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我县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政府管理,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发展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
1.统一政策。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范围、办社会职能的界定、补助标准等重大政策由省级统一制定。
2.职能移交。
在中央和省级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国有农场办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办法。
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直接剥离,移交辖区政府进行管理。
移交职能以实际剥离时上年度农场所办社会职能为依据。
在剥离期内不得新增职能、新设机构,国有农场分离出来的职能由当地政府接收,当地政府就近纳入社区管理。
3.属地负责。
按照隶属关系,我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县委和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本由县财政承担。
4.讲求实效。
辖区地政府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发挥公共服务主导作用,国有农场体现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垦地协同发展。
明确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政策安排,切实处理好辖区政府、农场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和完善国有农场区域内行政建制,理顺辖区政府与农场的管理关系,实现政府对农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事务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各项规划要在农场同步实施,国家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场全面覆盖。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国有农场改革方案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本方案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改革:一、农场管理体制改革1.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将以公司化形式重新组织,引入大型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发挥市场化运作的优势。
2.深化农场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鼓励农场依法租借、流转土地,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改革农场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业生产。
二、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国有农场将增加科研投入,引进前沿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2.推广高效农业模式:倡导节水灌溉、无土栽培、精准施肥等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农场应积极采取生态农业措施,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产品流通体系优化1.完善农产品产地直供体系:建立国有农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对接的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减少中间环节。
2.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国有农场应注重品牌打造,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竞争力。
3.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整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农民增收政策支持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国有农场可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农业补贴和资金支持,引导农场加大投入。
2.加强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国有农场应积极组织农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提供就业机会:国有农场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五、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农场应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条件。
2.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水平:国有农场将与当地政府合作,支持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国有农场要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增强农民自治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第1篇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国有林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行改革。
本方案旨在深入分析国有林场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原则1. 改革目标(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林场经营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生态保护,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安全。
(4)改善职工待遇,提高职工幸福感。
2. 改革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功能不降低。
(2)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3)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合规合法。
(4)坚持公开透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改革措施1. 管理体制改革(1)明确国有林场性质,将其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
(2)建立国有林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架构。
(3)实行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
2. 运行机制改革(1)优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构,简化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运行。
(3)推进国有林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
3. 资源利用改革(1)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利用规划,明确森林资源利用方向。
(2)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3)探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4. 生态保护改革(1)加强国有林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保护能力。
(2)实施国有林场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3)建立国有林场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保护投入。
5. 职工权益保障(1)完善国有林场职工薪酬制度,确保职工收入合理增长。
(2)加强国有林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3)建立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2•【字号】乌政发[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07]37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乌鲁木齐市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减轻我市地方国有农牧场职工(以下简称农牧工)负担,进一步发挥地方国有农牧场的作用,促进地方国有农牧场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06〕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推进我市地方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改革,消除束缚农牧场发展的体制障碍,理顺国家、国有农牧场与农牧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牧工负担,推动地方国有农牧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政策、规范分配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规范地方国有农牧场与农牧工的分配关系,合理确定农牧工负担,切实保障农牧工合法权益。
坚持各负其责、适当补助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地方国有农牧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依据中央有关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予以适当补助。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更多0分享本页将有机会获得最新IPAD2及其它奖品.为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按照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统筹规划、完善体制、促进发展、共享和谐的总体要求,有效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机制障碍,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由政府承担的其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县内同类社会职能机构享受相同补助政策和标准;二是进一步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保障农工权益,实现农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本地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企业规模、办社会职能改革进展程度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在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确保改革有利于国有农场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统筹规划,互相衔接。
根据拟实施改革国有农场面临的实际情况,在机构、人员、财政补助政策等方面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执行过程中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相衔接。
3.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财力状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区分各类社会职能机构的不同属性,分类制定本地区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措施。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农场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产权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因此,为了推动国有农场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制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改革目标。
1.建立现代农业管理体制,提高国有农场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3.推动国有农场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
三、实施方案。
1.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场管理体制。
加强国有农场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
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
建立健全的国有农场产权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农场的经营,形成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加强对国有农场的科技支持,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
鼓励国有农场与当地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发农业资源,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国有农场改革,为国有农场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2.加强监管,保障国有农场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3.加大财政投入,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增加对国有农场改革的财政投入,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五、总结。
国有农场改革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为国有农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国有农场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县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方案
xxx县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方案按照自治区新综改〔2013〕45号、昌州综改〔2013〕34号关于对国有农牧场进行深化改革文件要求,我xxx县在此次改革范围内。
为确保我xxx县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我xxx县实际情况,现制定xxx县地方国有农牧场深化改革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xxx县原有四个地方国有农牧场,即:南山牧场、塔勒德牧场、干河子林场、良种繁育场。
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县国有农牧场经营面临的困难和矛盾日益突出,企业承担着许多政府职能,企业负担也越来越重,退休干部职工养老问题难以保障,机制上不灵活、平均主义思想严重、企业发展缺乏后劲。
为此并完成改制年对良种繁育场进行了改制,干河子林场至今未进行改制。
按照自治区综改办文件要求,本次改革范围为2013年自治区安排转移支付的地方国有农牧场。
xxx县在此次改革范围内。
县是1963年经上级政府批准成立的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
从年开始按照国营农场土地承包政策实行了五年一轮的土地联营承包到户至今。
2007年我县开始启动了对该场的改制工作,计划通过改制最终变为园户村镇属村。
按照文件要求,截至2011年12月31日,xxx县基本情况如下:1.规模情况:xxx县下辖2个生产队,有户,口人,全场有耕地亩,年人均纯收入元。
有在册职工人,国家事业编制干部有人,其中人通过改制分流到我县各农区乡镇,人办理正常退休,由县社保局发退休金。
2.办社会事项:企业自行承担事项有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事项。
移交政府的有教育、村卫生室、广播电视。
2011年末收入情况:1.管理经营收入万元,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万元,合计:万元。
2011年末支出情况:管理费用:万元,财务支出:万元,制造费用万元,其它支出:万元,合计:万元。
所欠债务情况:开发亩土地和修路修渠欠款,菜篮子工程长期借款万元,短期借款万元,应付款万元,福利费万元,合计:826.17万元。
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85号
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85号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我区国有农牧场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推进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清理各项不合理收费,理顺国家、农牧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国有农牧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政策、规范分配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范国有农牧场同农工的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农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
(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承包办法的不同、发包对象的区别、社会负担的轻重,采取不同的改革办法,不搞一刀切,注重公平。
大力推进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减负的长效机制,确保农工负担不反弹。
(三)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在减轻农工负担的同时,规范保留的土地承包费,确保国有农牧场经营有序、生产发展、社会稳定。
(四)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各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减免承包费的办法,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情况和减免额度要向职工进行公示。
三、主要工作(一)全面取消农业税此项工作我区已经提前完成。
(二)免除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国有农牧场包括农垦系统的国有农牧渔场、其他国有农牧渔场、国有林场、监狱农牧场(以下统称国有农牧场)。
其中,由场内的生产队、作业组或农业职工和农业从业人员(以下统称农工)承包经营国有土地,并承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国有农牧场,纳入税费改革范围。
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是指国有农牧场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中,用于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等的收费。
由于我区国有农牧场长期实行“一揽子”收费,没有具体划分、明确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农场改革的意见
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将农场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逐步纳入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参保时 对过去应补交的费用实行减免优惠,对确应补交的费用,采取职工个人交一点,农场拿一 点,农场上交到县市的财政中补贴一点的办法解决。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农垦主管部门与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商定,条件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条件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中央 对农垦社保政策出台后,按中央的政策执行。
五、深化农场内部改革
要进一步加大农场内部改革的力度。加快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干部能 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以职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大 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土地多、基础设备条件较好、服务体 系比较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基础和农工整体素质较好的优势,搞好土地流转,扩大经营 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晰企业产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确立 投资人主体地位。按照 “ 有进有退,进退有序”的思路,加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大力发 展非国有经济。学习东西湖农管局的经验,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积极招商引资,加快一二 三产业共同发展,不断增强农场的整体经济实力。
三、建立一级财政
管理区建立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由所在市管理,并设立相应的财政管理机构、税收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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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机构和金库;建立预决算制度。 以 !""# 年至 $%%% 年农场实际上交数的平均数为基数,确定各农场的财政上交基数。所 在市在确定农场财政上交基数时,从实际出发,适当核减;改革后五年内农场财政新增部分 全额留用,以支持农场改革,支持农场发展。 省财政对省属国有农场的各专项经费继续保留。 国家支持农场的各项资金,全部用于农场的发展。 省属国有农场离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补贴由省财政厅据实审核解决。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业产业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
传统的农场集体所有制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满足农民增收的期望。
因此,加快推进农场改革改制,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市场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二、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现有农场改革改制方案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一种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改革改制方案,旨在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向着现代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迈进,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三农”问题的全面解决。
三、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形式。
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有的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多集体所有制方式经营,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 异化现象严重由于多数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一直在原地规模经营,没有实现产业升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经济效益低下,资产负债率高。
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僵化”甚至“死亡”,成为“吃空饷”的“僵尸企业”。
2. 权益保护困难由于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较小,管理人员主要由村委会或村民自愿担任,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因此很难保障成员的权益。
一旦出现分配纷争或者经济纠纷,往往难以有效解决。
3. 产权划分混乱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划分不明确,缺乏完善的产权制度保障,管理混乱。
因此,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困难,管理和运营水平不高,限制了其发展空间。
四、改革方案在现有的问题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农场改革改制方案:1. 规模化经营推动农场集约化经营,实现规模化生产。
可以采用“多元化专业化经营”模式,即在农场内部实现多种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益。
2. 股份合作制农场改制采用股份合作制,将农场集体所有制转变为股份所有制,以农户和自然人为主要股东。
同时,成立专业化管理团队,管理经营精细化,确保企业长期发展。
六部委联合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六部委联合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提出的“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要求,近日,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提高国有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推进农垦国有农场等农垦企业(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提供重要支撑。
二、改革目标从201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垦地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分类实施。
立足于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国有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一种模式。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要与国家相关领域改革和民生改善等政策相衔接,与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和政策落实,全面系统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2•【字号】黑政发[2006]90号•【施行日期】200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6〕90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六十九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06年11月22日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有农场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促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切实减轻国有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调动农工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增加农工收入;有利于推进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有利于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从体制上解决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主要障碍,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利于推动国有农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精神,为切实搞好我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范围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障碍,创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工负担,推动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8•【字号】鄂政发[2006]79号•【施行日期】200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6〕7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取向,走企业化道路”的改革方向,不断完善深化国有农场改革;以经济发展、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农场城镇化,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区、现代农业建设的示范区、农产品加工的聚集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
(二)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步伐,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国有农场在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完善深化国有农场改革(一)继续做好国有农场社会职能的剥离工作。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发〔2003〕15号),不折不扣地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国有农场教育职能剥离后承办教育的责任,将国有农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中小学同步实施,国有农场教育职能剥离前承办教育(含“普九”达标)形成的债务要纳入政府化解范围,与所在市、县同步化解、统筹解决;要完善国有农场医疗服务体系,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同步覆盖国有农场全部农业人口,改(扩)建国有农场医院(卫生院)52所,建设达标卫生室180个。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田资源日益减少,为了更好地发挥农场的作用,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国营农场需要进行改革。
本文就国营农场改革方案进行探讨。
一、取消国营农场所有制国营农场属于政府集体所有制,属于国家资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农业经济也逐渐由政府所有向市场化方向转变。
对于国营农场而言,取消所有制是必然趋势,国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国营农场退出,如转为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制、托管制等非公有制企业。
二、优化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在农场的经营管理方面,我们应该重视农场的经营效益,采用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实现高效模式的管理运营。
国营农场应该遵循市场导向,充分发掘农场内部的资源,发挥农场的优势,配合政府的扶持政策,实现农业的科学化、集约化、高效化管理。
三、发展国营农场多元化经营国营农场应该在农业生产之外,同时发展多种产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比如农产品的加工制造、旅游景点开发等。
实现国营农场的多元化经营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引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吸纳高科技人才、拓展农业技术和应用等,从而使国营农场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强的竞争力。
四、合理分配国营农场土地资源国营农场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合理分配土地资源至关重要。
应该针对不同的地理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农产品种类开发等多方面因素,适当地分配国营农场的土地资源。
在分配国营农场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应该坚持科学、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因资源分配不公而引起的社会矛盾。
五、强化国营农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推动国营农场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要从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和技术应用等多重角度着手。
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为国营农场的发展提供不断的科技支持。
六、提升国营农场员工素质为了实现国营农场更好的发展,提升国营农场员工素质至关重要。
员工的素质提升,是国营农场发展的动力所在。
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国有农场 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国有农场转型发展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国有农场在转型发展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农场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市场调研与需求分析。
首先,国有农场需要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通过市场调研掌握消费者偏好和需求变化,确定农产品种植、养殖等方向。
同时,也要关注国家政策导向,把握市场机遇,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组织和产业布局。
二、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国有农场需要进行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规模扩大,提高农场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同时,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培育和推广力度,打造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科技创新与智能化生产。
国有农场应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进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同时,推动智能化生产,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农场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
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国有农场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生产,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国有农场需要加强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注重员工技能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同时,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团队氛围,为农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农业产业融合与拓展。
国有农场应当积极推动农业产业融合与拓展,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加强农业合作社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健康发展。
七、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最后,国有农场需要依托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类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转型发展顺利实施。
总之,国有农场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产业结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人才团队、产业融合和政策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案,为农场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作为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营农场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国营农场的经营模式陈旧,管理方式过于僵化,导致效率低下、财务困难等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为了推动国营农场的改革与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一、管理机构改革国营农场改革的第一步是要对管理机构进行改革,此举是推进国营农场现代化、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一是以农场为单位进行管理。
农场是国营农场的基本组织单元,改革后应实施农场自主经营,实现农场的独立核算,极大地提高了农场的管理效率。
二是加强农场经营管理团队建设。
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为经营者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同时加强对这一团队的培训和管理。
三是加强农场绩效考核。
采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为农场经营者提供更多的主动权,同时鼓励农场提升其效益,提高农场的匹配度和综合竞争力,从而保证农场的健康发展。
二、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农业经济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科,因此在推进国营农场改革的时候,也需要转变农场生产经营模式,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的创新和发展。
一是将农业科技与生产模式相结合。
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国营农场对农业科技应有清晰的认识,培养与发展农业科技人员,超前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二是加强经营战略建设。
强化市场需求分析,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经营战略,建立统一的市场营销体系,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三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将国营农场转型升级为现代农业,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施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益与生产质量,并优化生产产品形态和品质,使其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资金运营和财务管理优化国营农场改革还需要从资金运营和财务管理角度进行优化。
一是利用资产优化财务运营。
将农场的土地资产进行有效的利用,盘活资产,创新投融资方案,提高融资渠道,在减少财务风险的同时,提升了资金运营效率。
岑河农场改制方案
岑河农场改制方案1. 引言岑河农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之一,但由于管理体制和生产方式的滞后,导致岑河农场的经营效益不尽如人意。
为了提升农场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决定对岑河农场进行改制。
本文档将提出岑河农场改制方案,以期实现农场管理和生产的现代化。
2. 改制目标岑河农场改制的主要目标如下:1.提升农场管理和运营效率;2.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3.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4.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5.支持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3. 改制方案3.1 管理体制改革岑河农场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建立现代农业企业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成立岑河农场改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改制方案并监督改制过程;•将岑河农场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设立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3.2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了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岑河农场将采取以下措施:•调整种植结构,优化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的布局;•发展特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3.3 技术研发和创新岑河农场将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具体举措如下:•建立农业科研机构和实验基地,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成果,促进农民技术咨询和服务;•鼓励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激发农业创新创业活力。
3.4 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岑河农场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严格的农业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强农药、兽药和肥料的管理和使用;•提倡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
3.5 支持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为了支持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岑河农场将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民组织力量;•扩大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提供农业金融和科技扶持,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资金和技术难题;•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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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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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按照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统筹规划、完善体制、促进发展、共享和谐的总体要求,有效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机制障碍,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由政府承担的其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县内同类社会职能机构享受相同补助政策和标准;二是进一步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保障农工权益,实现农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本地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企业规模、办社会职能改革进展程度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在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确保改革有利于国有农场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统筹规划,互相衔接。
根据拟实施改革国有农场面临的实际情况,在机构、人员、财政补助政策等方面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执行过程中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相衔接。
3.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财力状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区分各类社会职能机构的不同属性,分类制定本地区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措施。
二、改革范围、内容和步骤
(一)改革范围
此次深化改革的范围包括国有农垦农场、农牧渔良种场(包括原良种场和示范农场)。
我县涉及改革的国有农场共5个,分别是国营xx红色农场、xx县长岭茶场、xx县示范繁殖农场、国营xx湖塘鱼苗鱼种繁殖场、xx县畜禽良种场。
(二)改革内容
此次改革内容主要是指按照湘政发〔201x〕11号文件的要求,在将国有农垦农场所办的普通中小学、社区管理、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社会机构进行分离的基础上,针对国有农场目前尚未改革或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其他社会职能进行深化改革,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规定时间段逐步分离办社会机构,201x年底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三)改革步骤
1.摸清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的基本情况,确定需分离的社会机构(201x年5月);
2.制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和人员改革实施办法(201x年7月);
3.办理好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资产移交手续(201x年8月开始)。
三、经费保障
我县国有农场由于基础差、底子薄等客观原因,在逐步分离的过程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农场建设,对国有农场给予适当补助。
四、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
在现有农场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与国有农场的关系。
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性、社会性特点导致暂不具备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条件的国有农场,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将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实行内部分开,逐步分离。
同时,制定改革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改革。
(二)将国有农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我县国有农场是农业和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公共服务等经济和社会事业要统筹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
县级财政要强化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按政策及时足额安排各项补助资金,确保国有农场与当地乡镇、村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以推进国有农场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加快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进一步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继续精简国有农场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防止管理费用膨胀侵蚀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果。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国有农场产业化、股份化、市场化和企业化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农场市场竞争力。
(四)进一步减轻农工负担。
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切实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增加农工负担。
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杜绝由农工承担办社会职能各项费用的现象,坚决防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加重农工负担,确保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农工。
涉及农工筹
资筹劳的项目和标准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国有农场要严格执行涉及农工负担公示制度,接受农工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进一步深化我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事关国有农场的发展和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
本着公共服务均等化宗旨,立足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成立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小中任组长,副县长张智敏为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农业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事关国有农场的发展和稳定。
各有关部门、乡镇要立足国有农场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认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重要性,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建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
财政、农业、监察、人社、编办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稳步有序推进。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改革时间安排表,落实具体措施,根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