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0年紧密型医共体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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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0年紧密型医共体绩效考核办法

(金政办〔2019〕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紧密型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

9号)文件,为推进2020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康发展,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以核心指标和重点工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以监测数据和客观证据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以外部评价和上级考核为考核的主要方式。

二、考核对象和方式

考核对象: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含区域中心、普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站)。

考核方式:县医管办负责组织对牵头医院考核评估;牵头医院负责对成员单位考核。考核以定量指标为主,采取数据分析、定期通报、日常督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县域服务能力、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医疗质量控制等指标。试点工作考核指标为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

(一)医共体牵头医院

1、试点工作(30分)。

(1)县人民医院试点工作。

古碑区域总发病率同期比2分,评分区间为-2%-0,高于0不得分。

古碑区域县内就诊率同期比8分,评分区间0-5%,高于5%或县内就诊率达到83%得满分。

古碑区域内三家卫生院住院率10分,评分区间20-40%,高于或等于40%得满分;同期比2分,评分区间10-30%,同期比高于(等于)30%或住院率达到40%得满分。

古碑区域内三家卫生院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占比5分,评分区间为10-25%,高于或等于25%得满分。

患者满意度3分,满意率在90%及以上得满分,70%-90%之间线性评分,低于或等于70%

不得分。

(2)县中医医院试点工作。

一是托管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工作(18分)

白塔畈镇总发病率同期比1分,评分区间为-2%-0,高于0不得分。

白塔畈镇县内就诊率同期比5分,评分区间0-5%,高于5%或县内就诊率达到83%得满分。

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率6分,评分区间20-40%,高于或等于40%得满分;同期比1分,评分区间10-30%,同期比高于(等于)30%或住院率达到40%得满分。

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占比3分,评分区间为10-25%,高于或等于25%得满分。

患者满意度2分,满意率在90%及以上得满分,70%-90%之间线性评分,低于或等于70%不得分。

二是沙河乡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工作(12分)

沙河乡总发病率同期比1分,评分区间为-5%-0,高于0不得分。

沙河乡县内就诊率同期比3分,评分区间0-5%,高于5%或县内就诊率达到83%得满分。

沙河乡参保人口基层住院率4分,评分区间10-30%,高于或等于30%得满分;同期比1分,评分区间5-20%,同期比高于(等于)20%或基层住院率达到30%以上得满分。

沙河乡村级诊疗量占比2分,评分区间为10-30%,高于或等于30%得满分。

患者满意度1分,满意率在90%及以上得满分,70%-90%之间线性评分,低于或等于70%不得分。

2、二级公立医院考核等指标(10分)。

(1)二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5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文件,见附件(具体指标和评分区间以最新文件为准)。

(2)专家和服务基层团队帮扶成效(3分)。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收入占比15%以上1分,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收治住院病人数占区域内住院病人数的40%以上1分、住院人次年增长10%以上0.5分、手术量年增长15%以上0.5分。评分区间:高于或等于标准的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本院在全市医疗质量考核情况(1分)。评分方式:1-(总排名-1)/单位总数。

(4)对成员单位月考核、月兑现落实情况(1分)。7月份起落实到位得1分,1个月未落实扣0.2分,扣完为止。

3、医共体考核指标(60分)

(1)医共体运行指标(30分)。

1)县内就诊率9分,评分区间73%-83%,高于或等于83%得满分;同期比2分,评分区间为0-5%,同期比高于(等于)5%或县内就诊率达到83%得满分。

2)总发病率4分,等于或低于13%得满分,高于13%不得分,每高1个百分点倒扣0.5分,扣满1分为止;同期比2分,评分区间-2-0%,高于0不得分。贫困人口发病率2分,高于30%不得分,等于或低于30%得满分;同期比1分,评分区间-2-0%,高于0不得分。

3)本院及成员单位贫困人口住院占比2分,高于30%不得分,等于或低于30%得满分。

4)基层住院率5分,评分区间为10-35%,高于或等于35%得满分。基层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占比3分,评分区间为5-20%,高于或等于20%得满分。计算县中医医院指标时剔除梅山镇和产业园区。

(2)医保运行考核指标(30分)。

1)医保基金结余率(10分),评分区间为0-10%,未超支得满分,超支比例高于或等于10%不得分。

2)城乡居民医保审核工作(4分)。未按医保相关规定开展网上及手工审核业务,出现错审、乱扣造成不良影响的,查实一例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手工审核报销待遇造成参保群众投诉等负面影响的,查实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3)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3分)。未建立专用账户和账户管理制度的,扣1分,不按规定支付县内非成员单位或成员单位体内村卫生室(站)医保基金造成负面影响的,查实1次扣1分,侵占挪用医保基金以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医共体中心药房运行(2分)。①中心药房按照“四统一”制度执行1分,每缺一项扣0.25分;②村卫生室药品每月配送率1分,低于95%每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转诊转院(2分)。①向乡镇下转病人较上年度有提高1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②符合转院条件未办理转诊1分,经举报投诉查实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6)按病种付费执行率(1分)。达到或超过50%得满分,每下降1%扣0.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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