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量中腰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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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腰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范测量工作方法,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等法规,编制本管理办法。

一、中腰线管理规定
1、新开工巷道必须对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进行检测。

坚持巷道开门、停头、复工、贯通、调向、变坡等通知制度。

2、新开工巷道标定中腰线的起算数据,应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标定前必须量边检查起算点。

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8-1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

3、中腰线标定工作必须有专用记录本。

记录本要求封面、目录、草图等内容齐全。

4、中线点必须成组设置,每组3个,点间距离不小于 2米,最前面的一个中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大巷、采区巷道最大不超过20米;回采巷道最大不超过30米。

5、腰线点15米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间距离不小于 2米;腰线距巷道底板1.0m以上。

最前面的一个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20米;遇到巷道起伏,腰线无法照准工作面,掘进工区要及时通知技术科延设中线;
6、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方向时,激光指向仪安置必须安全牢靠,综掘工作面,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大于15米。

所用的中线点一般不少于3个,中线点点间距离应不小于2米,遇到巷道起伏,指向仪无法使用,掘进队要向技术科提交放线申请及时通知技术科前移指向仪。

7、巷道每掘进100米,应至少对中线点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中线。

8、所有中腰线标定工作必须下发通知单,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使用统一的通知单格式,一式两份,一份发施工队,一份留技术科存档。

9、所有的腰线点要用白油漆标明。

10、在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是否相符。

11、各种测量的起算数据,必须经过复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2、各种原始记录内容必须齐全,不得胡乱涂改。

记录必须经过复核检查。

未经复核检查,其原始记录不得使用。

13、导线点、中线点标设必须牢固可靠,避开风、水管、缆线及淋水的地方。

14、测量(如开口、贯通、导线测量等)工作的内业资料计算应实行多人对算。

15、内业资料对算相符后,其成果才能使用。

否则,必须找出原因,必要时必须重测。

16、在下次标定中腰线时,要对利用的上一组中腰线点进行检核。

中腰线点必须使用控制导线点进行检测。

二、测量标志使用、保护管理规定
1、标设在井巷里的导线点、中腰线点,由巷道责任单位负责保管,发现人为的破坏要及时汇报技术科,由技术科负责恢复。

2、严禁擅自移动、毁坏测量标志;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悬挂线缆、风筒;
3、掘进巷道的中腰线,由技术科负责标设,激光指向仪由工区安装,安装后当天通知技术科,由技术科调校激光,激光指向仪必须妥善保护。

除技术科及掘进工区班长、验收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动激光指向仪;中腰线使用完,要及时将线绳上悬挂的石块取下,盘好线绳,防止运输、行人毁坏。

掘进队发现激光指向仪无法照到工作面,中线点三个点不在一条线上,要及时汇报技术科,技术科要及时调整指向仪,重新标设中线。

4、使用激光指向仪的工作面,中线点距离工作面不得大于
100米。

5、工区使用激光指向仪,每次使用前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激光指向仪调校记录,检查激光指向仪光斑是否在中线上,且中线在光斑正中,未在正中,及时通知班长、验收员或技术科人员对其进行调校,调校完毕后,方可开机掘进。

三、处罚规定
1、擅自移动、毁坏测量标志处罚责任人100元。

2、在导线点下悬挂线缆、风筒、堆放物料妨碍中腰线标定,处罚责任人50元。

3、中腰线使用完,未及时将线绳上悬挂的石块取下,将线绳收起挂到帮上。

处罚责任人50元。

4、每班未核对中腰线、激光指向仪调校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技术科接到调校激光指向仪通知后,未立即到现场调校,考核50元。

5、技术科接到工区延线申请,如无特殊情况技术科未及时延设中线罚测量负责人5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20元。

6、工区未妥善保护中线,激光指向仪,导致巷道出现300mm 及以上偏差的,按技术事故考核,处罚技术区长1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7、技术科测量人员放线原因,导致巷道出现较大偏差,按技术事故考核,处罚测量责任人10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二O二零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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