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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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建法规特征行政隶属性、经济性、政策性、技术性的特征。基本原则(1)法制统一原则(2)遵循科学技术规律,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原则(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4) 民主立法原则(5)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建设法规体系的定义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法规框架

建设法规体系组成1建设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制定的属于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范围的各项法规) 2建设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布的法规)4地方性建设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或经批准颁布的由下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只能在本地区内有效的建设方面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或经批准颁布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1. 建设行政法律建设行政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由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它在建设法规中居主要地位指令性非对等性强制命令性灵活性。2建设民事法律建设民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人民意志的,为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建设关系的行为准则。平等有偿性范围选择性相对稳定性3建设技术法规建设技术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划、施工、安装、检测、验收等的技术规程、规则、规范、条例、办法、定额、指标等规范性文件。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建设法规立法原则1)法制统一原则(2)遵循科学技术规律,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原则(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4) 民主立法原则(5)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生产要素、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法是指调整城市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选址意见书指建设工程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于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的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划建设到建成投产必须遵循的工作环节及其先后顺序。具体地说,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对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等全过程先后衔接的顺序。它是建设项目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特征⑴行政许可是授意性行政行为⑵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③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④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先有申请后有许可行政许可基本原则(一)行政许可法定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便民原则(四)行政相对人保护原则(五)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原则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科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审核等

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作为发包人将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发包代理监理等工作的全部或一部分,委托给承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按双方商定条件支付报酬,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种商业交易上的法律行为。直接发包:对特殊建设工程或法律规定应招标发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委托给承包方承建的一种交易行为。招标发包: 由建设工程设定标的并编制其反映建设内容与要求的招标文件,吸引投标人参与承包竞争,按法定程序择优选定投标人达成交易并签订承包合同,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交易方式。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优点不受地域行业限制机会平等,竞争强,缺点资格预审评标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2邀请招标优点,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减少风险。缺点,范围小选择面窄,竞争激烈程度差。议标:适用于造价低工期紧专业性强的工程或小型工程。议标优点成本低,缺点缺乏公开竞争性和招投标程序。建设工程发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发包承包各方权利义务原则,承包合同必须全面履行原则否则应承当违约责任,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平正原则,禁止承包发包双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建设工程的造价应在合同中依法约定并拨付。发包方主体资格1建设单位;法人资格或合法组织资金专业人员2勘察设计: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有需要的资料,有设计要求的说明书3施工:初步设计方案经批准,建设工程列进年度计划,有满足需要的资料

工程勘察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需要,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情况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并提供相应成果和资料的活动,岩土工程中的勘测、设计、处理、监测活动也属工程勘察范畴。

2、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指标,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建设勘察设计法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勘察设计法规的基本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鼓励使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等。建设工程监理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理的对象不是工程本身,而是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其权利、义务的履行状况。强制监理工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工程监理的依据1.政策: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2.国家或部门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3.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4.经审批的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5.依法订立的各类工程合同文件等。房地产法指确立和调整国家、集体、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管理以及房地产使用、修缮、服务等活动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以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原则。招标种类:全过程,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和资历证书,企业简历,自有资金情况,全职人员,近三年承建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现主要施工任务。第6章。建设工程勘察概念: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的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条件进行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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