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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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法学

社会科学—法学

法学百科名片法学月刊杂志封面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

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

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 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

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目录[隐藏]什么是法学?法学与科学法学的特征法学的分科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历史上的法学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历史开设院校什么是法学?法学与科学法学的特征法学的分科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历史上的法学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历史开设院校法学专业的就业现状[编辑本段]什么是法学?1、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2、法学的研究对象2.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

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从空间角度说,包括本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

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

2.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

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

第一章法社会学的概念和框架

第一章法社会学的概念和框架

二、法律社会学和社会学法学
正是由于法学和社会学研究法律现象的上述差别,在传统
的西方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又有法律社会学(legal sociology 或 sociology of law)和社会学法学(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之分,前者属于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 分支,其代表人物是社会学家,如孔德、斯宾塞、韦伯、 杜尔克姆,而后者属于法学,是法理学的一个流派,其代 表人物是法学家,如庞德、卢埃林、弗兰克。 但是,随着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法学与社会学之间的 联系越来越密切,上述区分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对法律 现象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不仅仅需要法律的方法,也需要有 社会学的方法,不仅仅要从内在的观点,也需要用外在的 观点。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霍贝尔给法下的定义是:“如果忽视或者违反一种社
会规范,按例受到拥有社会承认的特权的个人或群体 的有形暴力的使用或以其相威胁,那么这种社会规范 就是法律规范。” 与马林诺夫斯基的法的定义相比,霍贝尔的定义的特 点是:第一,它缩小了法的概念的范围,法不仅仅与 社会所固有的相互性和公开性相关,而且以社会所赋 予的暴力为后盾,只有以暴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才是 法律规范。第二,它强调暴力的授权行使,即这种暴 力不是任意的,而是具有合法性,是拥有社会所赋予 的特权的个人或群体实施的-----暴力的合法性基础。
第二节
一、“法律多元”
法律与社会研究的框架
为了表明法社会学的主题,即法律的有限性、受制
约性,不同的法社会学家创造出了不同的概念来表述自
己的想法,勾勒出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有的使用国家
的法和非国家的法;有的使用政府的法与非政府的法; 更普遍的是使用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的二分法来表 述法学意义上的法受到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心理 等法律赖以生存和运作的环境的制约。

社会法学派思想概述

社会法学派思想概述
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 正义、自由、平等、秩序,重视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
二、社会法学派与其他法学派
二、分析实证法学派
通常泛指以19世纪A.孔德(1798~1857)的实证主义哲学为思想基 础的各派资产阶级法学,也称实证法学或法律实证主义。这个学派认为各 种自然法学派和其他哲理法学派(如I.康德、G.W.F.黑格尔的法学派别) 都是“形而上学”的,只有它才是以实证材料为根据的法律科学。
第三,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所要促进的是社会目的,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利益, 而不在于制裁;
第四,社会学法学从作用上看待法律制度、法律学说和法律规则,认为法律 规则的种种形式仅是个手段问题;
第五,现代社会学法学家的哲学观点是多种多样的。
三、社会工程和社会控制学说
庞德认为对法律最适合的类比是工程。法学就是一门社会工程学。所 谓工程是指一个过程、一种活动,而不仅仅是一些知识或一个固定的建筑 体系。对现在的立法者、法官、法学家也应象对待工程一样看待。
二、社会法学派与其他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分析实证法学派 (边沁、奥斯汀(ting)) 社会法学派 (狄骥、庞德、埃利希)
二、社会法学派与其他法学派
一、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 终极的原则的集合。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 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 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 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社会法学派思想概述
提纲
11、、社社会会学学法法学学概概述述 2、社会法学派与其他法学派 3、3、主主要要代代表表人人物物及及其其主主要要思思想想 44、、社总会结法学派评述

2024版法律社会学(社会学分支学科)

2024版法律社会学(社会学分支学科)

定义与发展历程定义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它探讨法律如何影响社会,以及社会如何塑造法律。

发展历程法律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当时社会学家开始关注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学科逐渐发展壮大,并吸收了来自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01研究对象02研究范围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法律意识以及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

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广泛,涉及法律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关系。

它探讨的问题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变革以及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研究对象与范围与其他社会学分支关系与社会学的关系01法律社会学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它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

同时,法律社会学也丰富了社会学的理论体系,为社会学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

与法学的关系02法律社会学与法学密切相关。

法学为法律社会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理论框架,而法律社会学则为法学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方法和视角,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现象。

与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03除了社会学和法学外,法律社会学还与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有关联。

这些学科为法律社会学提供了不同的理论和方法支持,有助于更全面地研究法律问题。

03不同社会阶层对法律的需求和认知不同,影响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分层与法律制度社会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对法律实施的效果产生影响,如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等。

社会组织与法律实施社会文化传统对法律观念的形成和演变具有重要影响,如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的法律观念差异。

社会文化与法律观念社会结构对法律影响01法律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02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03法律促进社会进步法律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如人权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法律对社会结构作用案例分析:不同社会结构下法律制度差异西方社会法律制度特点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中立性。

法律社会学

法律社会学

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又称法社会学。

研究法律和司法制度、司法机构与社会总体及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形成于19世纪末。

主要研究:法律形成的社会条件;法律制度和规范与其他社会制度和规范的关系;立法和司法的社会过程及其社会效果;法律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法律在解决社会问题、调适社会冲突和控制社会变迁中的特殊作用及社会效果等。

法律制度:有广狭两义。

广义是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

狭义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所有权制度、陪审制度等。

它体现统治阶级的意识,用来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维持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机制: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直至产生调整社会关系效果的全部运用过程的综合原理。

具体含义包括:(1)法律规范的形成源于社会生活中具体的社会关系,为了使法律规范准确地反映和调整社会关系,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

(2)法律的实施有不同的方式,研究不同实施方式的相互作用关系,对正确实施法律规范有重要意义。

(3)通过法律规范的实施调整社会关系。

法律效力:法律所产生的作用。

包括保护作用、引导作用、规范作用和制裁作用。

合法行为由法律保护,社会发展和改革由法律引导和规范,违法行为由法律制裁。

与法的效力不同,法的效力指法的生效范围。

法律社会化:使法律规范从外在事实转化为公民的内在价值,从客观的行为模式转化为主观的行为标准的过程。

西方法律社会学家通常把其分为五个阶段:(1)前习惯阶段。

服从法律只是为了避免惩罚。

(2)习惯阶段。

服从法律只是因为它们是法律。

(3)后习惯阶段。

支持偏离权威要求的道德原则。

(4)社会契约阶段。

维护合宪性和确保社会稳定及有秩序发展的程序。

(5)最后阶段。

只服从体现伦理道德的法律规则。

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对一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

其实质是将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将体现在法律中的意志转化为社会成员的行为。

法律社会学课件

法律社会学课件

•法律社会学概述•法律社会结构•法律社会化目录•法律社会功能•法律社会变迁•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法律社会学的定义与发展法律社会学的定义法律社会学的发展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意义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法律社会学的意义法律社会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律社会结构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强制性等特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法律社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社会结构是由法律规则、法律机构、法律职业群体等要素构成的社会系统。

法律社会结构中存在着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不同的权力类型,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

立法权是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司法权是审判案件的权力,行政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

在法律社会结构中,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规范是法律社会结构中的核心要素,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不同的层次和类型。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强制性等特点,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在法律社会结构中,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社会化的概念与过程法律社会化的概念法律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中学习和内化法律规范、法律价值观以及法律行为模式的过程。

法律社会化的过程法律社会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等多个层面。

个体通过社会互动、观察、模仿、实践等方式,逐渐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法律社会化中的角色扮演与互动角色扮演在法律社会化过程中,个体需要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如公民、法官、律师等。

通过角色扮演,个体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体验法律规范和法律行为的要求和内涵。

社会互动法律社会化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

个体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不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同时也将自己的法律认知和行为模式传递给他人,形成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

法律社会化中的文化因素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多元文化规范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纠纷解决功能:为纠纷提供公正、有效的解决途径。

法律社会学

法律社会学

03
CATALOGUE
法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
01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法律制度的形成
和发展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
法律阶级性与社会阶级结构
02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具有阶级性,反映统治阶级的利
益和意志。
法律的历史性与社会变迁
03
法律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变化,不同历史阶段的法律制度具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 其在法律决策中的应用逐渐增多 ,对法律社会学的传统理论和方 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大数据与法律实证
研究
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为法律实证研 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来源和分析 工具,推动了法律社会学的定量 研究发展。
网络空间与法律规

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法 律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网 络空间中实现有效的法律规制是 法律社会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点二
解释主义方法论的研究方法
解释主义方法论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如深入访谈、参 与观察、案例研究等,以收集和分析非数值型数据为主, 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深入了解和描述来揭示其内在的意义和 动机。
批判主义方法论
批判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观点
批判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应该关注社会现象的不平等、权力和冲突等方面,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权 力关系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在法律社会学中,批判主义方法论主张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权力关系和意识形态因素 ,以及法律对社会不平等和冲突的维护作用。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战略建议
跨学科研究与合作
未来法律社会学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跨学科的研究与合作, 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推动法律社会学的创新和发 展。
关注全球性问题与挑战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法律社会学将更加关注全球性问 题与挑战,如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等,提出相应的应对策 略和建议。

(2024年)法社会学课件

(2024年)法社会学课件

法社会学课件目录•法社会学概述•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律制度与社会结构•法律文化与社会文化•法律职业与社会角色•法律变迁与社会变迁法社会学概述法社会学的定义与发展法社会学的定义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学科,它探讨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功能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

法社会学的发展法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法学研究的深入,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体系。

20世纪中叶以后,法社会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研究对象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法律的社会基础、法律的社会功能、法律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等。

研究范围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涉及法律制定、法律实施、法律遵守等各个方面,同时关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如经济、政治、文化等的相互作用。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式收集社会成员对法律的态度、看法和行为等数据,以揭示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调查方法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和分析,探讨法律制度的起源、演变和变革过程,以及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联系。

历史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或时期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揭示法律制度的共性和差异,以及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法律实践中的案例、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检验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为法律改革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实证研究方法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律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确保社会成员的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确保社会资源和机会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公正。

法律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如人权保障、环境保护等。

030201社会文化对法律的影响社会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因素对法律制定和执行产生深远影响。

社会经济对法律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等因素决定法律的需求和内容。

法社会学的概念

法社会学的概念

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学科,它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法律领域,以解释和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社会学中,法律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一部分。

法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法社会学研究法律如何反映和塑造社
会结构,以及法律如何受到社会结构的影响。

2.法律与社会变迁:法社会学研究法律如何适应社会变迁,以及
法律如何推动社会变迁。

3.法律与文化:法社会学研究法律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包括法律
如何反映文化价值观,以及文化价值观如何影响法律制定和执行。

4.法律与权力:法社会学研究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包括法律
如何分配和调节权力,以及权力如何影响法律制定和执行。

5.法律与正义:法社会学研究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关系,包括法律
如何定义和实现正义,以及正义如何影响法律制定和执行。

在法社会学的分析中,法律被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社会行动、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产物。

法社会学通过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提供一种理解和解决法律问题的综合性视角。

《法学概论》-试论述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关系

《法学概论》-试论述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关系

《法学概论》-试论述法学与政治学和社
会学的关系
法学概论-试论述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关系
引言
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都是社会科学领域中重要的学科,它们互相联系、相互渗透。

本文试图探讨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之间的关系。

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法学与政治学都是研究社会组织和国家治理的学科,它们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政治学研究政治权力的产生、运行和分配,而法学研究法律规范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实施。

法律规范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表达和实施方式。

其次,法学研究法律如何对社会起作用,而政治学研究法律如何与政治体系相互作用。

政治学研究的政治决策和法学研究的法律规范是相辅相成的。

因此,法学和政治学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有许多共同之处。

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法学与社会学也有着紧密的联系。

社会学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
行为,而法学研究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

法律是社会行为
的规范和约束,而社会学则研究这些规范和约束对社会行为的影响。

法律规范和社会文化、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

因此,法学和社会学在研究领域和方法上是相互依存的。

结论
综上所述,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它
们互为依存、互相渗透。

法学既为政治学和社会学提供了研究对象
和方法,又从政治学和社会学中汲取了理论和实践的启示。

通过深
入研究法学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关系,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律
在社会和政治中的作用,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

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

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一、引言南农大(南京农业大学)是中国一所重点综合性农业院校,其社会学法学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社会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熟悉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级人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进行详细介绍。

二、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概述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社会学和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

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对我国农村发展现状和问题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政策与法规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1. 学科设置•社会学•法律系列课程2.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方法论,熟悉现代化进程中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知识;•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社会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工作;•培养具备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3. 主要课程•社会学原理•农村社会学•法律基础•农业法律法规•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三、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要求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是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一种肯定和认可,下面是南农大对该专业毕业证的主要要求:1. 学分要求根据南农大相关规定,社会学法学专业的学生需修满规定的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获得毕业证书。

2. 毕业论文每位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完成一篇符合科研规范和要求的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论文题目应选取与该专业相关且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课题,展示出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

3. 实习实践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实习实践要求,以提升他们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的能力。

4. 英语要求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毕业生需要通过英语四级或以上的英语水平考试,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对职业发展的意义获得南农大社会学法学毕业证对于毕业生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说明:1. 就业方向广泛南农大社会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适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可以从事与社会管理、农村发展规划、法律咨询等相关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社会法学派

第三章社会法学派

第三章社会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是把法学的传统方法与社会学的概念、观念、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强调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推进资本主义法律改良的资产阶级法学流派。

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

社会法学,全称应为“社会学法学”( 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 )与法律社会学(sociology of law )是两个基本一致、略有区别的概念。

前者是从学派、即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上说,后者是从学科意义、即从法学与社会学跨学科的意义上说的。

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上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把视角放在法的实际运行和操作上,而不是法典中的条文和判例;把法律的改进、改革、完善,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矛盾作为其终极理论关怀。

社会学法学引入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但它仍然是法哲学中的一个流派。

而法律社会学则是一门学科。

它是法学与社会学科际整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

它以注重法律与社会的互动、法律角色、法律文化、法律运作、法律实效为其理论视角,以理论模型设计与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融汇为其方法论指向,以参与法制进程、推动法制与法律现代化为其价值目标。

法律社会学的诞生和发展是20世纪法学领域最重大的成就之一。

以上说明可以看出,就其理论视角、方法指向、价值目标而言,社会法学与法律社会学是共同的。

另外,社会法学的代表人物大多数也是法律社会学学科中的领袖或富有影响的学者。

这些都说明,社会法学与法律社会学二者实质上是一样的。

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来自法学,而法律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既有社会学的,也有法学的,主要是社会学的。

来自法学的往往以法学的知识为背景和参照,来自社会学的通常以社会学的知识为背景和参照。

社会法学派在美国的创始人庞德曾把社会法学与其他学派的法学家相比,指出他们之间的差别或对立在于:第一,社会法学家注重法的作用,而不是它的抽象内容;第二,他们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人们既通过经验发现它们,又有意识地创造它们;认为法律既是由理性所发展了的经验,又是由经验所证明了的理性;法律通过人的智慧和努力是可以改善的,法学的目的就在于促使我们进行这种努力,法学家的职责就在于发现能够促进和引导这种努力的最好手段。

第5讲 社会学法学

第5讲 社会学法学

一.社会学法学的历史沿革
1.先驱阶段 2.经典阶段 3.学派形成阶段
1.先驱阶段
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经验性研 究方法 亚里士多德采取实证调察方式,曾对伯 罗奔尼撒半岛上的诸多城邦进行考察, 对各城邦宪法进行比较。这明显与崇尚 思辨的形而上研究路径不同。
孟德斯鸠
主要著作是《波斯人 信札》(1721)、 《罗马盛衰原因论》 (1734)和《论法社会行动是人类行动中 的主要形式,可以分为四类:
1.价值或实质合乎理性行为:是指“通 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举止的——伦 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 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 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的行为。
2.目的或形式合乎理性行为:是指“通过 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 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 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 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的行 为。 3.情感行为:是“通过当下的情感或感觉 状态所决定的行为”,也可能是“对于 一种非日常性的刺激无从控制的反应”。 4.传统行为:是“通过根深蒂固的习惯” 所决定的行为。
2.分析法学家认为法律 乃是某种刻意制定的 东西 ,而历史法学家和 19世纪哲理法学家则 把法律视作是某种发现的而非制定的东西。 然而社会学法学家却把法律 (即指导审判之权 威性原则体意义上的那种法律 )视作是一种既 含有透过经验发现也包括刻意制定这两种方式 的社会制度。社会学法学家认为 ,法律乃是经 由理性发展起来的经验和经由经验检测的理性。
在有机团结的社会里,法律带有补偿性、 恢复性,而非制裁与报复。社会损害一 旦发生,法律处罚的目的就是恢复原状 或者补偿损害。因此,这种法律不会造 成社会整体性情绪反映,也不涉及触犯 法律的人的道德评价。这样的法具体体 现为民法、商法、诉讼法等。这些法律 共同的特点就是促使社会的分工协作。

社会法学派批判概念法学

社会法学派批判概念法学

社会法学派批判概念法学
社会法学派是现代西方法学的一个主要流派,它强调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

社会法学派批判概念法学的主要观点如下:
1. 法律的独立性:概念法学认为法律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体系,不受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

社会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受到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2. 法律的确定性:概念法学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认为法律规则应该是明确和具体的。

社会法学派则认为法律的确定性是相对的,法律规则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可能有不同的解释和适用。

3. 法律的形式主义:概念法学倾向于关注法律的形式和结构,忽视法律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社会法学派则认为法律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是评价法律的重要标准,法律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并为社会服务。

4. 法律的中立性:概念法学认为法律是中立的,不偏不倚地适用于所有人。

社会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是具有价值取向的,反映了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和利益冲突。

总之,社会法学派批判概念法学的观点强调了法律与社会的紧密联系,认为法律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存在的。

这种观点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法社会学的概念和框架 《法律社会学》授课材料ppt

法社会学的概念和框架 《法律社会学》授课材料ppt
“如果忽视或者违反一种社会规范,按例受 到拥有社会承认的特权的个人或群体的有 形暴力的使用或以其相威胁,那么这种社 会规范就是法律规范。”
与马林诺夫斯基的法的定义相比,霍贝尔 的定义的特点是:
第一,它缩小了法的概念的范围 第二,它强调暴力的授权行使
(三)鲍斯皮西尔:“制度化的社会控制”
“法是合法权力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所适用 的制度化的社会控制的那些规则,而合法 权力则是其决定得到群体的大多数成员遵 从的个人或群体的权力。”
二、法律社会学和社会学法学
传统的西方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又有法 律社会学(legal sociology 或 sociology of law) 和社会学法学(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之分, 前者属于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 其代表人物是社会学家,如孔德、斯宾塞、 韦伯、杜尔克姆,而后者属于法学,是法 理学的一个流派,其代表人物是法学家, 如庞德、卢埃林、弗兰克。
格里费斯提出,在社会控制分工的闭联集上,可以标出若 干个分界点以表示法律性的增加,其中每一个都有人认为 是法律与非法律的分界点,如无社会控制的分工,权力的 出现,制度化的社会控制的产生,国家的出现。如下图:
无分工
O
权力 A
制度 B
国家 C
三、政府的法与非政府的法的框架: 法律多元主义
(一)韦伯:国家、学校、教会都存在法 韦伯的法律观点不像人类学家,他更着眼于现代
(二)野蛮社会(原始社会)的习惯
一些法人类学家提出,法这种现象无论在 西方那样的文明社会,还是在非西方的野 蛮社会都存在,它并不是西方社会所特有 的现象。因此,在这部分法人类学家中流行 的法社会学的框架是:国家的法—非国家 的法。
(三)非政府的社会团体规则

社会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概述•法社会学理论•社会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社会法学派的研究方法•社会法学派的主要研究领域•社会法学派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与贡献01社会法学派概述定义与背景社会法学派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法律与社会、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

该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对当时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的批判和反思。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应该从社会的角度来研究法律。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社会产物,反映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的社会性法律的功能性法律的相对性法律不仅具有规范功能,还具有社会控制、社会整合等功能。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030201社会法学派的核心思想与其他社会学派的关系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社会法学派批判自然法学派的绝对主义和理性主义,强调法律的社会性和相对性。

与分析法学派的关系社会法学派批判分析法学派的法律形式主义,强调法律与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

与其他社会学派的关系社会法学派与其他社会学派如历史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等有密切联系,共同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02法社会学理论法律是社会规范体系的一部分,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相互作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法律反映了社会分层和不平等的现实,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维护社会结构。

法律与社会分层法律对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公司法、行政法等促进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建立和规范运作。

法律与社会组织03法律与文化传承法律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既受文化传承的影响,也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01法律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法律既受社会发展的推动而变革,同时也对社会发展产生反作用。

02法律与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对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法律的社会控制功能01法律通过设定行为规范和制裁手段,实现对社会的控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社会学法学

社会学法学

社会学法学
社会学法学(Sociology of Law)是研究法律制度与社会生活之间互相作用关系的一个学科领域。

它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人与法律的关系和法律规范制度在社会中的实际作用。

社会学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法律制度的建立、法律实施的过程、法律规范在社会中的影响、法律变革对社会的影响、法律制度与社会变革的关系等。

因此,社会学法学既是法学领域内的一个分支学科,又与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密切相关。

社会学法学的主要理论方法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同时,社会学法学对案例分析和田野调查也有很高的重视。

这些方法旨在揭示法律制度和社会现象之间互相作用的本质和规律。

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成果,对于了解法律制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深化对法律规范制度在社会中实际作用的认识,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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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曾将社会学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主要是分 析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的区别归纳为以下几点: ①该派着重法的作用而不是它的抽象内容;②它 将法当作一种社会制度,认为可以通过人的才智和 努力,予以改善,并以发现这种改善手段为己任; ③它强调法所要达到的社会目的,而不是法的制 裁;④它认为法律规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指针, 而不是永恒不变的模型。这个学派的哲学观点则 是多种多样的,庞德从美国社会学法学派角度出 发,强调实用主义是该派的哲学基础。20世纪社 会学法学派代表人的出发点也有出入,例如埃利 希的出发点是划分国家执行的法和社会生活中实 际存在的“活的法”,庞德就不承认这种划分。
社会学法学派产生背景
• 社会学的诞生
思想理论渊源 工业革命导致的社会结构变迁 市民社会的危机---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 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 自然科学方法的影响: 细胞学说的确立,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斯密和D.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取得的成就程
• 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和美国社会学家沃德等人则 被认为是早期社会学法学中的心理学法学派创始 人。 • 19世纪末新功利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耶林和新黑 格尔法学首创人柯勒,在很多法学著作中,也被 认为是早期社会学法学派的首创人。 • 20世纪社会学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奥地利 法学家埃利希、德国社会学家韦贝尔,法学家坎 托罗维奇和美国法学家庞德等。
法与社会的关系
1、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 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不 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即使是同一性质或历史形态的 社会,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法律的内容、特点和表现 形式也往往不尽相同。 • 2、社会是法的基础。新的法律不可能产生于旧的社会基 础之上,旧的法律也不可能长期在新的社会基础上生存和 延续。 • 3、法的社会基础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制定、认可法律 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同时 还可以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 法”为基础。 • 4、总之,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 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 法国法学家孔德由于既是实证主义哲学又是资产 阶级社会学的创始人,因而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常 被认为是早期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社会学法学 的早期代表往往分别从生物学、人种学或心理学 等角度来解释法律。其中较著名的有英国社会学 家斯宾塞,他认为社会和国家如同自然界生物一 样,是一个有机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生存竞 争和强存弱汰;法的任务只在于维护个人自由; 每个人只要不妨害他人的同样自由,就可以从事 他所愿意从事的任何活动。 • 奥地利社会学家贡普洛维奇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 是种族斗争;国家起源于较强的原始民族对较弱 的原始民族的征服;随着国家的出现,就形成国内 阶级之间的斗争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法 是社会中统治集团通过国家权力对被统治集团进 行统治的工具;法的原则不是平等而是不平等。

社会法学派的主要观点
• 1、人类文明包括对自然界的控制和对社会的控制,
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 2、法律包括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司法和行政 过程三个部分,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其任务在 于满足人们的各种要求和愿望。 • 3、要使法律真正成为社会控制的工具,必须推翻 禁锢法学发展的旧观念和方法,采用注重研究法 律实际社会效果的社会学法学方法。
• 在20世纪的西方法学中,还有不少派别虽与庞德 等人的社会学法学派观点有所不同,而在许多基 本观点上又极为类似,因此可列为社会学法学派 的支派,如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美国的现实主 义法学派、欧洲大陆各国的自由法学派、利益法 学派、北欧各国的斯堪的纳维亚法学派以及心理 学法学派,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学法 学派在理论上并无显著改变,但在方法论上日益 与自然科学或综合学科结合而成为一种应用法学。
社会学法学派
第五组
大纲
• 社会学法学派概述 • 主要流派及其代表人物 • 社会学法学派与其他法学派对比 • 社会学法学派评述
社会学法学派概述
• 19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 又译社会学法学派。 • 西方法学家一般认为该派具有下列的一个 或两个特征:①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 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 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 对法的影响;②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 纪那样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 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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