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_基于街头官僚视角_刘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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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基于街头官僚视角

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基于街头官僚视角

1 8・
国民经管行为失范 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
管执 法公 务人 员个 人化 的道德 素质相 关 。在 城市 管
在 自身利益的筛选之后 , 再对其进行有选择地分化
执 行 或 者 是放 宽 ; 对 弹性 比较 大 的 政 策 执行 , 会 选 择对 有 助 于 自身 利 益 获取 的执行 方 案 ; 而相 较 于 与 其利 益有所 冲突 的执 行方 案 ,其一 般会 采取 软性 化
性依赖 、 执 法对 象 的非 自愿 性 等 。 应采 取 伦 理 和 道 德 教 育 、 重塑执法流程、 法律 监 督 等 来 约 束 执 法 人 员 的行 为。
关键词 : 街头官僚 ; 行为失范; 行动逻辑 ; 规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 : D 0 3 5 . 5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3 — 3 8 9 0 ( 2 0 1 3 ) 0 9 — 0 0 1 8 — 0 4
正是 因为我 们 国家 比较 缓 慢 的法 制 化进 程 , 不 完 备的对应 行政 程序 规范 , 监管体系 比较滞后 和不 完 善, 这些都在一定 程度上造成 城管执法 人员在 行政程 序 上拥有很 大 的 自由裁量 权 ,进而 导致 了城管 执 法
2 0世 纪 8 0年 代 以来 ,为 了推 动经 济 社会 的发 展, 我 国地方 政府 在一 定程度 上 赋予 了基层 公务员 , 特 别是 基 层 的城 市 管理 人 员 , 相 当大 的行政 自由裁 量权 。同时也 应该 看 到 , 相 较其 他基层 公务 员 , 城 管 执 法人 员 有 时是 最 有效 用 的 , 因为他 们 能 够直 接 提 供 基层 高 质量 公 共 服务 、 进 而 确保 社 会 公众 的利 益 得 以实现 ; 反之 , 也 可 能带 来一 定 的 害处 , 他们 可 以

使治理运转起来:突破城管执法困境——基于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使治理运转起来:突破城管执法困境——基于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使治理运转起来:突破城管执法困境——基于李普斯基街头
官僚理论的视角
穆振娟
【期刊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6(034)006
【摘要】在行政体制改革导向下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一轮治理周期.使治理运转起来,意味着治理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成为常规学科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成为了多元社会主体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在我国,城管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暴力事件一直影响着我国城市的和谐与发展,西方李普斯基的街头官僚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我国城管执法困境的视角.借鉴西方理论,并综合我国实践经验,城市从管理范式向治理范式的转变是应对城管执法困境的战略选择.
【总页数】7页(P125-131)
【作者】穆振娟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江苏南京21118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
【相关文献】
1.基于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的城管行为失范探究 [J], 陈静;孟迎辉
2.城管行为失范浅析——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J], 段新刚;江永政
3.我国城管综合执法冲突的类型及管理策略r——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J],
吴金群;王丹
4.我国城管综合执法冲突的类型及管理策略——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J], 吴金群;王丹;
5.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的城管执法行为失范研究——以河南郑州城管\"抽梯\"事件为例 [J], 贾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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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街头官僚的困境及解决对策10.14(1)

2我国街头官僚的困境及解决对策10.14(1)

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城管执法行为困境与破解[摘要]城管执法行为存在消极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暴力执法等问题与困境,城管与市民的冲突构成了现代官民冲突的相当部分。

针对造成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困境的原因并基于李普斯基的街头官僚理论,从客观和主观层面提出破解基层执法人员政策执行困境的对策与方法,为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的政策执行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街头官僚暴力执法自由裁量权一、街头官僚理论综述自1977年李普斯基发表《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以来,“街头官僚”一词被正式的提出并得到广泛的引用。

就其概念而言“街头官僚”是指工作在一线与公民直接打交道的最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是政府政策执行的终端,他们构成了公务员队伍中的大多数。

“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共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1]。

他们主要是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的基层部门中,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公务人员。

他们拥有对公民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的直接判断能力(虽然这种判断不一定准确),因而街头官僚也直接决定着对公民的奖励和惩戒。

因此他们“和大多数组织中的低层职员不同,街头官僚在决定他们机构供给的利益和惩罚的性质、数量和质量时拥有的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

[1]然而“街头官僚”概念的提出并不代表对“街头官僚”的研究的开始。

在西方,艾肯和海基(Aiken&Hage,1966)、米勒(Miller,1967)、瓦斯曼(Wasserman,1971)等均从不同视角对街头官僚的行为进行过分析和论述,只是没能像李普斯基一样提出“街头官僚”这一形象的描述。

但是在李普斯基之前的这些学者的研究都没能对街头官僚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述,因而对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贡献和影响都是有限的。

紧接着,1980年李普斯基发表了《街头官僚:公共服务中的个人困惑》一文,这标志着街头官僚理论的正式确立。

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_基于街头官僚视角_刘邦凡

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_基于街头官僚视角_刘邦凡

经济与管理(月刊)2013年第9期摘要:城管执法人员既是城市治理过程中公共政策的执行者,也是与社会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公务人员。

城管执法人员属于“街头官僚”范畴。

其执法过程存在行为失效现象,如执法程序的缺位执行、行政执法方式的选择不当、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渡滥用等。

行为失范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体利己性、有限而又稀缺的政策资源、规则的非理性依赖、执法对象的非自愿性等。

应采取伦理和道德教育、重塑执法流程、法律监督等来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关键词:街头官僚;行为失范;行动逻辑;规制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9-0018-04●国民经济管理2013年9月第27卷第9期经济与管理Economy and Management Sep.,2013Vol.27No.9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基于街头官僚视角刘邦凡,詹国辉(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收稿日期:2013-06-17作者简介:刘邦凡(1967-),男,重庆涪陵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詹国辉(1989-),男,江西婺源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

美国学者李普斯基在《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一书中首次对“街头官僚”的概念进行了阐释。

可以看出,城管执法人员是处于行政执法过程的链条最基层的底端[1]。

同时,其最为主要的责任就在于履行基层公务员的社会管理和监管职能,同时也能对社会不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的现场监管和行使一定量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城管执法人员应该在基层公务员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关系表现得最为密切。

可见,城管执法人员显然属于“街头官僚”的范畴。

在我们国家中,由于城管执法人员所具有典型化街头官僚的某些特点、身份和工作性质,因此在这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是会造成其行为失范现象。

一、城管在行政执法行为的失范表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基层公务员,特别是基层的城市管理人员,相当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基于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的城管行为失范探究

基于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的城管行为失范探究

这个 群 体 中 , 并不 是所有 的警 察都 是街 头官 僚 , 本
文论 及 的街 头官僚 主要 是 在一线 与群 众 面对 面直
权力 缺少 一定 的监 督制 约 ,所 以城 管非 理性 执法
现象层 出不穷 , 执法效果并未尽如人意 。城管执 辽 辽
法 有时候 只注重 执 法 结果 ,而 忽视 了执 法 手段 、 丁
设 计 上 ,街 头 官 僚 只 是 涉 及 最 低 化 行 政 执 法
根 据 客观 条 件 0 j 4 7 0 年代开创, 街头官僚所指向的工作人员主要是 所 以街 头官 僚在 实 际 行政 执 法 中 , 和状 况 , 尤 其 面对 突发 、 临时 、 不 可抗 力 因素 , 可 以 部分 以 自己思考 、 判 断事态 发展 并做 出决 定 , 街头 官僚 工作 中的灵 活性 就决 定 了街头 官僚 具有 自主
用 所 以政 府政 策是 否合理 恰 当得 以有效执 行 的 关 键 点在 于政府 政 策 执行 权 力末 端 的街 头 官僚 。 否则 , 预期 执行 效果便 会 大打折 扣 。
第二 , 街 头 官僚 具 有 自主性 的特 征 。街 头 官
( 三) 我 国“ 街头官僚” 的类型 街 头 官僚 这 个概 念 出现 时 间并 不 是很 长 , 但
干 对象提出异议或者需求权利 , 便有可能遭受非理 技 术 部 学 学 性 执法 的后果 。 职 管
性, 比如 : 刑警、 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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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的城管行为失范探究
陈 静 孟 迎 辉
(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 学院 , 辽 宁 沈阳 1 1 0 0 3 4 )

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分析与控制——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分析与控制——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上屏 幕 保护 密码 。 8 使用 w n0 0 . i2 0 系统 的安全 配 置 1具 来配 置 策略 :微软 集 二

城 管执法人员的行为特性
在我国,作为典型的 “ 街头官僚”,城管执法人员主要有
成了一套的基于MMC 管理控制 台) ( 安全配置和分析工具 ,利用 他们可以很方便 的配置服务器以满足你的要求 。具体 内容请参
然 后 又把 这 些帐 户 的密 码设 置 得N简单 ,比如 “ ecme wl o ” “l eo ” “ t i” 或者 和用 户 名 相 同等 等 。 i v yu l me o e n 这 样 的帐 户应 该 要求 用 户首 此登 陆的 时候 更 改成 复 杂 的密 码 ,还要 注 意经 常更 改 密码 。前些 天 在I C 人讨 论 这一 问 题 R 和 的时 候 ,我 们给 好 密码 下 了个 定 义 :安全 期 内无法 破解 出来 的
9 关 闭不 必要 的端 口 :关 闭端 口意味 着减 少 功 能 ,在 安 .
全和功能上 面需要你作一点决策 。如果服务器安装在防火墙的 后面 ,冒的险就会少些 ,但是 ,永远不要认为你可以高枕无忧
了。用 端 口扫 描器 扫 描 系统 所 开放 的端 口 ,确 定 开放 了哪些 服
能、价值观等对做好工作有重要影响。 ( )其工作质量和绩 5 效表现直接决定着公共部 门的行政能力 、政府形象和官民关系 等,主导着公众对政府的评价。 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性质,首先是他们的执行性质。相关 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最终都 由城管执法人员来执 行。这使得城管执法人员垄断了这项公共服务 的供给 。就执行
Lo a M a hn \ y tm\ u r n Co to S tC nr l S cl c i e S se C re t n r l e\ o t  ̄ A- o L

使治理运转起来:突破城管执法困境——基于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使治理运转起来:突破城管执法困境——基于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林( 环境 ) 等部 门陆 续甚 至 同 时来执 法 。 各 执法 部 门的行 动 逻 辑 是 : 有 利 可 图则 一 拥 而 上 , 重 复
执法 ; 无 利 可 图则 相 互 推 诿 , 无 人 过 问 J 。城 市 管理 领 域存在 的多 头执 法 、 重 复执 法 和 执 法 扰 民 的现象 , 城 市 病 的 日益 突 出 , 使 人 们 认 识 到 了城
De c . 201 6
DOI : 1 0 . 1 9 3 2 7 / j . c n k i . z u a x b . 1 0 0 7 — 9 7 3 4 . 2 0 1 6 . 0 6 . 0 1 9
使 治 理 运 转起 来 : 突破 城 管执 法 困境
— —
基 于李 普 斯 基 街 头 官僚 理 论 的视 角
游 等非 正 规 经 济 谋 生 。我 国 城 市 管 理 长 期 存 在 “ 散、 乱、 缺” 的 问题 , 典 型 的就 是 “ 七 个 大 盖 帽 围
住一 个 小草 帽 ” 的现象 , 即一 个 流 动 摊 贩 在 城 市
式 变革 ” ¨ J 。使 治 理 运 转 起 来 , 才 可 以打 破 基 层
市管 理 的 必 要 性 和 复 杂 性 。城 管 部 门设 立 的最
公 民与政府 的重要 桥 梁 。 当前 , 城 管 因为 执 法 中 出现暴 力 事件 在 民众 中形 成 了 “ 野蛮暴力” 的形 象, 扰 乱 了社 会 和谐 , 出现 了公 众 对 政 府 的信 任
收 稿 日期 : 2 0 1 6— 0 9— 2 l 作者简介 : 穆振娟 , 女, 河 南 新 乡人 , 硕士研究生 , 研 究 方 向为 政 府 治 理 、 城 市 治理 。

“街头官僚”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以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为分析文本

“街头官僚”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以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为分析文本

Z h e n g Z h i Y a n J iu☆ 政治研究☆“街头官僚”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以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为分析文本孔晓娟(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510642)摘要:政治家和高层管理者制定的政策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街头官僚如何去实施。

这是街头官僚工作的实质,其理论核心为自由裁量权。

借助自由裁量权,街头官僚一方面设法抵制上层的约束,另一方面又对其顾客进行自主制裁。

由此就形成了街头官僚以“敷衍行事”“规则依赖”“粗暴执法”和“一线弃权”为主要特征的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

基于该逻辑,反思了当前的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分析了其根源的时代、体制、思想三个方面的因素。

最后,借助西方街头官僚责任控制的理论,提出了从外部和内部同步进行双重的街头官僚责任控制实现路径。

关键词: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行动逻辑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3-0007-03一、街头官僚理论及其行动逻辑分析公共行政学家很早就关注官僚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以及他们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其进行研究。

其中,从微观研究的角度出发,官僚的自由裁量权是在一系列约束下,由公共服务提供者个人做出的一组选择,这也就是所说的“街头官僚”(stree t-level bureaucrat)理论(叶娟丽& 马骏,2003)。

“街头官僚”概念是由美国行政学家李普斯基(Lipsky)于1977 年发表的《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的论文中首次提出来的。

随后1980 年,李普斯基正式出版《街头官僚:公共服务中的个人的困惑》一书,从而标志街头官僚理论的正式建立。

所谓的“街头官僚”是指处于基层,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与公民打交道的公务员(Lipsky,1977)。

在李普斯基看来,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告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

街头官僚视角下基层执法人员的行动逻辑

街头官僚视角下基层执法人员的行动逻辑

街头官僚视角下基层执法人员的行动逻辑谷茵摘要:基层执法人员作为公共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其行动类型分为积极执行、消极执行和放弃执行。

影响基层执法人员行动的原因有制度性和非制度性两大因素,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强化权力规制机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来规范其行为。

关键词:街头官僚;基层行政执法;行动逻辑街头官僚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利普斯基提出的,之后他在《街头官僚:公共服务中个人的困惑》一书中对其有了更为详尽的解释:街头官僚是指处于基层,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与民众打交道的第一人,并且在他们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

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警察、城市管理者、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共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

他们控制和管理着许多公共资金,他们的决策将直接影响许多公民的生活福利[1]。

根据利普斯基有关街头官僚的定义,就我国而言,街头官僚指的是位于基层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及一些具有基层执法性质的政府雇员。

如警察、收税员、城管、协警,还有那些在政府机关“窗口”工作的公务员。

一、街头官僚视角下基层执法人员的行动类型基层执法人员作为公共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对于国家政策的落实、政府形象的塑造有着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我国公共政策的过程来讲,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执行不力,这与基层执法人员的行动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

基层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大体可以分为积极执行、消极执行和放弃执行三种类型。

积极执行指的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待自己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遵循秉公执法的原则,热情友善对待群众。

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资源配置中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处理问题合法、合理、合情,表现出积极的工作状态。

使政策更符合实际需要,从而维护了公共利益,达到政策的既定目标。

消极执行指的是基层执法人员虽然会对政府的政策、上级的命令保留一定的执行力度,但是会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其典型表现为:工作中士气不高,敷衍塞责,做事避重就轻,好做表面文章,爱搞形式主义,缺乏责任意识。

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

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

2022年2月Feb.2022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第39卷第1期Vol.39㊀No.1doi :10.3969/j.issn.1672-0598.2022.01.011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收稿日期:2021-09-16㊀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HB18WH06) 河北沿海城市发展史研究 ;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202104) 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河北沿海县(区㊁市)产业链提升路径研究 ㊀作者简介:刘邦凡(1967 ),男,重庆涪陵人;博士,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㊁博士生导师,河北省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㊂栗俊杰(1991 ),女,河北抚宁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㊂王闻珑(1995 ),男,山东淄博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㊂㊀本文引用格式:刘邦凡,栗俊杰,王闻珑.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9(1):128-135.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刘邦凡a ,b ,栗俊杰a ,王闻珑a(燕山大学a.公共管理学院,b.河北省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河北秦皇岛㊀066004)摘要:街头官僚理论已经在国内外被广泛使用和研究,但这一理论不是1977年才出现的,而是出现在1969年㊂街头理论研究,在国外主要沿着三个主线展开,在国内呈现出两个阶段性㊂窗口期已经从医学领域扩展到公共政策研究中,而针对窗口执政治理,可以建立一个窗口政务函数理论,来对窗口执政能力进行量化评估,有助于实现窗口执政治理的现代化㊂在政策或改革窗口期工作的窗口公务员,更容易滋生谬误性执政㊂克服谬误性执政,需要从优化工作环境㊁完善激励制度和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等方面去努力㊂同时,规制窗口期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也要从完善相关法律㊁加强责任控制和提高行政素质等方面去努力㊂关键词:窗口期;窗口期公务员;窗口公务员;街头官僚;执政中图分类号:D630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1672-0598(2022)01-0128-08窗口单位 主要指直接面向企业或其他组织㊁社会公众等提供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构㊂ 窗口公务员 指在政务窗口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职人员,以税务㊁工商㊁质检㊁信访㊁教育㊁政法㊁民政㊁社会保障㊁建设㊁城管㊁交通㊁公安等部门从事行政服务的各类人员为主㊂在政策或改革窗口期工作的窗口公务员,简称 窗口期公务员 ㊂伴随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深入和政府政务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社会大众对窗口服务尤其是窗口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执政能力等多方面都随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㊂但在实践中,因窗口服务而引发的政务冲821第1期刘邦凡,栗俊杰,王闻珑: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突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当下自媒体发达的时代,这样的政务冲突时常成为一些自媒体的热搜,甚至成为社会热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㊂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国外诸如街头官僚理论成为治理现代化理论选择之一,不仅引起国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引起人们对我国基层官员行为不足的深入思考和深刻分析㊂但现有研究成果多数停留在宏观层面,缺少窗口公务员与街头官僚理论系统结合的分析框架㊂要提升我国基层执政能力现代化水平,可以考虑在街头官僚理论的视域下,从窗口函数构建及其考核的角度,去尝试实现基层行政治理现代化㊂一㊁街头官僚与街头官僚理论通常,在我国街头官僚理论研究中,认为 街头官僚 或 街头官僚理论 是1977年迈克尔㊃李普斯基(Michael Lipsky)在‘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一文中提出的㊂但是‘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早在1969年已经在学术会议上发表[1],李普斯基在学术会议发言稿明确指出: 本文是为1969年9月2日至6日在纽约准将酒店举行的美国政治科学学会年会上作报告而准备的㊂作者的研究得到了威斯康星大学贫困研究所的资助㊂ [2]这充分表明,李普斯基提出街头官僚的概念并初建街头官僚的理论是1969年,而不是我国学界通常所说的1977年㊂在李普斯基之后,1978年普罗塔斯(Prottas)的‘公共服务官僚机构的街头官僚的权力“也发表了㊂[2]李普斯基的专著‘街头官僚:公共服务中个人的困境“在1980年正式出版,标志街头官僚理论的建立㊂[3]自21世纪以来,街头官僚概念及其理论更是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广泛重视,在公共行政㊁公共治理㊁公共服务研究的基层治理和街头行政等领域,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范式㊂综合国外街头官僚理论的研究,可以简洁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解读性和拓展性研究;二是围绕 街头官僚 概念展开的创新性研究;三是结合实际的应用性研究㊂街头官僚 的概念被引进到中国并被学术界使用,以及 街头官僚理论 被解释引进到中国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中,时间只有不到20年,这20年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介绍㊁解释和接受阶段,大致是从2000年到2009年;第二个阶段,应用㊁拓展和创新阶段,是从2010年到现在,很可能要延续较长的时间㊂总体看,街头官僚理论有两个核心观点:尽管个体权力有限,但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看,行政执行的自由裁量权总量上被街头官僚所控制,街头官僚具有总量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街头官僚的行政效益趋向于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即一个地区或部门的行政效益与街头官僚的数量呈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对警察㊁公职教师和窗口服务人员而言,人数的增加有利于提升总体的行政效益㊂二㊁窗口㊁窗口期与窗口函数在中国知网收录文献中,题名含 窗口 的文献有13415篇(截至2019-06-26)㊂在这些文献中,学科分类主要是计算机(2037,即有相关文献2037篇,后同)㊁工业经济(514)㊁公共管理(413)㊁金融(368)㊁新闻传播(367)㊁政治(355)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53)㊁信息通信(347)㊁物理(315)㊁电子技术(293)㊁国民经济(274)㊁教育(274)㊁图书情报档案(257)㊁农业经济(227)㊁交通运输经济(225)等㊂使用921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9卷较多的关键词是滑动窗口(247)㊁窗口(239)㊁数据流(142)㊁数据窗口(122)㊁窗口服务(81)㊁光学窗口(56)㊁时间窗口(52)㊁单一窗口(48)㊁数据挖掘(44)㊁服务(43)㊁服务质量(42)㊁窗口期(41)㊁自适应窗口(41)㊁红外窗口(39)等㊂由此看来, 窗口 在科学研究中或严格的学术研究中,也是一个常用词,只不过在不同学科㊁不同领域有基于词义的不同借用和解读㊂这些文献与公共管理相关的主要结合词语是 服务窗口 窗口服务 文明窗口 示范窗口 窗口单位 等,这些概念容易理解㊂但一些概念是借用其他学科概念,其含义就需要仔细斟酌㊂例如 窗口期 ,最初是使用在医学领域㊂人体感染某些病毒后,在血清查验中不能立刻检查出该病毒抗体,而从感染病毒到检查出该病毒抗体这段时间,就是 窗口期 ㊂现在 窗口期 已经引申应用到公共政策研究中,通常指一个新政策从出台到实施并产生效果之间的一个时期,也指一个新搭建的发展平台或新生事物从筹建㊁催生到诞生的过程㊂例如,我国构建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系列政策举措处于窗口期,5G的应用目前也处于窗口期等㊂在公共治理或公共政策领域中,围绕 窗口期 研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㊂从知网查询,赵存喜(2002)提出并定义了 独生子女大学生窗口期 概念[4]㊂这是最早引申医学 窗口期 概念到公共管理研究中的文献㊂2002年到2006年再有两篇非医学文章使用 窗口期 为题名[5][6],随后几年使用 窗口期 概念大多与人口研究有关,到2012年之后, 窗口期 概念开始被广泛应用到金融㊁产业㊁股市㊁政策等多个主题中㊂在中国知网收录的这类文章中,被引用最多的文章是杨越(2011)[7]和穆光宗(2006)两篇文章㊂近年来,人们对 政策窗口期 越加关注,有数十篇文章发表㊂例如李全(2019)[8]㊁冯奎(2019)[9]㊁石运金(2018)[10]㊁林伯强(2018)[11]㊁于泽(2017)[12]和张海波(2016)[13]等㊂窗口函数,是一个计算机科学中的概念,大致可以理解为像 窗口 一样或模式的函数,而且窗口函数有很多,分类也很多,例如窗口分级函数㊁窗口位置函数㊁窗口大小函数㊁窗口信息函数等㊂窗口,就是一个进出的位置,窗口函数也就是研究不同进出口之间的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㊂从查询到的有关文献资料看,目前窗口函数的概念还仅仅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工科类研究㊂在基层治理中,街头治理的关键就是抓住各类窗口,这些窗口可能是固定的办公室或办公平台,也可能是移动的或运动的车辆和设施,更可能是每一个处于工作中的街头官僚㊂因此,以窗口为变量,建构一个从窗口到政务的函数表达式,可以更好地分析政府办公事务改革,科学有效地改善和提升政府服务企业和公众的营商环境㊂在政府政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是典型的街头官僚,他们具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㊂如何计算或测量窗口雇员(主要指窗口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值得深究的主题㊂如何测量与解释自由裁量权,不存在一种 普适 的函数[14],学术界和实践中都没有形成共识㊂在这里,我们建立一个窗口函数理论来对其测量与解释㊂基于这样的考量,我们定义窗口政务函数,用以下公式表达:F=ɥ(X,Y,Z)其中,ɥ是矢量函数符号;F指 窗口政务函数 ,是因变量;X指 窗口雇员或街头官僚的特征值 ,Y 指 窗口服务对象特征值 ,Z指 窗口环境或街头环境 ,X㊁Y㊁Z是自变量(见表1)㊂(1)X主要指窗口雇员或公务员的性格㊁素质和经验等,在我国,可以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政务标准来制定量表,测量出一个或所有窗口雇员的X值㊂窗口公务员数量庞大,参差不齐的人员素质,无法031第1期刘邦凡,栗俊杰,王闻珑: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评定每个公务员的岗位绩效㊂不同素质和不同价值观的公务员,对执政行为有不同影响㊂(2)Y主要是指公务对象的性格㊁素质和需求等㊂面对较大数量的服务对象及其日渐增长的需求,公务工作的复杂性使窗口公务员的压力增加㊂[15](3)Z主要指组织环境㊁政策环境㊁工作性质㊁文化氛围等㊂窗口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和行动逻辑之间联系密切,窗口环境或街头环境也会影响自由裁量权㊂表1 窗口政务函数各级指标量表一级指标二级测量指标X值性格素质工作经验Y值性格素质服务需求Z值政策环境工作性质组织环境文化氛围㊀㊀由于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且变量较难测量,本研究采取专家打分法,由政府部门的中高层领导组成委员会打分,有较高权威性和代表性;每位专家针对具体指标根据重要性由低到高给出1分(非常不重要)至5分(非常重要),互相之间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讨论㊂最终指标j的权重αj由以下公式决定:αj=ði n 1αij/ði n 1ðj m 1αij其中:i 第i位专家;j 第j个指标;αi j 第i位专家组成员为第j个指标的评分;n 专家组成员总数;m 评分指标总数㊂一级指标计算过程如下:W=ðn i=1αjαij其中W 评价对象总得分ðn i=1αj=1131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9卷0<αjɤ1综上所述:|F|=W2x+W2y+W2z即得出矢量函数F的模㊂三、窗口期执政行为的逻辑谬误与克服(一)窗口期谬误性执政行为的主要表现在现实的政府事务管理过程中,窗口雇员或窗口公务员在一些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或在一个改革发展中的窗口期,通常集中反映出以下三类谬误性执政:一是变通式执政㊂它是指窗口公务员根据政策或政务流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选择性地执政㊂二是僵化式执政㊂它是指窗口公务员根据政策或政务流程僵化地执政,主要表现为推诿㊁低效率等行为㊂三是回避式执政㊂它是指窗口公务员根据政策或政务流程的弊端,采取寻求回避或逃避规则的执政㊂这种现象也与窗口公务员本身自由裁量权有关,在下文详述㊂(二)导致窗口期执政逻辑谬误的要素分析在政策窗口期,政府雇员或公务员在执政过程中其行为容易出现逻辑谬误,导致这些谬误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以下3个原因:一是窗口期给予政府雇员或公务员更大㊁更多使用自由裁量权的空间㊂根据街头官僚理论,窗口公务员属于典型的街头官僚,具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㊂窗口公务员在处理政务时,倾向于从个人利益㊁偏见和价值观做出选择,很可能出现滥用或误用自由裁量权,诸如过度执法㊁徇私舞弊等,尤其突出反映在政策窗口期㊂二是窗口期的工作环境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导致政府雇员或公务员理性或非理性地选择谬误性执政㊂三是窗口期组织绩效考核的严格性,可能导致窗口雇员得不到公正的评估㊂在政策窗口期,由于面对政策的不确定性和政策实现的复杂性,组织的绩效考核很难发挥出理想的效果,尤其是出现公共危机或政府危机情况下,很可能出现消极执政的负面行为㊂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窗口期执政行为模型,如图1㊂图1㊀窗口期执政行为模型231第1期刘邦凡,栗俊杰,王闻珑: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三)克服窗口期执政行为谬误的路径克服窗口期执政行为谬误,主要从硬件软件两方面着手,集中反映在以下三个要点之中:1.优化工作环境㊂一是优化法律环境㊂法律是保障执政的法律基础,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执法有严重制约和消极影响㊂二是优化政务环境㊂当下,我国政务环境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政府部门协同政务㊁信息共享㊁政务流程再造㊁政府管理创新㊁公众知情权等方面,对基层工作和窗口政务存在诸多影响,必须加大优化,实现政务环境治理现代化㊂三是优化治理技术环境㊂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智慧管理,大力推进政务技术与方法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和大数据应用,对执政谬误行为实现智慧处理,建设智慧政府和数据政府㊂2.完善考核制度㊂执政行为谬误的产生,本质上与基层公务员工作绩效有关,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㊁考核机制不合理从而影响工作绩效㊂因此,消除和克服执政行为谬误的产生,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就要全面梳理我国基层公务员尤其窗口公务员的政务行为的工作绩效考核体制机制的不合理和不健全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从理性的角度治理执政行为谬误的产生㊂3.强化权力监督㊂监督是对执政行为正确性和准确性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在基层公务员执政行为中㊂从街头官僚理论可知,基层公务员具有总体巨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公务员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所限以及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在没有监督时,很难确保权力的正确和准确使用㊂因此,从治理现代化角度看,治理执政行为谬误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这样的监督可以是公务员素质的长期培养和法规的刚性约束,也可以是物质的充分保障和技术的时空约束㊂四、引导窗口期公务员正确和准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基本路径窗口公务员是基层公务员中处于最前线的工作人员,不论是在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方面,还是在工作环境和服务对象方面,都比其他层级的公务员面临更多的面对面的来自服务对象的压力,这就导致窗口公务员在执政行为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有可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不能正确和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㊂当然,这多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原因,例如技术不成熟㊁制度的漏洞㊁信息不畅通等,也有主观的原因,例如自身素质低㊁工作能力差㊁责任心不强㊁工作不认真等㊂[16]但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自由裁量权的不正确㊁不准确行使,都是政务行为的错误,都是对政务治理现代化的阻碍㊂如何引导窗口公务员正确和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议题㊂可以从以下两大基本路径去引导:(一)引导窗口期公务员自由裁量权正确行使的路径:因事制宜,创新政务流程,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当今世界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政务行为多种多样,个人诉求千差万别,对基层执政是多方面的严峻考验㊂对窗口公务行为而言,也是如此㊂窗口服务的行为是多样的,而在我国推进窗口服务的体制机制改革中,政务一窗通是一个总体趋势,这就对窗口公务员提出比以前更多㊁更高㊁更复杂的要求㊂管理层必须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创新政务流程㊁实现政务流程的总体再造,加强对窗口公务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提升窗口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窗口公务员要主动作为和主动学习,尽快掌握在复杂条件下正确处理政务的素质和能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实现执政行为流程的自我再造㊂[17]331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9卷(二)引导窗口期公务员自由裁量权准确行使的路径:因人制宜,以人为本,实现我为人人㊁人人为我的政务治理一方面,每一个政务行为,就行使者而言,例如窗口公务员,虽然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处理类似的事情或相同的事情,但由于服务对象不同,相同或相似的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㊂一个政务行为如果是A,一个服务对象是B,另外一个服务对象是C,在具体政务活动中,A+B并不等于A+C,这道理很简单㊁很浅显,视乎人人都明白,但在实际工作,很多人并没有这样思考和行动㊂这样的道理,在教育教学中表现为因材施教的原则和方法㊂而在管理活动中和服务行为中,管理者和服务者很多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不注意或不愿意使用这样思路㊂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政务行为执行者,例如窗口公务员个人的原因和主体的因素,素质㊁能力和水平等,也有政务行为平台的原因,技术不完善㊁管理机制和物质保障不够等㊂另一方面,一个政务行为,就服务对象而言,在面对不同的行使者时所构成的组合也不是完全相同的㊂一个政务行为如果是A,一个窗口公务员是B,另外窗口公务员是C,在具体政务活动中,A+B也并不等于A+C㊂而很多时候,服务对象并不明白或不愿意明白这一点,总是期盼于A+B等于A+C,而且期望B和C都是尽善尽美的㊂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务冲突,导致政务形式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㊂以上两个方面,不论何种情况出现,都容易形成一个误区,政务行为好像都是所谓的 对事不对人 :行使者和服务对象很难调和㊂事实上,不论是政府管理创新的角度和政务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还是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民素质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消解这一悖论㊁克服这一陷阱的关键就是因人制宜,以人为本㊂在所有政务行为中,只要灌注了这一要点,都有可能形成一个我为人人㊁人人为我的政务治理模式,甚至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这样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㊂参考文献:[1]㊀MICHAEL LIPSKY.Toward a Theory of Street-level Bureaucracy[DB/OL].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1969:48-69.https:///publications/dps/pdfs/dp4869.pdf.[2]㊀JEFFREY MANDITCH PROTTAS.The Power of the Street-level Bureaucracy in Public Service Bureaucracies[J].UrbanAffairs Quaterly,1978(13).[3]㊀LIPSKY M.Street-level Bureaucracy:Dilemmas of the Individual in Public Services[M].New York:Russell SageFoundation,1980.[4]㊀赵存喜.试论独生子女大学生的窗口期[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82-83.[5]㊀白晶.人口红利 窗口期 悄然而至[J].西部大开发,2006(12):25-27.[6]㊀穆光宗.人口机会窗口期ʂ经济高速增长期[J].中国企业家,2006(7):100.[7]㊀杨越. 人口红利窗口期关闭阶段 的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J].体育科学,2011,31(1):10-18.[8]㊀李全.小微企业融资要把握政策窗口期[N].经济日报,2019-06-05(007).[9]㊀冯奎,陆铭.把握政策窗口期契机,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J].求知,2019(4):64.[10]石运金.迎来政策窗口期,市场预期波动大[J].股市动态分析,2018(48):54.[11]林伯强.能源革命促进中国清洁低碳发展的 攻关期 和 窗口期 [J].中国工业经济,2018(6):15-23.[12]于泽.宏观经济底部特征明朗化,金融调控迎来最佳窗口期[J].宏观经济管理,2017(06):15-21.[13]张海波.全面改革窗口期的信访制度改革[J].南京社会科学,2016(2):77-85.431第1期刘邦凡,栗俊杰,王闻珑: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下我国窗口执政治理现代化[14]郑婉菁,叶先宝.街头官僚行政自由裁量权:权变㊁困境及其规制[J].行政与法,2015(10):7-13.[15]蒋月林.基层政府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9(11):49-51.[16]刘邦凡,詹国辉.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 基于街头官僚视角[J].经济与管理,2013,27(9):18-21,29.[17]刘邦凡,梁俊山,王宏禹.波文斯的系统官僚理论[J].国外理论动态,2008(12):95-97.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 s Window Governance from thePerspective of Street Bureaucracy TheoryLIU Bang-fan a,b,LI Jun-jie a,WANG Wen-long a(a.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b.Hebei Public Policy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Center,Yanshan University,Qinhuangdao066004,Hebei,China)Abstract:The street bureaucracy theory has been widely used and studied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China, but it appeared in1969instead of in1977.The research of street bureaucracy theory mainly follows three main lines abroad and presents two stages in China.The window period has been extended from the medical field to the research of public policy.For the window governance,we can establish a window government function theory to evaluate the window governance ability quantitatively,which is helpful to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window governance.Civil servants,working at service windows during the window period of policy or reform, are more likely to breed fallacious governance.To overcome these fallacies,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optimize the working environment,improve the incentive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power restriction mechanism.At the same time,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improve relevant laws,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quality of civil servants discretion during the regulation window period.Key words:window period;civil servant during the window period;civil servants at service windows; street bureaucracy;governance(责任编校:杨㊀睿)531。

从管理社会走向治理社会:城管与摊贩矛盾调和

从管理社会走向治理社会:城管与摊贩矛盾调和

2016年12月 J. Xi'an Univ. of Arch. & Tech. (Social Science Edition) Dec. 2016【经济与管理】 DOI: 10.15986/j.1008-7192.2016.06.010从管理社会走向治理社会:城管与摊贩矛盾调和王友叶(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摘要:“城管打人”事件时常见诸报端,城管俨然成为暴力执法、欺压弱势群体的代名词,破解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已刻不容缓。

基于“街头官僚”理论视角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外治理模式,揭示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实质是政府与市民争夺“社会生存空间”的一个缩影,城管与摊贩成为政府与市民斗争的载体引起一系列矛盾冲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社会走向治理社会以调和二者矛盾,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管理社会;治理社会;城管;摊贩;街头官僚理论中图分类号:C 91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192(2016)06-0051-05收稿日期:2016-05-18作者简介:王友叶(1992-),男,安徽大学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

E-mail:niklijah@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涌现出一个个现代化大都市,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摩擦系数的增大以及社会冲突势能的增强,快速的转型使许多城市呈现“恹恹多病”之态。

在诸多“城市病”中,城管追逐与摊贩抗法这场“都市游击战”格外引人关注,不仅因为它近距离发生在我们身边,更是由于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幕带给社会的是血与泪的教训。

2006年的“崔英杰案”①和2009年的“夏俊峰案”②,在社会掀起对城管执法的强烈讨伐。

而政府对摊贩的治理管理不到位,媒体报道便经常出现“城管打人”、“摊贩抗法”等新闻。

摊贩治理中的失误,折射出中国当代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诸多积弊,必须设法清除[1]。

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

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
第 1 8卷
第 5期
阿 广棰 电彩 天雩 雩报
J o u r n a l o f He b e i Ra d i o & TV Un i v e r s i t y
Vo 1 . 1 8 NO . 5
0c t . 2 5,2 01 3
2 0 1 3年 1 0月 2 5日
部 分 的执 法人 员难 以把握 恰 当 的执 法手 段 以及对
掌控 执法 精 神有欠 缺 , 不 能将 社 会 公 众 利 益 放 在其
基准 点 上 。
成 城市 管理 执法 人 员在行 政 执法 过程 中会 出现 城 市 管 理行 为上 的失 范 现象 。 _ 1
1 . 执 法 程 序 的 缺 位 执 行
间 的互 动 过程 中 , 关 系表 现 得 最 为 密 切 。在 我 们 国 家 中, 由于城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执 法人 员所 拥有 某些 特点 、 身 份 和工
作性 质 , 因此在 这 行 政 执法 过 程 中 一定 程 度 上 会 造
执 法人 员 办 事 效 率 低 , 存 在 着 比较 严 重 拖 拉 现 象 。
【 社 会 ・法 律 研 究 】
城管行为 失范 的行动逻辑 及其规制对策
刘邦凡 , 詹 国辉
( 燕 山大学 公共管理学 院, 河北 秦皇 岛 0 6 6 0 0 4 )

要: 城 管 执 法人 员 既 是城 市 治 理 过 程 中公 共 政 策 的 执 行 者 , 也 是 与 社 会 公 众 关 系 最 为 密切 的 基 层 公
3 . 行政 自由裁 量权 的过度 滥 用 为 了 公共 利 益 的 实 现 和社 会 秩序 的稳健 , 进 而

浅析城管违法执法的原因及防治策略

浅析城管违法执法的原因及防治策略

浅析城管违法执法的原因及防治策略作者:罗珊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21期摘要:在当下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冲突屡屡发生,暴力执法频频出现,这与我国法治国家理念相悖。

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公权力的形象,造成一些地方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激化,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防范与治理。

关键词:城管;暴力执法;防治策略作者简介:罗珊(1987-),女,四川成都,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1)-21-0228-01一、城管违法执法的表现“暴力执法”的阴影之所以屡驱不散,关键是执法主体违法成本过低,直接导致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称。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暴力执法”行为甚至被定性为工作方式方法不当,而不是作为违法犯罪行为对待。

综合执法是为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不良执法状况而进行的行政权重构尝试,实践中却出现了与综合之目的大相径庭的现象;随着综合执法的试点推行,“城管暴力执法”频繁出现。

在法律运作的层面上,“暴力”意味着城管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意味着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之违反,意味着赤裸裸地无视法律法规之权威。

2008年1 月17 日,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50 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农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进行现场录像,遭群殴致死。

领导一下令,阻止垃圾填埋的村民就被打、企图记录和监督这种暴力的路人魏文华也顺带被打致死。

这件事让天门市城管长期使用暴力、粗暴简单的执法方式暴露在全社会的关注下,也将社会对城管的批判推到极致。

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这种不和谐的对立态度造成部分公权力的失信,暴力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二、城管违法执法的成因分析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不清,权责统一原则难以落实。

城管执法中伤害民权等暴力举动,是执法者滥用权力的违法行政,而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却往往“违法不究”。

“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以城管部门协管员为例

“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以城管部门协管员为例

第18卷第2期2018年3月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18No.2Mar.2018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以城管部门协管员为例魏程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杨凌712100)摘 要:针对既往 街头官僚”研究忽略了协管员㊁临时工这一在政府部门大量存在的 准街头官僚”群体问题,指出城管协管员在为城市管理作出贡献的同时,其表现出的以权谋私㊁妨碍执法及抢夺权威等失范行为,对城市治理㊁队伍建设和政府形象产生了恶劣影响,亟须治理㊂然而,由于事权配置失衡,基层治理资源匮乏,协管员身份等因素,使得协管员治理陷入 既离不开又难以有效管理”的 投鼠忌器”式两难困境㊂认为基层政府应致力于培育正规力量,在协管员等 准街头官僚”群体的报酬上引入市场激励机制,并明确和加强一线执法队员和协管员间的连带责任㊂关键词:街头官僚;准街头官僚;城管协管员;城市管理失范;城市治理中图分类号:C 9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0398(2018)02-0026-10收稿日期:2017⁃08⁃30基金项目:教育部2014年重大攻关课题项目资助(14JZD03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2017RWYB13);杨凌示范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项目资助(2016RKX⁃06);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017G006)作者简介:魏程琳(1987 ),男,河南睢县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博士一㊁问题的提出(一)街头官僚研究在街头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cy)理论首提者利普斯基的描述中,街道层官僚包括了公职教师㊁警察及其他执法人员㊁法官㊁公职律师㊁司法官员以及其他有权核准政府计划适用对象和执行相应公共服务的诸多公共雇员[1]㊂ 街头”不是对工作场景的直观描述,而是对街头官僚与公民直接打交道时的工作界面的一种高度抽象,是定义街头官僚的一个空间的隐喻,韩志明[2]指出:街头官僚的行动空间可分为窗口㊁街头和社区3类㊂街头官僚最引人注目的是其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㊁执法㊁司法人员面对具体案件在具体环境中所拥有的自由处分权㊂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如下功能:适应不确定的和复杂的工作环境的需求,在所提供的服务中保持灵活和感性的人性特点的需求,工作人员自我关心的需求[3]㊂ 街头官僚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大的自由裁量权,部分是因为社会不想将公共服务 计算机化’以及以牺牲对于个别情况的回应为代价来僵硬地运用标准㊂”[3]23Moody 等[4]指出:自由裁量权不仅仅是街头官僚的自我保护机制,更是他们为公民服务的积极因素㊂Peter 等[5]研究了街头官僚相对自治中的关系网络因素,Cather⁃ine [6]则指出街头官僚在地方治理的外围新兴空间更具有公民进取精神㊂信息时代的来临,电脑㊁手机应用的普及,视频㊁监控无处不在,屏幕官僚㊁系统官僚成为街头官僚的新形式[7]㊂利普斯基等西方学者在福利国家的语境中,将街头官僚视为公共服务人员,而在现代中国,街头服务管理仍是街头官僚的主要职责㊂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街头官僚群体,不少学者提出中国城管等街头官僚应当从管制型向治理型转变[8],具体要从机构内部㊁官僚群体本身和问责体系等方面进行纠偏[9]㊂(二)准街头官僚除利普斯基所列举的警察㊁教师㊁法官及其他执法人员等政府人员外,还有没有其他类型的街头官62魏程琳: 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第2期僚?笔者在W市城管局调研发现,负责街头管理工作的人并非总是国家公职人员执法队员,而是以临时工/协管员为主,后者的数量远远超过执法队员㊂如W市全市执法队员编制人数2450人,实有人员2240人,协管员12000名,协管员承担了90%以上的街头管理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街头官僚,为与正式执法队员区分开来,本文称他们为 准街头官僚”㊂政府里临时工/协管员的大量存在有着深刻的体制背景㊂自1982年以来,我国政府约每隔5年进行一次改革,每次改革的主题虽不同,但致力于精简机构,缩减行政人员编制的目标始终没有变[10⁃11]㊂在严格控编 只减不增”的行政改革原则下,日益增加的社会事务使得大量半正式管理人员在政府部门出现㊂这一现象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如美国联邦政府在由联邦行政人员直接执行的民间项目上只花费7%的财政预算,而联邦政府民间雇员(协管员)的实际数字要超过1440万[12]㊂类似地,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也用同样的制度和方法扩大了自己的影响,有些人将这些安排统称为 代理人政府”(gov⁃ernment by proxy)[13],而这又导致了在 影子政府”(the shadow of government)中耕耘的 影子劳动力”(shadow workforce)[14]㊂由于没有体制身份的约束,协管员等准街头官僚暴力执法㊁吃拿卡要等问题频出,引起媒体㊁社会以至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㊂2015年12月,中共中央㊁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城管协管员职责㊁数量㊁行为作出专门规定㊂中央文件如此高度关注一个临时工群体,正与城管协管员失范的行为密切相关㊂在既往研究中,关于官员贪腐渎职的研究颇多,但对协管员相关行为的研究相对匮乏,瞿同祖对清代地方政府辅助人员(僚属)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项空白㊂清代州县政府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僚属官闲置,州县官成 一人政府”[15]25,百事躬亲而不堪重负㊂瞿同祖用了大量篇幅描绘了州官收入上的 陋规”和辅助管理人员形形色色的贪腐行为,他指出:书吏㊁衙役和长随等协管人员的反常行为主要是文化价值与社会地位不协调的结果㊂换言之,当一个人无法通过合法手段来获得他向往的价值 金钱酬偿㊁腾达机会,而这又恰恰归因为他卑微的地位时,他会选择用非法的手段获得这些价值[15]317㊂瞿同祖突破了道德主义分析范式,从结构功能的视角揭示了不光彩但真实的准街头官僚行为,对今天的研究仍有诸多启发㊂(三)核心概念与研究方法本文的核心概念有 准街头官僚”和失范2个㊂学界对 准街头官僚”尚无定义,根据既往 街头官僚”研究和笔者的调研,本文将其定义为承担街头公共服务管理工作,但又不在国家公职行列之中的人员㊂街头官僚与准街头官僚之间的身份区别,影响着二者在职务获取㊁晋升㊁流动等方面的不同㊂具体而言,街头官僚的职务㊁职权和制度规范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而准街头官僚的职务来源于市场招录,职权和制度规范来源于用人单位㊂在具体工作中,名义上只有 协助”功能的准街头官僚成为街头服务㊁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执行人㊂这是学界将准街头官僚称为影子政府或影子劳动力[14]的重要原因㊂失范是本文的第2个重要概念㊂涂尔干提出 失范”的概念,用以指那些与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失范是所有道德的对立面㊂”[16]莫顿认为:失范是社会结构在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之间出现分裂时而产生的反常社会状态[17]㊂朱力综合既往研究,将行为失范定义为:社会成员作为社会行动者自身的行为与规范发生的冲突[18]㊂本文主要研究的是 准街头官僚”(城管部门协管员)的行为与行政规范发生冲突的现象及原因㊂既往研究主要关注了影响街头官僚行为的个人特征㊁组织特征㊁顾客(或服务对象)特征[19⁃20],忽视了准街头官僚群体的存在及其功能㊁弊病㊂城管协管员㊁公安辅警等准街头官僚群体的失范行为虽经常引发媒体㊁社会热议,但对这一问题的严肃讨论尚付之阙如㊂有学者以城管协管员为例展示了准街头官僚群体的结构与功能[21],本文将以城管协管员为例着重分析准街头官僚的行为失范及治理困境㊂本文属定性研究㊂全文以W市城管局协管员为深度个案,通过案例㊁访谈和数据等资料展示了 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过程㊂在持续一年的田野调查中,笔者与W市城管局执法队员㊁协管员一起工作,通过现场参与观察㊁深度访谈和对市区城管局档案文献的查阅,最终获得本文所呈现的材料,遵循学界惯例,本文中的人名㊁地名皆为匿名㊂72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二㊁准街头官僚的失范在城市管理中,由于正式队员匮乏,协管员成为街头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拥有了街头官僚的大部分自由裁量权,实际成为执法队员和基层政府部门的代理人[13]㊂城管协管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街头管理工作的开展,但这一权力的滥用同样会带来组织困境,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主要是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为3个方面:一是个体层面的以权谋私,二是行政活动层面的妨碍执法,三是组织权力层面的权威竞争㊂(一)个体层面的以权谋私如果将城管协管员简单地视为政府部门雇佣的体力工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有着独立于组织的个人利益诉求,这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经济利益㊂2015年3月,在W市城管局召开的 问计会”上,有位70岁的城市管理志愿者说: 一个协管员从这个摊子上拿根葱,从那个摊子上拿个辣椒,我看他一个上午下来,一家人一天的菜就够了㊂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是正式队员㊂”事实上,协管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花样颇多,在此可以举几个例子㊂个案1:协管员郭某45岁,2014年开始分管梧桐巷菜市场,他认为这就是他的地盘,郭某公开向经营户收取出店占道费, 你想出店吗?拿钱”㊂2014年9月,区长来视察,整个市场摊贩遍地,有个摊贩当着区长的面指着郭某说: 就是他收了我的钱,答应我的事,没有做到!”(凤凰街协管员陆长)个案2:有个村民违建,他们3个协管员打个白(打包票),人家给了6000元㊂我们城管队长很强硬,把违建房子拆了,人家要他们退钱,还举报了(他们)㊂(凤凰街协管员老平)当街拿人家一根葱一颗白菜的协管员一定是一个水平较低的协管员,稍微有点经验的人无需如此便能捞到不少好处,下面再举2例㊂个案3:协管员花某住在菜市场附近,菜市场的摊贩大都认识他,一天他出门买菜,先去田蛙摊子要一斤田蛙,老板称好了,他让老板帮忙宰杀,自己去一旁买菜㊂他走到白菜摊子前,拿起一颗白菜问: 老板,多少钱?”老板:不要钱,不要钱,拿去吃就是了㊂花某:那可不行,公平交易,一定要给钱的㊂老板:毛把钱的东西,要什么钱啊!花某:哦,毛把钱是吧,好,五角钱,放这了哈㊂花某继续前行到一个萝卜摊前,拿起一根萝卜,问老板多少钱㊂老板与花某礼让一番,花某说: 哦,块把钱是吧,一块钱,放这了啊”㊂此时,花某回过头取田蛙,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 拿去吧”,没想到花某竟毫不客气的拿起田蛙大步走开㊂(百慕街协管员BL)个案4:协管队伍是个人情圈子,谁家办婚丧嫁娶㊁生日的酒席,大家都会去吃酒并送礼金100元㊂经纬街协管队长蔡某过50岁生日,请大家到一家店子吃饭,十几个人送了一千多元的礼金㊂酒席花费由某个店主支付,此店主一定有事请蔡某帮忙或者请蔡某以后多多照顾,他告诉蔡某闲时可以 牵个桌子”(即由蔡某确定酒席人员,酒席花费由他人支付)㊂这次,蔡某变相获得1000多元的贿赂㊂(经纬街协管员LTX)协管员为什么能吃拿卡要?学者认为:街头官僚拥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文本上的或者罚款单上的自由裁量权在正式队员之手,与协管这一准街头官僚群体无关,事实上,上罚单的㊁日常管理中 举手轻重缓急”之间却蕴藏着自由裁量之玄机㊂通常情况下,正式队员只负责现场指挥㊁开单据,极少亲自动手搬东西,动手的权力赋予协管员吃拿卡要的机会,例如一家餐馆经常将桌子板凳摆到店外经营,几次劝说无效,协管开始掀摊子,掀了几次之后,几个协管到这家店吃饭,饭后结账时,老板若收了钱,协管明天接着掀摊子;若老板识趣不要钱,第二天整治时,协管就会告诉他赶紧把桌子搬到屋里去或者帮他把东西搬进去,还会压低声音告诉他 今天市领导检查,不能摆”㊂笔者曾跟随协管队员多次到街头整治出店占道经营情况,观察到协管对不同店面采取不同措施,有的东西收过来当街砸掉,有的则给人家送到店里,举手投足之间可见人情关系和利益瓜葛㊂但凡标准清晰㊁管理者公正无私便无灰色利益;但凡有模糊地带的地方定有灰色利益往来㊂吃拿卡要通常有以下规律:第一,管理地带越模糊,越容易滋生非正规利益,吃拿卡要越容易出现㊂第二,管理标准越模糊,吃拿卡要越容易出现㊂第三,政府管理越松懈,吃拿卡要越容易出现㊂第四,越是高级别的协管,吃拿卡要的机会越多㊂第五,协管与出店占道82魏程琳: 准街头官僚”的失范与治理第2期经营者同时出现,又未做管理的,基本上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形㊂(二)行政活动层面的妨碍执法某天中午笔者在沧浪区路管中队休息,还未到上班时间,忽然来了二三十个协管员,问他们何事,他们说是队长通知来的,不知何事㊂过了半小时,队长来到办公室,将人员分组安排到车里,并未说要去哪里㊁做什么事㊂直到车辆发动,队长才给各车负责人和司机明示:围抄国光步行街路口摊贩㊂5分钟后,各车辆到达指定位置,采取合围攻势,将一群长期占道售卖唱碟㊁衣服㊁墨镜的摊贩清理㊂笔者对这种行事风格颇为好奇,但并未立即追问,接下来的第3天笔者随队长去春江大道整治,到了之后发现几个长期滞留在此的摊贩已经离开,队长大怒: 是哪个走漏了风声?”至此笔者才明白,协管员中有摊贩的 卧底”㊂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摊贩往往比城管队员还要熟悉城管队的车牌号码㊁管理辖区,一个摊贩如果看到别的街道或者别的专业中队(如噪音㊁渣土中队)的执法车从跟前经过,从来都是不理睬的㊂这种 卧底”式的干扰执法可谓技高一筹,然而,协管员与违规者勾结以模糊或公开的形式妨碍执法是更为常见的情形㊂百慕街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夜市跳蚤市场,一个长宽各1.5m的摊位月租金高达3000~5000元㊂有的协管员(通常是协管队长)让人在路边搭一个摊位,一只脚在夜市内一只脚在夜市外,违规摊贩在有检查的时候就走,没检查时就正常营业㊂这条夜市起码有十几个这样的模糊摊位,一个摊位一个月起码可得1000元左右的租金㊂若街道领导问起此事,协管员通常会把违规摊位推到 夜市办”(隶属于工商局的机构)头上,事实上,街道领导很难搞清楚具体的界限,协管员利用不对称信息获得了模糊地带的利益㊂最常见的情况是协管员为流动摊贩和出店占道商户提供保护以获得 管理费”,有的街道协管员竟公开收费㊂2015年9月某天,笔者与某队队长在一路口看到一个美容店在树上挂广告横幅,队长让他们取下来,店主说: 你是谁啊,我们是交了钱的㊂”显然,他向协管员交了钱㊂队长告诉我: 他们协管收钱,也不给票,出了事都往城管科长身上推,我再给你看一段录像,某店在路上做促销,协管员也是收了钱㊂”协管员私自收钱,正式队员和街道领导并非毫不知情,但却不好说穿,这几乎成了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中所描绘的 陋规”[15]43㊂与吃拿卡要的索取行为不同,协管员与违规经营户之间的勾结是一种合谋行为,前者以强力获取,后者以提供信息或者庇护来获取㊂许多摊贩在城管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抵触情绪极大,暴力倾向明显,就是因为协管员收了他们的钱,向他们许下了承诺,而未兑现的承诺又激发了更强烈的暴力抗法行为㊂(三)组织权力层面的权威竞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有政府公务人员才能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协管员㊁临时工等群体只能协助正式队员履行街头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不享有任何行政执法权㊂然而,实际层面上行使街头管理和执法事务的协管员不但分享了正式队员的权力,还可能与正式队员展开权威竞争㊂下级服从并忠诚于上级是一以贯之的官僚组织文化,准街头官僚组织的运作亦如此,协管员通常遵从正式队员的权威,然而,组织间权威竞争及具体情势中的强弱关系都会导致例外情况发生㊂敢于打破组织规则,与正式队员展开权威竞争的协管员主要有2类:一类是街道授权的组织行为,一类是强势协管员的个体行为㊂W市城管系统的机构设置是市㊁区城管局隶属于各自本级政府,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而非隶属关系,区局和街道对驻街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区局管理队员的人事晋升和部分工资,街道管理队员的具体业务安排㊁部分工资和全部福利㊂双重管理体制增加了街队关系的不稳定性,W市街队关系好㊁中㊁差约各1/3,凤凰街是街队关系差的典型㊂凤凰街全街74名协管员全由街道聘请,其中8名归中队直接调配,剩余66名协管员全由街道城管科调配㊂街道城管科将协管员当正式队员使用,为他们配备有 城管”标志的制服和有 城管执法”标志的车辆;协管员常常独立上街执法,正式队员被撂在一边,不受节制的协管员暴力执法频频发生㊂正式队员的职能仅限于违建㊁督办件㊁行政案件㊁执法文书等工作,他们对协管员明目张胆抢夺自身权威表示严重不满㊂谁买正编的账?正编流动性大,每到一个新地方,很多工作都要依赖协管开展㊂新来的队员被(协管)唬得一愣一愣的,有的还被甩了脸子,92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你是新来的,还要我听你的话?!”新来的(正式队员)问个情况,他都不理你㊂我们正编也不愿管他们,根本就缠不赢他们㊂现在除了非搞不可的督办件,我们中队的人是不愿意出门的㊂(凤凰街执法队员PP)没人能管得住协管队长,他们对领导㊁科长和队长表面一套背地一套,阳奉阴违,对我们一般队员又是一套㊂会搞关系的正编,就能和他们吃吃喝喝搞到一起,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也能从中分利㊂否则,正编两三年就得换个地方,协管成了铁打的营盘,我们成了流水的兵㊂(凤凰街执法队员ZLM)凤凰街队员纷纷表示 自己的地位远不如协管员,协管才是嫡系部队”,甚至出现 你叫他协管,他还不高兴呢!”㊂笔者在访谈时也被协管纠正过, 我们不叫协管员而叫城管员”㊂协管不希望别人叫他协管,显然将自己视为与正式队员一样的人,起码在权力上如此㊂凤凰街协管员与正式队员争夺权威的根源在于街队矛盾 城管科与城管中队在权力义务分配上存在竞争与不合作关系㊂在其他街道,与正式队员争夺权威的协管员通常是高大威猛者㊂高大威猛型协管员通常是能力㊁个性特强且具有狠人特征的人,他们进入中队后凭借手段获得领导信任并逐步掌握协管队领导权,待日渐坐大后,便将一般执法队员不再放在眼里,百慕街协管队长窦努奇就是个典型㊂窦努奇2010年从拆迁公司 金盆洗手”,2011年进百慕街协管队任副队长,后来与人联合将协管队长排挤走,自己成了队长㊂街道怕窦努奇独断专行,特安排老队员项某同时做队长(不是副队长),但强势㊁霸道的窦努奇完全压倒了项某,任队长2年来,他排挤走不少对他有异议的队员,将五六个曾跟随他在拆迁公司工作的小伙子招录进来㊂窦努奇对下霸道㊁独断,对上(队长和城管科长)却非常顺从,在街道有明确的奖励时还能阶段性地做出成绩㊂窦努奇很少把执法队员放在眼里,执法队员有事也不敢找他,在一次整治行动中,队员刘成要从东头整起,窦却要从西头整起(显然他有利益在其中),刘成继续坚持,窦努奇对协管员说: 咱们走,让他自己在这整治吧!”随后带着协管员离去,刘成被撇在原地㊂瞿同祖认为:书吏㊁衙役和长随等协管人员的反常行为主要是文化价值与社会地位不协调的结果㊂在此,瞿同祖将脑力工作者和体力工作者混为一谈,师爷㊁书吏等拥有文化和专业技术的脑力工作者确因体制原因被剥夺了上升的机会,存在文化价值与地位不协调的问题㊂然而,对于衙役㊁捕快㊁门房等体力劳动者却不存在如上问题,他们的非法收入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代理人身份和职务便利㊂主要作为体力劳动者存在的城管协管员,其失范行为有着更为复杂的因素:第一,协管员成为街头官僚的代理者,分享了官僚组织权威,这为他们在职务中谋取私利提供机会㊂第二,协管员工资薪酬较低(W市协管员工资一直以最低工资为准),却掌握着街头经济活动的管理权,举手轻重缓急之间有着诸多谋利机会㊂第三,当前城市管理标准㊁管理力度㊁治理边界等方面的模糊㊁松懈㊁不清晰又为协管员谋取私利提供了机遇㊂城管协管员妨碍执法㊁抢夺权威的失范作为严重损害了基层官僚组织运转机制,其贪腐行为和粗暴形象更是遭到媒体和社会大众的抨击,不断吞噬着街头治理的合法性空间,治理协管员队伍刻不容缓㊂三㊁投鼠忌器: 准街头官僚”的治理困境及成因(一)协管员的治理困境2011年底,在W市 电视问政”中 城管协管员吃拿卡要”问题成为 十大突出问题”之一㊂H街聘请的城管协管员姚某先后3次索要商户香烟2条㊁白酒2瓶,经媒体报道后,W市治庸办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组织调查专班展开调查,调查属实后,街道对当事人姚某作出解聘㊁辞退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街城管中队队长甘某和街城管科科长李某予以政纪立案;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罗某予以免职,同时,全区启动协管员整改工作㊂该事件展露了城管协管员吃拿卡要的常见违规现象㊂事实上,自城管局招录协管员以来就尤其重视对协管员失当行为的治理㊂2005年以来,W市至少发布3次‘城管协管员行为守则“(2005年㊁2009年㊁2012年),总体看,这些制度并未得到严格执行,诡异的是街道层政府每次清理协管队伍的努力都会受到各式人际关系的干扰,待政府整治风头一过,那些行为失当的协管员都会卷土重来㊂这说明在体制03。

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

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

环境的确定性, 提高工作效率, 培养责任感。但公共


惩 罚) 的 性 质 、数 量 、质 量 等 有 着 巨 大 的 影 响 。 通
服 务 的 垄 断 性 质 决 定 了 其“ 顾 客 ”不 可 能 是 自 愿 的 。
街头官僚的工作性质, 首先是他们的执行性 质。街头官僚是行政权力运作的末端环节, 其核心 职 能 是 执 行 各 种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无 论 是 国 家 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还是政治家和 上级管理者制定的公共政策等, 其贯彻落实最终都 有 赖 于 街 头 官 僚 认 真 而 正 确 的 执 行 。这 一 特 征 也 就 使得街头官僚垄断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就执行活动的性质而言, 街头官僚通常不能自定义 工 作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 方 法 。 但 在 将 一 般 性 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于具体的公民个人或事 实情境的过程中, 街头官僚必须作出某些判断, 以 决定应该适用何种类型的规则或是否适用某一特 定规则。因此, 执行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作出 选择和判断的决策过程。而且, 不论正式规则规定 得 多 么 具 体 , 但 对 于 充 满 复 杂 性 、动 态 性 和 差 异 性 的 具 体 情 境 、事 件 和 个 人 而 言 , 不 同 的 街 头 官 僚 也 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作出不同的选择和判断。
等都具有街头官僚的某些共同特性, 但他们在机构 性 质 、工 作 手 段 和 行 动 性 质 方 面 都 存 在 着 巨 大 的 差 异。故此, 为简化分析对象, 本文所探讨的街头官僚 特指政府机关中直接与公民打交道的基层政府公 务 员 , 而 并 不 包 括 如 公 立 学 校 的 教 师 、社 会 工 作 者 等一类的街头官僚。同样, 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 员资格的基本规定, 为政府机关工作但没有公务员 身份的“准执法”人员, 如“城管” “协管”等也不在本 文的考虑之列。

城管行为失范浅析——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城管行为失范浅析——基于街头官僚理论的视角

城 管 行 为 失 范 浅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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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街 头官僚理论 的视 角
段 新 刚 , 永政 江
( 云南 民族 大学 管理 学 院 , 南 昆 明 6 0 3 ) 云 5 0 1
摘 要 : 管执 法人 员是典型 的“ 城 街头官僚”, 他们处 于公共政策链 条的最 末端 , 有较 大的 自由裁 量权 , 拥
取证 ; 听证会 举 行 不规 范 , 不 到 听 证 目的 , 达 而且 不 认 真 制作 调查 笔 录 , 没有 规 范卷 宗装 订 ; 查笔 录 草 调
处 , 们可 以凭 借 自 由裁 量权 肆 意 横 行 。 出 于街 头 他 官僚个 人 和组 织 个 体 私 利 的 考 虑 , 以及 各 种 寻 租行
( ) 力执 法 二 暴
近些年 来 , 城管 越来 越 以“ 面形 象 ” 人 , 负 示 这一
种危 害 、 障 民众利 益 ; 头 官僚 有 时 又 最能 带 来 害 保 街
罚 决 定书 ; 押 物 品 、 款不 给 收据 或者 以其 它 白条 扣 罚 代 替 ; 制作 行政 处 罚决 定 书就 扣 证扣 照 ; 告 知 当 不 不 事 人 享有 申请 听证 的权 利 ; 先裁 决后 询 问 , 先处 罚后
21 0 1年 4月
山 东行 政 学 院 学报
J UR O NAL OF S A ON AC EMY O OVE NAN E H ND G AD FG R C
Apr 2 . 011
第 2期 ( 第 1 1 ) 总 1期
N0. e . . 1 2 S r No 1l
其 行 为 不 当会 严 重损 坏 政 府 形 象 和 政 策 效 力 。单 纯 限制 城 管执 法人 员 的 自由裁 量 权 并 不 能 防 止其 失 范 行 政 , 还 需 要 从 自律 角度 , 强城 管 队伍 建设 , 高城 管 队 员 素质 , 对 其 行 政 进 行 约 束 。 加 提 来

研究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文献综述

研究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文献综述

文章标题: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一、引言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然而,城管执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对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期能够改善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城管执法中的问题综述1.权力寻租问题在城管执法中,一些城管队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寻求个人利益。

一些城管队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收费,损害市民利益。

2.执法文明问题在城管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粗暴执法、滥用暴力等情况。

这给市民带来恐惧和不安,也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3.监督机制不健全当前,城管执法的监督机制相对薄弱,一些不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这使得城管执法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弊端。

三、针对城管执法问题的对策1.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为了解决城管执法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可加强上级部门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加强队伍培训针对城管队员权力寻租和执法文明问题,可加强城管队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推行阳光执法倡导城市管理阳光化,建立市民参与城管执法的机制,加强城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城市管理的提升至关重要。

应该充分认识到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和约束,推动城市管理向法治化方向发展,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五、总结与展望通过对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市民满意度,增强社会稳定。

未来,希望城市管理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动城市管理向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方向发展。

以上就是对城管执法中问题及对策的综述,希望能够对城市管理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城管执法程序的困境及对策浅析论文

城管执法程序的困境及对策浅析论文

城管执法程序的困境及对策浅析论文城管执法程序的困境及对策浅析论文【摘要】城市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大问题,我国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着执法程序缺乏规范性、程序违法现象普遍存在的困境。

这种困境存在的原因在于城管执法人员程序观念不强和城管工作具有多样性、即时性的特点,法律法规往往难以为城管执法工作规定细致的执法程序。

基于此,我们应当制定专门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的法规规则,在该规则中建构符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的简易程序,并为城管执法工作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和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关键词】城管执法;程序困境;简易程序;监督机制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城乡间的经济要素交流日趋频繁,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经济活动日趋繁荣。

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对滞后,城市管理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的重大问题。

为加强管理和解决多头执法、政出多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建立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集中处罚权的试点工作一方面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城管暴x执法、不文明执法等现象的存在又抹黑了城管执法局乃至政府的形象。

此种现象的出来,有城管队员个人的原因,当然,城管执法程序自身的缺陷亦不可忽略。

1城管执法的程序困境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领域存在着种种不和谐的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根源,其中程序上的困境尤其制约着和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建构。

1.1城管执法程序缺乏规范性:城管执法在程序上的困境首先表现为现行行政法规范中城管执法程序的缺失。

城管执法本身是一种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模式,各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设置城管执法局作为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机构,统一行使原本由城市建设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享有的处罚权。

街头行政场域中的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提升路径

街头行政场域中的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提升路径

街头行政场域中的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提升路径作者:梁满艳,曾平来源:《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梁满艳,曾平(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摘要]街头是对城管与公民面对面互动场景的一种空间抽象,街头作为社会行动者较量的空间,经常充满了风险甚至危险性。

在城管街头执法空间引入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可以从外在表现与内在心理两个层面对街头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进行分析与考察。

基于场域理论框架的分析,在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问题日益复杂的今天,提升街头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即优化场域行动者素质结构及其相互关系、优化决定场域行动者力量对比的场域资本构成与设置结构、优化调节场域行动规则的制度体系、创新场域惯习系统等。

[关键词]行政场域;街头;城管执法;城市管理[中图分类号] DF3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566(2019)04-0045-05一、研究问题的提出城管执法人员是“依据法律法规直接面对公民实施行政管理的国家基层公务员”[1],是典型的街头官僚(Lipsky,1977)。

西方虽然没有专门研究城管这一类群体的执行力,但是其关于街头官僚执行中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影响因素与责任控制体系的研究为研究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力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国内学者专门针对城管执法人员这一群体执行力的研究并不多见。

大多数学者聚焦于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行动逻辑、行为失范与责任控制(韩志明,2008;段新刚,江永政,2011;陈那波,卢施羽,2013;刘邦凡,詹国辉,2013),或从城管与摊贩冲突频发这一现实出发探讨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有效治理模式(董艳春,2013;吕德文,2015;刘升,2016),也有学者关注到最近各地普遍出现的街头柔性执法与柔性抗法现象。

在当前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暴力冲突退出历史舞台,而城管柔性执法、执法对象柔性抗争普遍、城管与摊贩达成某种默契等新型互动背景下,我们有必要积极寻找在街头空间界面实施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成效的新视角。

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及对策在城市管理中,道德与法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中的道德问题日益凸显,与之相应的法治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本文将围绕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城市管理中的道德问题城市作为人们集聚生活的空间,道德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社会秩序和文明程度。

然而,在城市管理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些道德问题的存在。

首先,城市管理中的腐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道德问题。

腐败行为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严重影响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其次,城市管理中的居民道德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居民乱丢垃圾、随意涂鸦、违规停车等行为,不仅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恶化,也打乱了城市的正常秩序。

再次,城市管理中的商业道德问题也屡屡被曝光。

一些商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取虚假宣传、偷税漏税、侵权假冒等手段,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城市管理中的法治问题城市管理必须依法进行,法治是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城市管理中,我们也经常会面临一些法治问题。

首先,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城市管理中的法治问题。

随着城市发展的快速变化,一些法律规定滞后于实际需求,无法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其次,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也是城市管理中的法治问题。

一些执法部门存在权力滥用、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损害了公民的权益。

再次,法律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法治问题。

一些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造成一些不法行为的蔓延,破坏了社会秩序。

三、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的对策为了提高城市管理中的道德与法治水平,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要加强城市管理中的道德教育。

通过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公德心和弘扬正能量的行为习惯。

其次,要依法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健全法律执行机制,提高法律执行力度,确保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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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月刊)2013年第9期摘要:城管执法人员既是城市治理过程中公共政策的执行者,也是与社会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公务人员。

城管执法人员属于“街头官僚”范畴。

其执法过程存在行为失效现象,如执法程序的缺位执行、行政执法方式的选择不当、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渡滥用等。

行为失范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体利己性、有限而又稀缺的政策资源、规则的非理性依赖、执法对象的非自愿性等。

应采取伦理和道德教育、重塑执法流程、法律监督等来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关键词:街头官僚;行为失范;行动逻辑;规制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9-0018-04●国民经济管理2013年9月第27卷第9期经济与管理Economy and Management Sep.,2013Vol.27No.9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基于街头官僚视角刘邦凡,詹国辉(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收稿日期:2013-06-17作者简介:刘邦凡(1967-),男,重庆涪陵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詹国辉(1989-),男,江西婺源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

美国学者李普斯基在《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一书中首次对“街头官僚”的概念进行了阐释。

可以看出,城管执法人员是处于行政执法过程的链条最基层的底端[1]。

同时,其最为主要的责任就在于履行基层公务员的社会管理和监管职能,同时也能对社会不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的现场监管和行使一定量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城管执法人员应该在基层公务员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关系表现得最为密切。

可见,城管执法人员显然属于“街头官僚”的范畴。

在我们国家中,由于城管执法人员所具有典型化街头官僚的某些特点、身份和工作性质,因此在这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是会造成其行为失范现象。

一、城管在行政执法行为的失范表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基层公务员,特别是基层的城市管理人员,相当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同时也应该看到,相较其他基层公务员,城管执法人员有时是最有效用的,因为他们能够直接提供基层高质量公共服务、进而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得以实现;反之,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害处,他们可以凭借自由裁量权肆意横行。

与此同时也该看到,由于行政裁量权的运用尺度上有所失控,进而造成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城市管理行为上的失范现象。

(一)执法程序的缺位执行众所周知,执法程序的公正化对实体性公正有着促进效用。

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执法程序有着相关的规定,然而在法治化进程下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违反执法程序的现象比较凸显。

例如,城管执法人员在不出示证件情况下依然执法;没有按照严格的行政处罚格式书填写;不告知当事人———小商小贩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等。

这些不规范行为导致执法程序成为一纸空文,也就无法保障民众的社会利益。

最终结果是对法治政府的建设有所损害。

正是因为我们国家比较缓慢的法制化进程,不完备的对应行政程序规范,监管体系比较滞后和不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管执法人员在行政程序上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而导致了城管执法人员办事效率低,存在比较严重的互相拖拉现象。

特别是赋予权利或解释义务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当程序和方式。

(二)行政执法方式的选择不恰当近几年,作为城管执法人员的城管执法人员越来越以“暴力”示人,造成这一行为失范的主要原因:其一,缺乏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力规制;其二,与城管执法公务人员个人化的道德素质相关。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为了约束基层执法人员而制定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条文,同时鉴于其监管体制的不健全,因而对行政裁量权的约束效果不佳。

同时,城管执法人员个人道德修养良莠不齐,在此中的一部分的执法公务人员难以把握恰当的执法手段以及对掌控执法精神有欠缺,不能将社会公众利益放在其基准点。

在此种状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就以不恰当的执法方式来“规制”与相对应的执法对象———小商小贩。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度滥用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社会秩序的稳健,进而增强社会的有序化和政府的高效化,势必会要求基层政府尤其是基层执法公务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恰当而又合理的整合与运用。

但是现实困境在于我们国家实体法中的法律法规条文中很少有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相关规定。

另外,尽管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和规范比较繁多,但没有形成一定的标准,其所定性定义都比较宽泛,缺乏针对性。

但应看到的是,城市管理实践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会因个人利益,对裁量权的不合理运用来改善自我的生存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利用个人所拥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来进行权力寻租现象[1]。

同时在这种现象背景下,执法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会滥用其行政自由裁量权。

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为:其一,滥用其执法权力,对本该执行查处的商户和私营主不惩处,执法事件会因执法者的个人原因而随意性执行;其二,相当部分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会向商家或者小商小贩索要好处,或直接接受其贿赂;其三,在地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动之下,在执法过程中,对上级政策只是简单象征性执行。

二、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一)街头官僚的利己性驱动街头官僚是拥有比较多自由度的某一特殊行政群体,因而其执法行为往往会在利己性的驱动作用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行为失范。

正是因为执法目标杂多,城管执法人员要在基于各种利益的诱惑下,势必会作出选择性行为[2]。

假如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多种执行方案时,城管执法人员在受到利己性驱动作用下,一般意义上会采纳能给自身带来更大利益的计划。

如城管执法人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引导,其所执行的方针政策会因个人的利己性而有所选择。

如所要求执行的方针与政策被执法人员视为硬性指标项,执行过程中执法者依然会在自身利益的筛选之后,再对其进行有选择地分化执行或者是放宽;对弹性比较大的政策执行,会选择对有助于自身利益获取的执行方案;而相较于与其利益有所冲突的执行方案,其一般会采取软性化执行策略,进而造成执行效果不佳。

因此在城管执法人员利己性的驱动下,会进一步增加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行为失范现象的可能性。

(二)规则的非理性依赖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正面临不确定性,有可能引发不良争议与纠纷。

执法者在“庇佑自我”保护帽子动机的驱动作用下,会用法律、法规以及这种官僚逻辑钻缝隙和空子,寻求上述的免责之所。

尽管这些行政法律法规制度对执法者来说是形式化的,但是它既能作为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准,又可以成为免责“保护伞”。

这样,非理性执法规则会造成城管执法人员能躲在规则的夹缝中,也能做到城管执法人员免于行政责任。

原因就在于,执法者对程序的非理性依赖是执法者能够逃脱责任的方式之一,当执法者面临某些失误与困境之时,可以以主观态度来决定选择何种执法程序来执行[3]。

再加之,执法制度、规则的过度泛滥一定程度上是会降低制度和规则的效用,可见规则较为杂多在某种意义上会形成有限官僚主义权力的基础[4]。

由此可知,刻意地去遵循那些律法规则也会造成形式主义,同时本该城管执法人员积极行动来提高公共服务往往就被规则依赖给取消掉了。

城管执法人员的“以规则为本”做法的恶果就是形式替代实质。

倘若在规则缺位情况下,规则的非理性依赖会影响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流程,也会成为其免责的“挡箭牌”。

另一方面,规则的完整性结构会降低上一层级官僚的权威效力,因而这种规则也就不能较大程度地干涉城管执法人员行为。

可见,如果城管执法人员与上级官僚之间在某种程度上脱节了,城管执法人员行为失范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三)稀缺而又有限的政策资源相较于街头官僚所完成的任务来说,政策资源经常是不足的。

具体地,街头官僚的决策是在时间和信息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做出来的。

此外,完成所需任务的人力经常也会不足。

同时,对于服务的需求倾向于增加来与供给一致。

当服务质量变好以后,对于它们的需求就会增加,然而街头官僚机构所拥有的资源并没有相应地增加,从而会降低这种服务的质量。

有学者指出,这种需求是一种弹性需求,可见这种弹性需求进一步地加剧资源的短缺。

国民经济管理刘邦凡,詹国辉城管行为失范的行动逻辑及其规制对策经济与管理(月刊)2013年第9期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据上一层级官僚所制定出的决策来对城市进行管理时,需要一定的政策资源来辅助决策的执行。

从广义范围来说,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以及其相关人员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作为政策执行的资源;从狭义范围来说,政策资源仅指在公共政策执行活动中的经费。

由此看出,城管执法人员在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就需要行政法律、相关法规以及对各种有偏差的社会利益追求对其的考量,势必会导致此政策资源的不足,根据社会大环境对公共政策资源的价值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进而选择益于个人利益的理性化政策资源的配置方式[5]。

但是,必须正视一点,此种执法人员会因为政策资源方面的缺乏而在集体所有事务与工作上一致地来实施格式统一的规则,其反应可能是“治疗类选法”,即在最有利于自身的地方加大其投入时间和资源量[6]。

这会导致城管执法人员在面对行政处罚时,依据稀缺有限的政策资源,来选择能带来自身利益或者部门利益的方案,同时对不利于或有损于自身的政策,往往会选择回避甚至设置一些困难影响政策执行。

美国前行政学会主席戴维·罗森布罗姆认为: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多数情况下是利己的而不是自发地去服务社会,绝大部分的基层人员都只是在做表面性工作和事务,同时刻意努力去做易于完成和处理并且能够带来明显政绩的事务与工作[7]。

(四)执法对象的非自愿性街头官僚机构的“顾客”———执法对象,表现出非自愿性。

在非志愿性或强制性的情况下,执法对象被强迫为“顾客”。

例如,在城管执法人员处罚某一小商小贩时就是如此。

然而,在强制性不存在的条件下,这种“非自愿性”仍然存在,原因在于城管执法人员提供的服务或福利是公民在其他的地方无法获得的。

换言之,政府的城管执法人员机构垄断了对于该种服务或利益的供给。

此外,街头官僚不可能被这些非自愿的顾客监督与约束。

其原因就在于:(1)若街头官僚机构没有很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并不会对自身有损失。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街头官僚能够减少顾客的需求,它将会获得奖励。

(2)即使顾客对于街头官僚机构的服务不满意,这种“非自愿”的顾客也不能自由地退出其与街头官僚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街头官僚就可以比较随意地对待他们的顾客,包括忽略他们的需要、滥用职权、不尊重下层贫穷的公民等[8]。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顾客是完全无助的。

在某种程度上,顾客可以利用他们掌握的资源来限制街头官僚,街头官僚依赖于顾客对于他们决定的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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