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基础名词解释复习过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教育: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2、非制度化的教育:指那些没有能够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形式的教育。
3、制度化教育:是从非制度化的教育中演化而来的,是由专门的教育人员、机构及其运行制度所构成的教育形态。
4、教育功能:就是教育对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所能够起到的影响和作用,尤指对人和社会的发展所起到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5、个体功能:教育对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社会功能:教育对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6、成熟:是个体身心发展的自然结果,是指机体及其各组成系统、器官在形态与机能上达到完善的程度。
7、个体发展水平:是指个体在后天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经验,个体发展的能力和倾向。
8、个体发展的自觉性:个体对自我发展的自觉意识、发展需要以及对发展行为的自我控制。
9、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
10、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11、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建设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2、教师的专业素质: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该具备的多方面的专业要求,是顺利进行教育活动的前提,也是教师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
13、意义学习:是一种是个体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式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
14、非指导性学习:
15、课堂教学设计:教师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需要和特点以及所有教课程的内容,将课程目标转化为单元或可是目标,并对这种目标加以分解和细化,据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和教学程序,对照目标检测教学效果的一种安排。
16、教学策略:为了达成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在对教学活动清晰认识的基础上对教学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一系列执行过程。
17、同辈群体生活:指年龄、地域、观念、兴趣、活动类型、发展水平等相近或相同,而较自发地形成的群体。
18、社会文化生活:学生的社会文化生活尽管属于间接的生活环境,但因其活动形式的丰富、感官、煽情等特点,表现出广泛性、灵活性、多元性的特征,而相对应的学校生活则偏于古板、严肃、抽象与理性,特别是当学校生活更多的强调学习活动时,这种对比尤为明显。
19、班级组织:是一个有一定人数规模的学生集体,是学校行政根据一定的任务、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组织起来的有目标、有计划地执行管理、教育职能的正式小群体。
20、教育评价:是指在一定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依据确立的教育目标,通过使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科学判定的过程。
21、学生评价:根据一定的标准,通过使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以学生为评价对象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22、本能功能:教育最根本的功能,是教育固有的功能,是由教育的本质和内容结构决定的。
派生功能:是由教育的本能功能所引发出来的功能。
23、显性功能:依照教育目的、任务和价值期待,教育在实际运行中所体现出来的与之相符合的功能,如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政治、经济、文化功能等,这部分功能即使教育的期待,也具有显著的外部表现。
隐性功能:教育非预期的且具有较大隐藏性的功能,教师的行为方式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校文化、社会环境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等,都属于教育的隐性功能。
24、保守功能:指教育具有自身的结构,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和自身的逻辑性,不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形成了教育的自我保存的功能性和承继性,表现出教育重复、封闭、保存的一面。
超越功能:通过教育的自我更新和变革,促进和引领人类社会的发展。
25、价值性教育目的:即教育在人的价值倾向性发展上意欲达到的目的,内含对人的价值观、生活观、道义观、审美观、社会观、世界观等方面发展的指向和要求,反映教育在建构和引领人的精神世界、人文情感、人格品行、审美意识、生活态度、社会倾向等方面所要达到的结果。
26、功用性教育目的:教育在发展人从事或作用于各种事物的活动性能所预期的结果,内含对人的功用性发展的指向和要求,在教育实践中以能力、技能技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呈现出来。
27、终极性教育目的:也称为理想的教育目的,是指各种教育及其活动在人的培养上最终要实现的结果,内含对人发展的理想性要求。
28、发展性教育目的:也称现实的教育目的,教育及其活动在不同阶级所要连续实现客观的各种结果,表明对人培养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前后具有衔接性的各种要求。
29、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社会一定权力机构确定并要求所属各级各类教育都遵循的教育目的。
30、非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指蕴含在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中的教育目的,他不是被社会一定的权力机构正式确立而存在的,而是借助一定的理论主张和社会根基而存在的。
31、内在教育目的:即具体教育过程要实现的直接目的,是对具体教育活动预期结果的直接指向,内含对学习者情意品行、知识认知、行为技能等方面发展变化预期的结果,它是指通过某门课程及其教育目标或某一单元、某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可预期的和所应体现出来的具体结果。
32、外在教育目的:指教育目的领域位次较高的教育目的,它体现一个国家(或一定地区)的教育在人的培养上所预期达到的总的目标和结果,是一个国家(或一定地区)对所属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普遍的原则要求。
33、学科课程:又称“分科课程”,它以有组织的学科内容作为课程组织的基础。
34、活动课程:如果强调以儿童活动为中心,则称为“活动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如果强调以儿童生活为中心,则称为“生活课程”;如果强调以改造儿童经验为目的,则称“经验课程”或“经验本位课程”;如果强调以设计教学为方法,则称为“设计课程”;如果强调无固定教材,则称为“随机课程”。
35、综合课程:又称“广域课程”或“合成课程”,其根本目的是克服学科课程分科过细的缺点。
36、核心课程:指所有学生都要学习的一部分学科和学科内容,如美国的科学、数学和外语,英国的科学、数学和英语,中国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也指对学生有直接意义的学习内容。
37、国家课程:也称“国家统一课程”,它是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负责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38、校本课程:是相对于国家课程而言的。它是一个比较笼统、宽泛的概念,并不局限于本校教师编制的课程,还包括其他学校教师编制的课程或学校之间教师合作编制的课程,甚至还包括某些地区学校教师合作编制的过程。
39、显性课程:一个教育系统内或教育机构中用正式文件颁布而提供给学生学习,学生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取特定教育学历或资格证书的课程,表现为课程方案中明确列出和有专门要求的课程。
40、隐性课程:也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是以内隐的、间接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是学生在显性课程以外所获得的所有学校教育的经验,不作为获得特定教育学历或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