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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 量化考核、奖优罚劣;4.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投入及设备设施维护情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7. 安全生产事故及责任追究情况。

四、考核方式1. 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 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专项工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3. 日常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4. 举报投诉:鼓励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五、考核程序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2. 成立考核小组: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3.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 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情况,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定;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煤矿,并提出改进意见;6.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优秀的煤矿,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3. 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煤矿,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考核办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做出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____,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3. 定期考核,持续改进。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6.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7.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四、考核流程1. 成立煤矿安全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2. 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安排;3. 考核对象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4. 考核小组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5. 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6.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7. 考核结果报矿领导审批,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8.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作为对煤矿及职工安全生产奖惩的重要依据;2. 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实施,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规定一、总则: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1.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目标:(1)伤亡事故管理目标: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____‰(2)安全管理达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3)文明施工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____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____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1福田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____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

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

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煤矿考核制度模板

煤矿考核制度模板

煤矿考核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质量、工作量、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学习培训等方面。

第四条考核方式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上级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等。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工作质量考核第六条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完成任务的情况、工作效果、创新程度等方面。

第七条完成任务的情况: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拖延现象。

第八条工作效果:工作成果符合预期目标,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失误。

第九条创新程度:在工作中能够提出创新性建议和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量考核第十条工作量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数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长等方面。

第十一条工作任务的完成数量: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工作强度:能够承受较高的工作压力,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较强。

第十三条工作时长: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充分利用,无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四、安全生产考核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等方面。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考试。

第十六条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无违章操作现象。

第十七条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无忽视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十八条安全行为:在工作中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劳动纪律,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职业道德考核第十九条职业道德考核主要包括职业操守、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二十条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煤矿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明确事故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事故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标准第四条事故考核范围:1. 煤矿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的事故;3.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的事故;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考核标准:1. 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因素,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五个等级;2. 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等因素,将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将事故处理分为及时处理、有效处理、不当处理和未处理四个等级。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事故调查结束后,煤矿企业应当组织事故考核小组,对事故进行考核。

第八条事故考核小组应当根据事故考核标准,对事故进行评分,并提出考核结果。

第九条事故考核结果应当报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条事故考核结果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事故考核结果与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经济利益挂钩,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事故考核结果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企业安全事故考核工作,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范围,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岗位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单位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担任。

第八条班子成员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一岗双责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一条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各层级人员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总则
1、为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经营者”是指依法负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集体、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4、本制度应引导安全生产经营者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约束,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考核方式
1、实际情况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进行考核。

2、参与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

3、定期考核。

煤矿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煤矿生产安全考核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能,提出以下煤矿考核管理制度。

二、考核范围煤矿生产安全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职工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

三、考核组织1. 考核组织由煤矿领导班子牵头,下设生产、安全、技术、设备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2. 考核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煤矿生产安全问题,制定考核细则和工作计划,指导下属部门开展安全考核工作。

3. 考核组织有权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和评定,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四、考核内容1. 煤矿生产安全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矿生产设备、配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安全意识等方面,以及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 考核内容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煤矿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为依据,对煤矿生产安全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考核。

五、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采用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煤矿生产安全进行考核,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2. 突击检查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突出问题、亮出底线,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 现场考核采取走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生产现场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矿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六、考核结果1. 考核结果应当由考核组织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通报到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确定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

2. 对考核结果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低于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警示,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于考核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追责问责,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免职。

七、考核报告1. 考核组织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及时编写考核报告,对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2. 考核报告应当送交领导班子审定,报煤矿相关部门,对关键问题提出重点监督和整改措施。

3. 考核报告也应当向各级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呈报,供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7正文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7正文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7正文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全体员工。

三、考核内容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1)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2)是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是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要求。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1)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是否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3)是否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生产记录管理(1)是否按规定记录、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情况;(2)是否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3)是否做好应急预案管理。

4.安全生产巡查检查(1)是否按时进行安全隐患的巡查检查;(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除制度;(3)是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安全检验评估(1)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验评估;(2)是否主动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四、考核方法1.自评各部门根据本制度要求,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

2.监督检查设立安全监控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考核评审每年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考核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五、考核结果1.考核等级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奖惩措施(1)优秀等级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2)合格等级的部门给予警示通报;(3)不合格等级的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六、考核结果运用1.奖惩激励根据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对合格、良好、优秀等级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以激励各部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整改措施对不合格等级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不断完善。

七、考核周期与频率1.考核周期本考核制度按年度周期进行,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1、为了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制度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矿井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员工所规定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矿井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

即:上级公司领导对矿长进行考核;矿长对各分管矿长进行考核;分管矿长对分管副总、职能科室负责人、区队负责人进行考核;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所属科室主管、科员和技术员考核;各区队队长对所属区队副队长、班组长进行考核及所属区队岗位工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绩效管理。

6、每次考核结果作为矿井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

7、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项目部(章)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员。

三、考核内容1、伤亡控制指标;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3、文明施工目标。

四、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考核;项目专职安全员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直接考核;2、采用评分办法,应得分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评分。

矿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矿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矿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矿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业生产的企业,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

第三条矿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旨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业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矿业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投入及保障措施;3. 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教育;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6.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7.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8.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9. 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第五条考核内容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第三章考核主体与程序第六条矿业安全生产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程序如下:1.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2. 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资料;3. 考核小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考核报告;4.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5. 被考核单位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向考核小组提交整改报告;6. 考核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结果与应用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薪酬分配、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矿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矿业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煤矿考核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考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工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情况;2. 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的掌握程度;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处理能力;4.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能力;5. 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6. 安全文明生产习惯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培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课堂讲授:邀请专业讲师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授课;2. 实地教学:组织员工到现场参观学习,了解煤矿生产流程和安全操作;3. 案例分析:组织员工对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4. 模拟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考试考核:通过笔试、实操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第四章培训时间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定期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开展专项培训;第八条专项培训:针对重点岗位和工种,定期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第九条复训: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训,直至合格。

第五章考核与评定第十条考核分为笔试和实操两部分,总分100分,60分合格;第十一条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第十二条实操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应急救援等;第十三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由培训部门进行补考,直至合格;第十四条员工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监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安全责任,规范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奖罚分明。

第五条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对象及职责第六条考核对象:矿长、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区队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等。

第七条考核职责:(一)矿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副矿长:协助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四)区队负责人:负责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区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五)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六)安全员: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章考核方法及标准第八条考核方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三)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根据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五)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考核:根据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煤矿考核科管理制度

煤矿考核科管理制度

煤矿考核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考核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考核科,负责煤矿生产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考核科是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煤矿考核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生产考核工作中。

第五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坚持上级交办、领导主导、科长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科内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煤矿考核科设科长一人,副科长一人,科员若干人,是专门从事煤矿生产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的部门。

第七条煤矿考核科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年度生产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实施,督促整改,汇总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开展煤矿生产考核和绩效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确保煤矿生产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九条煤矿考核科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管理支援。

第十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考核任务第十一条煤矿考核科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煤矿生产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目标、内容和程序。

第十二条煤矿考核科根据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矿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并依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制定合理的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及时总结煤矿生产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领导。

第十五条煤矿考核科应当督促煤矿各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四章绩效管理第十六条煤矿考核科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对煤矿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考核的科学、客观。

第十八条煤矿考核科应当及时总结绩效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煤矿考核科应当督促各部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矿长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委员会副主任: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委员会成员: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二、主要职责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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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矿长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委员会副主任: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委员会成员: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二、主要职责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增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促进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十八)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突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定期向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矿安全生产情况,并适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

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在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矿安委会确定的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工作。

(三)对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安委会审定。

(五)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协调承办矿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督促检查矿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在铁鑫煤矿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华润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制定的工作目标,制订本系统、专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按照铁鑫煤矿相关规定,参与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

(七)组织本系统、专业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察。

(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铁鑫煤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具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铁鑫煤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1、安委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由铁鑫煤矿安委会主任或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安委会主任审定后,由安委会办公室最终确定。

(二)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通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三)安委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

2、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各单位参加的(原则上单位负责人参加)月度和季度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月度会议主要通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下一个月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季度会议主要对各单位拟题交铁鑫煤矿安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讨论,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各类安全工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报铁鑫煤矿安委会领导审阅,同时印发各单位。

(二)根据铁鑫煤矿安委会工作部署,定期对安委会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在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临时召开会议上进行通报。

3、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一)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工作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思想,认真研究解决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挡手问题,搞好相互配合。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铁鑫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铁鑫矿安全会议定名为“矿长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和特殊阶段可适时召开。

参加人员为铁鑫矿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以会议通知为准。

第三条安全会议形成制度,按时召开,注重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各种记录要齐全、真实。

第二章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安全矿长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通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投入和“三同时”落实情况。

第五条学习贯彻近期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精神,落实上级安全工作安排,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事项,通报月(季)度安全奖罚情况。

第六条扩大分析近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介绍事故情况、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第七条讨论铁鑫矿阶段性安全管理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三章安全会议的要求第八条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人与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确定会议主题、形势、内容和主要议程;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附属的图纸资料要全面准确。

第九条安全会议形成的重大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要求部署、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站负责以会议纪要形式整理下发。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督察检查制度为促进我矿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保持我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安全检查制度化。

二、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在全矿井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业务部门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系统至少展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班组在开工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进行“班前开工准入”。

三、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技措计划、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四、安全检查应分专业进行,内容为掘进、机电、火工品管理、通风和地面等。

五、检查应深入到生产现场的每个场所、每个岗位,特别应当加强对特殊作业地点的检查。

六、检查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现场责任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工程或责任单位要责令其主要责任人立即停产整改,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三定”落实单,落实好整改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七、牵头部门要将大检查情况在矿早会、作业会或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将检查资料进行存档。

安监站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对不按期整改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后向检查人员进行汇报,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向分管领导及时反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否则必须停工整改。

九、安监站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在矿各责任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查设计、规程和措施;监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并行使处罚权;对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十、对不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认真、不严格、留下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

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

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

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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