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DBJ01-41-2002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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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DBJ01-62-200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整理DBJ01-62-200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回填土工程20 年月日A4打印/ 可编辑文件编号:BE-D5-3C-DC-15回填土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审核:编制: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六日目录1. 编制依据 (1)1.1 施工图纸 (1)1.2 主要规范、规程、地方标准 (1)2. 工程概况 (1)3. 质量目标 (2)4. 施工部署安排 (2)4.1 工期安排 (2)4.2 项目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 (2)4.3 施工准备 (2)4.4 施工顺序安排 (3)5. 施工部位的技术要求及作业条件 (3)5.1 施工部位 (3)5.2 回填要求 (3)5.3 作业条件 (4)6. 主要施工方法 (5)6.1 施工工艺 (5)6.2 施工方法 (5)6.2.1 肥槽回填(除南侧) (5)6.2.2 车库顶板及西侧A~B轴退层顶板回填 (6)6.2.3 南侧肥槽回填 (7)6.2.4 房心回填 (7)6.3 质量标准 (8)6.4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7. 施工保证措施 (9)7.1质量保证措施 (9)7.2 成品保护措施 (9)7.3 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10)7.4 环境保护措施 (10)8. 季节性施工 (10)8.1 原土防冻措施 (11)8.2 作业面防冻措施 (11)8.3 冬期回填土施工 (11)9.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1)10. 主要机具、材料及劳动力计划 (11)10.1 机具准备 (11)10.2 材料准备 (11)10.3 材料试验 (12)10.4 劳动力计划 (12)11. 附图 (12)11.1 附图1:地下结构后浇带平面位置图 (12)11.2 附图2:地下肥槽、退层及车库顶板回填土取样布点图 (12)11.3 附图3:地下二层房心回填土取样布点图 (12)11.4 附图4:地下肥槽及房心回填土剖面图 (12)1.编制依据第1页共153.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4.施工部署安排1.工期安排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地下肥槽及车库顶板回填土开始时间约为2005年11月中旬,结束时间约为2005年3月。

DBJ01现行规范、标准、规程2006.11.03

DBJ01现行规范、标准、规程2006.11.03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1、DB11/383-20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o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document2、DB11/382-200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Specificafion of safet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3、DBJ/T01-107-2006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application to buildingcoating for interor and exterior wall4、DB11/T311.1-20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附件:验收表格)5、DB11/343-2006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6、DB11/T316-2005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7、DBJ01-105-2006厨房厕浴间防水施工技术规程8、DBJ/T01-104-2005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9、DB11/T339-2006北京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10、DB11/T301-2005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11、DB11/T302-2005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12、DBJ01-103-200513、DBJ01-622-2005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4、DBJ01-99-2005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15、DBJ01-98-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16、DBJ01-94-2005高密度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17、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18、DBJ01-621-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9、DBJ01-87-2005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0、DBJ01-88-2005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1、DBJ01-82-20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2、DBJ01-89-2004 全钢大模板应用技术规程23、DBJ01-83-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24、DBJ/T01-78-2003 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25、DBJ01-76-2003 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26、DBJ01-75-2003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27、DBJ01-74-2003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28、DBJ01-72-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29、DBJ01-616-2004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30、DBJ01-618-2004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31、DBJ/T01-92-2004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32、DBJ01-617-2004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33、DBJ01-79-2004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34、DBJ01-96-2004地铁暗挖隧道注浆施工技术规程35、DBJ01-81-20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36、DBJ01-90-200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含光盘)37、DBJ01-12-2004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38、DBJ01-13-2004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39、DBJ01-11-200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40、DBJ/T01-26-200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套)41、DBJ01-80-200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42、DBJ01-79-2004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43、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4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标准45、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4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47、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48、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49、民用建筑设置锅炉房消防设计规定(试行)50、DBJ01-610-2002住宅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应用技术规程5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52、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53、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检测验收规范54、住宅区及住宅楼房邮政信报箱55、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计标准56、DBJ/T01-67-2002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57、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做法)58、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59、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60、外墙外保温用聚合物砂浆质量检验标准61、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6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63、DBJ01-60-2002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64、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65、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66、北京地区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67、DBJ/T01-35-2003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石膏聚苯复合保温板)68、DBJ/t01-57-2001建筑外墙弹性涂料应用技术规程69、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70、DBJ01-55-2001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1、DBJ01-54-2001 界面渗透型防水涂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2、DBJ01-53-2001 聚合物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3、DBJ/T01-52-2001 北京地区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74、DBJ01-51-200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75、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建筑有线广播电视设施设计规定76、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77、《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78、DBJ01-602-200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北京地区实施细则79、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楼房电信设施技术规定80、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DBJ01-95-200581、北京地区模数多孔砖建筑设计与施工要点82、北京市地下室防水推荐做法83、北京市屋面卷材防水推荐做法84、北京市厕浴间防水推荐做法85、DBJ/T01-50-2002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86、DBJ/T01-49-2000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87、DBJ01-48-2000 建筑内墙用耐水腻子应用技术规程88、DBJ01-47-2000 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89、DBJ01-46-2001 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90、DBJ01-45-2000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91、DBJ/T01-43-2003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92、DBJ/T01-42-99 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93、DBJ01-41-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94、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95、DBJ01-39-98 混凝土承重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试行)96、DBJ/T01-38-2002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做法)97、DBJ01-37-98 陶瓷砖外墙用复合胶粘剂应用技术规程98、DBJ/T01-36-97冬期混凝土综合蓄热法施工成熟度控制养护规程(无货)99、增强石膏聚苯复合保温板施工技术规程100、增强水泥聚苯复合保温板施工技术规程101、钢丝网架水泥夹心板隔墙施工技术规程102、DBJ01-32-97增强石膏空心条板轻隔墙施工技术规程103、DBJ01-31-96增强水泥条板轻隔墙施工技术规程104、DBJ01-30-2000外墙内保温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5、DBJ01-29-2000轻隔墙条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6、DBJ01-28-96膏状墙条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7、DBJ/T01-27-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08、DBJ01-25-96烧结粘土空心砖应用技术规程109、DBJ01-21-95建筑工程测量规程110、DBJ01-17~20-94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111、DBJ01-16-94新型沥青卷材防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112、DBJ01-14-97冷轧扭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13、DBJ01-10-93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的技术规程114、DBJ01-8-90双钢筋混凝土板类构件应用技术暂行规程115、DBJ01-7-90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体系(BUPC)设计与施工规程(试行)116、DBJ01-6-90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117、DBJ01-2-99预制混凝土构件操作质量标准118、DBJ01-1-92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4)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4)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4.3 安全监理方案 (6)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4.5 安全监理培训 (6)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7)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5.2 第一次工地会议 (8)5.3 安全监理交底 (8)5.4 核查开工条件 (8)6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9)6.1 日常巡视 (9)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0)6.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1)6.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1)7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2)7.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2)7.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2)7.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3)7.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4)8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4)8.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14)8.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15)8.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15)附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用表 (15)附表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 (16)附表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17)附表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面 (18)附表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19)附表5:安全隐患报告书 (20)条文说明(略) (20)1 总则1.01为了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安全监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编制。

本规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0的补充。

北京市某110kv送电工程监理规划

北京市某110kv送电工程监理规划

某110KV送电工程(电力隧道)监理规划一、工程概述1、工程名称:某110KV送电工程(电力隧道)2、工程概况本工程起点为**路现状电力隧道向南,平行现状DN400上水管线以西2米至永安路向东,平行道路南红线以北3米至东经路向南,平行道路东红线以西3.5米至南纬路向东,平行道路南红线北5米至某商场东门现状电力沟。

东经路与北纬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加油站距规划线位太近,考虑到安全因素,此处路径移至东红线向西4.5米处;东经路与与南纬路交叉路口东北角现状5层住宅楼出红线2.3米,还由于现状污水及电信管线的影响,因此,此处路径移至东红线向西9米处。

由于交通及现状地下管线影响,无法开槽施工,因此,采取浅埋暗挖法施工。

本工程局部路径地下水位较高,施工中应考虑降水,不能对附近原有建筑物及构筑物造成破坏。

穿越沙层时,应做好提前注浆及背后回填注浆,防止塌陷。

主要工作量如下:2.0×2.3m(直墙、圆拱、厚平底板、净宽2m、起拱线高1.85m,矢高0.45m,净高2.3m)浅埋暗挖电力隧道总长:1547.1m;直径4.5m竖井10座;直径4.5m偏竖井1座,联络通道7m 长;暗三通2座;直径5.7m竖井2座;3m×5m竖井1座;3组接地装置;12个通风口。

3、计划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2005年2月23日竣工日期:2005年4月30日4、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承包单位: 北京**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监督单位: 北京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 北京**设计院管理单位: 北京**电缆公司监理单位: 北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监理机构:1、本工程设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一个现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赵**,技术负责人王**。

监理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办公室的工作;技术负责人:受总监委托,全面管理现场监理工作;试验检测工程师:负责监理试验;测量工程师:负责现场测量监理;合约工程师:负责工程支付及结算工作;内业及计量:负责内业工作;监理工程师:组成驻地监理办公室,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5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5.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卜、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吮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玉新报批。

}i }"核查施工一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个生产许可证。

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 } . 3审查施上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没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y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5. i.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莽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1二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 1.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3.测量复核审批程序

3.测量复核审批程序

测量复测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保证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等结构物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尺寸符合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适用范围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对永久性工程的测量控制。

四、工作程序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按照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和图纸的要求编制本工程的《测量方案》,并报总监办批准后进行实施。

2、导线点和水准点控制2.1交桩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业主向监理办交桩,并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在承包人进场后3日内,由监理办向承包人交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的详细资料。

2.2复测承包人在接到上述交桩资料后7天内,应组织持证测量人员用合格测量设备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并书面将复测原始记录、计算结果、精度评定、测量人员资质证明、测量仪器检定证书等资料(一式三份)上报监理办审批。

2.3监理工程师的批复监理办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复测报告后3天内,对承包人的复测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若承包人的测量结果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监理办应在接到报告7日内处理,并向承包人重新交桩。

2.4基准点的使用和保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基准点作为承包人测量定线的依据,承包人应对其进行妥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受扰动。

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基准点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上述基准点进行重新测量,并以监理工程师重新批复的结论为准。

监理工程师对基准点批准使用的结论,并不免除承包人在测量工作中出现任何偏差造成工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责任。

3、测量控制网的控制3.1承包人依据交桩控制点,为准备施工而引测的测量控制网,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人应将测量记录,复测记录,示意图等详细资料(一式三份)报监理办。

3.2监理办在接到上述资料7日内,对承包人的测量控制网点进行复测,结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即同意投入使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4]371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3]26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主编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01-90-2004,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对于2004年9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原则上按旧版标准继续执行。

2004年9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必须按照新版标准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0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是在原《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2-95)、《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3-9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4-95)基础上,总结了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的实践经验,遵循关于“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同专业工程检验标准中的通用部分内容提炼出来编制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检验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统一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

本标准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中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保留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频率),改进了检验方法和了手段。

本标准是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相匹配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规程)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等4项(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技术负责人: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受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对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等4项(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实施了监理,本工程于2016年9月1日动工,除高压氧舱因暂缓建设外,2020年8月30日本工程各建筑单项工程已按合同及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完毕。

预验收组于2020年9月1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等4项(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2)工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南街2号3)建筑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38318㎡,总建筑面积109153㎡。

设计单体有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高压氧舱、门卫和地热泵房。

4)合同价格:67139.9976万元。

合同工期:1036天。

5)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6)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方勘察单位:北京市地质勘察院刘新义设计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褚正隆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严广兵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任宁7)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编码:京建质字【2016】(市)第0349号。

8)工程项目环境:本项目东侧为东三环辅路,南侧为垂杨柳医院南路,西侧为劲松东街,北侧为垂杨柳南街。

二、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2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7号)8)国家级北京市政府有关建设工程的其他法律、法规文件。

北京监理规程DBJ01-41-2002

北京监理规程DBJ01-41-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 01—41—2002)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

1.0.4实施施工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依据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1.0.5 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0.5.1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0.5.2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1.0.5.3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1.0.5.4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0.5.5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6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配套人员应依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

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和监督制度。

1.0.7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合同所确定的。

1.0.7.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2)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3)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惟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7.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1)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2)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审查及见证取样监理交底(原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审查及见证取样监理交底(原版)

G9-6#研发办公楼等7项(移动硅谷创新中心项目)监理交底(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查及见证取样)编制:审批:北京伟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移动硅谷创新中心项目监理部二〇一五年五月十日建筑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查及见证取样监理交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材料进场审查及见证取样的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北京市DBJ01-41-200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9)。

8.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9.《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

10.《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京建发〔2013〕536号。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其他有关材料试验检测的规范、标准。

二、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1、总则1.1本交底所称材料,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的统称。

1.2施工单位应设置材料专职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材料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对在施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3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材料岗位管理人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应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负责组织材料的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采购备案和出入库管理等工作,并明确各自管理的环节和职责。

国家法规和监理规范对监理平行检验的规定摘录

国家法规和监理规范对监理平行检验的规定摘录

国家法规和监理规范对监理平行检验的规定摘录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4工程质量控制5.4.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务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三、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6.3工程质量控制方法6.3.3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6.4工程质量的事先控制6.4.4签认材料的报验6.4.4.4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实地考察。

四、公路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5.1质量监理5.1.11抽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筋、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条文说明:5.1.11抽检本条所指“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已批准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已完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抽查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

“抽检频率”是指监理抽验次数相对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或《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的规定进行施工自检的次数的比例(%)。

五、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4.2.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43
DBJ01-84-2004
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4
DBJ01-85-2004
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5
DBJ01-86-2004
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6
DBJ01-87-2005
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7
DBJ01-88-2005
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市地方标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序号
标准号
名称
废止号
1
DBJ01-1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2
DBJ01-12-2004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3
DBJ01-13-2004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4
DBJ/T01-26-200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1-8分册)
115
DB11/T638-2009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16
DB11/641-2009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117
DB11/642-2009
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
118
DB11/T643-2009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119
DB11/T644-2009
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做法)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规程
111
DB11/T584-2008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聚苯板增强网聚合物砂浆做法)
112
DB11/611-2008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测规则
113

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2、理工大良乡新校区数字化图书馆、行政办公1#楼施工图纸3、《理工大良乡新校区数字化图书馆、行政办公1#楼工程监理规划》4、《理工大良乡新校区数字化图书馆、行政办公1#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东羊庄村,东临园区16 号规划路,南临良乡东路,西临理工大校区规划12号路,北临理工大2#教学楼。

工程占地面积:数字化图书馆工程为16700 平方米;行政办公楼工程为3175.7 平方米。

施工现场场区道路畅通,交通方便。

施工用水、电均均已接入。

周围距离居民居住区比较远,不受噪音操纵,然而进入8 份后,因校区部分办公楼投入使用,因此对噪音要求比较按照勘察报告,在勘察深度范畴内仅在场区西南部见一层地下水,属第四系孔隙潜水类型,稳固水位标高40.15-38.73米,平均水位高39.26 米(平均水位深度3.60米);要紧含水层①层、③层粉质粘土及地下第三系基岩风化壳破裂接触带东部渔塘冰面标高38.69米-38.86米,冰面下位地表水。

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在干湿交替状态下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位弱腐蚀性。

(一)建筑设计:行政办公楼工程要紧是现代化办公楼;数字化图书馆工程是集图书阅览、教学、办公、展览及娱乐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图书馆。

1、行政办公楼:(1)本工程东西长50.90m,南北宽59.04m,总建筑面积4395.80m2 地下建筑面积0,地上3 层,建筑层高位4.2 米,檐口(建筑总高)高度位13.5米,建筑占地面积3175.7m2,±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4.60m。

(2)、平面布局:建筑平面为方形,东边由西北两侧突出形成凹形。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标题: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全面解析与评估引言:作为北京市建设领域重要的监管措施之一,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推动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标准,全面深入地探讨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多个方面。

第一节: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背景和意义(500字)- 介绍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历史渊源和出台背景。

- 分析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在确保工程质量、推动城市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 评估当前法规与标准在建设工程监理领域中的应用情况。

第二节: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主要内容(800字)- 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各项条款和要求进行梳理和解析。

- 深入剖析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对于工程质量保障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 分析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在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节: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执行和实施现状(700字)- 评估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在实际项目中的执行情况和问题。

- 分析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在工程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以及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具体应用情况。

- 探讨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实施中存在的挑战和改进空间。

第四节:对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评价与展望(800字)- 结合实际案例和经验,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行评价。

- 提出对当前规程的改善建议,并探讨未来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发展方向。

- 总结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在实践中的优势与不足,为未来完善监理制度提供借鉴和启示。

结论: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深度探讨和综合评估,本文旨在提供关于这一重要规程的全面理解和深入研究。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促进建设工程监理体系的持续完善和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观点和理解:在深入研究和评估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过程中,我认为该规程在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监理效率和促进建设风险可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执行不规范、监理机构能力有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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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B J01-41-2002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编号:DBJ 01-41—2002备案号:J10135-200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Cod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2002—02—21 发布2002—04—01 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第 1 页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Cod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DBJ01-41-2002主编部门: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下按公司名称首字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京兴建设监理公司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双园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银建工程监理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2002 北京第 2 页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的通知京建科[2002]84 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2001]512 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单位修编的《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该标准的新编号为DBJ01-41-2002,自2002 年4 月1 日起执行。

原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98 同时废止。

监理所用表格一律按新修订后的规程执行。

该项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第 3 页修订说明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2001]512 号文件所列,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1 年度编制计划要求,组织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七家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98(以下简称原监理规程),在总结其施行三年来的工程建设监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进行修订。

并多次征求监理行业专家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审查定稿。

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范围是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工程建设监理阶段是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

由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对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范围和深度均有特殊要求。

鉴于目前国家和北京市的监理工作的实践,本规程适用范围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的监理工作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设备采购、制造的监理工作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本规程共分正文十四章,附录六个(A-F)。

附录A、B、C 中表式为按现行国家规范和北京市有关法规修订而成。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在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科教处。

本规程修订单位和修订组组成如下:修订单位: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下按公司名称首字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京兴建设监理公司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双园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银建工程监理公司第 4 页修订组组成:组长:原祖荫副组长:李维平成员:马文汉张俊士张传才胡耀辉朱元顺谷俊峰赵家新田成钢范光华参编人员:吴晓媛韩珠杰第 5 页目次1 总则 (9)2 术语 (11)3 施工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13)3.1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13)3.2 监理人员职责 (13)3.3 监理设施与设备 (15)3.4 熟悉施工图纸 (15)3.5 分析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6)3.6 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6)4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9)4.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9)4.2 参与设计交底 (19)4.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9)4.4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20)4.5 第一次工地会议 (20)4.6 施工监理交底 (21)4.7 核查开工条件 (21)5 工程进度控制 (23)5.1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23)5.2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23)5.3 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23)6 工程质量控制 (25)6.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25)6.2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25)6.3 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27)6.4 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27)6.5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9)6.6 工程竣工验收 (30)6.7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31)第 6 页7.1 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32)7.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32)7.3 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 (32)7.4 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34)7.5 工程量计量 (35)7.6 工程款支付 (35)7.7 竣工结算 (35)8 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 (37)8.1 管理的原则及内容 (37)8.2 管理的基本程序 (37)8.3 工程变更的管理 (42)8.4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 (43)8.5 工程延期的管理 (44)8.6 费用索赔的管理 (45)8.7 合同争议的调解 (46)8.8 违约处理 (47)9 工地会议 (49)9.1 监理例会 (49)9.2 专题工地会议 (50)10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 (51)11 监理月报 (52)11.1 编制监理月报的基本要求 (52)11.2 监理月报基本内容 (52)12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4)13 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55)13.1 监理资料的基本内容 (55)13.2 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57)13.3 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57)14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59)附录A 承包单位用表 (60)附录B 监理单位用表 (69)第7 页附录D 监理月报格式 (75)附录E 工程监理档案 (83)附录F 本规程用词说明 (87)第8 页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

1.0.4 实施施工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依据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1.0.5 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0.5.1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0.5.2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1.0.5.3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1.0.5.4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0.5.5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6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配套人员应依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

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和监督制度。

1.0.7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合同所确定的。

1.0.7.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2)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3)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7.2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1)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第9 页(2)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1.0.8 施工监理的基本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1.0.9 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北京市《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0.10 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程序第10 页2 术语2.0.1 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及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2.0.2 监理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企业。

2.0.3 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

2.0.4 工程分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按有关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分包应由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2.0.5 项目监理部监理单位派驻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机构。

2.0.6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受委托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8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2.0.9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0.10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2.0.10.1 守法:认真遵守和贯彻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第11 页定。

2.0.10.2 诚信:监理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0.10.3 公正:秉公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0.10.4 科学:采用科学的手段,以检测、试验数据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0.11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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