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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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采购部门按“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
4.5、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质保部对每批3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
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后方可执行。批准文件由文控负责存档。
5 、相关文件《型式试验报告》
6 、相关记录《首件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