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试精修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
试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附件:
2010年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试
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组织和管理全国人口计生系统生殖健康咨询师(员)职业考试工作(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考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统一领导,精心规划,严密组织,严格管理。2010年面向人口计生系统组织全国统考。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务管理、统一组织阅卷。
第三条考核工作以《生殖健康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依据),以《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大纲》和《生殖健康咨询师教学大纲》为参考,考试应试者是否具备相应岗位工作水平和能力。
第四条考试工作遵循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突出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吉林大学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中纪委监察部驻委纪检组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政策制定,并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考试合格由国家人口计和委人事司、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联合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三)中纪委监察部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全程参与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四)从2011年始,省级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统考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地区统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规程另行通知)。
(五)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委托吉林大学、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相关专家负责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及题库开发等工作。各省人口计生部门可根据《标准》组织编写适合本地需要的培训基础教材。
(六)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可委托人口计生培训机构组织师资培训和生殖健康咨询师考前培训。参加考试人员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自愿选择参加相关培训。
(七)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委托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负责组织2010年全国考试命(审)题、组织报名、设置和管理考场、组织评卷等工作。
第三章报名考试程序
第六条生殖健康咨询职业共设五个等级。生殖健康咨询员、助理咨询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两门成绩均为60分以上者为合格。生殖健康咨询师(助理师)和生殖健康高级咨询师考试暂不进行。
第七条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参加考试。
(一)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基层工作岗位连续见习2年以上;经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生殖健康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经生殖健康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生殖健康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第八条 2010年初开展试点地区考试工作,各省重点在试点地区组织人员报名。报名时间暂定为2009年11月27日—12月18日。
第九条
第十条网上报名结束3天内,吉林大学考试中心汇总报名情况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备案,同时将报名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各考点。
第十一条原则上考点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应经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批准。考试应在标准的考试教室进行,应具有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第十二条考试前10天,参考人员登陆打印带有照片的准考证。考试当日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将附有参考人员照片的电子名册提供各考点,用于验明参考人员身份。
第十三条考试资料由吉林大学考试中心统一印刷、制作、配发、回收。各考点按工作要求验收、发送考试资料,必须书面签收,手续齐全。
第十四条
吉林大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必须在一个月内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查询。参考人员的考试资料由吉林大学考试中心保存一年。
第四章命(审)题程序
第十五条命题工作按照组建专家组、根据标准、编制命题细目表、编制试题、技术审核、修订入库、颁发使用和持续修改等流程进行。
第十六条建立4个命(审)题工作组(按照题型)。聘任组长专家。命(审)题专家经推荐,单位同意,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审核批准后聘任。
第十七条命(审)题组长是命(审)题业务负责人,对试题、试卷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命(审)题组长在命(审)题专家中产生,由学术造诣较深、实务经验丰富、熟悉考试命题的专家担任。第十八条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命(审)题工作方案,确定命(审)题方式。
第十九条部署各科目命题工作,明确有关命题要求和规定,确定题型、题量,指导与协调各命题组制定命题计划、设计题型题量分数分配表和命题双向细目表。
第二十条组织命题、初审、组阅、终审等工作,对命(审)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开展试题试卷质量的评估、分析和研讨,不断提高命题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一条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命(审)题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凡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包括师资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命(审)题和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保密纪律
第二十二条试题、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均为绝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二十三条凡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命(审)题及考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加命(审)题及考务工作的专家在保密期内不得公开其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考试工作的文件或情况,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所在单位湖考试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参加命(审)题及考务工作的专家在保密期内不得参与或授意他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不得参与编写、出版相关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
第二十六条命(审)题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国家保密局、人社部等部门有关国家考试的保密规定。签署《命(审)题工作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如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命题、初审、组阅、终审期间的工作场所,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中纪委监察部驻委纪检组监察局派专人负责管理。有关命(审)题工作材料(题型题量及分数分布表、命题双向细目表、命(审)题卡、试卷、磁盘、参考书、稿纸等)统一存放在工作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或携带出工作场所。
第二十八条命(审)题及考务工作期间,个人电脑、手机、电子存储设备、笔记本、手提包、照相机、摄像机等一律不准带入工作场所。
第二十九条从命(审)题开始到本年度开始工作结束为保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