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公共文化场馆运转和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自2008年起,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设立专项资金对免费开放的场馆给予补助及奖励,并下发相关规定规范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运行管理。
山东省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从2008年起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政策,并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文物〔2010〕58号)等政策。
截至2017年底,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共有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415家,其中,353家博物馆免费开放,占博物馆总数的85%,全年免费接待观众493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
2017年山东省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共安排投入17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20万元、省级资金6500万元),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将专项资金分配到全省16个市和14个直管县的部分博物馆、纪念馆和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运行补助和开办陈列展览的费用。
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相关规定,免费开放资金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免费开放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免费开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和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实施免费开放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对免费开放资金支持的建设事项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安全有效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从长期来看,开展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对更好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完善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履行教育职能,对加强齐鲁文化的推广和交流作用重大。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布日期】2014.01.20•【字号】鞍行服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鞍行服发[2014]3号)各县(市)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中心各窗口、各处室:现将《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政务公开管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适用于全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各级中心、各窗口、各处室。
第三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按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四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考核。
各级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级中心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或专兼人员为本级中心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部门。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制度。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中心机构(包括管理办和进厅窗口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执法和服务主体公示情况;进厅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办理依据、前置条件、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措施、办理结果情况;网络、大屏幕、触摸屏、公示板、办事指南等媒体信息发布情况。
第六条考核采取平时记录打分与年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各级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兼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进行单项打分并建立考核记录;年底,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年底的集中检查和各级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工作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工作方案以下是 8 条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工作方案:1. 咱得先清楚资金该咋分配呀!就好比分蛋糕,得让每个人都能尝到甜头不是?比如说,咱把更多钱投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上,让大家都能在家门口享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这多棒啊!2. 我们要严格监督资金使用呀!不能让钱打水漂了不是?就像看着自己的宝贝,不能让它被乱花掉嘛。
好比,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要透明得像玻璃一样,大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样才放心嘛!3. 对资金绩效的评估可不能马虎!这就好像给学生打分一样,要公正严格呀!比如某个文化项目开展得超级棒,那就要给高分,给奖励,让大家都有动力做得更好。
咱可不能糊里糊涂的,对吧?4. 要让这些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呀!就像给车子加了最好的油,跑得飞快!像多组织一些有趣的文化讲座、展览啥的,让大家都积极参与进来,这钱花得就值了呀!5. 咱不能只关注大项目,小项目也很重要啊!这就像大树和小草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一样。
比如那些小小的社区读书角,花不了多少钱,但能给大家带来很多温暖和知识呢,能不重要吗?6. 要和大家多沟通交流呀,听听大家想要啥文化服务!不能咱自己瞎琢磨不是?好比盖房子,得问住的人想要啥样的,而不是自己随便盖呀。
这样才能真正满足大家的需求,让资金用到刀刃上呀!7. 定期检查资金绩效的情况,就像定期给身体做体检一样重要呢!比如说,每个季度都来一次大检查,看看有没有问题,及时调整,这样资金的使用才能一直健康呀!8. 要让资金绩效工作方案一直保持活力呀!不能一成不变像个老古董。
就好像时尚潮流一样,要不断更新变化。
我们得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方案,让它一直有效,一直有用,一直能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呀!我觉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工作方案真的太重要了,做好了这个,我们的文化生活才能变得更加丰富和精彩呀!。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构建绩效评估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估的首要环节和核心任务,其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绩效评估的成败。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评估体系的原则、评估模式、指标设计及相关指标要素的拟订、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规则的制订等环节。
根据前期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研究,结合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基本理论要求和国内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实践经验,我们尝试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模式的一般思路,并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一些通用指标。
一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一)关乎宏旨的基本要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管理的组成部分。
绩效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基本经历了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以“财务导向”为主。
这一阶段受经济学“利润最大化”理论的影响,公共服务部门的绩效评估十分关注财务方面的绩效审计。
如较早开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英国,其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正是源于20世纪70年代政府严重的财政危机。
[2]第二阶段以“目标导向”为主。
这一阶段以管理大师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理论为标志,[3]基于目标管理思想的绩效管理与评估模式可以称为“目标型绩效管理”。
随着这一管理理论的提出,以及政府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推进,一种以公共部门目标职责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得到发展。
如美国政府20世纪70年代兴起了以重视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
[4]第三阶段以“战略导向”为主。
这一阶段以1992年卡普兰和诺顿发表《平衡计分卡——提高绩效的衡量方法》为标志,强调绩效管理与评估要符合评估对象的发展战略。
[5]就公共文化服务而言,就是应当以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和总体战略目标为导向。
这三个阶段的发展,表明了不同认识水平下,对绩效管理重点的不同选择。
显然,不同的管理重点,必然影响着绩效评估模式的选择。
鉴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共性,[6]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估,应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为核心,以不同国家或地方确定的公共文化发展战略为导向,以落实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责为目标来设计评估的模式和重点,这是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模式的基本要求。
2020年度XX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
2020年度XX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2020年度XX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为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步伐,圆满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特对各乡镇文化工作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XX县推进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2018-2019)》;(三)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县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25号);(四)《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三、考核内容乡镇(街道)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建设要求达到《XX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服务标准》。
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达到《XX省村(社区)综合文化站建设服务标准》。
(一)硬件设施1.乡镇文化站站舍面积不低于300㎡,所属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面积不低于200㎡。
2.乡镇文化站硬件功能建设标准要达到五室一场的标准。
“五室一场”即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活动室、陪练室、多功能厅等功能用房,可统筹安排,综合利用。
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500㎡。
3.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功能齐全,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体育健身于一体,配套建设文化广场,面积不低于300㎡。
(二)服务项目1.乡镇文化站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2小时。
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40小时。
2.乡镇文化站常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每年开展区域内影响较大的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3.乡镇对所属村(社区)文化管理员进行辅导培训,每年指导所属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所属村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4.乡镇文化站每年开展各种宣传展览活动不少于5次。
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沿革、优秀传统文化、历史人物、民俗风情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展览、传承活动。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与考核的几点思考
公共 文 化服务 绩效 是指政 府为 主导 的公共 文 化服务 体 系建设 的成效 , 这也 是创建 过程 、 实施 行 为等 活动输 出 的结 果 。要能合 理 、 面 、 学地 反 全 科
了《 政府资助博物馆美术馆效率与效益》 提 出了 , 两馆绩效评价标准。日本也有对博物馆评估的指 标体 系 , 投入 、 出、 效 和 影 响 四个 方 面的 2 从 产 成 0
承担考 核这 以服务 体 系的责任 ?这是 无法 回避 的 问题 , 也就是 需要 明确 公 共 文化 服 务体 系 评 价 和 考核 的主体 。事 实 上 , 地 区 的公 共 文化 服 务 体 各 系 是 政府 主 导创 建 的 , 的地 方 也 有 民 间参 与 。 有 仅 由政府职 能部 门考 核 这一 服 务 体 系 , 会 出现 则 自己考核 自己的 问题 , 显 然不 符 合 公共 部 门绩 这 效考 核 的基 本原 则 , 也无法 客观地评 价实 际绩 效 。 同样 , 这类 服务 体 系 绩效 不 能 采用 上 级 对 下 级 的考核 和 同级 党 组 织 对 政 府 的 考 核 的 简 单 做 法 。按我 国现 行 政治 体 制 , 各级 人 大 要 对 同级 政
V 1 9, o. o.2 N 2(S m10 u 4)
我 国公 共文 化 服 务 绩效 评 价 与 考核 的几点 思 考
宋 伟
( 四川大学 工商 管理 学院 , 成都 6 04 ) 10 1 摘要 公 共 文化服 务 的绩 效评 价与考 核是我 国公 共文化 服务体 系建设 的重要 内容 。 国内此项 工作
关 键词 公 共文化 服务 绩效 评价 考核
中 图分 类号 : 14 G 2 文献 标识码 : A
1 公 共 文化 服 务 绩 效 评 价 与 考 核 的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
第三条【服务项目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全部或部分财政资金购买的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公益性文化产 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服务和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设施的 运营、维护和管理,公共文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公共文化项目的研究分析和绩效评估服务,及其他需要购买 的公共文化服务。
购买主体组织开展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过程管理,留存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档 案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指标
第六条【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
一级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完成率、过程管理、项目效益和满意度四个方面。二级指标包括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 率、质量达标率、管理制度健全性、人力配置专业性与稳定性、过程控制有效性、一般效益、创新融合发展效益、 购买主体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为二级指标的细化打分标准。
(五)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年度项目经费结算和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的依据。结合评价结果将与奖励和退出机制相结合。
第十七条【材料归档】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应完整汇总和保存服务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所产生的相关文件资 料。
绩效评价结束后,购买主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全部绩效评价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八条【专题培训】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根据本区实施服务项目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对购买主体、 承接主体组织专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提升服务项目的综合效益。
二、起草过程
3月启动《办法》起草工作,赴16区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调研,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充分了解基层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参照国家和本市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形成《办法》初稿。经征求市、区 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形成此稿。
河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河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考核工作每年实施一次。
各县(市、区)的考核由省辖市政府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考核内容:(一)设施建设。
主要考核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设施)建设情况。
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建设情况。
(二)服务供给。
主要考核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情况。
包括: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情况、重大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等。
(三)保障措施。
主要考核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情况。
包括:组织保障、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人才培训情况等。
(四)社会评价。
主要考核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建立情况,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等。
第五条考核步骤:(一)自查申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河南省省辖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河南省县(市、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1、2)对本地(省辖市含所辖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现场考核。
省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现场考核,其中对每个省辖市随机抽查不少于30%的县(市、区),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2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
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4页(P23-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
【相关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J], ;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J], ;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J], ;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21号3月6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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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考评方案
公共服务考评方案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是为公众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和保障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公共服务的效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公共服务进行考评是非常必要的。
一、考评指标的设定公共服务的考评指标应该从多个方面进行,以综合评价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评指标:1. 服务便利性:包括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容易程度。
例如,公共交通服务的覆盖范围是否广泛,是否方便市民出行等。
2.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友好性。
例如,医院的诊疗水平是否高,警察的应急处理是否及时,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否友好耐心等。
3. 绩效效果:包括服务的实际效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例如,治安环境是否得到改善,教育水平是否提高,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控制等。
4. 公众满意度: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例如,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政府部门服务的评价。
二、考评方法的选择公共服务的考评方法应该科学合理,既能客观评价服务质量,又能为政府提供改进和优化服务的建议。
1. 数量化考核:对于可以量化的指标,政府可以通过设置明确的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公共服务进行量化考核。
例如,公交车的准点率可以作为一个衡量指标。
2. 质量评估:对于无法明确量化的指标,可以采取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考评机构,由专家对公共服务进行评估。
3. 满意度调查:可以通过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例如,可以定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政府部门服务的评价。
三、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应该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政府改进服务提供有力的依据。
政府可以根据考评结果进行以下工作:1. 奖惩机制:根据考评结果,对优秀和差劣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单位改进服务。
2. 改进措施:根据考评结果,政府可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优化公共服务。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办法(试行)和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楚政办通〔2015〕6号【发布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2.09【实施日期】2015.0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办法(试行)和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办法(试行)》和《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9日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群众评价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以下简称群众评价),是指公众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为的满意度评价,其目的在于了解群众对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从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出发,动态地反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第三条全州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群众评价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之中,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群众评价。
对大型公共文化活动项目和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及弱势群体等专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适时开展专项的群众评价。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群众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价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全面探讨和构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要素、服务效能、公众满意度以及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入剖析。
我们将立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解析相关政策背景及目标导向,明确评价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系统梳理国内外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理论与实践,提炼关键指标与评价方法,旨在构建一套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接轨国际标准的评价框架。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尝试设计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探索如何运用该体系有效指导和提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针对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力求通过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2. 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理论框架构建在这一部分,作者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一种以治理要素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TSDEP理论分析框架。
该框架旨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系统的构建和分析。
TSDEP理论分析框架的提出,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方法论基础。
作者对整体性治理理论进行了综述,阐述了该理论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的应用价值。
作者进一步分析了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公共文化服务治理要素,包括目标(Target)、策略(Strategy)、设计(Design)、执行(Execution)和绩效(Performance)。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绩效评价的关键指标。
作者详细阐述了TSDEP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过程。
该框架通过整合治理要素,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从不同维度对其绩效进行评价和分析。
具体而言,TSDEP框架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目标设定(Target):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和预期成果,确保绩效评价的方向性和针对性。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四方联动、五级共建、六大文化之城”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建立符合公众文化要求的征询反馈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依据《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指引(2020年度)》《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是指市政府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效能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原则。
各级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履行主导职责,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
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评价,把公众评价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二)严谨科学和规范合理原则。
严格选取评价指标,严谭采集统计数据,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调查,科学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过程坚持重事实、重数据、重群众满意度。
评价行为和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评促改和提高效能原则。
评价工作坚持严格要求,结合不同评价对象及其工作特点,详细对照相应指标体系或服务标准,认真查漏补缺。
重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创,发挥评价对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第二章评价对象、内容及方法第四条评价对象及内容。
(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主要评价内容如下:1.基本服务。
公共文化投入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免费开放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年接受服务人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供及公示情况,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情况,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提供情况等。
《2024年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范文
《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然而,如何科学、全面地评价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构建一套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并探讨其应用,以期为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二、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一)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在构建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时,应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和动态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应反映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本质和特点;可操作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应便于数据收集和计算;全面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应涵盖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各个方面;动态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应能够反映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动态变化。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根据上述原则,本文构建了包括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服务供给、文化队伍建设和文化满意度五个维度的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文化设施建设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的覆盖率和设施质量;文化活动开展包括各类文化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文化服务供给包括公共图书借阅、文化咨询等服务;文化队伍建设包括文化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文化满意度则是从公众的角度出发,评价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一)数据收集与处理在应用评价指标体系时,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处理。
数据来源包括政府统计数据、问卷调查数据、实地考察数据等。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标准化等步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评价方法本文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进行评价。
首先,对每个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然后,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权重;最后,将各指标的评分与权重相乘,得到综合评分。
(三)应用实例以某县为例,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对该县的基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进行评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4•【字号】连政办发[2009]89号•【施行日期】2009.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四日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完善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现就我市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文化权益、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程度为目标,通过置换、改建、扩建、共建以及加强服务管理等方式,逐步完善社区文化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文化服务水平,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创建进程,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港城。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以整合城区现有社区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要求为依据,以方便社区居民就近接受文化培训、参与文化活动为目的,对社区现有文化场所进行改扩建。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新建或在建小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广场等配套设施。
(二)严格标准,合力共建。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拉政发〔2017〕103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机关工作正文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拉政发〔2017〕1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将《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8日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规范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机构的管理运行,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根据《拉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2015-2017年)》任务分解,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二、考核原则按照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创建任务完成情况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公共文化服务情况,包括基本服务、服务效能、管理运行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采用政府主导、专业配合、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方式,根据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工作,由市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群众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办法(一)各县(区)考核办法满分100分,其中过程管理10分,目标任务考核90分,另设加分项目10分,扣分项目10分,四项得分合计为实际得分。
过程管理10分,其中创建组织领导6分,创建工作宣传2分,群众满意度测评2分。
创建组织领导:按照创建示范区过程管理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落实,结合各县(区)实际工作适时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并形成纪要或记录;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日常工作运转流畅、反应迅速、任务落实、督导检查有力;创建资料分类科学、项目齐全、真实准确、整理规范;按要求参加创建会议、及时上报创建有关材料。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达市府办〔2017〕89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7〕8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达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规范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机构的管理运行,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5〕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是指依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方法,对公共文化服务服务效能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实施单位对评估对象基本服务、服务效能、运行管理或活动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服务效果等方面,分别制定的若干具体考核指标的总称。
第四条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实施。
镇部门领导干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镇部门领导干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镇部门领导干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为确保顺利完成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根据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镇(区)工作任务及考评表〉的通知》和《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_—2021年)》(中民府办〔201_〕80号)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周期和对象(一)考核周期。
按照完成时间,分为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分别是201_年底、20__年6月底、20__年12月底、2021年6月底、2021年12月底。
(二)考核对象。
镇各负责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领导干部、各村(社区居)“两委”领导班子。
二、考核安排考核分为自我评价、考核评分、综合汇总、通报成绩等环节。
(一)自我评价和工作总结。
每次考核截止前两周,各考核对象根据《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考核表》,完成自我评价并提交佐证材料。
(二)考核评分。
每次考核截止前一周,镇创建办组织对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分。
(三)综合汇总。
每次考核截止前三天,镇创建办组织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形成考核结果。
(四)通报成绩。
每次考核截止后一周内,镇创建办通报考核结果并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考核等次每项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只分为已完成和未完成两个等次。
四、考核材料要求(一)工作总结。
各考核对象认真撰写每次考核内本部门、本村(社区居)创建工作总结。
(二)考核自评及佐证材料。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要点、考核标准逐条逐项自评,认真填写自评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亮点材料。
按照《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亮点工作审核表》的内容,提供相关亮点佐证材料,镇创建办组织研究核定。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居)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评审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评审方案1. 引言公共文化服务评审方案旨在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公众对文化资源的需求,促进社会文化发展。
本方案将详细说明评审的目的、组织流程、评审标准和评审结果的应用等内容。
2. 评审目的公共文化服务评审旨在评估和监控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确保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符合科学合理的标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评审,可以推动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服务的需求,促进社会各界对文化事业的关注和参与。
3. 评审组织3.1 评审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评审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可以设立文化评审委员会或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参与评审工作。
3.2 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通过招聘、邀请或自荐等方式进行选拔。
评审人员应遵守评审机构的规章制度,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性。
3.3 保密工作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应严格保密,评审人员对评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
评审机构应建立保密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评审流程公共文化服务评审的流程如下:4.1 提交评审申请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应向评审机构提交评审申请,申请表中应包括相关的基本信息和评审要求。
4.2 评审准备评审机构根据申请表,组织评审人员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准备工作,包括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和了解评审背景等。
4.3 实施评审评审机构安排评审人员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评审,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报告、查阅文件资料,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4.4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人员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明确评审结论和改进建议。
评审报告应客观、准确、详细地描述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4.5 提交评审结果评审机构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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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标化管理,提升公共文化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组织形式和服务网络。
第三条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的范围,包含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四条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及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责任,并使之成为考核其政绩、业绩的重要指标。
通过实施目标化管理,明确和细化任务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使考核工作刚性化、制度化。
第二章考核原则
第五条统一领导,全面开展。
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部署和安排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六条明确主体,强调责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责任,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七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要做到周密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考核结果真实准确,避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第八条科学合理,综合评价。
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要坚持软硬件并重的原则。
在保证基本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特别强调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九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内容:
(一)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情况;
(二)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当地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情况;
(四)对上级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到位情况;
(五)公共文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六)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网络设施覆盖率;
(七)当地群众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人均拥有率;
(八)当地群众接受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均享有率;
(九)当地群众文化生活指数的提高率等。
第十条对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评价考核内容:
(一)对国家、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的重点文化工程的落实情况;
(二)对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建设规划落实情况;
(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利用情况;
(四)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
(五)国家和自治区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标准落实情况;
(六)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落实情况;
(七)组织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八)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改革情况等。
第十一条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评价考核内容:
(一)本单位文化设施的功能设置和服务项目;
(二)基层服务网点的设置和服务情况;
(三)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
(四)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培训的次数、人数;
(五)免费开放工作落实情况;
(六)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七)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次数和效果;
(八)现有文化设施设备利用率、服务人次;
(九)指导基层和群众团体开展文化活动的次数及参与人次等。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对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评价考核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上下对应、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对文化主管部门的考核,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在考核过程中须征求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意见,由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上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
告和数据资料,提出对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和意见,由当地对文化主管部门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三)对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苏木乡镇文化站、街道社区综合文化室(文化中心)、嘎查村文化室的评价考核工作由旗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旗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协作,及时准确掌握基层文化建设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动态,获取真实全面的数据资料,在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制定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和量化指标。
各地区也要参照自治区标准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并形成完整的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建设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
通过数字化管理,全面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统计分析,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采取平时管理监控、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被考核地区和单位要将日常开展服务和活动的数据资料(包括文字资料、视频和图片资料、统计数据)上传到公共文化管理监控平台,年终向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由上级文化主管部门依据资料和报告做出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六条要将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对地区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考评之中。
聘请社会人士和群众代表,采取平时监督和年终评议打分的方式,对相关地区和单位公共文化建设与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做出评价。
引入第三方专业
机构开展评估。
通过社会问卷调查、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社区互动窗口,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评价。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为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
第十八条各盟市、旗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协调机制作用。
各地区要建立公共文化协调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协调工作组,除承担相关重要事项的协商解决外,还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考核工作。
第六章奖惩机制
第二十条为保证评价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第二十一条针对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职责和权限,确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与当地文明城市、先进文化旗县、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挂钩,并逐步加大其权重。
(二)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评价考核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与项目安排、资金拨付、部门及干部考核紧密挂钩。
(三)在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指标,考核结果要与评先创优、经费预算、干部使用挂钩。
第二十二条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考核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并将国家安排的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奖励资金,集中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
第二十三条对在考核中成绩较差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责令其整改。
对整改后仍无明显效果,工作推进迟缓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且暂停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经费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