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星级管理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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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宇随县公交有限公司

驾驶员星级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安全营运生产管理,充分调动一线驾驶员生产(工作)积极性,激励公交驾驶员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公交车驾驶员。

第三条星级管理名称释义

驾驶员星级考核评定分为月星、年星、争先星和创优星四种形式。

(一)月星:驾驶员当月获评星级(数),按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每个月最高可获得五颗星。

(二)年星: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当年1-12月)内获星的累计数。驾驶员在自然年度内最高可获60颗星。

(三)争先星: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获星超过36颗星(不含)者可获得争先星。

(四)创优星(即原安全服务奖):驾驶员在一个考核年度(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可滚动计算)内经考核达标(考核包括出勤、安全、服务、遵纪守法四项内容)可获得创优星,创优星按考核年度累进计发奖励。

第四条星级考核评定标准

(一)月星

1、一星级

(1)当月出勤低于考核出勤天数2天(含)以内(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等法定休假不影响出勤考核,下同);

(2)完成营运里程不低于当月考核里程的90%(含);

(3)当月以责论摊事故费用在2000元(含)以下;

(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

(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3升(含)以内;

(6)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二星级

(1)当月出勤低于考核出勤天数1天(含)以内;

(2)完成营运里程不低于当月考核里程的95%(含);

(3)当月以责论摊事故费用在1000元(含)以内;

(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

(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2升(含)以内;

(6)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三星级

(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

(2)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

(3)当月无安全(工伤)责任事故;

(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

(5)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

(6)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超过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1公升(含)以内;

(7)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四星级

(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

(2)超额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4%(含)以上;

(3)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

(4)当月无责任票务纠纷和服务投诉;

(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低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1升(含)以上;

(6)当月台班人次收入超过所在线路平均值2%(含)以上;

(7)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

(8)当月车辆驾驶员责任区卫生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

(9)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五星级

(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

(2)超额完成当月考核营运里程8%(含)以上;

(3)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

(4)当月无责任服务投诉和纠纷,优质服务示范作用强;

(5)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低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2升(含)以上;

(6)当月台班人次收入超过所在线路平均值3%以上;

(7)当月无机械责任事故;

(8)当月车辆驾驶员责任区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9)当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0)所在单位当月职工民主评议优良率(优秀+良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

(11)取得公司“三语”培训合格证书。

(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奖星:

1、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每月奖励一颗星;

2、获得公司上年度劳模或标兵称号的,在本考核年度内每月奖励一颗星;

3、获得“见义勇为”、“委屈奖”的,当月视情奖励2颗星;

4、因接受公司指令性任务影响星级评定的,由公司酌情予以奖星;

5、工作中成绩突出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由公司酌情予以奖星。

6、驾驶员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奖星标准的,靠高执行奖星,不累计计奖。

7、驾驶员获得奖星,当月星数超过5星的,以5星计发奖金;年度累计超过60颗星的,按60颗星的标准计发奖金。

(三)创优星(即原安全服务奖)

全年各项考核达到以下标准的,获得该年度创优星,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1)考勤:全年出勤率达100%;

(2)安全:全年无责任交通事故;

(3)服务:无责任票务纠纷和服务投诉(包括电话投诉、媒体曝光、网络投诉);

(4)遵章守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星级奖励标准

(一)月星

1、公司公司逐月给予获得月星的驾驶员一次性奖励,标准如下:

一星级410元;二星级470元;三星级570元;四星级640元;五星级740元。

2、驾驶员当月未获月星的,不享受月星奖励。

(二)年星

年星奖具体标准参照当年职工年终奖发放水平,测算驾驶员年星奖奖金。

1、自然年度内获星达到33颗星的,按标准全额享受年终奖。

2、自然年度内获星未达到33颗星的,按每少一颗扣减20元的标准计发年终奖。

(三)争先星

驾驶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获星累计超过36颗星者,每超1颗奖励20元。

(四)创优星

公司给予获得创优星的驾驶员按考核年度发放奖金。

1、公交驾驶员第一次获得创优星给予600元奖励;连续二年获得创优星给予1200元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创优星给予2000元奖励;三年以后连续获得创优星每年按2000元奖励。

2、公交驾驶员连续获得3次创优星的,公司授予“铜星驾驶员”称号,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连续获得5次创优星的,授予“银星驾驶员”称号,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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