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卫管理规定
企业单位警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企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企业内部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三)明确责任,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高效运转。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措施;(三)组织实施企业安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五)负责企业内部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处理企业内部各类突发事件;(七)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三章警卫人员管理第七条警卫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技能;(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同等学历的人员;(四)具备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
第八条警卫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警卫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二)负责企业内部各类设施、设备的巡逻、检查和保卫工作;(三)协助企业内部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四)对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五)维护企业内部交通秩序,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第四章安全保卫设施与设备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与设备,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设施与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小学警卫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警卫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警卫室职责1. 负责校园出入人员的登记、验证、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2. 负责校园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3. 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 负责校园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5. 负责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6. 负责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
三、警卫室人员要求1. 警卫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2. 警卫室人员应熟悉校园地形、建筑物、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
3. 警卫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4. 警卫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领导。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入出登记制度: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来访目的等,确保校园人员信息准确。
2. 车辆管理制度:对校园内部车辆进行登记、审查,确保车辆符合校园交通规定,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3. 治安巡逻制度:定期进行校园治安巡逻,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事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5. 保密制度:对校园安全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处置。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警卫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警卫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 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师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警卫室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安全警卫管理制度
安全警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的安全和秩序,确保医院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保护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的完好,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警卫工作,包含医院内部和周边区域的安全警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的安全警卫工作必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到公正、严厉、高效。
第二章安全防范第四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确保医院内部和周边区域的安全。
第五条医院要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不得擅自进入没有相关权限的区域。
第六条医院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第七条医院要配备充分数量的安全设备,包含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保障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医院要做好对员工资产的保护工作,对宝贵物品、现金进行妥当保管,防止丢失和被盗。
第三章安全巡逻第九条医院要建立规范的安全巡逻制度,确保全面掩盖医院内外的安全区域。
第十条安全巡逻人员要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巡逻人员要保持警觉,注意察看四周环境,及时发现和排出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巡逻人员要配备必需的装备,包含警棍、手电筒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订立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应对。
第十四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之间的及时联络和信息沟通。
第十五条医院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和搭配协作本领。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对应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第十七条医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并搭配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章情报收集和分析第十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情报收集和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与医院安全相关的情报信息。
保安员安全巡逻警卫工作规定
保安员安全巡逻警卫工作规定对于保安员来说,安全巡逻警卫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保安员在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安全巡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保安员在安全巡逻警卫工作中应遵守的规定。
首先,保安员在进行安全巡逻工作时,需要全神贯注,保持警觉。
巡逻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行动,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在夜间巡逻时,更要提高警惕,确保安全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需要遵守巡逻路线和时间规定,严禁擅自离开巡逻区域或逾越规定时间。
在巡逻时要按照指定的路线进行,做到有条不紊,确保每个区域都得到充分的覆盖和检查。
若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巡逻路线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获取许可。
此外,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形象和仪容,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件,礼貌待人,与他人交流时注意言行举止,彰显保安员的专业形象。
这不仅能提升保安员的工作形象,还能有效维护单位和客户的形象。
在进行安全巡逻工作时,保安员还需注意巡逻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确保巡逻设备齐全完好,如对讲机、手电筒、警棍等工具应妥善使用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在巡逻结束后要将设备整理妥当并交由专人保管,避免遗漏和损坏。
此外,保安员在巡逻中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禁止个人擅自处置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保安员在巡逻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传达巡逻情况和发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与业主或单位员工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总的来说,保安员在进行安全巡逻警卫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和专业精神,保障单位和客户的安全。
只有做好规范化的安全巡逻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希望每位保安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警卫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警卫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警卫人员。
二、职责与要求1. 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警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警卫人员应熟悉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分布情况,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4. 警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急救等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工作制度1. 交接班制度(1)警卫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需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交接班时,应检查岗亭、监控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
2. 值班制度(1)值班期间,警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查验,确保公司安全。
(3)夜间值班期间,应加强巡逻,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控。
3. 应急处置制度(1)遇有突发事件,警卫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警卫人员应确保自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3)遇有紧急情况,警卫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四、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警卫人员的综合素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警卫人员考核制度,对警卫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警卫人员履行职责。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警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警卫工作,包括门卫、巡逻、监控、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单位警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3. 依法管理,严格规范;4. 严密防范,确保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警卫管理部门,负责警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警卫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警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警卫工作;2. 负责警卫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3. 监督检查警卫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4. 负责警卫工作的应急处理;5.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警卫工作情况。
第六条警卫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警卫工作;3. 具备一定的治安保卫知识和技能;4. 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第三章警卫工作内容第七条门卫制度:1. 警卫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单位出入口安全;2. 严格登记制度,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3. 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非法物品进入单位;4. 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巡逻制度:1. 警卫人员应当按照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2.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逻,确保安全;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与周边单位、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治安秩序。
第九条监控制度:1. 警卫人员应当对单位内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2. 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3. 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应急预案:1. 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警卫工作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2. 警卫人员应当熟悉应急预案,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安全警卫管理制度(精选3篇)
Any qualitative change in performance comes from the accumulation of quantitative chang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安全警卫管理制度(精选3篇)安全警卫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
在公司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综治委和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独立的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现场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经费单独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安排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营业网点配备专职值班守卫人员;营业网点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配备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营业网点在公司保卫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应制度办法,严格规范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公司保卫部的职责:(一)组织实施公司、公安部门和综治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四)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和规定;(五)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应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练等安全培训工作;(六)负责专职守卫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自卫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七)依法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八)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警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警卫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本单位的门卫、巡逻、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2)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接待、送离等工作;(3)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4)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对本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对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治安保卫制度情况进行监督;(4)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三、门卫制度1. 门卫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检查来访人员身份,登记姓名、单位、事由等;(2)对无关人员、物品进行劝阻,必要时禁止进入;(3)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严密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4)按时交接班,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2. 严禁以下行为:(1)擅自离岗、脱岗;(2)在门卫室内吸烟、打闹、闲谈;(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
四、巡逻制度1. 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率进行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2. 巡逻人员应穿着整齐,佩戴警卫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 巡逻人员应文明礼貌,尊重群众,维护社会秩序。
五、消防制度1. 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 每位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
3. 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六、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门卫、巡逻等方面。
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七、奖惩制度1.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警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单位内部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单位内部所有设施、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安全警卫工作体系,明确安全警卫工作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警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警卫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安全警卫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安全警卫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4. 处理各类安全事故;5.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和检查;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登记。
第八条加强单位内部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
第九条定期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定期对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警卫的管理制度
警卫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警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警卫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公司、物业公司、警察局等,负责警卫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执勤人员。
第三条警卫单位和管理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忠诚履行职责。
第四条警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规范警卫人员的行为,提高执勤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警卫单位应当加强管理人员和执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警卫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执勤装备和工具,确保执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警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警卫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执勤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警卫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警卫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警卫工作。
第十条警卫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警卫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监督检查执勤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警卫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警卫执勤人员的档案和轨迹,对执勤考核情况进行记录,评定和激励表彰优秀执勤人员。
第十二条警卫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方案,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警卫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警卫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报送和汇报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送警卫工作情况。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警卫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招聘和录用规定,选拔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执勤人员。
第十五条警卫单位应当规范执勤人员的着装和行为,要求执勤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警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岗前培训体系,对新招聘的执勤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警卫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对执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管理,保障其身体健康。
二级警卫标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机关、重要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二级警卫,是指对特定单位、场所或者活动实施的安全保卫措施,其标准高于一级警卫,低于特级警卫。
第三条二级警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严格管理,严密防范;(三)科学布局,高效运作;(四)依靠群众,专群结合。
第四条二级警卫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下列单位、场所或者活动应当实施二级警卫:(一)国家机关的重要部门;(二)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六)国家领导人出访、接待等重要活动;(七)其他需要实施二级警卫的单位、场所或者活动。
第六条对实施二级警卫的单位、场所或者活动,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警卫方案。
第三章警卫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二级警卫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可以设立专门的警卫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第八条二级警卫机构的职责:(一)制定警卫方案,组织实施警卫工作;(二)负责警卫区域的巡逻、检查、监控等工作;(三)维护警卫区域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四)处理警卫区域的突发事件;(五)对警卫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二级警卫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警卫工作业务;(三)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技能;(四)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警卫工作资格证书。
第四章警卫措施第十条二级警卫措施包括:(一)设置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二)实施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安全检查;(三)加强巡逻、监控,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四)设立临时警戒区域,采取隔离、封锁等措施;(五)对重要部位、设施实施重点保护;(六)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停电、停水等措施。
警卫工作管理制度
警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警卫工作的管理,提高警卫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单位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警卫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警卫工作。
第三条警卫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忠诚履行职责。
第四条警卫工作的管理必须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对警卫人员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警卫工作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鼓励警卫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警卫人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领导机关应当设立警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警卫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组织领导警卫队伍的工作。
第八条领导小组应当由主管领导或者主管机关指定的领导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第九条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警卫队伍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涉及警卫工作的问题。
第十条每个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警卫工作人员,对警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专职警卫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培训。
第十一条警卫队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例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警卫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警卫队伍应当定期进行例行训练和日常工作交流,提高队伍的协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三条警卫队伍应当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个岗位人员熟悉和执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警卫岗位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确保警卫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警卫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例行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警卫岗位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交接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警卫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日常装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警卫设备的完好无损。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员工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1.3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一切安全保卫工作。
2安保部门与职责2.1行政中心的安保队为集团公司安全保卫的主管部门,完成集团公司的内保、警卫、消防、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
2.2集团公司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财产、人身安全,维护安全设施,约束本部门员工的行为。
2.3安保队的职责为:2.3.1制订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工作程序,报批后执行。
2.3.2聘请保安员。
2.3.3组织保安员完成集团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2.3.4保安人员工作行为的检查、考核与评估。
2.3.5消防知识等安全保卫培训。
2.3.6保持与公安、消防机关的工作联系。
2.3.7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
2.3.8安全事故的报警处理。
2.3.9保护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
2.4各部门负责人在安保方面的职责:2.4.1保护本部门的财产与资料安全完整。
2.4.2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消防设施。
2.4.3约束本部门员工的个人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
2.4.4安全事故的报警处理。
3内保保卫管理3.1保安员应提高警惕,严守工作岗位,维持集团公司治安秩序,预防、警戒安全事故发生。
3.2保安员应谨言慎行,注意服装仪容。
3.3安保队长应合理安排保卫力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保卫工作,维护集团公司治安环境。
3.4保安员应24小时执勤,注意夜间巡逻,并定时记录安保日志。
3.5保安员应熟记集团公司主要水、电开关,门锁的部位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熟悉安全警卫设备的使用。
3.6安保队长应定期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部门,应填写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3.7保安员应提高本身素质,按规定佩戴应急防身警具。
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3.8当紧急事件发生时,保安员要处变不惊、冷静处理,以最有效的方式使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3.8.1判断情况尚可控制时,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报告安保队长。
大门警卫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大门警卫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警卫室职责1. 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核查,确保公司安全。
2. 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进出时间等信息。
3. 负责公司内部快递、邮件的接收与分发。
4. 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5. 维护警卫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三、警卫人员要求1. 警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警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3. 警卫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确保24小时值班。
4. 警卫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门卫制度1. 严格实行门卫制度,非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2. 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要求出示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
3. 对进出公司的车辆,要求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车牌号码。
4. 对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的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公司。
5. 对公司内部快递、邮件,要求核对收件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五、安全防范措施1. 警卫人员应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司安全。
2. 警卫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
3. 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做好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公司安全。
六、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警卫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故意破坏、损坏公司财产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警卫日常管理制度_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警卫工作,确保单位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警卫日常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条职责与权限1. 警卫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警卫岗位,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单位安全。
2. 警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单位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者有权予以制止。
3. 警卫人员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对重大治安事件有权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
第三条工作要求1. 警卫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警卫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布局、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3. 警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保单位安全。
4. 警卫人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维护单位形象。
第四条安全检查1. 警卫人员应对进入单位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危险品带入。
2. 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警卫人员有权要求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3. 警卫人员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交接班1. 警卫人员应按时交接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 交接班时,应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等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
3. 交接班后,接班人员应立即上岗,接班人员对所接工作负责。
第六条应急处置1. 警卫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警卫人员应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3. 警卫人员应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
第七条考核与奖惩1. 单位对警卫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安全意识等方面。
2.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八条附则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条例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内保警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单位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内保警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内保警卫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完善内保警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内保警卫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3)负责对单位内部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4)负责对单位内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5)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三、安全保卫工作内容1. 人员管理(1)对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3)加强对单位内部员工的管理,防止内部人员盗窃、泄密等违法行为。
2. 财产管理(1)加强对单位内部财产的盘点、登记和保管;(2)定期对单位内部财产进行检查,确保财产安全;(3)对盗窃、破坏单位财产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 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4.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对单位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2)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3)严格执行交通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保警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旨在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各单位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单位的安全稳定。
仓库警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仓库内物资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警卫人员及参与仓库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仓库警卫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仓库警卫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仓库秩序;2.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负责仓库的出入管理;3. 对仓库内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及时上报;4. 对仓库内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确保进出信息准确无误;5.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6.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仓库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仓库警卫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仓库内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5. 组织开展仓库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仓库出入管理制度:1. 仓库实行凭证出入制度,出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2. 仓库警卫人员负责核对出入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信息;3. 未经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仓库。
第七条仓库巡查制度:1. 仓库警卫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 巡查内容包括:仓库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3.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条仓库消防管理制度:1. 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2. 仓库警卫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3.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警卫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广场公园警卫管理制度
广场公园警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广场公园安全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广场公园警卫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安保队伍,负责公园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2. 安保队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警卫人员组成,分为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和指挥调度人员;3. 警卫管理部门设立值班室和指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对公园内外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调度和处置。
三、职责分工1. 值班人员:负责监控公园内外的摄像头,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安全事件;2. 巡逻人员:定时巡逻公园内外,确保公园内的秩序安全;3. 指挥调度人员:负责指挥警卫队伍的工作,对突发事件进行调度和处置。
四、工作流程1. 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内对公园内外的监控画面进行观察,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2. 巡逻人员按照预定的路线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指挥中心汇报;3. 指挥调度人员接到报警或者巡逻人员的汇报后,立即指挥警卫队伍进行处置,并将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
五、应急处置1.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安保队伍应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疏散人群、封锁现场、报警求助等;2. 对于常见的安全事件,安保队伍应有相应的处置方案和演练,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
六、安全培训1. 对新入职的安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巡逻技巧等;2. 对现有安保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七、安全设施1. 在公园内外设置监控摄像头,全方位监控公园的安全情况;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确保应急处置的时候能够立即使用。
八、管理制度的执行1. 安保队伍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漏岗,不得违反规定;2. 对于违反制度的安保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教育和整改。
九、监督检查1. 上级领导部门对安保队伍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2.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
办公区安全警卫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办公区的安全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分公司、办事处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办公区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具体措施,确保办公区的安全。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办公区的安全。
四、安全警卫管理措施1. 办公区出入口管理(1)实行门卫制度,设置专职门卫,负责办公区出入口的管理。
(2)来访人员需登记身份信息,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办公区内部安全管理(1)设立安全巡查制度,每日对办公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办公区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定期对办公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保卫器材管理(1)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如警棍、辣椒水、防暴叉等。
(2)保卫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需按需借用。
(3)保卫器材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保养工作。
4. 事件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内保警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重要设施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重要设施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1. 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2.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3.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4. 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企业;5. 通信、网络、信息等关键基础设施;6. 其他需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的单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内部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3)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4)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5)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档案。
3. 警卫部门负责单位内部警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巡逻守护,确保单位内部安全;(2)对进出单位人员进行身份核查;(3)处理突发事件;(4)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
四、安全管理制度1. 门卫制度(1)设立专职门卫,负责进出人员的身份核查、登记和物品检查;(2)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完整;(3)门卫人员应熟悉单位内部安全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巡逻制度(1)设立专职巡逻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2)巡逻人员应熟悉单位内部环境,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3)巡逻人员应穿戴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保持警觉。
3. 消防安全制度(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处置。
4. 交通安全制度(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3)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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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卫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主旨:为使警卫人员值勤任务并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得以维护,特颁订本办
法希望遵照。
说明:第一条警卫保同应熟识公司组织环境及各级主管、人员。
第二条警卫人员之职责规定如下: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这登记、管制、通知检查等事项。
二、防止宵小窃盗、协助维持公司营业处秩序。
守卫人员,对
所属范围内应按时巡逻或不定时巡逻,如有事故发生应
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三、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遇有不能延误之
事项,应迳行决定处理事后应呈报处理经过。
四、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之完成。
第三条警卫人员之过则如下:
一、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循私。
二、眼勤中应整肃仪容,对于应急防身器具等,需随身佩带
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三、服从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
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四、应熟记公司各处内之电源、开关、门销及消防器材放置
要点以及免临危慌乱。
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
有缺损时、应即报请相关单位处理。
五、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四条外界来宾位临接洽事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手续并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
第五条离开公司人员经警卫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暂扣物品,并以下列成程序办理。
一、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并说明理由、注
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并通报所属单位。
二、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现场速呈报处理。
第六条本准则如未尽事宜,几时随时补充或修订之。
第七条本准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