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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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五、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半年一次。
六、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