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实践研究 蔡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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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实践研究蔡俊伟

发表时间:2019-11-07T16:41:37.7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作者:蔡俊伟1 汪俊校2 [导读] 摘要: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1身份证号码:41042519670804XXXX;2身份证号码:41042519910521XXXX 摘要: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在科技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

会资本参与。文章基于智慧城市建设与PPP模式的相关原理,阐述了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与PPP模式结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PPP模式;智慧城市;应用引言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响应,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成长。为应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实施智慧城市战略是一个最优应对策略。 1PPP模式创新

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资金和运营难题,在金融渠道、融资途径、资金管理、运营持续、运行高效等问题。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各部委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广公私合作模式(即PPP模式)。以PPP模式为契机,智慧城市的建设开始走向全社会参与共建的阶段。一方面,通过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构建良好的政企协同关系,以政府管理服务为主,企业进行灵活的市场运作,形成新型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引擎。另一方面,以PPP模式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进行管理模式创新,已经从国家到地方都得到了认可和实践,据统计显示,40%的智慧城市试点省份明确要推行PPP智慧城市建设模式,近50个试点城市已明确了具体的PPP投资项目。 2智慧城市PPP项目的特点

2.1商业化程度较低

PPP模式开展的主要前提是利用社会融资手段建设公共事业,当公共项目建成之后,政府部门将公共项目的服务、所有权和经营权转交给社会企业一定的年限,实现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共赢。但是,由于智慧城市项目的公益性较强,加上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在智慧城市的系统中大多数子系统为纯公益性质,只有部分子系统具有使用者付费基础的特征。在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对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量化控制,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的背景下,加强智慧城市各领域运营模式的突破和创新,减少依赖于政府财政,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意义重大。

2.2风险管控难度大

智慧城市PPP项目具有涵盖领域众多、资金规模大、合作周期长、涉及利益主体多等特点,同时运营模式不足、政府和企业地位不对等等现实问题导致智慧城市PPP项目风险十分突出。

2.3PPP运作模式结构比较单一

我国78%的智慧城市PPP项目运作模式是BOT模式,其项目性质主要是新建项目。采用TOT模式和ROT模式的项目比重过小,这与国家发改委2017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就优先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将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分类实施、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所倡导的运作模式差距甚远。 3智慧城市PPP项目未来发展建议 3.1PPP模式适合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城市项目

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包括提供基础设施,是PPP模式应用的目标。PPP的实质是政府放开公共事业领域的话事权,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保障民营部门利益。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公共属性的项目,政府也完全不会参与。因此,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城市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

3.2探索多样化PPP项目回报机制

在目前严控PPP项目地方财政支出超过10%“红线”背景下,充分挖掘项目使用者付费部分,拓宽商业运营途径,如商铺、广告费、企业个性化服务业务等,优先考虑使用者付费或者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政府将智慧城市项目周边一定数量的资源(如土地、旅游、矿产)开发权出让给PPP项目公司,以捆绑方式提高项目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以确保项目投资者获取合理回报,调动投资者积极性。PPP项目公司在提供政府需求服务时,可以附带生产出更具经营性的副产品(如广告、建筑作品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以此弥补主产品项目财务上的不可行。对于纯政府付费项目应谨慎,坚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精准性和完整性,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3保障智慧城市项目实施质量

为了发挥出智慧城市项目的实际效率,就必须确保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确保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日后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在智慧城市项目设计、原材料选择、施工技艺、竣工验收等各个层面上确保智慧城市项目的实际质量。积极借鉴他国类似项目建设的经验,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此外,针对智慧城市项目实施企业的行业口碑、专业能力、业主评价等层面严格地进行详细的分析,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手段,确保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企业的先进性。利用专业咨询专家团队的专业力量,积极地开展智慧城市项目审核工作。切实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专家层层审评,保障智慧城市项目设计质量。若智慧城市项目中存在问题,应该及时召集专家团队,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

3.4强化智慧城市项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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