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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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