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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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

2022年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目录第一局部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6 ]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7】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标准【8】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0]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X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1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4】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5】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6]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7]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19】公司备案提交材料标准[20]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标准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2】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9]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二局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5]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36]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4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4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五、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5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三局部其他登记事务相关材料标准[53]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4】企业申请迁移调档提交材料标准【55】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标准【56】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标准第四局部X出质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7】X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8] X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9】X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五局部证照治理事务提交材料标准[60]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标准[61]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标准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名称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旳子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旳,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企业印章旳《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企业旳,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旳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名称变更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根据《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设置旳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合用本规范。

2、住所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企业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企业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注册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公司注册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提交材料规范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①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②使用非自有房产的,除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的条件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献。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献,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增设/注销分公司备案。

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献。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经营期限、认缴的出资数额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其中因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导致认缴的出资数额变更的,还需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职的决议、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及被授权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

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

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1法人变更申请秦皇岛市商务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秦皇岛市百多玻璃有限公司x年5月31日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2我新化县燎原海军加油站其法定代表人由游克行同志担任,该同志对工作任劳任怨,为该站的经营管理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因我站扩大了建设规模,加大了工作量,因现任法人年老(已过80岁)体弱、多病缠身,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我们根据法人的意愿同意法人进行变更,拟定新任法人为刘旭章,今特申请前来,请求批准变更为感!新化县燎原海军加油站x年6月8日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在对应栏内打钩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4法人代表变更申请____:经我公司股东会决议,现由___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___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一职。

法人变更填表说明

法人变更填表说明

(1) 法人变更填表说明一、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新任人员);3.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新任人员);4.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决定;5.“多证合一”涉企事项申报表6.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关于时间的填写说明:1.时间填写:申请当日日期;三、关于签字的填写说明:1.法定代表人签字:为法定代表人黑色碳素笔手签;2.股东的签字:股东全部人员黑色碳素笔手签。

四、关于公章和其他说明:1.办理变更的时候带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公章。

营业执照若没有“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则需带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公章;2.法定代表人信息和董事、监事和经理信息为新任人员信息。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黑河市XX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经黑河市XXX有限公司2019年股东作出如下决定:1、免去李**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2、任命张**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公司盖章)黑河市XXX有限公司年月日“多证合一”涉企事项申报表市场主体名称:黑河市XXX有限公司注:营业执照等7项涉企证照事项为必选项,其他事项请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勾选。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

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登记(立案)申请书》。

(见附表)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旳身份证件复印件。

(见附表)3.《法定代表人信息》(见附表)4.《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见附表)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有关修改企业章程旳决策、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波及企业章程修改旳,提交该文献)。

◆有限责任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旳股东签订旳股东会决策。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旳董事签订旳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签订旳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企业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旳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旳同意文献。

7.修改后旳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

6.变更事项有关证明文献。

◆变更法定代表人旳,根据企业章程旳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旳撤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旳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旳,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旳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根据《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设置旳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合用本规范。

企业登记(立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阐明》,按规定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企业登记(立案)申请书填写阐明注:如下“阐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合用于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立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旳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旳栏目。

3.申请企业设置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置”栏和“立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状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申明”由企业拟任法定代表人签订。

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说明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或者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从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变更提交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或决定(一人公司提供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住所变更提交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或决定(一人公司提供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及告知单有范本)。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交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

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属于权力最高执行人,所以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必须要遵循我国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相关人员就必须要知道,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一般程序首先我们先谈一下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谁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实际上是错误的,《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而在公司法对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并不要求必须是股东。

由此可见任何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禁止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有如下程序:(一)召开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据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选举新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有关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公司法》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第五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进一步指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变更程序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变更程序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变更程序公司法定代表人指的是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当公司需要变更法定发表人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变更程序是什么呢?企盈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意事项:(1)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2)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

二、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2、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3、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意事项:现实中经常有原法定代表人不愿在变更登记申请书签字的情况,按照此规定:可以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可!同时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交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工商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工商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商变更管理,确保公司变更事项合法、合规、高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变更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商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 完整性原则:变更事项全面、真实、准确;3. 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变更事项及时生效;4. 安全性原则:确保变更信息的安全保密。

第二章变更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内部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进行工商变更的,应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董事会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变更事项进行审议。

第六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公司工商变更申请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变更登记申请。

第三章变更登记与公示第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变更登记申请书;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 公司章程;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公司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应及时公示变更信息,包括变更事项、变更日期、变更后的登记事项等。

第四章变更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变更档案,对变更事项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变更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更登记申请书;2. 董事会审议决议;3.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4. 变更登记证明文件;5. 其他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十四条变更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工商199号文件

工商199号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工商企字[2005]第199号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工商局登记资料明细

工商局登记资料明细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董事5、.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9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1《.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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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见附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见附表)
3.《法定代表人信息》(见附表)
4.《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见附表)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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