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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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的编写,制定本指南,各有关环评机构应参照执行。编制单位可根据具体项目,对《指南》内容在报告书中的章节和表格形式作适当调整。
1工程分析章节
1.1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列表(见样表1.1)说明建设项目副产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形态(固态、半固态、液态等)和产生工序(并在工艺流程图中标注)。(注:可作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除外)
样表1.1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1.2.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列表说明判定结果。
样表1.2.1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注:判定依据应当按《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提供的内容填
写。
1.2.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步骤是:(1)固体废物产生工序或者所含成分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2)固体废物所含成分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附录A的,属于危险废物;(3)未列入《名录》的,应酌情提出是否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的要求,并根据固体废物的来源和组分,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1~7-2007)中选择合适的分析指标,作为危险特性鉴别的依据。(4)经《名录》判别属危险废物的,需将判定结果以列表形式(见样表1.2.2-1)说明;需作危险特性鉴别的,以表1.2.2-2的形式说明。
样表1.2.2-1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1
注:“废物代码”,经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写废物代码。
样表1.2.2-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2
注:“固体废物名称”一栏,填写除已经判定为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
其它固废名称;“鉴别分析指标选择建议方案”一栏,填写该种固废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时,需分析的主要指标。
1.2.3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以列表形式(见样表1.2.3)说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
样表1.2.3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说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案,评价利用处置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样表2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1)安全贮存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贮存设施的建设指标、分类贮存以及规范包装的要求,具体指标可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内容。
(2)规范利用处置方式:根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结果,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逐一提出改进意见。
(3)日常管理要求: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属自行利用处置的,应符合有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标准,需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属委托利用处置的,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