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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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工地物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公司各项目部工地物资的管理及使用权责关系,坚持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的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采购
1.公司各项目监理部按实际物资需求,由监理部负责人填写《物资请购表》,并提前3天向公司工程部进行报备,经公司总经理、财务审核签名后,方可采购,物资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以市场最低价位购入。
2.所采购的物资应符合监理工作需要,采购完成后,需提供采购物资清单及发票或收据,并将发票寄回公司财务部核销。
3.若急需采购物资,应以电话方式告知和发送《物资请购表》给工程部报备,并在后期将发票寄回公司财务部核销,否则购买物资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物资保管
1.工地物资由物资申请人统筹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工作物资,物资使用者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若发现物资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工程部报备并做好登记反馈工作,否则由物资使用者承担相应损失。
2.公司配备的车辆,使用者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管和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遵守国家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安全使用车辆。
3.公司配备工地使用的物资因个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的,使用者应按物资的30%进行赔偿;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二次丢失、损坏的,使用者应按物资进行等价赔偿。其赔偿费用将直接从使用者当月个人工资账户中扣除,如当月工资不够赔付的,公司将逐月从使用者个人工资账户中扣除。公司也将对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且使用者将不再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4.工地项目完成后,工地上的物资需缴回公司总部,并填写《物资回收登记表》等交接手续,若物资需调配到其它工地,需向工程部报备并做好登记手续,否则发生物资遗失,其遗失物资费用由所在项目部监理工作人员负责。
************有限公司请购表
经手人:总经理:财务:
填表日期:年月日
*************有限公司物资回收登记表
日期:年月日
经手人:
**************有限公司物资调配登记表
调出项目地:
调入项目地:
调配原因: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