阶段招⽣⼊学政策和规定 (⼀)依法保障适龄⼉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县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昆明市“⼗⼆五”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和流动⼈⼝的变化,不断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扩⼤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增强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深⼊推进学区化办学。
各县区教育局要细化学区化办学⼯作⽅案,明确发展⽬标,通过融校等⽅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推进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学区内⼩学和初中的统筹,积极探索九年⼀贯的学区管理,全⾯提升管理⽔平,提⾼教学质量,促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 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教发〔X〕8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落实政府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2.坚持普特融合原则。
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3.坚持多元发展原则。
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第一期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到X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工作任务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县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以乡镇为单位,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盘龙区培智学校新校区改造建设项目方案
盘龙区培智学校新校区改造建设方案一.改造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盘龙区培智学校新校区教学楼改造与校园运动场地及景观改造建设2.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培智学校3.改造建设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盘龙区培智学校现在是盘龙区教育局下属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1985年建校成立,历经数次搬迁,于2002年9月搬迁至正义路五华坊38号。
学校现五华山校区校舍地面积167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共五层,共有教室7间,多功能教室6间,教师25名,学生84名。
新校区位于昆明市王旗营小区,占地面积2925㎡,原欣诚小学。
4.改造建设目标及规模4.1改造建设目标改造建设后,培智学校学生的数量将有一定的提升,做到校园绿化一流,自然和谐统一,做出特色,将培智学校打造成云南省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
4.2改造建设规模根据学校教学和后勤服务需要,培智学校新校区工程共建设三个基本区:教学区、基础设施去、体育活动区。
主要改造建设三个基本区的各种建筑物、附属物以及运动场,相应配套的线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工程。
5.改造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6.改造建设后的社会效益教育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
特殊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特殊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的具体体现,它对促进残疾人的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是学校的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为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加快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符合盘龙区教育布局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技术方案可行,社会效益显著。
二.改造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1.昆明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根据《昆明市特殊教育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509人,高中阶段在校生159人。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昆政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昆发〔2008〕4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9〕10号)精神,按照开放、改革、创新的思路,结合2009年启动的全省高中新课改,抓住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机遇,科学规划全市普通高中的布局布点,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2010至2012年,通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优化配置办学资源,努力拓展发展空间,有效扩大办学规模,加快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步伐。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布点,进一步加强区域重点学校建设,努力放大优质资源效应,基本形成辐射城乡、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格局。
创新用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本培训和教研水平,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竞争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1.到2012年完成行动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使二类以上学校占比由2009年的57%提高到80%,一类学校占比由22%提高到40%以上。
关注特殊教育,一起面向未来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
可能许多人并不了解“特殊教育”这个词的含义,《计划》开篇即对其做出了明确解释: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计划》一经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开始重新《计划》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
近几年,随着特殊教育的普及,特殊教育学校及专任教师的数量正在逐渐增加。
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 288所,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6.94万人。
在师资力量增加的同时,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人数也在增长。
同年,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4.91万人,在校生91.98万人。
专业人员来完成。
学生家长一般通过他人介绍、网络查询等方式寻找校外机构,帮助孩子进行个别辅导训练。
如果《计划》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等能够与学校多方合作,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一系列工作开展起来,将会更加有针对性,更加便捷、有效。
在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也能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及区域资源中心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更多便利,从而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优质资源的互通共享。
除了推进融合教育,《计划》还提到,通过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措施来提升对特殊教育的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云南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
云南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近年来,云南省加强了专门学校的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云南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下面将从提高教育设施建设、推动专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门学校管理机制以及促进专门学校与企业合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是提高专门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的关键。
云南省将加大投入,加强专门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教学设备齐全、师生生活设施完善,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同时,加大对专门学校的设施维护和改造力度,确保教育设施的长期使用效益。
其次,加强专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
云南省将加强专门学校教师的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此外,云南省将大力引进高水平教育专家和人才,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学术交流平台,吸引更多优秀教育人才加入到专门学校教育事业中。
第三,加强专门学校管理机制是推进专门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云南省将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校内部管理水平。
此外,云南省还将积极探索推行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方式,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最后,促进专门学校与企业合作也是云南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云南省将积极引导专门学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供实习机会和就业保障,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云南省将建立健全去向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就业情况,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
总之,云南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措施体现了云南省政府对专门学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通过提高教育设施建设、推动专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门学校管理机制以及促进专门学校与企业合作等措施的实施,有望进一步提高云南省专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为残疾儿童和特殊教育需求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云南暂停中小学布局调整 撤点并校在争议中前进
云南暂停中小学布局调整撤点并校在争议中前进内容由京翰教育一对一家教辅导()整理2001年,针对农村小学布点分散、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育经费紧缺等问题,一场对全国农村中小学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开始了。
具体说来,就是大量撤销农村原有的中小学,使学生集中到小部分城镇学校。
总体来说,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提高了教育质量,提高了教师的配置,提高了教育的效益。
不过,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这种调整也出现了执行上的一些偏差,以及过快过急导致的一些问题。
学生上学变远,交通工具跟不上,路途出现安全的隐患,同时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还有就是寄宿制学校的条件跟不上,出现了住宿和吃饭的一些问题。
9月初,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重新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所有地区眼下都必须暂停撤并教学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发布的《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农村的中小学数量锐减一半,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一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
我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截至2011年底,云南对全省中小学校点进行了大规模的收缩,撤并了9308个小学校点、112所中学。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经暂停中小学布局调整,正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重新制定专项规划,而部分州市校点恢复工作也已经进入规划层面。
2年撤并中小学近万所教育部关于暂停“撤点并校”的声音一出,已经开展此项工作多年的云南省自然也进入了被关注的视野之中。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证实,我省已经暂停中小学布局调整,即所谓的“撤点并校”工作。
2009年11月,云南省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会在楚雄州召开,《云南省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意见》下发至各州、市、县人民政府,云南省中小学校的“撤点并校”工作也自此次会议开始。
当时的会议提出了云南省3年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阶段性任务,到2012年,云南省将全部撤销“一师一校”点,小学、中学将分别撤并3成和2成。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3)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持续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和体系,优化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深入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特需儿童或特需学生)接受适合的教育,以更加普及普惠、适宜融合的特殊教育造福群众,为把加快建成现代化教育强市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持续提升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水平,加快建立与现代化教育强市相匹配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充分满足,学段有机衔接,普职特有效融通,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全面融合。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和改革活力领先全省并位居全国前列,一批具有实践成效、示范价值、特色的创新成果影响彰显。
普及水平持续提高。
学前教育阶段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需学生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特需学生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
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课程教学实施更加规范适宜,教师队伍素质持续提高,新技术应用全面深化,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家校社共育机制不断完善。
保障机制持续完善。
继续对特需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落实特教特办更细更实,学位资源供给与布局优化优先保障,人员配备与政策待遇适度倾斜,财政经费投入水平只增不减,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2023特殊教育招考出题备忘录
特殊教育出题人备忘录姓名:得分:不定项选择,每题1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到括号里,多选或少选不得分,共100分。
1.教育部2015年8月21日发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本理念是()。
A.师德为先B.学生为本C.能力为重D.终身学习2.教育部2015年8月21日发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本内容包含()三个维度。
A.专业理念与师德B.专业知识C.专业特长D.专业能力3.教育部2022年11月1日印发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等5个方面。
A.党委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B.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C.党委履行职责、教育康复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D.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4.教育部2022年11月1日印发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其评价内容中学生适宜发展一项,包括()等3项关键指标。
A.思想道德素质B.生活技能C.知识技能水平D.社会适应能力5.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
A.高质量B.均衡C.协调D.普惠6.2019年11月15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指出,严格考核评价,落实()第一标准。
A.师风B.师德C.业务能力D.教学质量7.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基本原则是()。
A.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B.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C.坚持促进公平、实现共享D.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8.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出,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60号(社会管理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60号(社会管理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云政函〔2021〕86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60号(社会管理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沈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云南特殊困难儿童心理疏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的建议近年来,云南省把关心关爱特殊困难儿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作为建设平安学校、健康学校,加快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
2016年开展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后,相继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云教德〔2016〕8号)、《云南省防范和遏制学生个人极端事件工作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警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0〕73号)等系列文件。
此外,组建云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定了《云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章程》、《云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
二、关于加大对教师心理课程培训力度的建议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省级培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2000余人。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采取聘请专家集中授课、委托专业机构培训等方式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的班主任、德育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逐步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常态化。
三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纳入新入职教师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国培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并组织以“立德树人·从心开始”为主题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7.07.17•【文号】教基〔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2017年7月17日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普及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投入大幅增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课程教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但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巩固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8.08•【字号】昆政办[2001]48号•【施行日期】200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1]48号)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八月八日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为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新路子,研究城市管理新方法,拓展管理新思路,促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拟定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把昆明建设成为融“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城市为一体的生态城市目标,通过开展示范街创建试点工作,积累和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管理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成立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星(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杜林杠(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清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成员:陈勇(五华区副区长)袁兵(盘龙区副区长)杨忠平(官渡区副区长)蔺建平(西山区副区长)刘学(市规划局局长)翟建国(市园林绿化局局长)谢自国(市政公用局局长)白高义(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毕昌荣(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魏强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叶一杉(市财政局副局长)苏国胜(市工商局副局长)黄世荣(昆明供电局局长)王宗祥(市邮政局局长)沈彦纯(市法制局副局长)米肃(省电信昆明分公司经理)苏志忠(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厚金(市城管总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昆政办〔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政治担当。
10件惠企实事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持续打通要素保障难点堵点,破除“中梗阻”问题的具体途径。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惠企实事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持续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昆明品牌。
二、扛牢主体责任。
各主责单位要聚焦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深入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科学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各责任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工作实绩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惠企实事的发布、解读和宣传,着力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3日2024年昆明市10件惠企实事一、建设21个“惠企服务专区”,助企共享发展红利年度目标:制定《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组织市级各部门编制“一单两库”(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政策库”、“企业库”),上线“昆明政商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建设21个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实现线下一站办理,解决企业对惠企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云政办发〔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24日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决策部署,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个100%任务全面达标,高校和职业院校“三防”建设全面完成,现有“平安校园”按照新标准重新评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3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成果全面巩固,高校和职业院校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60%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
到2024年底,全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推动修订《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从法治、机制源头上压实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作者: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4年第07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
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
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1.提高普及水平。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本店铺精心整理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篇1)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这浓浓的春意似乎预示了这将是我校教育的一个丰收之年。
为了给自己在这新学期的一切工作做好铺垫,经过深刻的思考,特别制定出如下计划内容,以此确保一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这一学期中,我将继续承担小学班和初中班的美术教学工作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继续负责男生205宿舍的挂钩管理和上学期划定的卫生责任区的组织清扫工作。
本学期,我将会围绕如下安排来开展工作:一、教学工作方面1、继续做好教学方法的探究工作,促进个人专业技能的成长。
虽然已经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实践和磨练,但是细细回顾却发现:对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生的教育理解不全面,仍然是导致本人教学效果不太理想的主要原因。
本学期,我将鞭策自己不断学习和探究,主要通过积极向来校实习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学习、请教,多与其他教师交换意见,汲取他人积累的经验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特殊教育培训来解决。
2、教学内容的探究方面通过上学期的教学实践我发现:单纯依赖现有的教材来支撑教学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这是一本极具城市特点的教材,使用起来总有些水土不服的弊病。
认知是学习的基础,某些事物是大城市的孩子熟知的,但这对于来自农村的孩子们来说却是陌生的,画起来当然也会非常困难。
这部分内容可操作性差,只能用于丰富孩子们的认知面的讲解,还得依靠挖掘乡土教材来填补这部分空缺。
本学期的教学中,我将致力于教学方法的探索和乡土教材的探究,尽可能挖掘学生感兴趣的、熟悉的教学内容运用于美术课堂教学。
3、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备课,书写教案、制作课件,按照学校教务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教学的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教学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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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办[2015]124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7年)的通知
(昆政办〔201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拟定的《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7日
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和《昆明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确实保障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建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全面普及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教育有效延伸,两个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会明显增加,残疾人就业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启动呈贡、晋宁和市盲哑学校联办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呈贡为项目主体);做好五华区新萌学校“医教结合”实验区试点工作;完成五华、盘龙、宜良、寻
甸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五华区新萌学校职业高中部。
--2016年,迁建盘龙区培智学校;西山、官渡各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富民与禄劝结对联办1所特殊教育学校(禄劝为项目主体);昆明市盲哑学校、五华区新萌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盘龙区培智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和职业高中部。
--2017年,力争昆明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均开设附属幼儿园,有条件的增设职业高中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