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 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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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

附件2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序号文件性质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1规章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国粮〔1999〕224号国家粮食储备局2规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6号国家计委3规章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3部委局令2002年第20号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4规章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4部委局令2002年第23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工商总局5规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17年第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7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8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07〕30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0行政规范性文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8〕25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1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5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2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发改法规〔2009〕1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09〕9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1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海洋局15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7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8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9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2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5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2行政规范性文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1〕16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2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1〕18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2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2011〕29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海洋局25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2〕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2〕11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27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发改高技〔2012〕34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8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五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第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东北〔2013〕11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统计局30行政规范性文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3〕12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3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金融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3〕15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进出口银行32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2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33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第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3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能源局、煤矿安监局35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6〕9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7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振兴规〔2016〕9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8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6〕12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西部规〔2016〕17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40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农村扶贫公路、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6〕1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6〕26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42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振兴规〔2016〕27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7〕16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4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邮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5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5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16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6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在常规火电项目审批中贯彻电源结构调整实行“上大压小”政策的通知计基础〔1999〕538号国家计委47一般政策性文件“送电到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计基础〔2002〕1969号国家计委48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9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6〕1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50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8﹞7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1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2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31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53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6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4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5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5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56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6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城镇化促进会57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稽察〔2016〕26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8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发改规划﹝2017﹞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59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指南》的通知发改办稽察〔2017〕16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实用参考]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实用参考]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RR]507号日期:20RR年03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农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RR]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了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代表该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改革创新意识强、对承担试点任务积极性高、勇于探索和实验、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小城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试点城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砌“十R 五”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以党的十R大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公共资源,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

各地发展改革委、有关主管部门及试点城镇的上级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通知》中有关试点内容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试点城镇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城镇积极探索,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地级市的试点方案报上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县级市、市辖区及小城镇的试点方案应在上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试点城镇给予积极支持,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要向试点城镇倾斜;要在年终对本省(区、市)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综合性报告,重点内容包括采取的改革创新措施和成效、可供借鉴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开展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连同各试点城镇的经验总结一并报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8•【文号】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农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了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代表该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改革创新意识强、对承担试点任务积极性高、勇于探索和实验、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小城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试点城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公共资源,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

各地发展改革委、有关主管部门及试点城镇的上级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通知》中有关试点内容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试点城镇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城镇积极探索,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地级市的试点方案报上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县级市、市辖区及小城镇的试点方案应在上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

若羌县若羌镇申报第三批全国城镇改革试点材料

若羌县若羌镇申报第三批全国城镇改革试点材料

若羌县若羌镇申报第三批全国城镇改革试点材料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探索中心城市和小城镇践行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途径,根据《关于报送第三批全国城镇改革试点材料的通知》(巴发改明电[2011]18号)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结合若羌镇实际,特编制本申报材料。

一、试点镇概况(一)基本情况若羌镇位于县境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东南缘,阿尔金山北麓冲积扇中部,北接铁干里克乡驻地,东与铁干里克乡萨依巴格村,果勒吾斯塘村、博斯坦村相邻,西临若羌河,南面是阿尔金山北麓山前冲积戈壁地。

若羌镇冬季寒冷,夏季酷热少雨,风大尘多,日温差悬殊,属典型的大陆温带干旱、半干旱气候区。

具有得天独厚的光热资源,年均气温11.5℃,年平均无霜期197天。

面积28平方千米。

下辖3个社区,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

镇区呈正立的瓶形,有胜利路、团结路、环城西路、建设路、文化路等主要街道。

有3条公交线路,通往青海、库尔勒、且末及各乡镇主要居民点的客运班车均由此经过。

(二)历史沿革若羌县辖镇,县人民政府驻地。

若羌镇以若羌县而得名,1984年正式设立若羌镇。

(三)人口现状全镇总人口9450人,其中维吾尔族3969人,汉族5284人,还有回、蒙古、满等民族。

(四)工业现状若羌镇现有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园,主要以红枣精深加工、棉纺、农产品物流、建材销售为主,辖区内便利的交通优势正在凸显,前景广阔。

若羌金丰源纺织有限公司棉纺6万锭项目、新疆楼兰枣业有限公司5万吨红枣加工工业园一期工程正在抓紧建设中。

(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镇区内供水工程全面实施,新建自来水厂及完成管道安装,镇区已全部贯通自来水。

街区景观得到改善,主要街道两侧新建了高层商业楼,全部街道都安装了路灯。

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和冬季集中供热。

镇区绿化逐步开展,全部种植了树木花草,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获得“全国绿色小康县”、“自治区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镇容镇貌焕然一新,小城镇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推进“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奋力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推进“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奋力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推进“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奋力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科学管理模式。

本文主要是从探索三都“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顺应时代潮流入手,针对三都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来发现的问题与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三都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下步推进的设想。

标签:推进“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6月,三都水族自治县推行“区镇(街道)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区镇(街道)合一”管理体制已两年多,我们对“区镇(街道)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对三都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以来发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机制下步推进设想,提出一点粗浅的建议。

一、三都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顺应时代潮流“区镇合一”是近年来中国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管理体制,是将开发区与镇(街道办事处)合二为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整合归并政府职能,减少管理层次,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区辖镇、镇促区的科学管理模式,也是统筹“城市发展”与“新型乡村建设”,促进人口、资源、产业集中紧凑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一条新路。

2016年12月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指出,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县、县、建制镇的原则,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县(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其中,贵州省5个县入选,分别为六盘水县盘县、黔西南州兴义县、黔东南州凯里县、黔南州独山县、黔南州三都县。

三都探索运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年多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一班人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区镇合一后的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干事创业,在园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达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预期目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0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工作,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存在已过时效性、已被新的文件替代、相关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等情形的文件,整理形成了《拟废止的规章目录》和《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电子邮箱:*************.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8月7日附件:1、拟废止的规章目录2、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拟废止的规章(5件)序号规章名称文号印发日期发文部门1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7号1996年8月21日电力工业部2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计价费[1998]775号1998年5月5日国家计委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2002年第18号2002年1月10日国家计委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13号2012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6号2014年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附件2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0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印发日期发文部门1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计基[1979]725号1979年12月16日国家计委2关于请妥善安排物价检查业务经费的通知价字[1983]22号1983年2月25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3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1992年8月11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4关于依法惩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计价检[1994]600号1994年5月21日国家计委、最高检、公安部5 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2500号1997年12月15日国家计委、财政部6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的通知计价检[1999]593号1999年5月27日国家计委7 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1999年10月20日国家计委、财政部8 关于价格违法所得收缴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0]57号2000年1月27日国家计委9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2000年3月21日国家计委、财政部10 关于印发《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考核验计价检[2000]7782000年6月国家计委收办法》的通知号19日11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2000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12关于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的执法依据的复函计办经调[2000]1005号2000年12月20日国家计委13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摊测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1]1560号2001年8月15日国家计委、卫生部14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1979号2001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财政部15关于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1]1568号2001年12月31日国家计委16关于华中电网临时(短期)购售电电价的批复计办价格[2002]529号2002年4月27日国家计委17关于企业使用“平价”等价格术语是否属于价格欺诈问题的复函计办经调[2002]672号2002年6月1日国家计委18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教学点收费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838号2002年6月3日国家计委、财政部19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2002年11月1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20关于印发加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意见的通知计价检[2002]2844号2002年12月24日国家计委21 关于统一价格行政执法标志的通知计办价检[2003]240号2003年3月12日国家计委22 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城电网发改能源200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的通知[2003]369号25日23关于明确明码标价执法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3]320号2003年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4关于上海市实行季节性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3]566号2003年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5关于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900号2003年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6关于公布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3]1188号200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7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2003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28 关于风电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4]29号200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9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局)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568号2004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0关于云南省丰枯、峰谷电价实施办法(试行)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652号2004年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1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610号2004年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2关于印发《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5号200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3 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发改价检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1098号10日34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1717号2004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5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2832号200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6关于核定东北至华北跨区送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972号2004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7 关于明确有关电价政策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15号2005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8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682号200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9关于深入开展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5]765号2005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0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12号2005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1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2005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2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367号2005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3 关于总电表款及安装费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931号200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4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核定规则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084号2005年10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5 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发改办价格2005年12国家发展改革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2005]2770号月15日委、卫生部46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2006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7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基层工作联系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981号200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8 关于印发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73号2006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9 关于坚持不懈、务求实效,不断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166号2006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0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政策中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投资[2006]1363号2006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1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735号2006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52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1867号2006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3关于优先安排运输仪器化公证检验大包棉花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6]2773号2006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54《钨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第94号2006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5 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2007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56关于做好“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421号2007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7《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7号2007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8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1887号2007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9关于制定和调整PET-CT和头部伽玛刀检查治疗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7]2107号2007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60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291号2007年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655号2007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电监委62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814号2007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3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74号2007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4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2007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5《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2号2007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6关于印发《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413号2008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7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8]25号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279号2008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8 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1554号2008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9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2641号2008年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0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54号2008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1关于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中价格上涨认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8]2358号2008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2关于将抽水蓄能电站“租赁费”改为“容量电费”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8]2937号2008年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3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222号2009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4关于同意将聚焦超声热切除术列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9]350号2009年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75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9]695号2009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6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2009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77关于印发《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2009]2366号2009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8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2009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79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9]2052号2009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0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2009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1关于做好法定节假日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41号2010年4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2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010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83 关于核定浙江、江苏和重庆省(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0]1013号2010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4 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发改价检201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场秩序的紧急通知[2010]1137号26日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85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201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86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2010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7关于规范开展低碳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0]2046号2010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8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993号2010年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9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西部[2010]2519号2010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0关于调整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电度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0]3199号2010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1关于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输电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0]3145号201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2 关于宁东直流输电工程有关电价问题发改价格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的通知[2011]518号15日委、电监会93 关于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11]854号2011年4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消费者协会94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1]854号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95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1101号2011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6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办产业[2011]1228号201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7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发改西部[2011]1726号2011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林业局98关于印发《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1]2390号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99 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发改办气候2011年10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2552号月24日100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437号2011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1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102关于印发《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1]2626号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3 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2011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意见发改基础[2012]43号2012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105关于灵宝背靠背、德宝直流跨区工程输电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2]299号2012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6关于印发对口援疆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802号2012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7“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2]第10号2012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8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对外物资赠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2]1265号2012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09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发改办法规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类标准(试行)的通知[2012]2130号3日110 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2012年8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111关于中俄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输电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2]2250号2012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12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2]2305号2012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113 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2012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14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层联系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2]2475号2012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15 关于核定黑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2]2909号2012年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16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发改社会[2012]3412号2012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17 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应用节能评价技发改办环资2012年11国家发展改革委术要求(2012年版)的通知[2012]3233号月19日118关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2]3547号2012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19关于向上线和锦苏线输电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2]4018号2012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0 关于印发2013-2015年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全国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3]271号2013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1关于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279号2013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122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3]852号2013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3关于核定河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3]966号2013年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4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201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125关于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3]1266号2013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6关于调整第三批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审查论证程序的通知发改办东北[2013]1573号2013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7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3]2365号2013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28 关于核定内蒙古东部和江西省电力用发改办价格2013年12国家发展改革委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2013]3206号月26日129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2014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0关于印发《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0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1关于印发《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1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2关于云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4]185号2014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3 关于加强民生用气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192号2014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4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65号201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35关于规范河北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4]231号201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6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2014年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7关于核定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4]944号2014年5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201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9 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发改价监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干规定》的通知[2014]1223号7日140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4]1329号2014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1关于对价格欺诈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4]1555号2014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2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1579号2014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143关于核定新疆自治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4]1782号2014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4关于核定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4]1908号2014年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5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4]2174号201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6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379号2014年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7关于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481号2014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8 关于云南省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15号2015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9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344号2015年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0关于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012号2015年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2015年-发改价格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输配电价的批复[2015]2200号30日152关于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260号2015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3关于贵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311号2015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4关于印发《全国电煤到厂价格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监测[2015]2461号2015年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5关于湖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773号2015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6关于安徽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774号2015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7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70号2015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8关于云南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00号2016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9关于贵州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01号2016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0关于安徽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02号2016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1关于宁夏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76号2016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2关于湖北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81号2016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3 关于印发《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12]3003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10.29【实施日期】2012.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003号)有关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城市矿产”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拟继续选择部分园区开展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第一、第二批示范基地所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三批示范基地所在省、区、市除外)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发改环资[2010]977号文件要求,组织推荐备选园区(限报1个,对于超报地区,两部门对其报送的实施方案将不予组织评审)。

(一)申报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园区已被确立为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2、实行园区化管理(有明确的园区边界,成立了园区管委会或专门管理机构等)。

3、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园区有符合标准的各项环保处理设施,近三年内无重大环保事故。

5、园区有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能够保障园区原料来源。

6、园区“城市矿产”品种两种以上,年集聚量不低于30万吨,有合理产业链,加工利用量占集聚量的30%以上,且加工利用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湖北小城镇

湖北小城镇

湖北省熊口镇的土地流转模式及其效益
土地流转模式分析
根据参与流转的主体不同,将流转模式分为: “农户+农户”(图3)、“农户+经济组织” (图4)、“农户+ 政府” (图5)、“农户+政府+企业” (图6)4种类型。
湖北省熊口镇的土地流转模式及其效益
“农户+农户”流转模式发生于个体农户之间基于血缘、亲缘、地缘之间的一种信任、契约关系的交 换,出租人保留所有权(承包权),将土地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将租金 支付给出租人的一种自发流转行为。这种情况较为普遍,以代耕、出租、转包等方式进行,具有流 转规模小、随机性、主体单一、流转达成方式简单、土地收益偏低等特征,同时农地使用权流转所 带来的收益是固定或浮动于较低水平,在代耕的方式中甚至存在零收益情况。 “农户+经济组织”流转模式发生于农户和经济组织(包括合作社、企业等)之间的一种流转行为。 农户在保留所有权(承包权)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托管或土地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农地的使用权,从 经济组织获得租金或分红;经济组织则获得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将农户的土地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从而逐步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 “农户+政府”流转模式是利用等级秩序、以领导权威和政府强制力为主导的土地流转,主要表现为 “农转非”。在此过程中,农户放弃农地的所有权利,包括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图5),由 于这种流转方式带有强制性,农户的农地流转收益较低且通常为一次性支付,导致农户的长期收益 经常得不到保障。 “农户+政府+企业”流转模式为“政府搭台、企业带头、农户参与”,即通过产业化龙头大企业带 动,政府充当桥梁,以信赖者身份有效沟通农户与企业,解决企业直接与农户对接沟通不便问题, 农户在完成“集体保留土地所有权、农户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使用权”确权基础上,坚持依法、 有偿原则,将农地经营使用权按照“以小块并大块、多块并一块”空间置换方法统一流转给龙头企 业,企业为农户提供安置房、尽力解决就业、并保障收益分红等。 在此过程中,土地流转规模大,且未改变农地性质;农户、村集体、企业和政府均获得不同程度收 益。由于农户转变为“股民式农民”或市民,通过获得的房产增值、土地租金、企业就业、外出务 工等增加了个人收益;村集体通过分散宅基地等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在规划 区域建设经营性物业对外出租获取租金;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拥有稳定的规模化生产基地,解决企业 长期用地问题;镇政府通过土地流转推动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提升了城镇化水平 和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发改规划[2016]2489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a31公安部【发布日期】2016.11.29【实施日期】2016.1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4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6〕1858号)的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的原则,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见附件1)。

现将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印发你们,请按此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时间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二、试点主要任务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14〕2960号)明确的各项试点任务总体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根据批复的各试点城市(镇)《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附件2)任务,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印发日期发文部门1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计基[1979]725号1979年12月16日国家计委2关于请妥善安排物价检查业务经费的通知价字[1983]22号1983年2月25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3关于依法惩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计价检[1994]600号1994年5月21日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的通知计价检[1999]593号1999年5月27日国家计委5关于价格违法所得收缴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0]57号2000年1月27日国家计委6关于印发《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计价检[2000]778号2000年6月19日国家计委7关于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的执法依据的复函计办经调[2000]1005号2000年12月20日国家计委8关于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1]1568号2001年12月31日国家计委9关于企业使用“平价”等价格术语是否属于价格欺诈问题的复函计办经调[2002]672号2002年6月1日国家计委10关于印发加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意见的通知计价检[2002]2844号2002年12月24日国家计委11关于统一价格行政执法标志的通知计办价检[2003]240号2003年3月12日国家计委12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发改能源[2003]369号2003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技术导则的通知13关于明确明码标价执法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3]320号2003年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关于公布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发改办产业[2003]1188号200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WMI)的通知15关于风电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4]29号200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局)发改价检[2004]568号2004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活动的意见的通知17关于印发《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5号200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8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发改价检[2004]1098号2004年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9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发改价检[2004]1717号2004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20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发改价检[2004]2832号200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的通知21关于明确有关电价政策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15号2005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2关于深入开展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发改办价检[2005]765号2005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知23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2005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4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367号2005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5关于总电表款及安装费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931号200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6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核定规则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084号2005年10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7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基层工作联系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981号200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8关于坚持不懈、务求实效,不断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166号2006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9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政策中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投资[2006]1363号2006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0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735号2006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31关于优先安排运输仪器化公证检验大包棉花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6]2773号2006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质检总局32《钨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年第94号2006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3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2007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34关于做好“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421号2007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5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7号2007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6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1887号2007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7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291号2007年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8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814号2007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9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74号2007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0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2007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1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2号2007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2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8]25号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279号2008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3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1554号2008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2641号2008年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5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54号2008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6关于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中价格上涨认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8]2358号2008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7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222号2009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8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2009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49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9]2052号2009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0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2009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1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2010年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52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201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53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2010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4关于规范开展低碳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0]2046号2010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993号2010年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6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西部[2010]2519号2010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7关于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11]854号2011年4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消费者协会58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1]854号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59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办产业[2011]1228号201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0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发改西部[2011]1726号2011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61关于印发《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1]2390号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62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552号2011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3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437号2011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4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65关于印发《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1]2626号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6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2011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7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意见发改基础[2012]43号2012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68关于印发对口援疆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802号2012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9“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2年第10号2012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0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对外物资赠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2]1265号2012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1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2130号2012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2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2012年8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73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2]2305号2012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74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2012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5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层联系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2]2475号2012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6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发改社会[2012]3412号2012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77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应用节能评价技术要求(2012年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233号2012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8关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2]3547号2012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9关于印发2013-2015年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全国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3]271号2013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0关于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279号2013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81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201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82关于调整第三批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审查论发改办东北[2013]1573号2013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程序的通知83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发改办能源[2013]2365号2013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8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发改气候[2014]63号2014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告工作的通知85关于印发《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0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6关于印发《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发改办价监[2014]121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87关于加强民生用气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192号2014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8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65号201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8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发改外资[2014]947号201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90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发改价监[2014]1223号2014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知91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4]1329号2014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2关于对价格欺诈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4]1555号2014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3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1579号2014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94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4]2174号201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5关于印发《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规[2016]1689号2016年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6关于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改价监规[2016]2245号2016年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7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635号2016年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98关于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规[2018]231号2018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3月8日

2012年3月8日

华阴市成功列入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文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决定把包括华阴市在内的全国64个市(区)和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这是国家首次将中小城市列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

自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华阴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成功列入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市。

这为华阴市争取中省资金、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华阴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

华阴市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五项工作”格局,积极实施“旅游立市、工业富市、文化引领、城乡统筹”四大战略,以华山太华湖城乡统筹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业园区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全力打造国际山水文化旅游名城,努力建设现代开放、文明靓丽、活力创新的陕西东大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12]385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02.23【实施日期】2012.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现就申报201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的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以及再制造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备选园区(“城市矿产”类园区除外)。

(一)推荐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园区已得到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批准;2.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3.园区内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具有明确的园区边界以及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或投资运营主体;5.园区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6.园区土地尚有开发利用空间,发展潜力较大;7.园区废弃物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07•【文号】发改气候[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我委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组织开展了两批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

各试点省市认真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在推动低碳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为了扩大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范围,鼓励更多的城市探索和总结低碳发展经验,我委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开展了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的组织推荐和专家点评。

经统筹考虑各申报地区的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基础、示范性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等因素,确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等45个城市(区、县)(名单附后)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目标,以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践行低碳发展路径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探索低碳发展的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开展低碳试点的组织保障工作,引领和示范全国低碳发展。

二、具体任务(一)明确目标和原则。

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等方面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低碳绿色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_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_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_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_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环资[2011]15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部分省(区、市)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701号)要求,为加快前期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计划草案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就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

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项目,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等单位节能硬件能力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二)节水方面。

主要包括: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示范项目,矿井水、苦咸水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海岛)建设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

主要包括: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

(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主要包括:共伴生矿产(稀贵金属、战略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磷石膏、尾矿、冶炼和化工废渣、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建筑和道路废物、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其他典型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列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内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农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中阶段,而且作为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会面临许多难题和挑战。

需要立足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前进,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9月中旬,党中央又一次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这次的主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

回顾历次专题研讨班,均是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问题的研讨。

这次关于城镇化的研讨班,在十八大前夕举办,预示着城镇化建设必将成为十八大之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之一,正如李克强副总理在这次研讨班上所说,“城镇化……是一个事关长远的大战略,要放在实现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中来思考。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大战略随着金融危机使我国外贸一蹶不振,国家巨额投资计划副作用的逐步显现,扩大内需成为拉动我国经济三驾马车中唯一可以快速前行的力量。

而面对国人收入普遍不高,社会保障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提振内需的抓手又在哪里呢?作为经济学博士的李克强副总理近年来在不同场合,都在强调“扩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城镇化”。

梳理媒体的报道,李克强最早在2009年底考察广东时就明确提出“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

而这个时间正是4万亿投资计划显现成效的时候。

*城镇化是我们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

我国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为35%左右,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水平,也低于许多同等发展阶段国家的水平。

差距也是潜力,在未来二、三十年里,如果城镇化率的提高保持目前水平,每年将有1000多万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必然会带来劳动生产率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带来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带来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增加,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从而持续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能,这正是中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动力源泉所在。

2010年2月,李克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最雄厚的潜力所在,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重庆市南川区关于报送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关于报送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报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及市发改委《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试点小城镇申报条件进行了认真比选,现确定将水江镇作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申报,请予审核批准。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改革小城镇试点报告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打印:向校对:林(共印5份)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建设与发展小城镇,提高城镇化水平,是进一步缩小三个差别,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水江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情概况(一)基本情况水江镇位于重庆市南川区东部,幅员面积233平方公里,辖8个居委、9个村,49个居民小组、5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2.8万人,城镇化率达44.79%。

有富余劳动力1.23万人。

2010年,全镇实现镇域财政总收入15566万元,镇级税收收入7106万元,工业总产值18.8亿元,农业总产值1.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亿元,协议引资38.8亿元、到位资金20.3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8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10元。

水江镇处于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内,是南川区第一大镇。

1995年,水江镇被列为四川省第一批100个试点小城镇之一。

重庆直辖后,水江镇被纳入重庆市试点镇、20个示范镇、103个经济强镇、首批启动的45个中心镇和全国重点镇之一。

同时该镇也是重庆市铝工业基地、南川区工贸小城市、区域副中心。

水江镇曾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单位以及重庆市十大综合实力小城镇、重庆市先进中心镇、重庆市文明镇、重庆市首批法制示范乡镇、重庆市安全生产先进示范社区等称号。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方案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方案

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十一月目录1概述 (1)1.1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背景 (1)1.2餐厨废弃物处理工艺论证 (3)1.2.1高温消毒制饲料技术 (3)1.2.2微生物处理制农用微生物菌剂/饲料技术 (4)1.2.3好氧堆肥技术 (5)1.2.4厌氧消化技术 (5)1.2.5亚临界水解技术 (6)1.2.6工艺比选 (7)2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案 (10)2.1处理对象规模 (10)2.2工艺流程 (10)2.3工艺环节描述 (11)3投资匡算 (21)1概述1.1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背景餐厨废弃物是指饭店、宾馆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加工、消费食物过程中形成的残羹剩饭、过期食品、下脚料等。

餐厨废弃物常规处置方法为填埋和喂养生猪。

但餐厨废弃物具有含水率高,且餐厨废弃物含有大量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的特点。

常规处理方式如填埋易造成填埋场作业环境差;喂养生猪易造成生猪患病,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日渐上升,每年达到5000~6000万吨。

由餐厨废弃物处理不当引发的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已成为各方广泛关注的一大难题。

近年来,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了餐厨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表1-1)。

2010年,国家发改委启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工作,并于分别于2011~2015年确定五批、共计100个试点城市。

表1-1 餐厨废弃物相关政策、文件在政策引导与试点推进下,全国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大氛围已基本形成。

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50%的设区城市将初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42座,总处理能力超过3万吨/日,餐厨废弃物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精选全文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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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规定:“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东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东)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中)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南和华西)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
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办规划[2016]1798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05
【实施日期】2016.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16]1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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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农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了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代表该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改革创新意识强、对承担试点任务积极性高、勇于探索和实验、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小城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试点城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砌“十二五”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
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公共资源,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

各地发展改革委、有关主管部门及试点城镇的上级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通知》中有关试点内容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试点城镇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城镇积极探索,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地级市的试点方案报上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县级市、市辖区及小城镇的试点方案应在上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试点城镇给予积极支持,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要向试点城镇倾斜;要在年终对本省(区、市)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综合性报告,重点内容包括采取的改革创新措施和成效、可供借鉴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开展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连同各试点城镇的经验总结一并报我委。

各试点城镇要确定试点工作主要负责人和日常工作联络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我委。

我委将通过调查研究、政策咨询、规划指导、组织培训、经
验交流等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城镇改革发展经验,帮助解决试点城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使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我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的指导工作。

附件: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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