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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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最新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6〕258号)停止执行。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10000000元以上2%-1%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10000000元以上2%—1%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六、计时收费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

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

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的报酬。

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一直是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合理的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既可以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进行规范和明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代理费的收取作出了规定,律师应当依法收取代理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收取高额费用。

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制定,更不能超出法定限额。

其次,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合法。

律师代理费的收取应当以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因素为依据,合理确定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律师在收取代理费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不能滥用权力,乱收费用。

同时,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也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隐瞒和变相收费的行为。

再次,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尊重市场规律。

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收费标准,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滥竽充数。

最后,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注重诚信和责任。

律师是社会公益性的职业,应当以诚信和责任对待代理费的收取。

律师在收取代理费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能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乎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尊重市场规律,注重诚信和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建立健全的制度,推动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川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的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负责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二)所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所代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下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经济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1、因工受伤(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赔偿的;2、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3、请求支付社会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的;4、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2008 年 12 月 15 日川价发〔 2008 〕246 号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6 〕611 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 2006 〕258 号)停止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 〕611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 1 -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川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的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负责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二)所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在四川省,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其收费标准是受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约束的。

律师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律师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的一种监督和约束。

下面将就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按案件收费,即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程度、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收费金额;二是按时间收费,即律师根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所花费的时间来计费;三是按业务收费,即律师根据所提供的具体法律服务项目来确定收费标准。

这些收费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相互结合,以满足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当事人的需求。

其次,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是受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约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收费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律师在收费时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同时,四川省律师协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收费指导意见,对律师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

再次,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是在律师和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律师与当事人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应当就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具体事项,以避免后期纠纷。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应当充分了解律师的收费标准,选择合适的律师进行委托。

最后,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律师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程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因素,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律师自身的专业水平、经验、声誉等因素。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除了要考虑收费标准外,还应当综合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因素,以选择到合适的律师进行委托。

综上所述,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是受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约束的,律师在确定收费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律师和当事人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应当就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大全(2018版)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大全(2018版)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上任何法律相关问题,可以随时点击我们的咨询通道来进行免费房产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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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通道咨询链接:/swt.htm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

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

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大多数在国内外有名气的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四川川蓉战略和特殊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始终努力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不断改革,并以公检法背景律师团队、专业的行政服务、坚韧的党建精神为依托,竭力打造一个更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律师生态圈。

2018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2018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如下:(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2000-1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二)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为200-1500元/小时。

(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但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时期(含检察院自侦时期):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时期:2000—12000元;3、审判时期: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按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10000000元以上2%—1%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六、计时收费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刻运算,包括向托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刻等。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刻的运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律师风险代理费最高标准

律师风险代理费最高标准

律师风险代理费最高标准
在中国律师行业中,律师风险代理费是指在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参加诉讼、仲裁等诉讼程序中,如果案件胜诉,代理人可获得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

律师风险代理费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律师的收入水平,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

为了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收费标准,中国司法部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规范律师事务所代理收费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

具体来说,对于案件赔偿或收益额超过500万元的,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20%;对于案件赔偿或收益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25%;对于案件赔偿或收益额低于100万元的,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30%。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但是,对于违反规定收取过高律师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将面临惩戒和处罚。

总的来说,律师风险代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要了解律师收费情况,并谨慎选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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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按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10000000元以上 2%——1%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六、计时收费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服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理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2018年重庆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重庆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重庆律师收费标准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争议标的额计费比例10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二)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

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可以按,第(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再审、执行或不予执行的案件收费(一)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争议标的额计费比例10万元以下部分 5%~6%(不低于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5%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二)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按下浮不超过30%执行。

(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一)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

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可以按,第(一)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三、代理民事案件计时收费(一)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4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经验等确定。

(二)委托人根据律师事务所事先公布的律师计时费率(计时单价),按照律师提供的有效工作时间据实结算。

有效工作时间指律师直接用于法律服务的实际时间,包括法律检索、研讨、咨询、协商、文件起草、调查、谈判等工作在内。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2008年12月15日 川价发〔2008〕246号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6〕258号)停止执行。

附件:1.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川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的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负责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二)所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所代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2018年巴中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巴中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巴中律师收费标准民事诉讼(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三)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

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四)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五)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4、取证困难的案件;5、新类型案件;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2018年四川成都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四川成都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四川成都律师收费标准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律师收费标准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

二、本通知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省外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分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省外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提供法律服务、省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外省提供法律服务,可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也可执行登记设立地或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律师收费标准实行ZF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除以下案件实行ZF指导价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四、ZF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具体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附表外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律师收费标准。

五、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参与信访、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援助等公益事项,按照ZF购买服务、公益补助等形式解决经费问题,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律师调解,费用原则上通过ZF购买服务渠道予以解决。

在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可以按照有偿和低价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调解费,一方当事人同意全部负担的除外。

四川省律协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协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协收费标准四川省律师协会是全省律师的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律师的执业活动,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律师协会制定了相关的收费标准。

一、咨询费用。

1. 律师接受委托进行法律咨询的,可以按照每小时收费或者每次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律师自行确定,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对于特殊复杂的法律咨询事务,律师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代理费用。

1. 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可以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代理费用,但应当合理计取,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2. 对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案件,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其他费用。

1. 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差旅、通讯、复印、打印等必要费用,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但应当提供相关费用的明细和票据。

2. 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司法鉴定、公证费用等费用,可以由委托人承担,但应当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

四、收费方式。

1. 律师可以选择一次性收费、阶段性收费或者按照工作量计费的方式进行收费,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方式和标准。

2. 对于涉及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律师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风险成功收费的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五、收费标准的公示。

1.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在律师事务所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方式和标准,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将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严肃追究律师的法律责任。

总之,四川省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旨在规范律师的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新售后服务文档)四川省最新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最新售后服务文档)四川省最新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最新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6〕258号)停止执行。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10000000元以上2%-1%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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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
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三)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
优惠。

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
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四)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
准执行。

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
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五)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仲裁
案件。

(六)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涉及财产关系的,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的6%-30%,可另比照该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费收取基础代理费,原则上不能采取不收取基础代理费的全风险代理方式。

(七)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

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
元/小时,符合上述第5项规定的案件,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八)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的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

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3、代理执行案件亦可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进行风险代理或计时收费。

(九)代理民事申诉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再上浮不超过1、5倍收费,亦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风险代理或者计时收费。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听证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非诉讼业务专项律师收费标准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采取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按涉及金额收费。

(一)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复杂法律服务项目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二)计件收费的,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和项目复杂程度在以下最低收费的基础上合理上浮:
1、法律咨询及简单的合同修改,最低收费不低于500元;
2、起草合同或者修改比较复杂的合同,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
3、参加简单的项目谈判,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
4、就简单的单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5,000元;
5、对需要在初步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3万元。

(三)投资融资、改制上市、兼并重组、清算注销、重大工程建设、涉外业务等需要进行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项目谈判、起草主要交易文件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按照所涉及金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5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9%;
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收费标准
1、若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可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3万元-2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2)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万元-8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3)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万元-6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4)担任小(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万元-2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2、若采用年度计时收费方式,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涉外、证券、知识产权、税法等专门领域的常年法律顾问的小时费率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律师收费标准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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