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利法
专利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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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专利法一、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一)专利:一方面,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另一方面,专利是专利权,即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法: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权的客体(识记)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必须具有形状或者构造。
又称为“小发明”。
(三)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主体的含义(识记):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1.发明人: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必须是自然人。
2.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发明人与申请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
3.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
(二)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1.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的转让--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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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3专利权的转让1.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4.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时设立。
(1)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相关考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相关考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3)专利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4)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例题·单选题】张某和李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如果二人对该专利权的处置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和李某都不可以单独实施该专利A.张某和李某都不可以单独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C.如果张某和李某其中一人准备以该专利权出质,应当经过另一人的同意D.如果张某和李某将该专利权对外转让,该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答疑编号39451303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权的行使和转让。
第十四章 专利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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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2.1专利权主体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3)共同发明人、受托人和受让人 4)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2.2专利权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4)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项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1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 (2)实用性 (3)富有美感 (4)与在先权利的无冲突性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2专利申请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3专利申请的审查与专利权的授予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 (1)初步审查 (2)早期公布 (3)实质审查 (4)授权与公告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4专利申请的驳回与复审 1)专利申请的驳回 专利行政部门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 现有特定情形的,应当予以驳回 2)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 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3专利权的内容
1)专利权人的权利 (1)实施权。 (2)阻止权。 (3)许可权。 (4)转让权。 (5)标记权。 (6)署名权。 (7)收益权。 (8)请求权。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经济法名词解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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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
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
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专利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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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CATALOGUE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01
02
03
04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 占实施的权利,即有权禁止他
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转让权
专利权人有权将其专利权转让 给他人,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
利益。
许可使用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 专利,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
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 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 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科学发现;
01
0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03
04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 得的物质;
05
0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 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拍卖
通过拍卖等方式将专利技术推向市场 ,吸引投资者和买家参与竞拍。
专利实施与转化的评价指标
专利实施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实际应用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已实施专 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专利转化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成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程度,计算公式 为:已转化专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专利权实 施强制许可,允许他人使用专利技术,以 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技术进步。
专利转化的途径与措施
专利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实 现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移。
专利质押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19c4e6d6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4c.png)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经济法概述1. 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
二、公司法1. 公司设立- 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 股东责任2. 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3. 公司财务- 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 资产处置4. 公司变更与解散- 公司合并与分立- 公司增资与减资- 公司解散与清算三、合同法1. 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效力2. 合同的履行- 履行义务- 履行地点与时间 - 履行方式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变更条件- 解除条件- 违约责任四、反垄断法1. 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 经营者集中- 申报制度- 审查程序3. 行政垄断- 禁止行为- 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法1. 专利法- 专利申请-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实施2. 商标法- 商标注册- 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3. 著作权法- 作品保护- 著作权的行使 - 著作权的限制六、税法1. 税种- 增值税- 所得税- 财产税2. 税收征管- 纳税人义务 - 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3. 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优惠条件- 优惠期限七、经济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返还财产2. 行政责任- 罚款- 吊销许可证3. 刑事责任- 罚金- 拘留- 刑罚八、国际经济法1. 国际贸易法- 贸易条约-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2. 国际投资法- 投资保护- 投资争端解决3. 国际金融法- 外汇管理- 国际支付九、经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体系的完善2. 法律适用的现代化3. 国际合作与协调十、结语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点广泛且不断更新。
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法也在不断地与国际接轨,学习经济法不仅是理解国内市场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经济法包含哪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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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包含哪些法
经济法是一门关于经济活动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经济法涵盖了许多不同领域的法律,下面将介绍其中一些主要的经济法律。
1. 公司法
公司法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它规定了公司的组建、管理、运作、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等文件来约束公司的行为,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 合同法
合同法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法律领域之一。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普遍的协议形式,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确保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3.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的实施不仅能够保护创新者的创造成果,也能够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4. 金融法
金融法是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法律框架,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
金融法的实施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税法
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包括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税法的落实能够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是保护经济制度正常运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领域,它覆盖了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
以上介绍的只是一部分经济法律,实际上经济法还包含了更广泛的法律内容,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制支持。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1a311738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5.png)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与稳定。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汇总,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和规则。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的基础,其核心是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
而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约束规则,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 自由交易: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和方式。
- 公平竞争:市场参与者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 契约自由:市场参与者可以依法自由约定交易内容和方式。
- 资源配置效率:市场机制能够高效配置资源。
- 政府干预:政府应适度干预并维护市场秩序。
2. 经济法的职能和作用- 规范经济行为:通过法律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公平、诚信。
- 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的公正竞争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和权利。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经济法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分支,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概述。
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自由原则:基于市场经济体制,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强调交易的自愿和公平。
- 平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 公平原则: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 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遵循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原则。
- 效率原则:追求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
2.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民法:涉及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公法:涉及国家对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 经济法规: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专门规定经济活动的法律。
- 司法解释:法院对特定经济案件的解释和裁决。
三、经济法中的重要概念和规则1. 公司法-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济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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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重点经济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涵盖了众多领域和法律规范。
对于准备经济法考试的同学来说,了解和掌握重点内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考试重点:一、市场规制法1、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的界定:包括产品市场、地域市场等。
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和典型行为。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和法律后果。
2、反不正当竞争法混淆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商业贿赂行为: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行为:表现形式和法律规制。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认定和法律保护。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等。
经营者的义务:如实告知、保证质量等。
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和赔偿金额。
二、宏观调控法1、财政法预算法: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程序和法律责任。
2、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率、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征税项目、税率和扣除标准。
3、金融法证券法: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制度。
银行法:商业银行的设立、运营和监管。
三、企业法1、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事务执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公司法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设立程序。
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运作。
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和程序。
四、合同法1、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的规则。
2、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认定。
3、合同的履行:履行规则、抗辩权的行使。
4、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5、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免责事由。
五、知识产权法1、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保护期限。
2、专利法:专利的类型、授予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75616dcc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1.png)
经济法是研究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刑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归纳:一、民商法1. 合同法: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法:公司是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益、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3. 商标法和专利法:商标和专利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商标法和专利法规定了商标和专利的注册、保护、转让等相关规定。
4.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赔偿等相关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法1. 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范围、程序、效力等相关规定,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批、监督等相关规定,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执行等相关规定,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救济的途径,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效力,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判决。
三、经济刑法1. 刑法中的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国家经济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
2. 刑法中的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交易安全的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3. 刑法中的税收犯罪:税收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或者骗取税款的犯罪行为,如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
四、其他重要内容1. 竞争法: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规范,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规定,促进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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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侵害专利权案件的处理
1.纠纷处理
2.举证责任
(1)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3)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六)诉前救济措施及诉讼时效
1.诉前救济措施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专利侵权诉讼时效
(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07经济法: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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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法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申请——初步审定——公告——核准登记注册——公告 ——通讯设备商标侵权案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人
不得在同一商品、同一种服务或类 似商品、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商标法》第52条
1995年成立,同年,申请 “数码通”、“SMARTON” 商标注册,未批准。
)专利权主体——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专利权的内容: 权利——独占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标志权 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职务发明的权利人支付报 酬的义务 (四)专利权取得的程序——《专利法》第22-24条 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布——实质审查——通 知申请人陈述或修改申请书——驳回申请或授予专利 权——登记——公告 (五)专利权的保护 1.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权 的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 (SMARTONE MOBILE COMMUNICATIONS) 起诉 上诉 法院
广州星辰集团通讯 设备有限公司 1992年香港注册成立,1992—— 1995年商标“SMARTONE”、“数码 通 SMARTONE” 和“数码通”在 香港注册; 1997年, “SMARTONE”在我国进行了服务商 标的注册。
套件1主视图的图案正中印有龙凤图案,其中左边是一只龙,右边是一只凤, 龙凤中间是一长方形,内写有“兰贵人”字样,“兰”字为繁体字,其字体 竖着设计由长方形的图形框起来,在龙的图案左边有隐约可见的中国结、禧、 寿字样,凤的图案右边有若隐若现的龙形图案,龙凤图案的左上角印有“五 指山”,其字样也是竖着设计由长方形框起来,右下角印有“海南特产”字 样,书写样式由右往左,“海南特产”被画上杠杠,表明对此不在保护范围 之内。主视图的上部分均印有花样图案及波浪形线条,波浪形线条和等距离 地镶嵌有类似珍珠的小圆点。 套件1仰视图的上半部图案是由主视图的下部分花样形图案及波浪形线条、 类似珍珠的小圆点延伸而成。 套件1俯视图的下半部图案是由主视图的上部分花样形图案及波浪形线条、 类似珍珠的小圆点延伸而成。 套件1的后视图的图案是由花样和线条组成的一个大的方框。 套件2图案与套件1的设计理念一样。 其主视图正中印有龙凤图案,其中左边是一只龙右边是一只凤,龙凤中间是一 长方形的图形,内写有“兰贵人”字样,“兰”字为繁体字,其字体竖着设 计由长方形的图形框起来;主视图的龙凤图案上部分和下部分均印有花样形 图案及波浪形线条,波浪形线条两端各有一个类似珍珠的小圆点。 套件2后视图与主视图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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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0.17【实施日期】2021.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国际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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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领域。
国际经济法主要是指各国在经济活动中所遵循的国际规则和原则,涵盖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法则涉及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制度,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和保障。
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经济法的作用愈发凸显。
国际经济法通过建立公平竞争的规则,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投资的便利化。
同时,它也为国家间的争端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出的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中所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权益。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家的技术发明,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商标制度保护了企业的品牌形象,维护了市场秩序;著作权制度保护了作家、艺术家等创作者的版权,鼓励他们创作更多优秀作品。
国际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各国常常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协议,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此外,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也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国通过加入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国际公约等方式,建立了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知识产权的跨国运作提供了法律框架。
然而,国际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在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规则存在差异,如何在国际层面上协调各国之间的利益分歧,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此外,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
如何在互联网时代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是国际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国际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领域,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国际经济法为全球经济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而知识产权法则保护了创新和知识产出的权益。
《经济法概述》考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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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未实现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而进行相应的行为的必要性。
我国的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领域内微观单位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具有一定实物形态的,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经济法主体能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实体。
法律事实:能够一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物权: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他人的物上设立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担保物权: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所设立的权利。
共有: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共享所有权。
经营权:经营人对所有人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是自己得到某种利益,并同时使他人受到损害。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使他人受益。
按份之债:债的各个主体各自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债的各个主体由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8dea38b6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62.png)
专利法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法的定义: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实施的,用于保专利法的作用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规范。
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01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则。
02专利法的主体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等。
03专利法的相关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等制度,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管理等制度。
专利法的体系结构专利法的历史与发展古代专利制度的起源01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萌芽。
现代专利制度的形成0215世纪至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现代专利制度逐渐形成。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03中国自清朝末年开始引入专利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法律体系。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01发明创造性02外观设计创新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经济法——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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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P224-225
•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所需注意的问题 • 1.申请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 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 2.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后应通知专利权人,并 登记和公告 • 3.许可的理由消除后,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 应终止决定 • 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 独占的实施权。 • 5、合理的使用费。
第三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 • • • • 一、专利权的内容 即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最基本的权利 2、转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并公示 • 3.实施许可权:独占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 同、普通许可合同、分许可合同
• 4、标记权 • 5、放弃权
•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 缴纳专利年费 • ——累进制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 • • • •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一)新颖性 时间 地域 公开的形式
• • • •
(二)创造性 发明: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
• 能够是重复制造的产品或在产业上重复使 用的方法
•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 调整对象: •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 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 • 4、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第二节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主体 和专利客体
• 一、专利申请人 •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是指对某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的人。 • 两个或两个以上人 通过协议确定 否则为共同 合作 • 专利权可以被继承 • 专利权可以转让 • 受委托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委托方和受托 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个人。
法考经济法知识点
![法考经济法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131477c2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64.png)
2024法考经济法知识点2024年法考经济法知识点梳理随着2024年法考的临近,考生们对于经济法的知识点梳理和备考策略越来越关注。
经济法作为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涉及面广,知识点繁多,因此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本文将根据历年法考经济法的命题趋势和规律,对2024年法考经济法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备考建议。
一、宏观经济法1、市场竞争秩序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掌握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对于反垄断法,需要理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2、投资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
对于公司法,需要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终止事由;对于证券法,需要掌握证券发行、交易和上市的相关规定;对于破产法,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规定。
3、税收法律制度:重点掌握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相关规定。
同时,还需了解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和税收法律责任。
4、金融法律制度:重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法,需要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责;对于商业银行法,需要掌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制度;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需要了解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二、微观经济法1、产业政策法律制度:重点掌握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等相关规定。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权属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用途管制等相关规定。
3、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重点掌握水法、矿产资源法和森林法等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了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4、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重点掌握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
同时,还需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经济法大二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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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大二知识点总结一、概述经济法是一门研究经济组织和经济行为的法律学科,其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下面将对经济法大二学习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
二、合同法合同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中自由交换的法律形式。
合同法主要包括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等内容。
在学习合同法时,需要了解以下重要知识点:1.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三者缺一不可。
要注意区分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例如合同的书面形式、真实意思表示、合法目的等。
3. 合同的效力: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后产生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修订以及合同的履行等。
4.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当出现合同争议时,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三、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的一部分,涉及到公司组织、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学习公司法时,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公司的类型: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每种公司类型的设立和管理都有不同的规定。
2. 公司的设立程序:设立公司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如公司名称的申报、股东的订立、章程的制定等。
3. 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公司运营需要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和决策。
4. 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和相关程序的办理。
四、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也是经济法的一部分。
学习劳动法时,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必须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提前通知、补偿等。
3. 劳动关系争议解决:当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人民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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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 体。这种产品可以是机器、设备、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可以 是物品的构成部分。
(2)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
产品的形态是指产品具有的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 态,也就是产品在物理上具有长、宽、高三维空间。产品的 构造是指产品的内部、外部机械构成,或者说是产品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于该国(该地区)法律管辖的范围,超出此范围,专利权对 于非专利权人没有约束力。
3、时间性 一项专利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有效存在。 4
三、专利的主体
1、发明人、设计人 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
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
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了方便的人或者从事 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 形状的产品;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 而实用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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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观设计
专利法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 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 或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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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区别: 一般地讲,产品形状的美感效果属于外观设计
产品发明可以是一项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是一 个产品的部件。
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 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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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物质改变成另一个
对象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的发明。 方法发明可以是一系列步骤的全过程,也可以
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方法发明可以分为:制造方法 发明,如制造纯碱工艺、机械工艺等;化学方法发 明,如制造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生物方法的发 明,如果树的杂交栽培方法等;还包括不改变物质 状态的纯方法的发明,如测量方法、检验方法、通 讯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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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对已有的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
实质性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 改进发明针对首创发明而言,这种发明不是新的
产品和新的制造方法的发明,而是对已有的产品和 制造方法的重大改革,它没有突破给原有产品发明 和方法发明的格局,但是给原有的发明带来新的特 性,新的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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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用新型
专利的保护范围,产品形状的技术效果属于实用新 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但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设计既有技术效果又有 美感效果,这里,就要具体分析那一种效果是主要 的。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的美感效果,而 且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具有足够的制约作用,对于 这种设计应采用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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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外观设计专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所指向的对象, 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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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发明可以分为: (1)产品发明
产品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制成品或者产品。 产品可以分为制造品发明,如机器、设备、工具和 生活用具的发明;材料物品的发明,如化学物质、 合成能够物质的发明;新用途的产品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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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或设计人,又可分为: (1)非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
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人,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 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即成 为专利权人; (3)共同发明人,指共同研制成同一发明的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人,仅提供辅助性协作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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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的特性
1、专有性 (1)唯一性
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在一国范围内或一个地区内,只 授予一个专利权。
排斥“双重专利”,即有两方以上分别拥有同一专利权 的可能性。
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授予最先申请人。
(2)排他性 专利权人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独占的制造、
使用或销售的权利。
2、地域性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其法律效力仅限
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态、构造的物质,比如气体、液体、 粉状物,平面的文字、图形、标记等都不是实用新型。
(3)实用新型必须能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
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仅仅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比如珠宝、
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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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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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与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 第一,保护对象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 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 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二者的结合。这种装饰性或 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必须应用于某一具体产品上,这就是 它与绘画和工艺美术作品的区别所在;商标是一个具体的区 别产品的标志图案,根本不涉及产品本身的形状和结构。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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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专利概述
一、专利和专利法
“专利”,通常有三层含义。 一是指专利权; 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 三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专利的概念—— 我们所说的专利,是指专利权,即国家专利主
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申请人的权利继 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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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 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 现实生活中,发明人、设计人和申请人不是同一
人的情况如下: (1)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通过合同或继承取得发明
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2)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
人。如职务发明创造。
3、专利权人 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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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 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 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专 利法。该法是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而产生的 智力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法共八章69条,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