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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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2年10月自考网络助学线上测验须知

天津2022年10月自考网络助学线上测验须知

天津2022年10月自考网络助学线上测验须知天津市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采用“移动端APP线上考试”方式实施,有关APP线上考试的相关安排及须知内容见下文通知,下面是整理的文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关于组织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移动端APP线上考试”通知本次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继续采用“移动端APP线上考试”方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二、考试相关说明1.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移动端APP考试规范(试行)(见附件1)2. 移动端APP下载及安装说明(见附件2)3. 移动端APP考生使用指南(见附件3)三、考试注意事项1. 考试形式为开卷,题型为客观题,由系统随机组卷。

2. 考试开始前及考试过程中会采集考生面部信息用于身份核验与防作弊审核。

若考生人脸识别全部通过,则每次作答完毕并提交答案后系统自动阅卷出分,若考生人脸识别经系统初审、复审、终审均未通过,则每次作答完毕并提交答案后系统显示成绩审核中,24小时内经人工审核通过后再公布分数,人工审核未通过则当次综合测验成绩作废,但不占用考生作答机会。

3. 考生共有3次作答机会,每次作答时长为60分钟,系统将会记录考生最高一次作答成绩作为综合测验的最终成绩。

4. 考生考试时务必远离铁皮房屋、高压电塔、山区、军事管制区等信号易被干扰的地点,并确保网络环境畅通和设备电量充足。

5. 考生若有关于移动端操作或技术方面的相关问题,可致电4008135555、(010)82319999-2399进行详细咨询。

附件1.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移动终端APP考试规范(试行)附件2. 移动终端APP下载及安装说明附件3. 移动终端APP考生使用指南。

自考助学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自考助学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河南大学自考的考生要注意在网上学习一些流程和网络答题方法,每个学习的板块都不能漏掉,学习完每个单元之后,注意后边的练习题也要及时的做。

河南自考考生网上学习的流程:参加网上学习的考生要记住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教学平台的网址是:这个河南大学自考的考生要牢记了,以后进行网上学习的时候都要输入这个网址才可以进行学习的。

登录之后要记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点击某个课程中的开始学习,进入自考网络课堂页面,点击左下角的《考核练习》中的阶段测验和简答练习还有综合作业和综合评测这两个板块,都是要做的。

需要注意的是同学们在进行学习的时候要注意看系统提示:一次只能打开一个课程进行学习,打开多个课程也是没有效果的,因为系统的计时也是一最后一个课程为准的。

参加网络学习的考生在点击《考核练习》中的阶段检测和简答练习这两个部分全部做完,并且单科总成绩需要达到85分以上,综合作业和综合评测这两部门的学习内容根据考生们的情况资源学习。

阶段检测这个单元的作业是考生必须要做的,学生可以自己随意的选择答案,提交之后就可以查看正确的的答案,然后可以把正确的答案记录下来,然后在重新的做一遍。

需要注意的是,答案不能够直接的复制粘贴,只能打字填写。

每个专业的课程都是按照上面的要求完成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空闲时间来进行网络学习,学生必须在考前的前一星期完成本学期的
考试课程的网络学习。

如果网络学习成绩不合格,那么笔试的成绩也会按照0分记录。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携带5寸白底照片电子版一份,身份证、原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创建网络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创建网络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宣传古今中外 自主学习、 强不息 的学 习精神 , 自 自学
考试学习者的理想信念 、 学习心得。通过 自学考试 文化建设 , 能够增强 自学考试学习者的学习信心, 提 升学习者的综合素质 , 提高 自学考试教育质量和 自 学考试这一教育形式的凝聚力。2加强网上电子商 、
务平 台为基 础 的 自学考 试 管理服 务 网络建 设 。 自学 考试 管理 咨询服 务 网络化应 本着 以 自学考 试学 习者 为 本 的思想 观念 , 以这 种理 念 指 导 自学 考 试 管理 并
试文化宣传服务。 自学考试文化是有关 自 学考试活 动、 意识形态的总称 , 学考试信息网作为各级考试 自 机构的官方网站 , 应该加强 自学考试文化建设 , 自 为

强 化 高等教 育 自学考试 管 理 咨询 服 务 网络
化功 能
学考试学习者提供人文熏陶。 自学考试学习者、 学 自
近年来 , 高等教育 自 学考试管理工作和现代信 考试工作者是 自学考试文化建设的主体 , 应该广泛
共 同努力 , 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的助学服务体 系有 了
很大进步 , 但是现在 的助学服务 和管理还没有标准 化, 没有形成有效的网络体 系。下面试从三个方面
谈自 学考试社会助学服务体系的网络化建设 。

层次需求。 笔者认为 , 学考试管理咨询服务还应当 自 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加强高等教育 自学考 1
缺陷, 学考试管理机构并不负责教学工作 , 自 而采取 社会助学的模式 , 而在 自学考试发展的初期, 各级考 试机构也把主要注意力放在考试管理上 ,从而使社 会助学服务成为 自学考试这一教 育形式 的薄弱环
节。 如何加 强这 一环 节 , 研究 自学 考试 的学者 和管 理

网络助学的考生学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网络助学的考生学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符合相应条件者可参加综合测验,综合测验成绩合格者按30分计为学业综合评价成绩。

即:参加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总成绩=30(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70%考生网上学习考核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学习时长满分为40分,知识点测验和阶段测验满分为40分,其中知识点测验、阶段测验各占20分,网上班级活动满分为20分,前面所述三项合计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进行综合测验,综合测验成绩合格者按30分计为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业综合评价成绩。

某考生选择了《大学语文》的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基本要求为:(一)学习时间学习时间包括学习时长(包括基础课程与串讲课程)和登录次数两项,分别占28%和12%。

1、学习时长考核标准:实际学习时长与要求学习时长的比例,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

实际学习时长大于或等于要求学习时长,则该项得分为100分。

例:课件的基础课程总时长为50小时,则要求学习时长为30小时;考生实际学习时间为15小时,则该项考核成绩为(15÷30)×100=50分。

2、登录次数考核标准:实际登录次数与要求登录次数的比例,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

实际登录次数大于或等于要求登录次数,则该项得分为100分。

例: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为5分,则要求登录次数为20次;考生实际登录次数为17次,则该项考核成绩为(17÷20)×100=85分。

(二)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包括知识点测验和阶段测验两项,各占20%。

这两项测验都可以反复做,目的是鼓励考生多做练习,通过反复练习巩固学习。

1、知识点测验考生在学习课件过程中,大约每隔15-20分钟会弹出一个知识点测验(按知识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题弹出)。

知识点测验弹出时,课件暂停播放、学习时长暂停累积,考生做完题之后课件继续播放、学习时长又恢复累积。

考核标准:知识点测验可以反复做,做对一次即可得分。

网络助学与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

网络助学与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

成奋发好学 的社会风气做 出了重要 贡献 。这其 中以高 校助
学为代表的社会助学 功不可没 , 社会助 学 已成 为 自学考试 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 甚至 可以说社 会助学 的兴衰事 关 自学考试 的前途 。近些 年来 , 高校 自学 考试 助学热情有
所 减 弱 , 学 班 人数 日渐 减 少 , 助 自学 考 试 急 需 探 寻 新 的 助 学
社会 助学可 以提高 考生 的及格 率 、 成才率 , 而增强考 生 从
参加 自学考试学 习的信 心和决心 , 这也会大大提高 自学考 试 的吸引力 ; ) ( 教育者 、 3 受教育者 、 教育 媒介 是教 学的三要 素 。有了社会助学 , 自学 考试 才真 正成 为一种 教育制 度 , 而不仅 是一种考试 制度 。同时社会 助学 还可 以使广 大考 生接受到校园文化 熏陶 , 培养 人际交往等多方面能力 。由 此可 以看 出, 社会助学 对 自学考试 不仅 是不可 或缺 的, 而 且对 自学考试 的发展起 到巨大推动作用 。
第2 4卷第 9期 2 1 年 9月 01
高等 函授学报 ( 哲学社会 科学版) Ju n l f g e o rso d n eE uain P i s p yadS ca S ine) o ra h r rep n ec d ct ( hl o h n o i ce cs o Hi C o o l
时过境迁 , 曾经轰轰烈烈 的社会 助学如今已没有 了昔
日的辉煌 , 其中的原 因是 多方面的 : 这

自学考试 助 学服 务 的 意义
() 1 高校参 与意识降低 。在参 与社会 助学的各种社会
高等教育 自学考 试是一 种个 人 自学 , 会 助学 , 社 国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助学组织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加强对社会助学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以下简称“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对社会助学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社会助学活动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保证教育质量。

社会助学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社会助学管理指导机构第五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政策和业务规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并对其社会助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七条行业部门与自学考试机构合作考试的项目,行业部门应负责本系统的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社会助学组织第八条社会助学组织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

紧跟党的步伐 推进自考发展——天津自考40 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

紧跟党的步伐 推进自考发展——天津自考40 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

收稿日期:2021-03-25修回日期:2021-04-11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建设研究”(16ZD021)高川(1983—),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副研究员;王彤(1968—),女,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处长,副研究员。

高川王彤(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300387)紧跟党的步伐推进自考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3]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直在党的领导下稳步前进。

天津市自学考试也始终紧跟党的步伐,紧扣时代脉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

自1981年自考制度创立以来,在教育部、全国考委、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模不断壮大,体系逐步健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数以万计的考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成为天津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天津自考40年发展历程回顾1.1肇基建制时期(1981—1999年)“文化大革命”10年浩劫结束后,国家百废待兴,各行各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鉴于此种情况,197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

”[4]1980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教育工作问题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样使用;而且要认真执行,使青年人不光迷信上全日制大学。

”[5]经过近1年的调研和筹备,国务院于1981年1月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并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开展——天津自考40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Journal of China Examinations 2021年第5期No.5,20212021年第5期试点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确保自学考试助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社会助学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与性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以下简称“助学班”)是以促进自学考试发展、为自学者提供辅助学习的一种教育形式。

它不同于全日制教育,不以取得学历为目的,而是为自学者提供一种补充教育方式。

三、设立与审批1、设立助学班应当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包括师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等。

2、助学班的设立应当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

3、助学班的设立应当遵守国家教育政策,符合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

四、教学与管理1、助学班应当根据自学考试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质量。

2、助学班应当选聘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授课,并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3、助学班应当建立健全的学员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4、助学班应当建立教学评估机制,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五、收费与资助1、助学班的收费应当合理、公开、透明,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助学班应当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方式,对优秀学员和贫困学员进行奖励和资助。

3、助学班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和学员的学习生活。

六、监督与评估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助学班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办学质量和规范性。

2、助学班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报告,接受行政审查和指导。

3、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办学资格。

七、附则1、本办法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提高助学质量,保障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社会助学的定义、管理原则、主管部门、申请与审批、教学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助学组织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加强对社会助学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以下简称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对社会助学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社会助学活动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保证教育质量。

社会助学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社会助学管理指导机构第五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政策和业务规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并对其社会助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七条行业部门与自学考试机构合作考试的项目,行业部门应负责本系统的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社会助学组织第八条社会助学组织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

论高教自考网络助学的利用与发展

论高教自考网络助学的利用与发展
( 坊 医学 院 , 东 潍 坊 2 1 4 ) 潍 山 6 0 2
【 摘
要】 随着社会 的发展 。 传统的社会助 学方式 已不再适 应新形 势下高等教 育 自学考试 发展 的 需要 ,
网络教 育的 兴 起 为 开展 自学 考 试 助 学 活 动 提 供 了 良好 的机 遇 。本 文指 出 了 自学考 试 传 统 社 会 助 学 方
教 学 模 式 、 一 教 学 内容 组 织 有 效 的 教 学 . 以 满 足 同 难 以课 堂 辅 导 为 主 的 助 学 方 式 .使 作 为 认 知 主 体 的 考 生 在学 习 过 程 中 始 终 处 于 被 动 地 位 .学 生 被 动 接 受 知 识
形成知识 体 系. 学 习的主 动性 、 极性 难以发挥 , 其 积 不 利 于 培 养 考 生 的发 散 性 思 维 创 造 性 思 维 . 利 于考 生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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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 ANCE ST EDUC T ON OURNAL A I J
f Pr cie a d ma a e a t n n g me t . c n I‘
论高教 自考网络助学的利用与发展
卢官庐 郭继志 刘 光秀 王在翔 阎瑞雪 李星明
式存在 的主要 问题 , 分析 了开展 网络助 学的优 势, 对如何 构建 网络助学 系统提 出了一 些建议 。 并
【 键 词 】自学考 试 ; 关 网络 助 学 ; 用 利
பைடு நூலகம்


社会助 学存在的主要 问题
传 统 的社 会 助学 手 段 主 要 是 将 要 参 加 学 习辅 导 的 考 生 集 巾 起 来 进 行 面 授 .通 过 教 师 言 传 身 教 让学 生 获
校较少 . 民办 高 校 发 展 还 未 形 成 规 模 . 大 规 模 开 展 自 要 学 考 试 助 学 面 临 师 资 、 学 设 施 、 金 等 各 种 因 素 的 制 教 资 约 . 集 巾 偏远 地 区 和 农 村 考 生 辅 导 更 是 闲 难 重 重 一 要 考 生 主要 靠 自学 . 少教 师 面对 面 的教 学 . 学 环节 缺 教 相对 薄弱 .学 习信息 交 流 慢 .严 重 阻 碍着 知 识 信息 的吸

津考办高发〔2008〕6号

津考办高发〔2008〕6号

津考办高发“2008”6号关于表彰“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的决定各有关区县教育局、‚红色证书工程‛办公室、助学机构、有关主考校: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三年的组织实施,‚红色证书工程‛已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各部门和助学机构高度重视,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总结出许多宝贵经验;广大农村青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克服困难,积极投身继续教育的行列,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

为表彰先进,市‚红色证书工程‛领导小组决定授予西青区教育局等27个单位‚‘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建军等45名同志‚‘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刘桂阳等98名同志‚‘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学员‛称号。

1实践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既是推进我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重要形式,也是多快好省地为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途径。

希望农村自考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和教师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

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也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好与下一步‚天津市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的衔接工作,不断探索和总结农村自学考试工作的新机制和新办法,通过创新和服务,进一步满足农村各类从业人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名单二、‚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名单三、‚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学员名单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表彰“红色证书工程”决定(共印25份)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2“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名单西青区教育局西青区辛口镇成校西青区大寺镇成校西青区中北镇成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北辰区教育局北辰区宜兴阜镇成校北辰区西堤头镇成校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大港区职成教中心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武清区教育局南蔡村镇成校杨村街成校东蒲洼街成校雍阳中专汊沽港镇成校豆张庄乡成校梅厂镇成校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天津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天津农学院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汉沽分校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西青分校3“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名单李建军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东丽区分校宫玉营西青区教育局李兰英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西青区分校刘文海西青区杨柳青镇教委王义清西青区辛口镇成校田宝选津南区教育局孙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李华军南洋工业学校孙增顺北辰区教育局李翠华北辰区天穆镇成校闫学立北辰区西堤头镇成校吴明林北辰区小淀镇成校田凤萍塘沽区教育局杨云媛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塘沽区分校李玉秋汉沽区教育局刘连卫汉沽区杨家泊镇成校邵志成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刘玉林大港区教育局韩俊兰大港区职成教中心陈福春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李绪安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李景刚蓟县上仓镇成校4唐立安宁河县芦台镇成校宗彩霞静海县教育局刘同庆静海县西翟庄镇成校吴启旺武清区教育局孟昭云武清区教育局刘文华武清区南蔡村镇成校崔永来武清区梅厂镇成校王光辉武清区汊沽港镇成校刘宝印武清区杨村街成校谢振喜武清区上马台镇成校诸葛建华武清区东蒲洼街成校刘书江武清区崔黄口镇成校曹作军武清区豆张庄乡成校胡东鸣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宁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孟庆田天津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潘淑英天津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张亦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李顺田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西青分校张春义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宁河分校翟阿曼天津广播电视大学静海分校马林桂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津南分校韩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5附件三“红色证书工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学员名单刘桂阳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东丽区分校学员刘霞西青区西营门街成校学员杜霞西青区西营门街成校学员苏银梅西青区李七庄街成校学员程海琴西青区李七庄街成校学员聂鹏西青区杨柳青镇成校学员符新军西青区杨柳青镇成校学员宋冬梅西青区中北镇成校学员沈大伙西青区中北镇成校学员万宗恒西青区王稳庄镇成校学员肖婧西青区王稳庄镇成校学员边家宾西青区南河镇成校学员左天梅西青区南河镇成校学员王金环西青区大寺镇成校学员张伟西青区大寺镇成校学员邱娜西青区大寺镇成校学员张广柱西青区大寺镇成校学员高新旺西青区辛口镇成校学员秦宝城西青区辛口镇成校学员卞凤梅西青区辛口镇成校学员倪洪芳西青区辛口镇成校学员曹久江津南区成人中专学员刘成有津南区成人中专学员6杜木会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学员秦家淼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学员王荫英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津南区分校学员韩震津南区委党校学员郑德香津南区委党校学员赵文辉北辰区宜兴阜镇成校学员宋睿北辰区宜兴阜镇成校学员李玉娟北辰区西堤头镇成校学员韩克敏北辰区小淀镇成校学员马金林北辰区大张庄镇成校学员宋洪斌北辰区北仓镇成校学员李宗燕北辰区青光镇成校学员任建荣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塘沽区分校学员李颜汉沽区营城镇成校学员张洪祚汉沽区营城镇成校学员谢红汉沽区营城镇成校学员张瑞霞汉沽区营城镇成校学员田来斌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学员李凤迎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学员李凤菊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学员杨颖汉沽区大田镇成校学员胡秀艳大港区职成教中心学员王树海大港区职成教中心学员刘孜坤大港区职成教中心学员单清义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尹丽芳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徐东新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学员7屈力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张国良蓟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学员孙杰宁河县芦台镇成校学员张国亮宁河县芦台镇成校学员刘素红静海县西翟庄成校学员王振敏武清区上马台镇成校学员李振强武清区上马台镇成校学员马英武清区南蔡村镇成校学员吴国荣武清区南蔡村镇成校学员刘猛武清区汊沽港镇成校学员王亮武清区汊沽港镇成校学员刘俊营武清区杨村街成校学员李加林武清区杨村街成校学员王伟武清区大良镇成校学员刘亚娜武清区东蒲洼街成校学员柴国芳武清区东蒲洼街成校学员张红霞武清区下朱庄镇成校学员肖同垒武清区杨村街成校学员周月武清区豆张庄乡成校学员庞凤月武清区豆张庄乡成校学员王亚萍武清区河北屯镇成校学员马俊国武清区城关镇成校学员冯丹丹武清区杨村街成校学员吴学平武清区石各庄镇成校学员王凤军武清区石各庄镇成校学员李学玲武清区河西务镇成校学员赵国艳武清区大碱厂镇成校学员8马金苹武清区大碱厂镇成校学员张子艳武清区泗村店镇成校学员崔连连武清区梅厂镇成校学员王玉兰武清区梅厂镇成校学员姚亚蓓雍阳中专学员李玉梅雍阳中专学员李文新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宝坻分校学员张秀霞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宝坻分校学员李兰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学员方吉良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大港分校学员张颖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东丽分校学员张金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汉沽分校学员张俊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津南分校学员高庆惠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津南分校学员王春艳天津广播电视大学静海分校学员丁建国天津广播电视大学静海分校学员常宝琴天津广播电视大学静海分校学员兰茂秀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宁河分校学员杨静雯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塘沽分校学员谭详海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武清分校学员韩志军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西青分校学员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助学组织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加强对社会助学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以下简称“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对社会助学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社会助学活动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保证教育质量。

社会助学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社会助学管理指导机构第五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政策和业务规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并对其社会助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七条行业部门与自学考试机构合作考试的项目,行业部门应负责本系统的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社会助学组织第八条社会助学组织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

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的区别

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的区别

有很多要报考自考的考生不懂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有什么不一样的,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河南大学自考冯老师就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两者的区别做出了以下的总结。

自学考试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自学考试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自学考试可以分为单独的自考和社会助学考试。

单独自考指的是社会业余的自考形式,考生需要自己买书,自己学习复习,没有专门的指导老师进行辅导,参加自学考试。

助学考试不同的就是参加助考的院校开办的自考助学班,经过老师的专门辅导,考前串讲等,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河南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直接就有网络助学加17分的政策,所以考生只要成绩考到43分就可以通过考试了,自学考试和助学考试的学习方式不同,但是它们最终取得的毕业证书还是一样的。

助学考试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业务部门统一助学,如由开考专业委托委、局组织的行业内部助学,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助学和地域性统一助学;
(2)单位助学;
(3)业余课程辅导,如各类普通高校自考辅导班,可对不同需要不同程度的考生进行帮助,即面授、刊授、函授等;
(4)全日制助学辅导,如民办高校脱产自考班,即开办全日制辅导学
校(班),采取课堂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课程讲授。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沪自考委〔2011〕1号)关于印发《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主考院校、各社会助学组织: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2010〕1号)精神,现将《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等2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管理工作。

附件:1、《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3、《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及年度审核告知承诺书》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二○一一年四月一日主题词: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管理细则通知抄送:全国考办、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XX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共印200 份)附件1: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为确保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结合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办学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助学办学机构”)是指在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登记注册的各类高等学校、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

1.各类高等学校在本市申办社会助学,实行归口管理,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向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考办”)申请社会助学登记注册。

按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不得举办全日制教学性质的社会助学。

2.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在本市申办社会助学项目,须经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资质后,由办学机构向市自考办申请社会助学登记注册。

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202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天津市各高等职业院校的高职升本科招生,包括但不限于专科生升本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规则等。

第三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位考生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

第二章:招生政策第四条: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将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与面试成绩等综合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第五条: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院校条件进行制定,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高等教育规划。

招生计划应当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高职毕业生申请升本科的条件如下:(一)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得到本科学历(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职研究生复试或其他途径取得本科学位(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第三章:志愿填报第七条:高职毕业生应按照招生计划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填报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

第八条:考生的填报志愿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人数,志愿填报顺序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如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照志愿填报的顺序递补录取。

若所有考生的第一志愿均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则进入第二志愿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录取采取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市场需求进行制定。

第十一条:录取时,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业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并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相关核验。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公布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方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应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报到。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招生过程中应保证公开透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额外费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发布时间:2021-09-07T03:08:18.333Z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19期作者:王砚[导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开放教育制度,是鼓励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办法,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砚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新抚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113006 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开放教育制度,是鼓励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办法,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此,以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引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将个人自学、社会援助和国家考试结合起来的开放教育制度。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对多媒体教学的认识的提高以及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迅速改进和更新,多媒体教学辅助教学的发展空间得以扩大。

正确评价多媒体内容对于促进多媒体硬件和软件资源的适当、科学和有效利用和管理以及在教学中辅助性地教授多媒体内容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建立具有发展评价视角的自学网络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自学考试教育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自学考试助学模式分析在高等教育中有三种主要的自学单元:以自学培训机构为代表的社会候选人自学课程,提供以参考资料为基础的学习援助课程和学习辅助材料。

第二种是全日制的、专门的或中等的学生教育,这种教育是以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的,以前是自学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自学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的变化,这越来越有助于改进自学管理,提高考试合格率、毕业率和就业率;第三,近年来,学院和大学作为主要学习主体推出的自学在线帮助模式主要将在线学习和集中的离线辅导结合起来,目前处于试验和探索阶段,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函授和远程教育的区别

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函授和远程教育的区别

【入学门槛对比】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是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每年10月份举行一次。

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颁发学历证书。

每年有两次考试,考生根据情况选择考试科目。

广播电视大学也无须考试,只要具备要求的相关学历就可以注册入学。

网络大学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总的来说,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实行的是“宽进严出”,基本没有什么入学门槛;而成人高考和网络考试要求先考试后入学。

不同的是,成人高考参加的是全国统考,网络考试则由各招生院校自主考试。

从考试的难易程度来看,部分网大因知名度高,所招专业又是学校强势专业,故入学要求也相对较高,试题也有一定难度。

为了提高国民教育,使更多的人获得学习的机会,国家提供了多种继续教育的途径。

尤其在大学学历教育上,除了普通高考外,还提供了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四种渠道,为那些没有机会通过高考,进入大学校园学习的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

但是很多需要机会的人并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种选择,更不清楚这几种教育方式之间的差别。

【学习方式对比】成人高考主要有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函授学习等学习方式。

自考则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

网络教育有两种授课方式,一是通过网络进行在线授课,学员可以通过网络浏览课间,完成作业,通过BBS进行提问和沟通,二是集中面授。

不少希望进入自己心仪的名校进行学习的外地学生,可以通过报考网络学院,接受远程授课以完成学业。

广播电视大学有网上课堂和面授两种方式。

对于居住地不稳定、可能需要长期出差在外的人来说,可以考虑选择广播电视大学进行学习,因为其保留学籍时间较长。

如果更换了工作地点或居住地,只需要所注册的电视大学出具一份推荐信,学生可以在其他城市的电视大学继续学习,且无须支付其他的额外费用。

四种途径都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但是对于那些自学能力不强,自制力差的人,选择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学习。

广西省2024年4月自考可做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的自考科目汇总(可加0-17分)

广西省2024年4月自考可做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的自考科目汇总(可加0-17分)

广西省2024年4月自考可做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的自考科目汇总(可加0-17分)一、自考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的原理:自考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就相当于平时成绩。

每年的4月和10月的统考考试就相当于期末考试。

做了过程性加分的科目的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30% + 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过程性考核成绩由网上学习(包括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互动答疑)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下同)两部分内容构成。

(一)网上学习:(1)学习时间由听课时间和登录次数决定,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20%;其中听课时间和登录次数分别占14%和6%,并由系统实时记录。

(2)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

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共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40%,其中知识点测验和阶段测验各占20%。

“知识点测验”在教师讲解完知识点后弹出,对考生的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检测,并在听课过程中不定时弹出若干知识点测验页面,由考生完成。

“阶段测验”考查该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一般将课程的学习内容分为4个阶段,对应每一个阶段设置一次“阶段测验”。

“知识点测验”和“阶段测验”均可以反复做,取最高分计入该环节成绩。

考生可随时查看测验成绩。

(3)网上班级活动:网上班级活动是对考生“参加网上班级活动”的情况进行评定,考生通过答疑版提问,老师解答后获得分数。

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10%。

(二)综合测验:综合测验以网上考试的形式来完成。

综合测验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30%,其目的为系统全面检验考生学习成果。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抽取2套试题答题,取最高分计入该环节的成绩。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由网上学习(包括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互动答疑等服务)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两部分内容构成。

二、广西省2024年4月自考可做过程性加分网络助学的学员的报考资格社会考生以及没有参加过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或主考学校举办的网络助学试点考生,均可参加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学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在当今社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们对于提升自身学历和知识水平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开放的教育形式,为广大求学者提供了一条独特的求学之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首先,自考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它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报名参加。

这为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在常规教育体系中完成学业,或者想要进一步提升自己学历和知识水平的人,提供了平等的学习机会。

无论你是在职人员、待业青年,还是已经退休的人士,只要你有学习的意愿和能力,都能够报考自考。

其次,自考的学习方式非常多样化。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学或者参加社会助学机构的辅导课程。

自学的考生可以自由安排学习时间和进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而参加社会助学机构的考生,则可以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更系统、更高效地学习相关课程。

这种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得自考能够适应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和习惯。

再者,自考的专业设置丰富多样。

涵盖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等众多领域。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职业规划和个人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比如,对文学感兴趣的可以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对计算机技术有热情的可以报考计算机相关专业;想要从事法律工作的则可以选择法学专业。

丰富的专业选择,为考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自考的课程设置也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课程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注重培养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

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还会有实践环节的考核,让考生能够将所学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

在考试方面,自考采用学分制。

考生需要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累积达到毕业所需的学分要求,方可申请毕业。

考试的时间安排相对灵活,通常每年会有多次考试机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选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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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
综合测验移动终端APP考试规范(试行)
第一条本规范中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中,占有一定成绩比例的综合测验,其成绩占比根据助学项目类型有所不同。

第二条移动终端APP考试为开卷形式,每次作答时间仍为60分钟,但考虑到网络环境和考生操作的不确定性,允许考生有3次作答机会。

第三条考试过程中,若出现下列自身原因之一,则自动消耗1次作答机会:
(一)考生手机等移动终端电量耗尽,自动关机;
(二)考生未设置免打扰模式,导致因自动锁屏、呼入来电、弹窗广告等非考试系统原因退出答题界面;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登录移动终端APP参加考试。

第四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作违纪,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依据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一)由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
(二)人脸识别时,出现不当抓拍镜头的行为;
(三)故意占用客服咨询线路的行为;
(四)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骚扰客服技术人员、及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并传播或试图传播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其他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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