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氨水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292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配制氨水的安全操作规程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配制氨水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液氨罐严禁外露在阳光曝晒。
2. 在液氨罐的周围不得使用明火,或进行产生高温的有关作业。
3. 液氨罐装液氨量不得超过吨。
4. 液氨罐在装有液氨的条件下,不许用空气加压。
5. 液氨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留有不少于100公斤的余量且不低于0.1MPa。
6.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吸烟。
7. 在使用过程,非特殊情况不能使用与液氨罐连接的第一个闸阀。
8. 如果发现液氨罐漏气,必须采取措施,并向厂领导和安全部报告。
9. 严禁用铁器敲打罐体。
10. 在配制氨水时,必须控制流量,在确认液氨全部能吸收的条件下,才能适当增加流量,否则要减少流量。
11.在配制氨水过程中,必须观察水位,加水水位高不得越过罐高的2/3。注意排气孔是否通畅,如果不畅通,不得配制氨水。
11. 严禁在装有氨水或液氨罐体上进行管道作业、电焊、气割等。
12. 在液氨罐的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品。
13. 制液用氨和电解用氨要按要求分开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