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落实《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各井队,钢丝绳吊索标色和判废标准,执行公司《关于印发《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吐钻办〔2010〕63号)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自行收集齐全以下资料,要建立台账以备查:
(1)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的检验证书。
(2)出厂合格证书。
(3)标牌和钢号。(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都有标牌,并在铝合金接头上打有钢号,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直径和长度)、额定载荷、出厂编号/系列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每口井搬安前必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目视检测并记录,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报废处理,决不能违规使用,严防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而造成事故。
项目部安全办
2012-3-12
附一:台账格式(可调整)。
附二:
吐钻办〔2010〕63号
关于印发《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本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现场钢丝绳吊索的管理。
二○一○年八月九日
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的使用,防止吊装作业过程中因钢丝绳吊索问题而发生事故,确保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依据《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队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井队及后勤。
第二章钢丝绳吊索的采购及制造规范要求第三条厂家的选择: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吊索原则上由实业开发公司压制。若特殊原因必须采购的,应按物资采购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
第四条原材料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且为中石油定点钢丝绳生产厂家。
(2)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GB/T 8918的规定,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书。
(3)原材料必须为润滑良好、无锈蚀、扭曲、断丝等损伤的全新钢丝绳。
(4)现场运回的钢丝绳材料必须确保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且钢丝绳全新可靠,经过拉力试验符合产品出厂时的性能级别方可加工。严禁将现场使用过的旧钢丝绳用做钢丝绳吊索的制作材料。
第五条要求所有钢丝绳吊索都必须采用插编和压制组合制造。且钢丝绳吊索的安全系数不低于6(安全系数是指
破断拉力与需用拉力之比)。
第六条配有吊钩、吊环的吊索应装配金属耐磨套。
第七条要求每根钢丝绳吊索出厂前都按照GB/T 16271和GB/T 6946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八条钢丝绳吊索文件要求:
(1)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的检验证书。
(2)出厂合格证书。
(3)标牌和钢号: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都要有标牌,并在铝合金接头上打有钢号,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直径和长度)、额定载荷、出厂编号/系列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第三章现场钢丝绳套配备标准
第九条各种不同类型钻机,在现场钢丝绳套选择配备时,原则上必须依据附表(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所对应的钻机型号配套标准,来对本钻机进行钢丝绳套标准化配套。对不同类型钻机,若钻机设备相对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多配。各井队须根据钻机型号以及设备配置的具体情况,对照本标准制定本井队钢丝绳套的具体使用数量标准。要求不同绳套和对应的吊装设备相互对应,明确标明数量。
第十条使用要求
(1)在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使用。
(2)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钢丝绳吊索的磨损和损坏情况。
(3)对已判废的吊索要及时回收销毁,不准降级使用。
(4)不得通过打结使绳套变短。
(5)严禁与电焊线及其他带电金属物接触。
(6)吊装专用,不准用作牵引绳。
(7)吊装过程中,吊件锐角处需加防护包垫:如在接触处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
第十一条保管要求
(1)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存放并垫上枕木;
(2)严禁与活性化学物品或潮湿性物品共同储存;
(3)必须室外存放时,须涂好保护油脂,并垫上枕木,遮盖防雨布(罩);或采用其它方式存放时,要保证钢丝绳套处于防潮、防雨、伸展状态。
(4)使用过的钢丝绳吊索存放时,须将附着的泥沙清理干净,且需要涂上新油。
(5)确保所有钢丝绳吊索都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第十二条检查要求:钻井队现场指派专人负责每口井对钢丝绳吊索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有记录。检查时除对钢丝绳吊索全长仔细检验外,还要特别注意对吊索编结部位、铝合金接头部位以及与吊具连接部分的检查,对于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应立即报废。检查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磨损情况、断丝情况、腐蚀程度、油脂情况
(2)外形破坏及其它异常情况
(3)编结部位是否可靠
(4)与吊具连接部分是否有损伤
第四章钢丝绳吊索的报废及回收
第十三条颜色标准:公司将按照国际惯例,每年由监督站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现场使用的钢丝绳套进行检查,并在铝合金接头处统一标色,新领取的钢丝绳吊索经现场监督检查合格后,由钻井队自行标色。颜色按照黄、蓝、白、红的顺序每年更换一次颜色,只有颜色和公司同期标准颜色相一致的钢丝绳吊索才可以在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检查报废:除按公司规定颜色报废外,通过日常和定期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时,也必须强制报废(1)钢丝绳外层钢丝断裂根数达到表中的数值时;
(2)当确定钢丝绳有严重铁锈时;
(3)当发现钢丝绳麻芯损坏、腐蚀、压扁时;
(4)因磨损使绳径比公称直径减小时;
(5)钢丝绳外观有严重变形、堆集、乱股以及严重扭结时。
第十五条回收:现场报废的钢丝绳套和钢丝绳,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回收。现场不得随意处置或挪为它用。
附件:1.钻井现场常用钢丝绳吊索及对应起吊设备表(参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