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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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购置管理

办法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采购行为,遏止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及违规采购行为,确保设备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行政事业单位等,投入各种来源资金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均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购置行为,是指因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实行设备的更新换代所需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及城区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和设备更新所需购置设备器械及专控设备的购置行为。

第四条设备采购实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与各单位自行购置相结合,大额批量的设备实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原则。

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违反设备采购规定程序和权限、不按本办法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实行处罚制度。

第二章设备采购的决策及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电、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设备采购计划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做出决策。

二、对采购(招标)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做出决策。

三、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采购管理的主管部门,在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设备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需购设备单位提出的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提交设备采购委员会审查。

二、对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查经过的设备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

三、提交评审意见报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前,必须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生产经营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进行论证后编制设备的配置方案。

第九条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配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整体装备能力,本着“优先挖潜、调剂,适当外租、外联,必须方可购置”的原则,编制设备采购计划。

第十条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后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采购计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其审批权限如下:

一、一次性采购不超过100万元的设备采购计划,由各单位设备采购委员会审批。

二、一次性采购100万— 500万元、10万元以上的小车(轿车、吉普车、旅行面包车)的设备采购计划,在经本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由机电物资部提出审核意见提交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一次性采购超过500万元的设备采购计划,除按本条第二款逐级审查外,还需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或董事会决策。

第四章设备的采购

第十一条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和所属各单位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大型、特种、专用设备(附表一),无论资金来源均由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组织采购;一般通用设备(附表一除外的设备)由所属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按照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对单台设备价值低于50万元或批量少于5台的设备可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对单台设备超过50万元或批量超过5台的设备采购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仅有唯一供货商的设备除外)。

第十四条无论是询价采购还是招标采购,都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第十五条实行设备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使用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订货小组,按照设备购置计划从诸多设备供应商中筛选2个以上(含本数,下同)具有相应资质的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包括设备性能、价格、交货周期、质量标准、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

二、订货小组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后提出综合评审意见,拟定评审报告、推荐设备供货商。

三、评审报告上报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查。

第十六条设备的招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凡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邀请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设备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十七条设备招标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招标评标小组,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由机电、施工技术、财务、行政监察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二、做好开标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规则和办法,确定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等。

三、组织开标。开标会由招标评标小组主持,由正式投标授权的各投标人代表并签到,根据需要还可邀请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必须当场检查投标书密封的完整性,开标人当众开封投标书的正本文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报价、设备型号、交货时间,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布的其它内容,并请投标人确认。

四、评标。评标着重是进行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论证原则为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实用、价格上合理,具体说来要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工艺性:具有满足工程建设施工需求并有较好的配套性和适应性。

2、生产性:设备生产效率高,设备的功率、行程、速率等一系列技术系数适合生产需要。

3、可靠性:设备的使用寿命长、故障小、运转可靠。

4、维修性:零部件互换性好,通用化和标准化程度高,易于拆装,配件供应渠道有保障等。

5、节能性:能源消耗少、利用率高。

6、环保性:噪音、三废污染小、符合环境要求。

7、经济性:投资费用少、维持费用低。

五、编制评标报告。经过综合评审,编制评标报告,提出推荐拟中标单位,报设备采购委员会批准。

六、定标。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决策后定标。

第十八条无论是询价采购还是招标采购,其评审/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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