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公交企业服务管理制度
公交企业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公交运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公交公司和公交车队等。
第三条公交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交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运营安全和乘客安全。
第二章服务品质管理第五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服务品质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评估等。
第六条公交企业应制定公交车辆和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和设施的完好与安全。
第七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乘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九条公交企业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满意度调查,收集乘客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条公交企业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营运管理第十一条公交企业应依法办理公交运营相关手续,合规运营,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第十二条公交企业应严格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保证公交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公交线路和班次的调度管理,提高运输效率和乘客满意度。
第十四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票款的管理和监控,严防漏洞和失信行为。
第十五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对车辆和设施的保险和维修管理,确保运营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机制,规避和化解运营风险。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激励和考核等。
第十八条公交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公交企业应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激励员工的创新和进取精神。
第二十条公交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交企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公交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服务行为,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交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公司、企业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交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乘客至上,服务第一;3. 安全、高效、便捷;4.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四条服务设施:1. 公交车辆应保持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包括座椅、扶手、照明、通风、广播系统等;2. 站点设施应完好,包括站牌、候车亭、售票处等;3.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和站点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车辆运行:1. 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和时间运行;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3. 车辆应保持平稳行驶,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4. 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介绍线路、票价等信息。
第六条乘车服务:1. 乘客购票应自觉遵守规定,持有效车票乘车;2. 乘客应有序上下车,不得拥挤、推搡;3. 驾驶员应礼貌待客,耐心解答乘客询问;4.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及时清理乘客垃圾;5. 驾驶员应关注乘客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特殊服务:1. 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驾驶员应提供优先乘车服务;2. 对行动不便的乘客,驾驶员应协助上下车;3. 对盲人乘客,驾驶员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引。
第三章服务质量监督第八条建立公交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设立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第九条乘客对公交服务有投诉权,公交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投诉处理。
第十条公交公司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并向社会公布自查结果。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公交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公交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交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是指为了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出行体验和权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标准。
它涉及到公交车辆、驾驶员、车站设施等各个方面,旨在提升公交运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形象。
一、车辆管理首先,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公交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车辆内部的设施也要保持整洁,座椅的舒适度和安全带的使用应得到重视。
此外,公交车辆还应配备先进的导航系统和车载监控设备,以提高运行效率和乘客的安全感。
二、驾驶员培训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还要求公交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
驾驶员是公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素质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乘客的出行体验。
因此,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道路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公交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车站设施建设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还要求公交车站的设施建设与管理。
车站是乘客上下车和候车的重要场所,其环境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乘客的出行体验。
公交公司应确保车站的整洁和安全,配备舒适的候车设施,如座椅、遮阳棚等。
此外,车站还应设置明确的标识和导向,方便乘客快速找到所需的车次和线路信息。
四、乘客投诉处理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还要求公交公司建立健全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
乘客投诉是对公交服务质量的一种监督和反馈,公交公司应认真对待每一份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公交公司可以通过设置投诉热线、建立投诉平台等方式,方便乘客提出投诉,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同时,公交公司还应加强对投诉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信息化管理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还要求公交公司加强信息化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公交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实时的车辆位置和到站时间信息,方便乘客查询和规划出行。
公交公司的营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公司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交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二)科学管理,高效运作;(三)规范服务,提升形象;(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营运线路规划与管理第四条营运线路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方便乘客出行;(二)充分考虑道路条件、客流分布等因素;(三)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相协调。
第五条线路规划与调整:(一)新开辟、延伸、改造线路及站点设置,由营运部门根据城市发展、客流调查和群众乘车需求,提出方案,经公司研究、主管局、交警支队批准后执行;(二)营运部门负责编制各线路的车辆运行时间、配车数、车辆运行时刻表(包括冬、夏季)。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购置与更新:(一)公司根据营运需求,购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二)车辆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维修与保养:(一)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二)营运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维修管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一)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二)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和服务规范。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按时出车,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三)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四)维护车辆卫生,保持车辆整洁。
第五章调度管理第十条调度职责:(一)负责车辆调度,确保车辆合理分配;(二)根据客流变化,调整运行班次;(三)确保车辆按时到达站点,提高运营效率。
第十一条调度流程:(一)营运部门根据线路规划,编制运行时刻表;(二)调度员根据运行时刻表,安排车辆运行;(三)调度员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六章服务质量与考核第十二条服务质量标准:(一)车辆整洁,设施完好;(二)驾驶员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三)车辆准点发车,不延误乘客;(四)安全运行,无安全事故。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是评估公交运营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管理目标1. 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运营服务;2. 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减少运营成本;3. 提高公交运营服务的满意度和市民出行体验。
三、服务内容1. 公交车辆1.1 车辆外观整洁,车身无明显损坏;1.2 车辆内部清洁,座椅整齐,无异味;1.3 车辆设备齐全,如安全带、紧急疏散装置等;1.4 车辆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和颠簸感。
2. 运营时间2.1 公交线路运营时间明确,做到按时开车;2.2 运营时间覆盖市区主要时段,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3. 线路规划3.1 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广,连接市区主要交通枢纽;3.2 线路规划合理,减少市民换乘次数,提高出行效率;3.3 线路标识清晰,方便市民辨识。
4. 班次频率4.1 班次频率合理,满足市民高峰出行需求;4.2 班次间隔时间明确,减少市民等待时间。
5. 车站设施5.1 车站设施完善,包括候车亭、站牌、座椅等;5.2 车站标识清晰,方便市民辨识;5.3 车站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和垃圾。
6. 服务人员6.1 公交司机礼貌待客,服务态度良好;6.2 司机驾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6.3 司机熟悉线路,能够提供准确的乘车信息。
四、服务监督1. 市民投诉渠道畅通,接受市民对公交运营服务的投诉和建议;2.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3. 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公交线路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五、服务评价1. 市民满意度调查,定期了解市民对公交运营服务的评价;2. 建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对公交运营服务进行综合评价;3.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六、总结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旨在提升公交运营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通过规范公交车辆、运营时间、线路规划、班次频率、车站设施和服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公交运营服务的安全、便捷和舒适。
公交车公司营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车公司的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交车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营运线路规划与管理第四条营运线路的规划应结合城市交通规划和乘客出行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线路,确保线路覆盖面广、便捷高效。
第五条新增、调整、撤销线路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线路运营时间、班次间隔、票价等由公司营运管理部门根据客流情况制定,并定期调整。
第七条线路站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便于乘客换乘;(二)满足乘客出行需求;(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公司应确保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九条车辆行驶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
第十条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车辆应保持整洁、卫生,驾驶员应定期清理车内垃圾。
第四章调度与运营第十二条调度部门应根据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班次和路线。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按时到岗,服从调度指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保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服务,解答乘客咨询,引导乘客文明乘车。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调度员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的依据。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确保工作秩序。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营运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章奖惩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在营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公交公司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 公交公司坚持用人原则,以能力为依据,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建立健全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和晋升机制。
2. 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员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3. 建立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车辆管理1. 进行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2. 实行车辆使用台账,逐一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车辆进行处罚。
3. 安装GPS定位系统,及时掌握车辆位置,提高运行监控能力。
三、运营管理1. 客户服务: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服务,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接受用户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解决。
2. 运营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道路条件,合理调整线路和班次,平衡供需关系,提高运行效率。
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车辆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 线路维护:定期检查线路情况,及时修复损坏路面和道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5. 资产管理:建立车辆、设备以及场站资产清单,做到资产管理有序,并制定资产维修和更新计划。
6. 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收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监控和预警。
7.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治理,推广绿色公交。
四、考核评价1.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综合评价,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定期召开业务总结会和绩效考核会议,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和借鉴,推动公司全面发展。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公交公司能够实现良好的组织运行,提高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服务。
公交企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公交车辆、驾驶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服务宗旨与目标第四条服务宗旨:乘客至上,安全快捷,舒适便捷,服务优质。
第五条服务目标:1. 乘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2. 安全行车事故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3. 服务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100%;4. 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车辆规范:1. 车辆外观整洁,标志明显,车容车貌良好;2. 车辆内设备齐全,功能正常,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3. 车辆内禁止放置影响乘客安全、卫生的物品。
第七条驾驶员规范:1. 驾驶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精神饱满;2. 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服务;3. 驾驶员在车辆启动前,应向乘客做好安全告知;4. 驾驶员应主动询问乘客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八条票务规范:1. 严格执行票价政策,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2. 乘客购票后,应及时为乘客提供发票或电子票;3. 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如需退票或换票,应按规定办理。
第九条服务态度规范:1. 对乘客热情礼貌,用语文明,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2. 对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应耐心解答,及时处理;3. 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第四章服务质量监控第十条成立服务质量监控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遵守交通规则情况;2. 服务态度情况;3. 乘客满意度情况;4. 安全行车记录情况。
第十二条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服务投诉处理第十三条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第一部分总则—、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水平,规范车容车貌、标志标识、站务设施及驾驶员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室、单位工作职责, 提升城市公交整体服务形象,特制订本规范。
二、责任单位(部门)集团公司营运服务部、技术机务部、信息管理中心、各主营公司、广告分公司、修理分公司。
三、职能本规范是集团公司营运服务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其他要求公交营运服务质量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本规范未尽之处参照《企业制度汇编(2018年修订增补版)》执行。
文登公司根据本单位运营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部分车容车貌及车内服务设施规范一、车容车貌责任部门:技术机务部、主营公司、修理分公司(一)技术要求1.车辆外部(1)车身蒙皮及其压条齐全完好,紧固可靠,无锈迹、碰刮现象。
(2)车身流水槽完整紧固,无变形、锈蚀、破损。
(3)门徽、自编号等外部标志排列端正、齐全醒目。
(4)灯罩齐全无破损,固定牢靠,灯光亮度符合要求。
(5)雨刮器固定牢靠、刮片完好有效。
(6)车辆牌照齐全,字迹清晰无污损、固定牢靠。
(7)事故车辆整形必须到位,整体形状与原车保持一致。
(8)整车漆面无脱落,无锈迹,补漆颜色与原车漆色一致,补漆不得有明显的流痕、刷痕和雾边现象。
(9)前后风挡无影响视线的裂损、安装牢靠、密封良好。
(10)侧窗玻璃齐全完好,推拉灵活可靠。
(11)车门及舱门无裂损变形,安装、锁止牢靠,开关灵活。
车门玻璃及胶条齐全完好。
(12)顶风窗齐全,开关灵活,密封可靠。
(13)后视镜镜面无裂损,镜架固定牢靠,无破损。
(14)路牌标识齐全有效,LED路牌字体不缺失,翻板式路牌照明灯有效。
2.车辆内部(1)车厢内围板、顶板无变形、破损,表面清洁,压条齐全紧固。
(2)地板革平整无破损。
修正后的地板革颜色与原来要保持基本一致,修补部位不得超过3处,每处修补尺寸不得大于500mmX500mm。
各检视口盖板齐全、紧固可靠、密封良好。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是指为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标准。
公交服务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的便利程度和生活质量,因此,建立和完善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服务理念、人员管理、车辆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首先,建立一个良好的服务理念是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基础。
公交企业应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注重用户需求,以满足用户出行需求为核心,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公交服务。
其次,人员管理是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公交企业需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同时,公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进行纠正和培训。
在车辆设备方面,公交企业需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与维护。
首先,要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修复车辆故障,避免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服务质量。
其次,要加强车辆内部的清洁和卫生管理,保持车辆内部整洁,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同时要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公交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公交车站的管理,建立健全车站安全监控系统,加强人员巡查,确保车站的安全。
其次,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防范,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加装安全设备,确保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此外,公交企业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共同推进公交服务质量的提升。
与政府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确保公交服务能够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交服务评价活动,倾听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建立和完善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公交公司营运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 ......................................................... - 2 -第二章营运规划建设管理....................................... - 2 -第三章车辆管理 ................................................... - 3 -第四章调度操作规程 ............................................. - 4 -第五章车队长管理职责 .......................................... - 5 -第六章营运纪律 ................................................... - 6 -第七章营运管理制度 ............................................. - 7 -第八章处罚规定 ................................................. - 10 -第九章附则 ....................................................... - 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公交服务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经济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满足广大乘客的乘车需求,构建和谐公交,和谐社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参照建设部《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性关键岗位》标准及其它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公司营运服务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营运规划建设管理第三条营运线路的布局要科学合理,在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适应城市道路网络、工业基地、交通枢纽、商业网点、居民区、开发区、文化娱乐中心、旅游风景区等发展规划。
公交车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公交车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车公司的服务管理,提高公交车公司的服务质量,树立公交车公司的良好形象,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交车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交车公司服务管理制度是公交车公司的管理规范和基本准则,对公交车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具有指导意义。
第二章服务理念第四条公交车公司的服务理念是以乘客为中心,以乘客需求为导向,为广大乘客提供便捷、舒适、安全、文明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五条公交车公司要强化乘客意识,做到服务为先,以乘客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的最重要指标。
第六条公交车公司要坚持“服务至上、客户至上”的宗旨,做到规范、高效、全面的服务管理。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七条公交车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监督等,确保服务的规范与优质。
第八条公交车公司要制定详细的乘客服务管理规定和流程,包括上车检票、车辆清洁、乘客信息发布、安全提示等,确保服务的具体执行细节。
第九条公交车公司要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及时了解服务质量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四章服务标准第十条公交车公司要明确服务标准,包括车辆运行时间、站点设置、服务频次等,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第十一条公交车公司要设定乘客服务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提升空间。
第十二条公交车公司要对服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使服务标准与时俱进。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公交车公司要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包括准点率、车内环境、乘客满意度等,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四条公交车公司要设立服务质量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秀的车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十五条公交车公司要建立服务质量改进机制,持续探索创新、调整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交车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安全制度等,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公交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公交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运营管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交运营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交运营企业及其驾驶员、工作人员,依法保护公交企业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交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取良好社会声誉。
第四条公交驾驶员、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确保乘客安全顺利出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公交企业应当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公交企业应当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性能稳定。
第七条公交企业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全面监管。
第八条公交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方可上路运营。
第九条公交企业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车内清洁整洁。
第十条公交企业应当配备急救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公交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交运营规定。
第十二条公交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公交车辆驾驶规范,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三条公交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文明驾驶,遵纪守法,杜绝酒驾、超速等行为。
第十四条公交驾驶员应当热情服务乘客,耐心解答各类问题,提高乘客满意度。
第十五条公交驾驶员应当遵守公交运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公交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技能,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公交企业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停职、罚款等处理。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八条公交企业应当保证公交线路覆盖面广,公交车辆运行频次合理,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九条公交企业应当加强站点设置和服务人员配置,提高乘客出行便利性。
第二十条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乘客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保障乘客权益。
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
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一、前言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公共交通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便利和高效,制定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公共交通安全、服务质量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对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进行论述。
二、公共交通安全1. 乘车安全措施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的安全至关重要。
交通运营企业应配备安全员,加强校车安全岗位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2. 车辆维护管理公共交通车辆应每日进行例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大修与更新。
同时,应建立严格的运营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乘坐舒适度。
3. 应急处理机制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服务质量1. 服务态度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向乘客提供礼貌友好的服务。
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关怀,并确保服务流程的高效顺畅。
2. 车内环境公共交通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杀。
提供舒适的座椅、通风良好的车厢,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3. 信息公示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向乘客提供准确的车辆到站信息、运行线路等信息。
在车站、公交车内等场所设置明确的标识和广告,提供便捷的交通信息。
四、环境保护1. 节能减排公共交通车辆应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并采取合理的车辆调配策略,减少空驶率,降低油耗和碳排放,以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2. 垃圾分类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宣传,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引导乘客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共同保护环境。
3. 计划和调度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减少拥堵和排放。
同时,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车辆的调度效率,减少空驶时间。
五、总结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制定和遵守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是确保交通运营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
公交公司营运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公司营运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舒适、便捷出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公交车辆及营运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营运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乘客和驾驶员生命财产安全;2. 服务至上:以乘客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3.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营运秩序;4. 不断改进: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营运车辆管理第四条营运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确保安全、舒适、便捷。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营运车辆应配备齐全的设施设备,如:灭火器、安全锤、警示标志等。
第七条营运车辆应保持整洁,车厢内不得存放杂物,确保乘客乘车环境。
第八条营运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营运人员管理第九条营运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条营运人员应着装整洁、规范,佩戴服务标志。
第十一条营运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到岗、离岗。
第十二条营运人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咨询、引导、帮助等服务。
第十三条营运人员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违规收费。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
第十五条营运人员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立乘客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乘客投诉。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培训,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意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营运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营运车辆、营运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营运车辆、营运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公交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1第五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第六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搜检。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4、未执行运转打算无故脱岗;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第八条有下列违背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构造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搜检,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搭客拒载;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转打算;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2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交公司服务质量要求方案
公交公司服务质量要求方案公交公司服务质量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效果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市民出行体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公交公司应制定服务质量要求方案,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方案:一、服务理念和宗旨:1.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市民的出行体验为宗旨;2. 努力创造舒适、便捷、安全的公交出行环境,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3.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的可量化和可评价性。
二、服务项目和指标:1. 提供准时、频繁、稳定的公交运营服务;2. 完善的线路网络覆盖,保证市民出行的便利性;3. 优质的车辆设施和舒适的座椅;4. 安全稳定的驾驶和行车;5. 清洁整洁的车内环境和车身;6. 友好、热情的服务态度;7. 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服务质量监测体系:1. 创建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通过设立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实时监控公交运行情况;2. 进行定期的服务质量评估,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3.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在线投诉与建议平台,提供便捷的反馈渠道。
四、服务质量改进措施:1. 加强对公交驾驶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2. 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建议,改善不足之处;3. 建立与其他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机制,优化公交线路规划和调整,提高运行效率;4. 提高车辆维护保养水平,确保车辆设施清洁整洁;五、服务宣传和推广:1. 加强服务宣传和推广,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发布公交信息和服务质量动态;2. 利用社交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平台设立公交服务官方账号,提供实时信息和交流互动;3. 开展公交服务宣传活动,增加市民对公交公司和服务的认知度和好感度。
六、奖惩机制:1. 对服务质量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和服务人员给予奖励和表扬;2. 对服务质量表现差的驾驶员和服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培训;3. 对经常受到投诉的车辆和线路进行整改或淘汰处理。
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
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公共交通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选择。
为了保证公共交通的安全、便捷和可靠,各地普遍实施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以规范公共交通的运营服务。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详细讨论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各个方面。
1. 服务质量的要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出行体验。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公共交通运营必须遵循以下要求:1.1 准时出发和到达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班次时间准时出发,并且最大限度地确保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准确性。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延误,应及时向乘客做出说明,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1.2 车辆维护和卫生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车辆内部和外部应保持干净、整洁,提供一个舒适和卫生的乘车环境。
1.3 安全措施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包括紧急制动装置、逃生门、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车辆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确保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2. 乘客权益的保障公共交通的运营服务不仅仅是提供出行工具,更重要的是保障乘客的权益和安全。
为此,需要制定一些规定来确保乘客权益的保障。
2.1 乘车秩序公共交通车辆应当设立合理的乘车站点和站牌,为乘客提供方便的上下车条件。
同时,乘车站点应有明显的标示,指引乘客正确乘坐车辆。
2.2 优先服务对于老年人、孕妇、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公共交通运营应提供优先服务,保障其出行安全和便捷。
2.3 理性收费公共交通运营收费应合理公平,充分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
收费标准应透明,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合理调整。
3. 运力调度和管理为了保证公共交通运营的高效和有序,需要进行合理的运力调度和管理。
3.1 路线规划公共交通运营需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乘客需求进行合理的路线规划。
路线应覆盖城市主要地区,确保乘客能够便捷地到达目的地。
3.2 车辆检修和调度公共交通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公交车辆管理1.公交车辆应按时进行例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2.公交车辆乘客座椅应保持清洁,座椅的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公交车辆应常年统一配备应急药品和急救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4.公交车辆的车内温度和空气质量应处于舒适状态,避免过冷或过热,减少空气污染。
二、驾驶员管理1.对公交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
2.驾驶员的着装应整洁,严禁抽烟、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乘客的安全和顺畅的乘车体验。
4.驾驶员应礼貌待客,对乘客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及时解答和满足。
三、站场设施管理1.公交站点应设立明确的标识和信息牌,包括公交线路、班次和发车时间等信息。
2.公交站点应设立座椅或候车亭,以方便乘客休息和遮阳避雨。
3.公交站点应配置相关的候车信息查询设备,提供实时公交到达和发车信息。
4.公交站点应设立卫生设施,包括垃圾箱和厕所等,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卫生环境良好。
四、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1.建立公交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对公交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建立乘客意见反馈渠道,鼓励乘客提出对公交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投诉。
3.对乘客的意见和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及时回复和解决相关问题。
4.定期公布公交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和改进措施,增加监督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包括公交车辆、驾驶员、站场设施等多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和规范措施。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和满意度,促进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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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公交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第十条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第三章运营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物品;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第十三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
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第十四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
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投币、刷卡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置;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第十九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对当班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亲朋好友乘车未投币刷卡;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一次两人以上漏票;第二十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并写书面检查。
1、私自拆卸投币箱;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在运营中触摸钱币;3、误导乘客将钱币不放入投币箱;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以岗位之便并谋取私利;2、以各种手段侵吞票款;3、采取里勾外联等形式盗窃票款;4、严重违反票务管理制度被查处后拒交罚款;第二十二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如发现乘客上车既未投币、又未刷卡,则对该当班驾驶员每人次罚款20元,超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罚款100元,分公司内通报并又书面检查。
第二十三条由GPS车载监控系统的车辆在运营期间,有人为干扰、切断电源、破坏监视探头、遮挡投币箱探头,造成信息传递中断、票款丢失情形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线路运营车辆驾驶员在场区内未按指定收银地点,停放车辆换取投币箱内胆,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第五章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件;2、车厢内服务设施短缺或不报修;3、不规范使用语音报站器、LED显示屏;4、电子路牌夜间不开或数字不完整不及时报修;5、驾驶员座椅靠背悬挂衣物或其他饰品;6、乘客上车投币未展开,驾驶员不提示、不查验残币;7、车厢内无张贴乘客须知或不洁、有损坏;8、车厢内无服务意见本、车门票价标识;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仪容仪表不整洁、敞胸露怀不端庄;2、不耐心解答询问、语言解答不规范;3、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冷淡;4、不照顾老、弱、病、残、孕;5、车上乘客骤增不疏导;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教育。
1、服务态度蛮横、发生有责纠纷;2、不制止携带危险品、宠物和吸烟的乘客上车;3、不注重语言文明、歧视辱骂行为;4、驾车时对工作发泄牢骚和不满;5、遇路堵等情况不向乘客解释、发生纠纷;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违反服务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规定严肃处理。
1、发生服务纠纷不正确处理、隐瞒事实欺骗公司;2、受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严重有损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3、散布谣言、煽动罢运、越级上访、制造事端等行为的;第六章车容车貌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车体:车身外面积三分之一有泥点或雨雪后(路面已干)没有及时清刷车辆;2、玻璃:车体玻璃不明亮,有污迹;3、地板:车厢地板积泥、存积杂物;4、座椅:靠背缝隙有明显灰尘或陈旧污垢;5、踏板:有明显积土杂物;6、外顶:有明显污垢;7、车门:车门内外有油泥或明显污迹;8、轮胎:有明显油污或陈旧积泥;9、垃圾桶:垃圾桶清倒不及时或残缺、不洁;10、车到终点不清扫废弃物、清洁工具乱放置;第七章运营质量稽查流程管理第三十条运行质量管理部履行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职能,按照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章行为按序进行监督、核查、追责;(一)公司管理人员稽查;1、对公司线路日常现场抽查及纠正治理,视情节分两项处理一是口头纠正、二是现场开据廊坊市公共交通营运行为违章通知单一式两份;2、通知单填写属实、检查人与被检查人双方签字,一份部门处理后保留存档、一份发至被检查人所属单位签署答复意见;3、质量管理部门10日内审核处理、开据违规违章处理意见书、部门处理意见与通知单一并归档,部门处理后上报主管领导;4、质量管理部将违规违章处罚金数额以通知书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在其本月工资内扣除,也可交现金处理;5、监督检查出较大以上问题、由部门汇总意见、请示主管领导意见,报总经理批复执行;(二)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1、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出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据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对违规违章驾驶员处理;2、分公司以纸式违规违章处理单形式,每10日报运行质量管理部备案;3、分公司对查出问题较大以上的,上报公司处理;4、分公司建立健全违规违章处罚管理档案;(三)服务质量投诉、核查、回复;1、运行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其它方式途径披露的;市民及其他组织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人来访等各种形式举报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2、运行质量管理部以填写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营投诉受理单以及投诉内容、时间要求、答复或回复标准一并发至各分公司;3、各分公司对投诉内容涉及运营车组和驾驶员服务质量问题,要如实核查、按要求答复或回复投诉人、要有书面材料并拿出对被投诉行为事实有处理意见上报,运行质量管理部核查落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领导,较大问题以上报总经理;4、运行质量管理部对公交规划、便民服务、港湾站点设施等政策性很强的建议和意见,将会同有关部室,请示总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统一标准进行对话和回复;5、需要核实调查违章违纪行为的,指定2名以上稽查管理人员与分公司共同调查核实;6、无明确的违章违驾驶员信息或无具体违章违纪车组信息,行为不清、证据不充分或不确凿、提请主管领导后,不与调查;7、各分公司对投诉调查、核实、取证、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及上报;8、对投诉内容调查属实,违章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理,依据运营质量管理规定条款处理;(四)、运营质量管理对投诉的定性标准;1、一般投诉:服务不规范、工作不认真、态度生硬、照顾不周到、解答不耐心、不虚心听取乘客意见、因工作失误、失礼不道歉、仪容仪表不规范;2、严重投诉:严重违反服务纪律或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服务矛盾;歧视漫骂乘客、造成严重后果;因野蛮服务处理失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乘客投诉;新闻批评属实、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第八章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