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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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诊疗活动的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四、监测内容与频次1. 监测内容:(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包括洁净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烧伤病房等特殊场所的空气监测。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包括床栏、床头柜、洗手池、门把手等高频接触表面。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包括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采样监测。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包括消毒液的浓度、有效期等。

(5)无菌物品监测:包括各类无菌包、无菌容器等。

(6)紫外线灯管监测:包括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使用寿命等。

2. 监测频次:(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每季度一次。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每月一次。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每月一次。

(5)无菌物品监测:每季度一次。

(6)紫外线灯管监测:每半年一次。

五、监测方法与判定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采用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置在各个采样点,暴露一定时间后,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物体表面,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手指指尖,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采用滴定法、比色法等方法,测定消毒剂的浓度。

(5)无菌物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从无菌物品中取样,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6)紫外线灯管监测:采用紫外线辐射强度计,测定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二、按照要求对使用中的消毒剂(健之素等)每日进行化学监测。

三、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其消毒液每日进行化学监测。

四、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紫外线消毒:应详细记录应用时间、地点和使用人签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照射强度监测,(<70w/cm2应及时更换),必要时进行生物监测。

六、压力蒸汽灭菌每锅进行工艺监测并详细记录,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生物监测每周进行。

七、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无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

八、低温等离子灭菌物品须彻底清洁、干燥,选择适合的化学指示条和化学指示胶带(灭菌合格变黄色),每天需
置入生物测试剂(变色合格)。

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简介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通过监测和评估医院的消毒灭菌工作,可以有效防止病原菌在医院环境中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

监测目标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的目标是全面监测医院内各个区域的消毒灭菌工作,包括手术室、病房、门诊等地方的消毒灭菌情况。

监测应覆盖不同类型的消毒灭菌操作,例如器械消毒、空气消毒、表面消毒等。

手术室监测手术室是医院最重要的区域之一,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手术室监测应包括以下方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检测手术室的空气中是否存在细菌、真菌等微生物污染。

•器械和设备消毒监测:检测手术器械和设备的消毒灭菌情况,包括灭菌剂的使用情况、灭菌方法的有效性等。

•表面消毒监测:检测手术台、墙壁等表面的消毒情况,确保手术环境的卫生。

•人员操作监测:对手术室人员的操作规范、洗手消毒等情况进行监测,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病房监测病房是医院患者集中治疗和休养的地方,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状况。

病房监测应包括以下方面:•空气质量监测:检测病房的空气中是否存在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污染。

•床铺和用具消毒监测:检测病房床铺、用具等物品的消毒灭菌情况,确保患者的用品卫生。

•手卫生监测:对医护人员的洗手消毒情况进行监测,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病人行为监测:监测病人在病房内的行为举止,如是否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以维护良好的病房环境。

门诊监测门诊是医院的第一道防线,对门诊区域的消毒灭菌情况进行监测,可以有效控制病原菌的传播。

门诊监测应包括以下方面:•环境清洁监测:检测门诊区域的环境清洁情况,包括地面、墙面、家具等的卫生情况。

•医护人员手卫生监测:对门诊医护人员的洗手消毒情况进行监测,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患者候诊区监测:监测患者候诊区的卫生情况,如座椅、地面、空气质量等,以保障患者的健康。

监测方法和频率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应采用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

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

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从事消毒灭菌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消毒灭菌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细致的原则,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医疗机构应成立消毒灭菌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毒灭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消毒供应中心(室),负责全院的消毒灭菌工作。

消毒供应中心(室)应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消毒灭菌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确保消毒灭菌工作有序进行。

三、消毒灭菌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消毒灭菌设施和设备,包括高压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紫外线消毒灯等。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定期对消毒灭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建立健全消毒灭菌设备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消毒灭菌效果等。

四、消毒灭菌物品管理第十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制定消毒灭菌物品的采购计划,确保物品的供应。

第十一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建立健全消毒灭菌物品的验收、储存、发放、回收、处理等制度,确保物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定期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消毒灭菌操作流程第十三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根据消毒灭菌物品的种类、性质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

第十四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规程,包括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包装、储存等环节。

第十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室)应对消毒灭菌过程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执行消毒灭菌的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并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三)消毒灭菌的医务人员必须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上岗证,从事压力容器的人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上岗证方可上岗。

(四)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操作规范,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五)根据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性能、数量以及微生物污染程度选择清洗、消毒、灭菌的方法。

(六)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遵循回收、消毒、清洗、干燥、保养、调配、包装、灭菌、使用程序,层层把关,确保质量。

(七)坚持每日一次灭菌设备检查及B-D试验,并做好记录。

(八)坚持做好每日、每月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及消毒锅使用过程的监测,监测合格方可发放。

(九)严格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清洁、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保存≧6月,无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保存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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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1. 简介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是第一医院为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灭菌的规范管理体系。

本制度旨在保障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消毒灭菌的有效性,以减少可能的交叉感染风险。

2. 背景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被污染,携带病原微生物。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保持器械的清洁和消毒灭菌能有效地阻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

3. 目的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的消毒灭菌工作符合标准和规程,满足卫生要求,并提供操作规范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4.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一医院所有使用医疗器械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急诊科、感染科等。

5. 原则本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制度将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及时消毒灭菌;•根据不同类型医疗器械的特点制定差异化消毒灭菌策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消毒灭菌程序的有效性;•根据科室要求和使用频次合理选择食用化学消毒剂;•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追踪和监控消毒灭菌工作。

6. 消毒灭菌类型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类型根据器械材质和使用场景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清洁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待清洁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常用于非创伤性器械,如血压计、听诊器等。

2.高级消毒:采用高级消毒剂对器械进行消毒。

适用于对消毒灭菌要求较高的医疗器械,如内窥镜、导尿管等。

3.灭菌:通过高温蒸汽、压力和化学物质等对器械进行灭菌。

常适用于手术器械、植入式器械等。

7. 消毒灭菌流程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流程应遵循以下程序:1.准备:收集和清点使用的医疗器械,检查器械完整性并清除残留物。

2.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消毒灭菌类型进行分类。

3.预清洗:采用适宜的清洗方法对器械进行初始清洗,去除可见的污垢。

4.消毒灭菌:根据医疗器械的分类,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和消毒灭菌剂进行操作。

消毒灭菌制度

消毒灭菌制度

消毒、灭菌制度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高度危险物品,如:手术器械、穿刺针、植入物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中度危险性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表、口表等,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凡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便器等低度危险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手术室、供应室、检验室等并达到以下要求: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分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记录。

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三、临床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制度、手卫生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1、制定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流程标识。

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全员进行培训。

严格落实手卫生规范。

四、高度危险物品的灭菌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不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先低温灭菌方法;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科采用干热灭菌方法;外来器械应遵循器械公司提供的灭菌循环参数和灭菌方法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方可放行。

消毒灭菌检测制度和方法

消毒灭菌检测制度和方法

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与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在医院消毒、灭菌工作中必不可少.因此,特制定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与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以帮助各科室做好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消毒灭菌设备的监测、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和医院环境微生物学监测。

一、消毒灭菌设备的监测主要包括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环氧乙烷(EO)灭菌效果监测和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

(一)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1.化学监测1)化学指示卡(管)监测方法:需每包监测。

将既能指示蒸汽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管(卡)放入每一待灭菌的物品包中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管(卡),根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需每包监测。

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一待灭菌物品包外,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其颜色的改变,以指示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3)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卡)、胶带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判为灭菌合格;若其中之一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灭菌过程不合格.4)B—D试验:对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每日进行一次B—D试验。

将B-D测试纸包水平放于灭菌柜内灭菌架(车)的底层靠近排气口处,柜内除测试包外无任何物品.经132℃,3.5min后, 取出一次性B—D包观察颜色变化。

均匀一致变色, 说明冷空气排除效果良好,灭菌器可以使用,反之,则灭菌器有冷空气残留,测试不合格。

新安装的设备和大修后设备应该进行B-D试验标准包测试,试验应该重复3次.5)注意事项:监测所用化学指示物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生物监测1)生物指示物监测应1月1次。

2)指示菌株:为耐热的嗜热脂肪杆菌芽胞(ATCC 7953 或 SSIK 31株)。

3)检测方法:将两个菌片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也可使用自含式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 3 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 块小手术巾,2 块中手术巾,1 块大毛巾,30 块 10cm×10cm 8 层纱布敷料包裹成 25cm×30cm ×30cm 大小)。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1.根据卫计委《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制定本制度。

2.我院消毒灭菌工作实行消毒供应中心统一、集中管理,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均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各科室应遵循本制度。

3.消毒灭菌原则: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根据物品的性质采用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

4.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困。

5.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一次性无菌包装。

6.消毒灭菌基本程序:(1)普通病人使用过的非一次性医疗器械,清洗一干燥一检查包装一消毒灭菌。

(2)被可疑及确诊传染病人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物品和器材:消毒一清洗一干燥一检查包装一消毒灭菌。

7.严格准确执行各类消毒灭菌方法,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灭菌方法: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中度危险物性品,应采用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8.浸泡消毒时,物品浸泡于液面以下,关节打开,管腔内充满消毒液,加盖。

注意消毒浓度与时间正确并按时更换消毒液。

9.临床科室遇感染性疾病污染器械(如:特殊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分枝杆菌等)应标示清楚,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10.物体表面消毒应根据其表面性质选择消毒方法,光滑表面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应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避免医疗器械、设施和环境对患者及医护人员造成交叉感染,确保医疗机构内部环境清洁、无菌、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灭菌管理规范》等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灭菌消毒工作,包括医疗器械、器械包、环境等所有涉及灭菌消毒工作的环节。

所有医务、护理、技术人员及与灭菌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灭菌消毒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内所有灭菌消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设立相应的灭菌设备和消毒设施,并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开展灭菌消毒工作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清楚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灭菌消毒档案,对灭菌消毒工作的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第二章灭菌消毒工作流程第七条医院灭菌消毒工作立项由医院灭菌消毒管理部门负责,明确灭菌消毒的内容、范围和目标。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灭菌消毒计划,并由灭菌消毒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灭菌消毒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标准。

第十条医院灭菌消毒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洗、灭菌消毒、包装、储存、输送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有具体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医院在灭菌消毒工作中应当全面落实单次性使用原则,确保医疗器械等物品不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灭菌消毒工作中应当加强对设备、包装物、环境等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灭菌消毒工作中应当加强对特殊患者和器械的处理和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灭菌消毒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灭菌消毒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医院灭菌消毒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灭菌消毒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灭菌消毒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奖惩。

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清洁卫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个科室、病房、手术室等相关单位的消毒查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查验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健全消毒查验档案,并定期进行监测评估。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消毒查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消毒查验设备和器材,并组织定期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指导、监督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对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消毒查验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消毒查验管理制度,明确消毒查验的目的、方法、时机、周期等,并配备相应的消毒查验设备和器材。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不同场所、设备和器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消毒查验方案,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九条消毒查验人员应当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消毒查验,记录每次消毒查验的结果,并及时上报。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消毒查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消毒查验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清洁卫生监测点,定期对医院各个部位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消毒查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消毒查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消毒查验设备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和校准,保证其正常运转,有效消毒查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消毒查验记录档案,记录每次消毒查验的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消毒查验管理工作评估,对消毒查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消毒查验工作的需要,定期对消毒查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医院消毒查验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消毒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消毒灭菌工作,包括消毒、灭菌、隔离、监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消毒灭菌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消毒灭菌管理组织,负责全院消毒灭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消毒灭菌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消毒灭菌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消毒灭菌小组,负责本科室消毒灭菌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消毒员,负责消毒灭菌操作和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三章消毒灭菌操作规程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消毒灭菌操作规程,包括消毒剂的选择、浓度、使用方法、灭菌时间的确定等。

第九条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灭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达到灭菌水平。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第十一条环境、物品的消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灭菌记录制度,记录消毒灭菌的日期、时间、地点、人员、物品、方法、效果等。

第四章消毒灭菌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制度,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消毒灭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毒灭菌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消毒灭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消毒灭菌操作技能和意识。

第五章特殊情况的消毒灭菌管理第十六条对于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医院应当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对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进行严格管理,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对废弃的消毒剂、消毒器械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精选全文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取样指导》根据《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微生学监测的采样方法、结果判定、质控标准等规范如下:第一章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的监测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应具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按要求指标进行检测,送检时间不得﹥6小时,若样品保存在冰箱内送检时间不得﹥24小时。

一、空气监测:1、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操作前2、采样方法:平板沉降法(1)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²,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两端距墙1米;室内面积>30m²,设东、西、南、北4角及中央5点,其中东、西、南、北均距墙1米。

(2)采样方法。

将直径为9cm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米,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分钟,盖好立即送检。

(3)计算公式: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³)=50000n/(a×t)式中a为平板面积(cm2);t为平板暴露时间(min);n为平均菌落数(cfu)。

(4)注意事项: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10min进行采样。

(5)质控标准。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m3(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或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

细菌总数≤500cfu/m3(或10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1、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和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或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面积及方法: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第一医院呼吸机管路消毒和灭菌制度

第一医院呼吸机管路消毒和灭菌制度
8、特别感染的病人应先消毒、清洗后再高压蒸汽灭菌,防止院 内感染。
〔二〕无创呼吸机管道的管理 1、每日用 75%酒精擦拭呼吸机面罩消毒,再重新带上;长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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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病人,每周更换管道并做好记载。 2、一周之内使用的病人,面罩消毒同前,管道可等用完后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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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呼吸机管路消毒和灭菌制度
液。〔2〕传感器用 75%酒精浸泡消毒 30 分钟后捞起凉干,再安装在 呼吸机上。〔3〕呼吸机外表用 75%酒精擦拭消毒 30 分钟后捞起凉干,
第一医院呼吸机管路的消毒和灭菌制度 〔一〕有创呼吸机管道的管理 1、每日更换呼吸机管道与气管插管的软管接头〔为一次性使用〕。 2、长期使用呼吸机的病人应每周拆卸、消毒主机之外的全部管 道,更换新的〔一次性管道〕或消毒后的管道继续工作,并在护理记录 上做好记载。 3、短时间使用呼吸机的病人〔一周之内〕,等使用完后按终末 消毒进行处理。 4、终末消毒的程序:〔1〕病人使用完后,重复使用的管道,将 呼吸机管道全部拆下〔除主机之外〕,拆开各个接头、呼吸机湿机器、 传感器等,管道、湿化器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 30 分钟后捞起凉干,再 高压蒸汽灭菌备用。浸泡液用后准时到掉,下一次消毒时现用现配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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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安装在呼吸机上。〔4〕呼吸机外表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包括管道 与机器的接头处等。
5、浸泡消毒时,被消毒的管道及物品要先用清水冲洗痰迹、血 渍等,再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有套管、接头处必需脱开。
6、一周内呼吸机未用,要将管道取下高压蒸汽灭菌后,再安装 在机器上备用。
7、坚持一人一管一用,不能在不同的病人之间交叉使用未经消 毒的呼吸机及管道、湿化器、传感器等。

医院消毒供应室的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三)

医院消毒供应室的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三)

医院消毒供应室的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监测要求及方法1、设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2、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规范》的要求。

3、定期进行监测材料的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4、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

5、设备的检测与验证清洗消毒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

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进行检测校验;干热灭菌器应每年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的温度进行物理监测;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

二、清洗质量的监测1、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2、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2)定期监测:对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宜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

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清洗消毒器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三、消毒质量的监测1、湿热消毒(1)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值。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消毒灭菌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消毒灭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毒灭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消毒灭菌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成立消毒灭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医院消毒灭菌工作。

第六条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委员会下设消毒灭菌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消毒灭菌相关工作。

第三章消毒灭菌方法与要求第八条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选择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消毒灭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消毒灭菌质量的监测,建立消毒灭菌质量档案,确保消毒灭菌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四章消毒灭菌用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消毒灭菌用品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废弃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消毒灭菌用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消毒灭菌用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毒灭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消毒灭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消毒灭菌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诊疗环境的安全,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医院必须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消毒灭菌原则1. 遵循科学、规范、有效的消毒灭菌原则,确保医院各类环境、物品、设备和人员的消毒灭菌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2.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消毒灭菌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消毒灭菌工作。

3.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消毒灭菌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评价,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4. 提倡绿色环保,合理使用消毒剂和灭菌剂,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三、消毒灭菌组织管理1. 成立消毒灭菌管理组织,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院消毒灭菌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 设立专门的消毒灭菌队伍,负责医院各类环境、物品、设备和人员的消毒灭菌工作。

4. 定期对消毒灭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消毒灭菌操作技能和意识。

四、消毒灭菌操作规程1. 消毒灭菌操作前,工作人员应按照规范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帽子、口罩、手套等。

2. 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设备和人员进行分类消毒灭菌,制定针对性的消毒灭菌方案。

3. 消毒灭菌剂的选择和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4. 消毒灭菌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剂的使用方法、浓度、时间和作用范围进行。

5. 消毒灭菌操作后,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评价,如使用细菌培养、监测等方法。

6. 定期对消毒灭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消毒灭菌工作监督与评价1.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毒灭菌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 建立消毒灭菌工作奖惩制度,对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毒灭菌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4. 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消毒灭菌工作的情况,提高医院领导对消毒灭菌工作的重视。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灭菌消毒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等活动中进行的灭菌消毒工作。

第三条医院灭菌消毒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院灭菌消毒工作,提高灭菌消毒质量。

二、灭菌消毒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全院灭菌消毒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根据本院灭菌消毒工作制度,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灭菌消毒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灭菌消毒工作质量。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灭菌消毒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灭菌消毒操作规程第九条灭菌消毒工作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第十条医疗器械、器具的灭菌应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化学消毒或其他有效方法,并达到以下要求:(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必须达到灭菌水平;(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必须达到消毒水平;(三)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四)使用中的诊疗器械、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一条环境、物品的消毒应按照《医疗机构环境与物品消毒技术规范》进行,包括空气、地面、墙壁、家具、设备等。

第十二条手部皮肤清洁和消毒应按照《医疗机构手卫生规范》进行,医务人员在诊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使用手消毒剂。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传染病病人的隔离管理,严格执行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灭菌消毒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灭菌效果。

四、消毒剂和消毒产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和消毒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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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更多精品:总结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相关科室(总务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消毒灭菌不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临床科室使用。

监测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二、对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每月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每月对使用中的灭菌剂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每日对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和使用中的灭菌剂过氧乙酸进行一次化学检测,至少每周对戊二醛进行一次化学检测,并做好化学检测记录。

三、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一次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压力蒸汽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检测,并详细记录。

2、压力蒸汽灭菌器(预真空)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

压力蒸汽灭菌应每包进行化学检测。

3、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干热灭菌应观察记录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温度在设定时间内是否均达到预置温度,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周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5、环氧乙烷灭菌每批次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6、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每批次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每包进行化学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上午监测。

7、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应详细记录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等参数,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周生物监测一次。

五、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照射强度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100μW/С㎡,使用中灯管30w的不得低于90μW/С㎡,使用中灯管20w的不得低于60μW/С㎡,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七、消毒后的內窥镜(如胃镜、气管镜、喉镜、肠镜等)及其消毒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十、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ICU病房、导管介入室、血液净化室、内窥镜室、口腔诊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进行监测。

十一、血液净化系统入、出口水,A、B透析液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

透析器入口液
的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对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进行监测)。

反渗水内毒素检测每季度进行一次。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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