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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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层干部月度绩效评价小组通知
《公司中层干部月度绩效评价小组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更加合理有效地评价中层干部绩效成绩,充分体现绩效评价公正、公平、公开,发挥各专业部门在绩效评价管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目前绩效管理实际,在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领导下,特成立公司绩效评价小组(以下简称CFT小组)对中层干部月度绩效评价实施预评价。
2.0 CFT小组构成
2.1组织架构
CFT小组由公司销售、质量、生产、设备、成本与财务、人力资源、安全等专业部门组成,评价过程涉及其他专业的,作为临时补充到小组中。
组长单位:人力资源部
成员单位:运营中心、销售公司、质量工程部、装备与自动化部、财务部、环境安全部
2.2人力资源部为绩效小组管理部门,其他专业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开展公司中干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2.3每专业部门根据单位考核数据提供责任,指定2名数据采集人员作为绩效小组的A/B角,按月定期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月度中干绩效评价会议。
3.0职责分工
3.1部门职责
3.1.1人力资源部职责
3.1.2各专业部门职责
3.2人员职责
3.2.1人力资源部部长
组织召开月度中干绩效评价会议
对评价过程中异常监控与管理
与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委员会对接
3.2.2各专业部门主管
监督、确保本部门提供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及时、有效制定本专业部门绩效考核标准,并书面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选拔、调整本专业部门参加公司绩效评价(CFT)小组成员3.2.3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
负责收集各中层干部月度绩效计划、总结
负责收集各专业部门提交的绩效考核数据
负责记录各单位评价意见并形成评价报告
负责记录评价中存在异常或不确定的考核尺度项次
负责汇总各部门、各中干绩效成绩
负责向公司各中干反馈月度绩效成绩
3.2.4各单位绩效小组成员
负责向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提供本专业绩效考核数据
按要求参加CFT小组会议
按照本专业绩效考核标准,对中干绩效达成提出奖罚意见
监督本专业指标未达成后的改进措施,并予以效果验证
4.0工作要求
4.1数据采集
按照各部门考核的项次,各专业部门绩效数据需在每月10日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对没有及时提交的,将对部门主管予以考核。
4.2评价
4.2.1评价标准
各专业部门根据年度公司总体绩效指标要求,制定专业绩效评价标准,明确月度绩效奖罚要求尺度,便于执行;月度无法计量的指标考评,需专业部门主管进行确认。
4.2.2评价时间
人力资源部每月15日前组织召开CFT小组会议,对上月公司各位中干绩效达成情况予以预评价。
4.3评价过程
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对绩效评价过程记录,结合各专业部门评审意见形成月度绩效评价报告,呈报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终评。
4.4结果反馈与改进
各专业部门对本专业指标达成考评情况及时向指标承接反馈,对未达到成的,督促指标承接单位制定改进措施,监督改善、评估。
5.0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