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见死不救_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_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理论的启示
社会心理学与亲社会行为
社会心理学与亲社会行为社会心理学探讨了人们在社会环境中的思维、情感和行为。
在这个领域里,人们对亲社会行为的研究日益增多,试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更愿意帮助他人,而其他人则更倾向于自私自利。
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帮助、支持以及他人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前的行为。
本文将探讨社会心理学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以及亲社会行为的进一步影响。
首先,亲社会行为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
无论是家庭、学校、工作场所,抑或是公共领域,亲社会行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研究表明,亲社会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益处。
从个人来看,积极的亲社会行为可以提升个体的幸福感和自尊心。
通过帮助他人,个人可以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提升自我价值感。
此外,亲社会行为还能帮助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友谊和组织内的合作。
在社会层面上,亲社会行为有助于建立一个凝聚力强、相互信任的社会。
当个体彼此支持并帮助对方时,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高。
然而,为什么有些人更倾向于亲社会行为,而其他人则不太愿意呢?社会心理学提供了一些解释。
首先,人们的价值观和个人信念对亲社会行为的态度产生重要影响。
研究发现,有些人天生更加关心他人,更看重他人的需求和幸福。
这些人更愿意付出,帮助他人。
此外,文化背景和教育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们的亲社会行为。
在一些社会中,亲社会行为被视为重要价值,而在其他社会中,个人利益被更加强调。
这些价值观和信念在个体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
其次,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和感受也影响着亲社会行为。
社会心理学研究发现,当人们感知到某个人需要帮助时,他们更有可能伸出援助之手。
这种感知可以来自他人的外部表现,如请求帮助的言辞、神情等,也可以来自个体对他人所处境遇的了解和推测。
另外,人们对他人的情感也会影响亲社会行为。
亲社会行为往往源于对他人的同情、同理心和怜悯之情。
这些情感在面对他人困境时激发个体的帮助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的亲社会行为都能带来积极结果。
社会心理学还研究了亲社会行为的阻碍和限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社会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及其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的科学。
其中,亲社会行为是社会心理学中一项重要的研究领域。
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主动和自愿地帮助他人,包括对他人的照顾、支持与关心等。
亲社会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减少社会冲突和矛盾。
亲社会行为也是建立信任和合作的桥梁,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因此,研究亲社会行为在社会心理学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中,有不同的理论和观点来解释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和原因。
其中,最为著名的理论之一是亲社会行为的进化心理学解释。
根据这个理论,亲社会行为存在于人类的基因中,是进化的结果。
因为对他人的帮助和合作可以增加个体生存和繁衍的机会,从而有利于基因的传递。
进化心理学的观点揭示了亲社会行为在人类社会中的普遍性和深层次的原因。
亲社会行为的动机不仅可以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还可以从其他的心理学理论和角度进行研究。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们在帮助他人时,会考虑到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他人的需要以及自己能够提供的帮助方式等。
换句话说,个体的认知和评价过程对于亲社会行为起到关键的作用。
此外,情感和情绪也是个体参与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因素。
例如,同情心和共情心会激发人们对他人的关注和支持,从而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发生和展开。
亲社会行为还受到个体特征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个体特征包括性格、价值观和信仰等。
一些研究表明,善良、友善和正直等性格特点与亲社会行为之间存在正向的关联。
而社会环境则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塑造和促进亲社会行为,例如通过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及激励机制等。
除了对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外,社会心理学还关注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和效果。
亲社会行为可以带来诸多积极的影响,例如促进个体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提升,促进人际关系的发展和维系,以及改善社会和谐与稳定等。
因此,亲社会行为的研究也有助于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干预和政策措施,以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进步。
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心理学观点
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心理学观点亲社会行为是指一个人出于对他人的善意、关爱和同情,主动地去帮助、支持或关心他人的行为。
在心理学领域,亲社会行为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现象,反映了人类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以及个体内在的道德价值观念。
本文将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亲社会行为的观点。
亲社会行为对个体的积极影响首先体现在心理健康方面。
研究表明,频繁从事亲社会行为的个体更容易获得心理幸福感。
当人们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时,会激活自身的奖赏系统,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
这种情感体验有助于减轻负面情绪,提升自尊心和自我肯定感。
同时,亲社会行为帮助人们建立和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加人们的社交支持网络,进而促进个体的情感交流和满足需求的实现。
其次,亲社会行为对社会群体的积极意义不容忽视。
人们的亲社会行为可以在社会中产生积极的影响力。
通过帮助他人解决困难,个体能够建立信任感和亲和力,从而促进社会互助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亲社会行为的传染性也是其积极意义的一大体现。
当一个人展示出亲社会行为时,周围的他人更有可能受到影响,主动投入到对他人的关心和支持中。
这种积极的互助行为的蔓延有助于建立一个和谐、合作的社会环境。
此外,亲社会行为还对个体的自身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参与亲社会行为,个体能够培养和提升一系列重要的心理素质和能力。
首先,亲社会行为能够培养个体的同理心和人际关系技巧。
在关注和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个体会更加敏感地察觉他人的需要,培养对他人感受的共情能力,并学会有效地与他人沟通和合作。
其次,亲社会行为能够加强个体的自我意义感和归属感。
个体通过对他人的帮助和关心,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以及与他人的紧密联系,从而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和责任。
最后,亲社会行为还能够培养个体的道德修养和公民意识。
通过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个体能够理解并践行社会价值观念,形成积极的道德判断和行为准则。
总结起来,亲社会行为在心理学中被视为一种积极的心理现象,对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出于利他的情感和意愿,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支持或者关爱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并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社会心理学通过研究亲社会行为,探究人类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以及影响因素,能够深入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
首先,社会心理学研究发现,人类在幼儿期就具备了一定的亲社会倾向。
研究表明,幼儿期的儿童对于他人的需求和感受更加敏感,并愿意主动提供帮助。
这种亲社会行为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进化历程中的亲缘关系。
亲属选择理论认为,进化过程中,个体对亲属的生存和繁衍具有更高的利益关注,因此会倾向于为亲属提供帮助。
这种亲社会倾向随着进化逐渐扩展到其他非亲属的关系中,形成了人类社会中的亲社会行为。
其次,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亲社会行为受到社会化和文化的影响。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接受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的过程。
研究发现,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于亲社会行为的态度和实施方式存在差异。
例如,个体主义文化倾向于强调个体的自主性和竞争性,而集体主义文化则注重群体的共同目标和合作关系,因此对亲社会行为的态度和实施方式略有不同。
这种文化差异对于理解和解释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和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还揭示了亲社会行为的心理机制。
情感性共情理论认为,人类的亲社会行为来源于共情,即个体在面对他人的困境或者需要时,能够感同身受并产生关怀和帮助的意愿。
研究表明,共情能够激发个体的慷慨性和善良心理,促使其愿意帮助他人并获得内在的满足感。
同时,亲社会行为也受到道德和道德情绪的影响。
良心道德理论认为,个体内在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能够驱使其进行亲社会行为,而道德情绪则在亲社会行为的过程中起到一种调节和激励的作用。
除此之外,亲社会行为的研究还关注了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个体特质、社会认同、外部奖励等都可能对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例如,研究发现,个体的性格特质和心理状态会影响其对亲社会行为的倾向。
社会心理学亲社会行为
社会心理学亲社会行为社会心理学中的亲社会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那种我们为别人着想、为别人做些好事的行为。
你想啊,咱们身边经常会看到这种情况:地铁里让座啦,看到摔倒的人扶起来啦,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主动伸出援手啦。
别看这些事情看起来不起眼,可它们却有着巨大的意义。
生活中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举动,可以让你的人生充满温暖,也能让你周围的世界变得更好,想想是不是有点这种“温暖人心”的感觉?说到亲社会行为,其实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它并不总是出于完全自愿的好心。
做了好事也能让自己觉得挺爽的。
比方说,你看到路边有一个人掉了钱包,不顾一切去捡起来,还得自己亲手还给人家,结果一转身你自己心里也觉得特别舒服,好像做了件对的事。
心理学家说,这就是一种“互惠原则”在作祟。
我们之所以做亲社会行为,不光是为了别人,也是在回报自己某种心理上的需求,想想是不是挺奇怪?做了好事,结果却是自己也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感,这简直有点像是“顺便占了个便宜”呢。
亲社会行为有时候看起来很简单,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做的。
你可能也会有过这种体验,明明看到别人需要帮助,你却心里一紧,不知道该不该上前。
就比如,你路过一个摔倒的老爷爷,看到他爬不起来,心里想要帮忙,但又有点犹豫:“我该不该过去?要是他不需要怎么办?万一我不小心弄伤了他咋办?”这种时候,咱们有个词叫“旁观者效应”,就是说当有多人在场的时候,大家都会心想着“别人会帮忙吧”,结果大家都在等着别人先行动,结果谁也没出手,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
这种现象也挺能说明咱们人类的弱点。
大家都有点“怕麻烦”的心理,生怕自己做错了事,反倒成了“多管闲事”的人。
所以,这时候如果有一个人挺身而出,立马去帮忙,其他人也就敢跟着动起来。
你看,就是这样,偶尔咱们也需要一点“推力”,让自己克服那种不确定感,才能让亲社会行为发生。
不过,说实话,亲社会行为也并非每个人都能随便做到。
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那么乐于助人,尤其是当自己心情不好,或者有事情要忙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人有时候也挺自私的。
见死不救行为不应入罪_以法社会学为视角
作者简介: 刘凯, 苏州大学 2007 级
见死不救行为不应入罪
——以法社会学为视角
刘 凯
摘 要 当代中国, 见死不救现象愈来愈突出, 运用法律来治理见死不救行为, 成为很多社会人士的呼声, 本文试从法社会 学的角度否定前述观点, 认为不宜将见死不救行为入罪, 对此, 文中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 见死不救 法社会学 道德标准 中图分类号: D9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92(2009)11-112-01 见死不救现象愈来愈突出, 治理见死不救行为的呼声也愈来 其固有的威慑力迫使人们就范, 但若没有人们对见危不救危害的 愈强, 很多无辜的生命因为人情冷默而离开人世间, 一些人大代 普遍道德认同, 没有人们对于见义勇为发自内心的追求, 要么是 表提出, 刑法应增加 “见死不救罪” 这一罪名, 主张运用法律的手 触犯法律者太多而致使群众叫苦不迭, 要么就是难以操作而导致 段来治理见死不救的现象。 但是, 如果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理 法律条文虚置。如果一切公序良俗范畴的行为都想通过法律来 性思考, 却会发现, 简单地将见死不救行为入罪, 存在诸多不当之 解决, 法律就不再是法律, 而成为以法的名义对道德行为过分介 处。 入的非理性做法, “泛法律化”实质就是一种道德专制或道德暴 一、 见死不救不宜入罪的理论阐释 力。③ (一) 人的模式理论—— “中人标准” ——反对将见死不救行 二、 见死不救行为的具体解决对策 为入罪① (一) 对国家公职人员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理 法律是为人的需要所创制的, 创制时必须有一个标准, 这个 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规制。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保 标准须是普通民众所能够到达的—只可能是 “中人” 标准。法律 护每个公民的生命是国家的不可推卸的重大职责, 而国家职责的 不能够为圣贤创设, 不能够将过高的道德标准纳入法律中。 落实, 离不开国家广大公职人员的具体行动, 国家公职人员在树 何为 “中人标准” ?按照胡玉鸿教授的观点,中人” “ 的标准界 立和倡导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上应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种 定可以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首先是 “中人” 的理智程度: 具有一般 “应当” 笔者认为, , 是完全可以提升到法律义务的层面。 当然, 我 谨慎的人, 是采用一般注意和技能的人; 其次是 “中人” 的注意标 们现行的法律规定也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规定。 准: 与他们的年龄、 经验及生理特征一致的合理谨慎之人相同条 (二) 对国家专业救助机构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理 件下所尽之注意义务; 最后, “中人” 则是 的道德要求。 “法律是一 最为常见的是医院及相关配套的社会救助机构。医院发生 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它在道德曲线上取的是一个中线, 也 的见死不救事件、 救助中心放弃对流浪人群的庇护, 乃至发生各 可以说是一个中庸的标准。这个中线的标准即为社会成员普遍 种不幸, 这已经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救死扶乃是医疗机构义 认同、 接受并通过一定程序法定化了的道德标准。冒然将见死不 ” 不容辞的职责, 更是医护人员的天职。 对于专业救助机构站适用 救行为纳入法律规制, 会导致法律的强制力压制民众对道德的认 见死不救罪是必须的, 国家应该建立专门的基金, 如果被救助者 同, 使民众丧失对美好道德的追求。理想不能取代理性, 一种看 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而医院也不愿无偿救助的话, 应该由国家买 似美好但缺乏现实基础支撑的崇高理想,若在社会中强加推行,不 单, 国家必须承担其应有的职责。 仅自身无法得以实现,最后也必将损害我们身处其中的这个社会。 (三) 对普通民众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理 (二)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理论也反对将见死不救入罪化 公民行为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公 许多人认为, 见死不救现象在社会中的频频发生, 在于对这 共秩序, 就有其合理性, 对于非职责的纯属道德义务的救助来说, 些见死不救者缺少有法可依的法律, 在刑法中设立 “见死不救罪” 如果以法律手段来施行强制性的要求, 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不 便被他们认为是较好的解决方法, 理由不外乎如下: 惟有施以全 仅不能惩治冷漠, 反而会驱赶善良的人们对突发的应该救助的事 面的法律手段, 方能惩治这种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冷漠和怠 件惟恐避之不及。 责行为。光靠道德的调整, 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但是, 仅 三、 结语 仅通过制定 “见死不救罪” 就能够将见死不救的现象彻底消除 罪, 普通民众对于见死不救行为的深恶痛绝, 是可以理解的。 但 吗? 是, 作为理性的法律人, 我们仍然要对其保持必要的冷静与克制。 法律是指由社会自发形成和人们制定的合理调节人际关系 基于对人类有限理性、 人性复杂、 现实限制、 成本约束的认识, 有 的行为规范, 是全体人们的理性和意志的反应; 而道德则是指人 必要务实地放弃对一些恶的清除和根治情结, 容忍一些恶的偶然 们关于善与恶、 美与丑、 荣与辱、 公正与偏私等观念以及与这些观 发生; 戒除我们脑子中 “用法律手段扫荡这社会所有的恶” 的法律 念相适应的、 并由人们的内心信念、 社会舆论维系的行为规范的 专制诱惑。 极少数的见死不救行为, 可能就是目前社会不得不容 ② 总和。道德与法律同为社会规范和社会调整形式,有着非常密切 忍的一种恶, 人性非常复杂, 即使再高尚的社会都不乏这种丑行。 的联系, 甚至部分是重合的, 将违反道德的行为纳入到法律规制 对理想的过高奢求, 反而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的范围, 是立法的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但是道德也区别于法律。 注释: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 是保持社会秩序大体稳定最基本的层次; ①胡玉鸿. 法社会学讲稿. 苏州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41 页. 第 道德则在法律之上有着丰富的层级性分布。尽管法律可以利用 ②周永坤. 法理学. 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190 页. 第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社会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的学科。
亲社会行为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它主要关注个体对他人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的行为。
在社会心理学视角下,亲社会行为的研究对于我们理解人类行为的动机、社会关系和社会国际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探讨了人们帮助他人的动机。
基于亲社会行为的定义,研究者尝试寻找个体帮助他人的驱动因素。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观察和学习来形成社会行为的期望和规范。
因此,亲社会行为的背后可能存在对道德准则和社会期望的认知、情感和价值观。
亲社会行为的动机还可以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
进化心理学认为,人类有着与生俱来的亲社会行为倾向,这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会。
人们的亲社会行为可以在保护他人、维护群体利益和获得社会认同之间产生平衡。
其次,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还涉及帮助他人的影响因素。
研究者关注人们的人格特质、社会化教育和人际关系等因素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
例如,研究表明,具有高程度共情能力、自我效能感和道德敏感性的人更有可能进行亲社会行为。
此外,社会化教育的经历以及家庭和同伴关系的质量也会对个体的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在亲社会行为的研究中,也发现了一些社会环境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例如,人们往往更愿意帮助那些在自己社交网络中的亲密关系成员,这与亲社会行为理论中的“亲属选择”相吻合。
此外,群体压力、社会规范和大众媒体等也会对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亲社会行为的研究除了关注个体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外,还探讨了亲社会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
研究表明,参与亲社会行为的个体往往能够获得更高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自尊心。
此外,亲社会行为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对于社会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浅谈“见死不救罪”(一)
浅谈“见死不救罪”(一)论文摘要: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三名学生救人溺水身亡的悲壮举动震撼着每个中国人的心。
英雄用他们的勇气和爱心给我们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随着事件深入报道,荆州某打捞公司的人员一句“只捞死尸,不救活人”的话语却刺痛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
见死不救频频发生这个让人痛心的现象,引起了学界对于是否应该把见死不救罪纳入刑法之中的争议。
本文试图分析见死不救屡屡发生的原因、对否定将“见死不救罪”纳入刑法进行反驳以及增此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见死不救罪道德见义勇为法一:见死不救与见死不救罪的含义见死不救就是看见人家有急难而不去救援。
出自元·关汉卿《救风尘》第二折:“你做的今见死不救,羞见这桃园中杀马宰乌牛。
”但是,在我国《刑法》中并未规定“见死不救罪”,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刑法典对它进行了规定。
如:《德国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节中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笔者认为,“见死不救罪”就是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行为人有能力救助且救助行为不会照成自身或者第三重大损失却不予以救助,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见死不救现象屡屡发生的原因现今,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部分人的思想道德修养较低。
“利益追求”、“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扎根在很多人的脑海,致使他们不愿意牺牲个人的利益。
此外,有些人对“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产生了后怕。
如今社会产生了好心救助他人后反而被被救助人诬陷为危险结果的实施者、救助人利益受损却无门请求弥补损失等荒唐现象。
最后: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的心理都有从众和依赖的倾向,当看到他人陷入危险又有很多人在场时,很多人会想“别人不救,我为什么要救”或者认为“他人会报警或者打120等”,从而导致了见死不救现象时常有发生。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
部分人在面对他人的痛苦或危险时,可能会感到恐惧或无助,从而 选择逃避。
解决办法探讨
1 2
增强道德教育
通过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和对他人的关爱 意识,使人们在面对他人的困境时能够积极伸出 援手。
培养责任感
鼓励人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培养对他人的关爱 和责任感,从而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
3
提供心理支持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救助的风险
救助他人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救助者可能会面临身体伤害、心理压力或其他风险。这些 风险可能对个人产生负面影响。
01
原因与解决办法
原因分析
道德观念淡薄
一部分人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能由于道德观念淡薄,选择 漠视或逃避,从而造成见死不救的情况。
缺乏责任感
一些人可能因为缺乏对他人的关爱和责任感,导致在关键时刻选择 冷漠对待。
为那些因见死不救而感到内疚或心理负担的人提 供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
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加强宣传教育
01
通过媒体、公益活动等方式,加强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宣传教育
,使人们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道德和危害性。
引导舆论
02
积极引导舆论方向,鼓励人们关注他人的困境并伸出援手,同
时批评和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
社会影响与后果
社会风气影响
见死不救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当人们看到他人处于危难之中 而无人伸出援手时,他们可能会对社会的冷漠和不公感到失望和沮丧。
社会信任危机
见死不救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当人们看到他人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 时,他们可能会对社会的信任体系产生怀疑和动摇。
01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见死不救”是指在遇到他人遭遇不幸或危险时,明明可以施以援手来挽救他人生命,但却故意不去帮助或置之不理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违背了人道主义的精神,也违反了社会道德的准则。
然而,人们的见死不救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
对于这一行为,仅凭道义上和法律上的谴责是不够的,更需要思考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并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
其次,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缺失也是见死不救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和在法律上的漏洞,见死不救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和妥善的惩处。
这种情况下,见死不救行为缺乏有效的抑制机制,给予了见死不救者可乘之机。
同时,在一些社会群体中,人们普遍缺乏道德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对于如何行善或判断正义与恶劣的程度也缺乏敏感度和认知度。
这种价值观念的缺失,使得见死不救行为在这些社会群体中逐渐成为一种习以为常、被默认的行为方式。
解决见死不救现象需要从根本上强化社会道德和人道主义的教育。
首先,要加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在教育体系中,家庭、学校、媒体等应该共同努力,培养学生及广大公众的责任感和自觉意识。
通过案例分析、道德讨论等方式,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关注他人,感受和尊重他人的需要,培养善良与爱心。
其次,要完善法律和制度,加强对见死不救行为的打击。
通过明确法律法规,依法对见死不救行为进行制裁,加大对见死不救行为的社会舆论和谴责力度,使其成为一种受到广泛道德和法律谴责的不文明行为。
此外,要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志愿者组织等方式,在社会层面上弘扬救人精神和志愿服务的理念,激发人们主动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遇到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面对陌生人遭遇危险时,不要纵容自己退缩,而是应该伸出援手。
当然,并不是说要盲目冒险,冲向危险中,而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帮助。
社会中有许多助人的机会和途径,帮助他人并不一定要面对生死大事,简单的善举、细微的关怀和帮助都可以成为响应他人需求的重要方式。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见死不救”,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态度,是指在看到遇险者需要救助,而自己却不去实施任何行动,既不出手帮助,更不向旁人求援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缺乏人性的表现,是对人的生命负责的态度不负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表现出“见死不救”的现象。
在公共场所,遇到突发事件,有些围观者会冷漠旁观,不管无助的伤者已经出现在他们的视野范围中,但就是没有一个人主动走出来帮助,因为他们不想卷入麻烦和风险之中。
他们不清楚是否具备求助条件、技能和能力,其实借助紧急求救电话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风险。
就目前社会而言,“见死不救”越来越严重,有些人就算看到别人遇到危险,依然会漠视不管。
有时候,围观者看到了遇难者的惨状,会起来拍摄视频上传,却没有一个人做出救助。
这种现象是非常严重的,暴露出我们的社会存在着无良人性,缺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
究其根源,“见死不救”大多源于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对许多人而言,自身的安全和财产更加重要,救人只能干扰自己的正常工作生活。
同时,在遇到危急情境时许多人会产生犹豫和紧张的感觉,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不敢主动出击。
此外,有些人对紧急救援知识不够了解,也没有相关的知识,自然不知道如何救助。
可是,我们必须看到,“见死不救”还会造成何其严重的后果。
首先,救助热线和救援人员无法迅速知道事故现场,拖延了事故处理的时间,增加了伤者的伤亡率。
其次,“见死不救”也会影响人们对于信任和道德价值的认知,打击社会的公德心。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道德思想,人们的道德命运和价值观也将无法得以提升。
因此,在我们生活中,我们有必要对“见死不救”的问题进行深思熟虑。
我们应该树立人命至上思想,做到见义勇为,帮助他人。
救助并不是专业技术,需要任何人随时掌握。
香港“自由行”的受欢迎程度,除了美食,亦有市民在内地遇上意外,为游客提供援助,加深了社会联系。
在家里,我们也可以通过制定紧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的针对性强的演习提高救援技能,减少犹豫和手忙脚乱的行为。
对“见死不救”的思考
高二物化生报考的实验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实验是物化生学科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实验可以验证理论,深化对知识的理解。
在高二物化生学科中,实验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的掌握对于学生的进步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用的实验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物化生实验报考。
一、数据处理方法1. 数据的整理与分类在进行实验后,我们需要将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与分类。
首先,对数据进行筛选,排除异常值和误差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然后,根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将数据按照不同的指标或变量进行分类,使其更加清晰和易于分析。
2. 数据的统计与计算数据的统计与计算是实验数据处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统计和计算,我们可以得到实验数据的平均值、方差、标准差等指标,以及相关的统计图表。
常用的统计方法包括算术平均数、加权平均数、百分比、比率等,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实验数据的分布和变化规律。
3. 数据的绘制与分析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绘制图表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可以直观地展示实验数据的变化趋势和相关关系。
常见的图表包括折线图、柱状图、散点图等。
通过观察和分析图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实验数据的特征,并找出其中的规律和趋势。
二、数据分析方法1. 实验结果的对比和分析在进行实验数据分析时,我们可以将不同实验结果进行对比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实验结果的差异和联系。
通过对比和分析,我们可以找出实验结果之间的规律和因果关系,进一步深化对实验内容的理解。
2. 实验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在某些实验中,我们需要分析实验数据之间的相关性。
相关性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实验数据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并进一步探究其背后的规律。
常用的相关性分析方法包括相关系数计算和回归分析等。
3. 实验数据的误差分析在进行实验数据处理和分析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实验数据的误差。
误差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评估实验数据的可靠性,并找出可能存在的偏差和误差来源。
通过误差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实验方法和结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社会心理学对亲社会行为的解释
社会心理学对亲社会行为的解释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行为之一,人们时常会表现出亲社会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以是慷慨、乐于助人,也可以是同情、共情等等。
这些行为常常出现在经济、政治等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么,社会心理学是如何对亲社会行为进行解释的呢?1. 社会认知对亲社会行为的捐赠行为解释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们在理解和处理社会问题时,往往会考虑来自他人的看法,关注他人的反应,以此来适应社会环境。
同时,当人们面临他人的需要时,基于标准的道德或伦理标准,他们会预期在这些情况下表现出协助的行为。
因此,为了保持社会认可,亲社会行为就成为了理性选择。
在捐赠行为中,个人的社会认知需要意识到受捐单位的存在,以及对方需要帮助。
此时,通过社会认知理论可以发现,只有认为自己的捐赠行为能够为社会周围的人带来实际的影响,才能激励人们进行捐赠。
2. 社会规范对亲社会行为的协调行为解释社会规范理论认为,社会规范是个体行为的重要支撑,而亲社会行为就是这种支撑系统的表现之一。
在社会生活中,个体往往根据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来比较自己的行为,从而得出自己该如何行动的结论。
在捐赠行为中,社会规范就体现在人们认为必须遵守的所谓的“贡献原则”上。
据此,人们会自愿贡献一部分自己的财富或资源来帮助他人,并展现自己的好意和公德心,以此获得他人的赞扬和认可。
个体往往会在社会规范的约束下实现亲社会行为。
3. 社会学习对亲社会行为的模仿行为解释在社会学习理论中,认为个体的我们因为希望被社会认可,往往会通过模仿来获得自己期望的行为结果。
在性格、态度或者价值观等方面,人们经常模仿亲密的社会环境来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
在亲社会行为中,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了解某个社区、组织或者团体的美好或感人故事而受到激励,从而产生帮助他人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学习理论会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证明亲社会行为的主体,不仅受到个人善意的影响,还受到他人模仿的影响。
总体上,社会心理学的三条理论都揭示出了亲社会行为的合理性和重要性,涵盖了道德、成就、情感和幸福方面的多重意义。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引言: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为了他人的利益而采取的行动,它在社会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揭示了亲社会行为的原因、影响因素和后果,为我们理解人类行为提供了深入的洞察力。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亲社会行为的相关问题。
一、亲社会行为的原因亲社会行为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解释。
首先,人类天生具有合作和共情的本能。
根据进化心理学的观点,亲社会行为有助于个体在社会中生存和繁衍。
通过亲社会行为,个体能够建立和维护社会关系,获得合作伙伴的支持和帮助。
此外,社会认同理论认为,个体具有强烈的社会认同需求,亲社会行为可以增强个体与社会群体的联系,提升自我价值感。
二、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亲社会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亲社会行为的发生与个体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密切相关。
道德发展理论认为,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道德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会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
其次,亲社会行为还受到社会规范和期望的影响。
社会规范理论认为,个体在社会中会受到他人的期望和评价,这些期望和评价会影响个体的行为表现。
此外,亲社会行为还受到情绪和情感的调节。
研究发现,积极情绪和共情能够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发生,而消极情绪和自我关注则抑制亲社会行为。
三、亲社会行为的后果亲社会行为对个体和社会都产生重要的后果。
首先,亲社会行为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
通过帮助他人和提供支持,个体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从而建立稳固的人际关系。
其次,亲社会行为对个体的心理健康有积极影响。
研究发现,参与亲社会行为的个体更容易体验到幸福感和满足感,同时也更少出现焦虑和抑郁等负面情绪。
此外,亲社会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亲社会行为,个体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出贡献,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结论:亲社会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它涉及个体的行为选择、价值观念、情感体验等多个方面。
从进化心理学、社会认同理论和道德发展理论的视角来看,亲社会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出于对社会的关注和关爱而表现出来的行为,如乐于助人、合作、分享等。
亲社会行为研究是社会心理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通过分析个体的心理过程和行为表现,揭示人们为何会表现出亲社会行为以及亲社会行为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社会行为研究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亲社会行为涉及到个体的态度和价值观。
研究显示,个体的亲社会行为与其对公平、正义、同理心等价值观的认同程度密切相关。
例如,个体对公平和正义有高度认同感的人更容易表现出乐于助人的行为。
其次,亲社会行为与个体的情绪和情感状态密切相关。
一些研究发现,个体在情感上感受到幸福、愉悦或者羞愧、内疚时更容易表现出亲社会行为。
这是因为积极情绪可以提高个体的意愿去帮助他人,而消极情绪则可能引发个体的攻击性行为。
此外,个体的认知过程也对亲社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例如,通过认知他人的需要和压力,个体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的处境,并且更容易提供亲社会的帮助。
因此,培养个体的情感共鸣和认知共情能力对于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发生至关重要。
在研究亲社会行为时,还需要考虑到社会和文化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社会规范和文化价值观对于个体的亲社会行为起着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例如,一些研究发现,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可能在亲社会行为上存在差异。
东方文化强调集体利益和社会互助,而西方文化注重个人权利和自我实现。
这些文化差异往往会影响个体的亲社会行为表现。
除了个体因素之外,亲社会行为研究也需要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支持都会对个体的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例如,亲密关系中的亲社会行为可能更常出现,而与陌生人之间的亲社会行为相对较少。
此外,社会正义和公平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个体的亲社会行为表现。
亲社会行为不仅对个体自身有着积极的影响,对整个社会也有重要的意义。
从个体角度来看,参与亲社会行为可以增加个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促进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亲近和联系。
社会心理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
社会心理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亲社会行为是指一个人帮助其他人、关心他人福祉的行为。
它反映了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体现了社会心理对行为的影响。
社会心理是研究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心理过程和行为表现的学科。
它探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交往和影响,并揭示了社会环境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在社会心理的视角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
首先,社会认知是影响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认知是个体对社会世界的认知过程,包括人们对他人的态度、信念、价值观等。
当个体具有积极的社会认知时,他们更容易表现出亲社会行为。
比如,他们会更乐意帮助他人,因为他们相信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对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至关重要。
而具有消极的社会认知的人可能会更加自私,不愿意帮助他人,因为他们对社会的信任度较低,认为别人不可靠或有不良动机。
因此,社会认知的积极性与亲社会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社会归属感也对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社会归属感是指个体对自己在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属于某个社会团体时,他们往往会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
这是因为在社会归属感的影响下,个体会形成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他们会认为自己有责任去关心、帮助其他群体成员。
另外,社会归属感也增强了个体与其他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产生了一种亲密与互助的情感基础,推动了亲社会行为的发生。
此外,亲社会行为还受到社会规范和道德价值观的影响。
社会规范是指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期望和要求。
在社会中,我们常常受到他人行为的参考和评价,以此决定我们自己的行为。
当社会规范和道德价值观倡导亲社会行为时,个体更容易表现出这种行为。
例如,在一场火灾中,如果一个人看到有人被困,身边的人纷纷勇往直前去救助,这时候其他人更有可能参与到救援行动中。
因为社会规范告诉他们,帮助是正确和被认可的行为,并且忽视或不参与可能导致社会道德谴责。
最后,个体的经验和教育也对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
个体在成长过程中,会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社会反馈,学习到如何与他人合作、关心他人、理解他人的需求等。
_见死不救_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_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理论的启示
“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理论的启示池 应 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北京 100088)摘要:在危急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有时伴生着一种人们称之为“见死不救”的现象。
“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被定罪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定罪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有在事实已被认定的前提下,才能作出法律评价。
“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构成到底如何?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发生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见死不救”行为进行解读,从而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
关键词:事实认定 法律评价 见死不救 亲社会行为 责任扩散 旁观者效应在危及人身安全或生命的危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目击者能救助而不予救助的情形被人们称为“见死不救”。
这种行为常常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怒和谴责,同时也冲击着人们对社会的信心。
在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32位代表关于增设“见死不救罪”的立法提案,更是给人以世风日下,唯借助法律之威慑力方能挽救社会道德和良知日渐沦丧的紧迫危机感。
然而,实情真如人们所担忧的那样吗?“见死不救”行为究竟可否归于法律制约?根据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
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价是基于行为人的心理事实(主观方面)和行为事实(客观方面),是二者的统一,即行为人在主观罪过的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受处罚,即构成犯罪。
因此,定罪的逻辑层次首先是进行事实认定,在做出了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认定,即事实判断先于法律认定。
①依此推理,在判断“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当定罪时,也应遵循这一逻辑规律。
“见死不救”行为的观点扫描一、在法学界,持否定意见者认为,“见死不救”行为从法理上看是一种不作为行为,不作为是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的。
这些特定义务包括法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以及由于自己的先行行为而引起的义务。
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心理学分析
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心理学分析亲社会行为是指一个人表现出对他人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的行为。
作为一种积极的心理现象,亲社会行为对于个体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并探讨其对个体和社会的积极意义。
一、亲社会行为的动机1. 助人利他主义助人利他主义是指人们愿意帮助他人并从中获得满足感的动机。
根据社会认知理论,人们天生具有关心他人的倾向,希望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
通过帮助他人,个体可以提升自己的道德形象,增强内心的成就感。
此外,助人行为也能够激发他人的回报和感激之情,进一步增强个体的社交联系和获得社会支持的机会。
2. 同理心同理心是指个体能够理解和分享他人情感的能力。
人们通过感同身受,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人的困境和需要,并主动提供援助。
同理心是亲社会行为产生的重要驱动力,它使个体能够建立起与他人的情感共鸣,促使其行动起来。
3. 规范和价值观社会规范和个体的价值观也是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因素之一。
在社会中,我们被教育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接受了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和准则告诉我们什么是对他人有益的行为,我们也因此产生了帮助他人的动机。
此外,个体的个人价值观也会影响其对亲社会行为的态度和行为倾向。
二、亲社会行为的影响1. 心理健康和幸福感亲社会行为有助于个体的心理健康和幸福感的提升。
研究表明,帮助他人能够减轻个体的焦虑和压力,增加自尊心和幸福感。
通过促进积极情绪的产生和社会联系的建立,亲社会行为为个体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使其更好地面对生活的挑战和困难。
2. 社会凝聚力和合作性亲社会行为有助于社会的凝聚力和合作性的提升。
在一个充满互助和支持的社会环境中,个体更容易促成合作和共享的文化氛围。
通过亲社会行为的传递和示范,其他个体也会受到激励和影响,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动和合作关系。
3. 信任和满意度亲社会行为能够建立起个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并增强其对社会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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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理论的启示池 应 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北京 100088)摘要:在危急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有时伴生着一种人们称之为“见死不救”的现象。
“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被定罪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定罪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有在事实已被认定的前提下,才能作出法律评价。
“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构成到底如何?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发生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见死不救”行为进行解读,从而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
关键词:事实认定 法律评价 见死不救 亲社会行为 责任扩散 旁观者效应在危及人身安全或生命的危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目击者能救助而不予救助的情形被人们称为“见死不救”。
这种行为常常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怒和谴责,同时也冲击着人们对社会的信心。
在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32位代表关于增设“见死不救罪”的立法提案,更是给人以世风日下,唯借助法律之威慑力方能挽救社会道德和良知日渐沦丧的紧迫危机感。
然而,实情真如人们所担忧的那样吗?“见死不救”行为究竟可否归于法律制约?根据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
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价是基于行为人的心理事实(主观方面)和行为事实(客观方面),是二者的统一,即行为人在主观罪过的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受处罚,即构成犯罪。
因此,定罪的逻辑层次首先是进行事实认定,在做出了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认定,即事实判断先于法律认定。
①依此推理,在判断“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当定罪时,也应遵循这一逻辑规律。
“见死不救”行为的观点扫描一、在法学界,持否定意见者认为,“见死不救”行为从法理上看是一种不作为行为,不作为是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的。
这些特定义务包括法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以及由于自己的先行行为而引起的义务。
面对一个处在危险中急需救助的人,旁观者可能很多,虽然社会道义呼唤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救助义务。
因此,将“见死不救”行为一般性地纳入法律所要调整的人的社会行为的范围缺乏法理依据,所谓“见死不救罪”实难成立。
而持肯定意见者认为,虽然按照有关不作为犯罪的刑法理论,确实难以笼统地将“见死不救”的行为认定为犯罪,但现实状况及司法实践使我们有必要对刑法理论进行反思。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将男女双方为情所困,一方自杀而另一方坐视不救,自杀者最终身亡以及游客落水,船主坐视不救,游客最终溺水身亡等情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见死不救”者刑事责任的案例日渐增多,因而有必要对此类司法实践作出一般的法律总结和规定。
为此,有学者提出,这类犯罪成立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作为义务,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的条件外,还必须使该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与导致相同后果的作为之间具有等价值法 商 研 究2005年第6期(总第110期)性或者同等的可罚性。
基于此,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危险时,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关系,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
行为人不履行其义务,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可以说行为人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与故意杀人的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依此可以追究行为人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②一般公民则更多的是从对人行为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两个方面来考量这个问题。
肯定者认为,“见死不救”行为实质上是人性冷漠到了极点,这样的行为仅从道德的角度来谴责远远不够,唯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矫正公众的冷漠之心,故主张对“见死不救”行为进行法律约束。
否定者认为,“见死不救”行为归根结底还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出现这种社会现象,说明一部分人的社会道德低下。
要消除这一现象,应当着重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倡导扶弱精神,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而不能期待和依靠法律的介入,故不主张设立“见死不救罪”。
从双方所持观点来看,无论是“肯定者”还是“否定者”对“见死不救”行为进行评判时,关注的焦点都是客观实害,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或道德的价值评价,但都忽视了对“见死不救”者心理事实的认定。
法学界人士争论的焦点是旁观者有无救助义务的问题,这是在假设旁观者主观方面有罪过的前提下作出的;而一般社会公民则从情感出发,对旁观者心理态度作出“冷漠”的推测。
平静地想一想,在生活中我们自己是否也曾有过“见死不救”的行为?这到底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在这里对“见死不救”行为进行口诛笔伐,或许明天我们自己也会被卷入这个“怪圈”。
二、社会心理学对“见死不救”行为的释疑———亲社会行为理论的诞生依照社会心理学理论,亲社会行为是一种有利于他人的助人行为。
它是一个连续体,包括从最无私的利他行为直至完全被自己利益驱动的助人行为。
③社会心理学对此类行为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人们为什么有时向陌生人提供帮助,而有时又无动于衷。
因此,这一理论有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见死不救”行为,从而作出准确的事实认定与法律判断。
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的研究源于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纽约市的一起暴力侵害事件。
这起最终被认定为谋杀案的暴力侵害事件之所以让美国公众感到震惊,既不是因为事件本身的残忍与血腥,也不是因为凶手或受害人特别值得关注,而是因为有一群人对发生在自家窗外的侵害事件采取了无动于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见死不救”)的态度,令社会公众感到痛心。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1964年3月某日凌晨3时,在纽约昆士镇克尤小区,一位年轻的酒吧女经理Kitty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刺死,整个杀害过程持续了半小时。
凶手在第一次刺中被害人离开后,又先后两次折回刺杀被害人,最终将被害人刺死。
被害人在遇刺过程中曾多次尖叫,大声呼救,有多达38人听见了她的呼救声,并从公寓窗口看见她被刺中的情形,但没有一个人出来救她,甚至没有人及时给警察打电话。
④这一事件很快成为《纽约时报》的头版新闻,公众读后颇感震惊。
新闻评论人和学者认为,这38个目击者“见死不救”的行为是现代城市人麻木和冷漠的典型证据。
在铺天盖地的道义谴责声中,两位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年轻社会心理学家———纽约大学的助理教授约翰・达利(Jo hn Darley)和哥伦比亚大学的讲师毕博・拉塔内(Bibb Latane),却对此一边倒的舆论责难不以为然,感觉对这次事件中38位目击者“见死不救”的行为应有个合乎情理的解释。
于是,他们开始寻求阻止目击者伸出援助之手的心理力量。
按通常的观点,当某一突发事件发生时,旁观者越多,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得到救助的机会也就会越多,但是,K itty案件的事实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结果。
达利和拉塔内注意到,“旁观这一事件的人竟然有38位之多”是社会愤怒情绪的锋芒所指。
他们想,问题的症结会不会正好在这里?于是他们大胆地提出了一个相反的假设:现场目击者的人数太多可能就是他们对谋杀案件无动于衷的真正缘故!因为38人中的每个人当时或许都在想,一定还有其他人也和自己一样正在看到事件的发生和进行,并且他们肯定会采取积极的干预行动。
结果,他们个个都成了“见死不救”的人。
“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理论的启示达利和拉塔内将上述现象称之为“责任扩散”。
他们认为,在一个突发事件中,旁观者们共同承担某种社会救济责任,而这一责任将在这些旁观者中扩散。
具体而言,如果现场只有一位旁观者,那么他或她就会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现场有两位旁观者,那么每人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如果现场有100位旁观者,那么每人仅承担1%的责任。
总之,旁观者的数量越多,每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少。
⑤为了验证自己提出的“责任扩散”假设,达利和拉塔内设计了一项实验方案。
他们在实验室中安排了一次看起来似乎是偶然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且每次在现场安排的旁观者人数不同,然后评估旁观者的数量对亲社会行为反应的影响。
实验所取得的结果印证了他们的假设:当旁观者的数量增加时,任何一个旁观者提供帮助的可能性减少了,即使他们采取反应,反应的时间也延长。
于是,他们将由于责任扩散而导致的多数目击者不救助的现象称为旁观者效应。
⑥这一开创性研究,向人们解释了K itty案子中令人困惑的目击者的行为。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旁观者效应发生呢?社会心理学家的后续研究,揭示了亲社会行为发生的心理过程。
通过大量的研究,达利和拉塔内发现当一个人面对危急事件时,对是否提供帮助往往要经过复杂的社会认知和理性决策过程:第一步,旁观者必须注意到正在发生的事件。
这是旁观者作出提供帮助决策的前提。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视而不见”和“听而不闻”情形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们专注于其他事情而没有注意到周围环境的异常而造成的。
比如,当有人在匆匆赶路或正专注于某事,同时又看到他人躺在人行道上或一位男子正怒气冲冲地追赶某人时,由于这些景象与其没有什么直接关联,因此,他的视线和注意力不会过多地被分散。
第二步,旁观者将发生的事件解释为突发事件。
平时,即使我们注意到有事件发生,也许很多时候并不清楚真正发生了什么,因而不能确定眼前的事件是否需要我们提供帮助。
设想一下,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别人不需要你的帮助或者不想让你帮助,那么结果会怎样?当然是双方都感到尴尬。
因此,突发事件的模糊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害怕、难堪的心理将会阻止提供帮助。
第三步,旁观者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起帮助的责任。
当旁观者注意到事件的发生并且意识到是需要提供帮助的突发事件时,是否发生亲社会行为还决定于旁观者是否认识到自己负有提供帮助的社会责任。
如果旁观者认为提供帮助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就会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结果。
即便认为存在社会责任,而假如当时又有其他旁观者在场,也往往会出现责任的扩散。
K itty案就是最好的例证。
第四步,旁观者对是否提供帮助进行权衡。
即使旁观者已经通过前三步,也难以保证必然导致亲社会行为的发生。
因为旁观者提供帮助还需要考虑两个因素:有无帮助的能力及帮助他人的潜在风险。
设想一下,面对持刀歹徒,你是否有能力制服他?如果没有把握而贸然行事,是否会“引火烧身”?或者面对一位需要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的病人,提供帮助会占用你很长时间,甚至会让你掏钱垫付抢救押金,你作何选择?因此,如果旁观者没有能力提供帮助或察觉到提供帮助的消极成本(后果)过高,如有被伤害的危险以及在时间、精力和金钱方面付出很高的代价,他们也许不会采取积极的行动。
第五步,旁观者决定帮助和采取行动。
决策的最后一步是决定采取何种方法提供帮助。
遇到K itty 那样的案子,你是直接打电话报警还是打开窗户大喊一声或是下楼制止歹徒?尽管在短时间内人们对突发事件有所判断,但在非常紧迫的情形下,提供何种帮助最有效也是难以把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