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ppt 49页)

合集下载

国内保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国内保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保险 功能
11
国内保理业务功能
保理预付款融资
指我行在卖方转让应收账款的基础上,应卖 方申请,按卖方转让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 其提供的融资业务,保理预付款融资以买方 到期支付的账款偿还卖方在我行的融资本息。
.
12
国内保理业务功能
应收账款管理
指我行根据与卖方签订的保理合同的约定, 定期或不定期向卖方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 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及买方赊销变化情况 等各种信息和相关资料,协助卖方进行销售 账户管理的行为。
业责任
责任
期限
短,多为6个月以内 长,一年
第一还款来源 买方企业一般会有稳 借款人 健的资金安排
第二还款来源 卖方企业
保证人、担保物 保证人一般不会做资 金计划
第三还款来源 担保方、保险公司 无
.
19
国内保理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异同点
业务模式 债权转移 转让通知
国内保理业务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
集资金融通、应收账款 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仅 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 向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金 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 融服务 金融服务
.
15
国内保理业务作用
卖方:
✓ 解决企业抵押担保不足、融资困难问题
✓ 为现有或潜在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

✓ 增加交易机会
✓ 节约管理成本
✓ 得到收款风险保障
✓ 改善企业财务报表
✓ 节约企业财务成本 .
16
国内保理业务功能
买方:
✓ 获得更优惠的付款条件 ✓ 间接获得银行信用支持(免费) ✓ 财务管理等增值服务
2 (暗保理)
.
分类
我行业务切入角 度的不同,国内 保理业务可分为: 买方保理 卖方保理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

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

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

(七)卖方(供应商)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或类似条款,或已取得买方确认回执。

(八)卖方(供应商)是否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否具备对质量争议的解决能力(即对产品进行维护、保修的能力)。

经办人员根据调查分析情况认为供应商符合我行叙做国内保理权已转让事实通知买方。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PPT课件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PPT课件

2020/5/10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
17
应收账款确认——技术组合
✓书面 ✓快递 ✓发票 ✓公证 ✓通知频率 ✓暗保理
✓书面 ✓对账 ✓询证 ✓ERP ✓全面对账
✓书面 ✓合同 ✓改变汇路 ✓取票 ✓票据处理
2020/5/10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
18
变通处理
允许根据行业惯例或客户交易习惯确定卖 方应提交的应收账款证明材料的具体形式,不 必一定要有增值税发票 允许根据业务实际选择合法有效的通知买 方的具体方式,不必一定要取得买方回执
2020/5/10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
16
国内保理问卷
1. 没有发票怎么办? 2. 买方不书面盖章确认怎么办? 3. 买方不配合怎么办? 4. 不书面确认回款路径怎么办? 5. 能否开展暗保理? 6. 买方用票据付款怎么办? 7. 是否要求应收账款全部转让? 8. 卖方发起与买方发起有无区别? 9. 保理是否要求追加额外担保?
除本办法规定的方式之外,为客户办理保理业务无 需其他形式的担保。
2020/5/10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
5
保理业务特点
1. 银行通过受让债权,取得对 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
2. 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 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支付
3. 银行对债务人还款行为、还 款记录持续跟踪、评估和检 查等,及时发现风险,采取 措施,达到风险缓释的作用
2020/5/10
国内保理(银行培训)
2
应收账款与转让
应收账款债权,简称应收账款,指因卖方采用赊 销方式销售货物而产生的对买方和/或第三方的 合法、有效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 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国内保理业务培训讲义PPT课件

国内保理业务培训讲义PPT课件

.
20
四、保理条件
应收账款基本条件:
• 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未被质押、设定信托或 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 所交易的货物未被抵押、质押,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 抵消,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
• 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日距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付款 到期日原则上不少于15 日且不超过1 年(含)。
2020/10/15
.
22
第二节 操作流程
2020/10/15
.
23
一、保理业务简单流程
⑤ 审核发放保理预付款
④ 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银行
② 签订保理合同
• 逾期违约金:保理预付款利率*150%
• 管理费用(逐笔一次性收取):
收费项目 应收账款管理费 信用风险担保费
发票处理费 延期管理费
费率标准 0.5% 1%
200元/笔 5%
2020/10/15
.
11
八、保理业务的分类
我行开办下列国内保理业务
•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020/10/15
.
6
三、保理业务的几方关系人
卖方

债理 权合 转同
预 付 款

债权转让通知 应收账款
商务合同
赊销
买方
卖方保理商
协商
买方保理商
担保付款
2020/10/15
.
7
四、保理业务的作用
• 对卖方 ——解决企业抵押担保不足,融资困难的问题 ——为现有或潜在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 ——节约管理成本 ——得到收款风险保障 ——加速现金回流,改善企业财务报表
保理的核心:
应收账款的买断。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1.贸易融资 2. 销售分户账管理 3. 催收服务 4. 信用担保
担保额度详情如下:
)项。
买方名称
信用担保额度
பைடு நூலகம்
额度类型(循环/单笔)
有效期
单笔信用担保额度,只适用于第(
)号商务合同/订单下交易,不可循环使用。最迟装运期为
根据信用担保额度,我司核准贵司的融资额度及相关的条件如下:
融资额度: 手续费费率:
若下游分销商到期未 能付款,保理商对核心企 业保留追索权,核心企业 应当回购此笔应收账款或 归还融资。
5
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的根本区别
追索权产生原因
无追索权:只有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 )时,保理 商无权向供应商追索。但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 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没有绝对的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任何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均可向供应商追索。
谈判
当审批部门决定与卖方合作,可先 向其发出《保理业务要约函》,载 明业务品种及其所包含的各项服务 内容,以及保理商收取的各项费率 及具体的费率等内容。
NO.2
-
NO.3
保理合同
双方意思 表示达成一致之后,便可 正式签署保理合同
15
保理业务要约函
编 号:
致:
公司
根据贵司的申请,我司同意向贵司提供
保理产品,服务内容包括(
-
6
营销 要点
-
保理业务营销要点
财务报表入手
着重分析企业应 收账款和应付账 款金额大小、变 化趋势及账龄结 构等,以及上游 供货商和下游分 销商的业务量和 集中度,判断保 理业务对企业的 适用性
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第四条客户准入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申请保理池*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1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保理池*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卖方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2佛山分行“或类似条款,或已取得买方确认回执卖方是否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否具备对质量争议的解决能力经办人员根据调查分析情况认为供应商符合我行叙做国内保理业务授信条件的,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填写《招商银行授信业务审批表》后,连同有关资料按我行授信权限管理有关规定报批第七条国内保理业务授信获批准后,经办行根据批复意见向供应商发送《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或保理专户对于买方无法将对卖方应付款项直接付至以我行为户名的保理专户的,在签订完毕我行与卖方的保理合同后,卖方应在我行单独开立保理收款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卖方在我行所操作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的收取,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相关保理合同中应规定卖方在应收账款转让后,仅作为我行的委托人收取我行在已转让应收账款项下的款项任何进入收款账户的资金,未经保理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批认可,只能用于偿还我行保理*款项除非出现以下情况,方可由卖方支配使用:1、非我行保理业务所指定的买方汇入的款项2、我行保理业务所指定买方汇入款项按照*金额扣收本息后剩余的款项3、我行未给予*的保理业务项下款项4、经审批同意,卖方以新的应收账款臵换已到期应收账款后的回收款项5、其他不影响我行授信安全的情形第八条供应商申请使用国内保理业务额度时,必须提交以下有关资料:3《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商务合同及应收账款的增值税发票记帐联、存根联正本;《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提供此件但经办行需要将隐蔽型转为公开型时,则使用隐蔽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表明供应商已经履行交易商务合同项下约定义务并已获得应收账款请求权的证明;需提交的其它资料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客户须同时提交《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授权经办行在国内保理保理期间逾期时或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实现遭遇不利影响时可以我行名义随时将债权已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第九条经办人员受理额度使用申请时,需重点审查以下方面:供应商生产经营情况及销售市场情况是否正常交易合同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合同内容、付款条件是否适合叙作国内保理业务产品的可行性包括售后服务保障程度、产品验收标准、产品的时效性、贸易商务合同中是否存在容易引发争议或影响卖方享有完整债权的条款、产品价格波动的可能性以及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设定抵押权、质权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担保等提交的交易合同文本和交易单据是否真实、完整,能否保障我行收购应收账款的债权供应商与买方近期交易往来是否正常,货款回笼是否及时等第十条经办人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符合叙做条件的,填写《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签署审查意见,包括对*比例、期限、费率的意见其中:确定*比例时,应从应收账款构成中,剔除单独计价且合同中有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确定保理期间时,应根据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而定:1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已明确且不附带其它条件,*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另加30天宽限期止,但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天对于比较优质的应收账款总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天;2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未明确且无法推定具体付款日期,则由供应商依据具体交易及付款条件等情况向我行提出*期限要求,我行审查无异议后,*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该到期日止(三)确定保理业务费率时,应充分考虑国内保理业务的类型、风险程度、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第十一条经办行(部)对经办人员的审查意见及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合理性等进行认定,在合同、增值税发票正本上加盖我行保理业务章、债权转让通知条款和付款指示,在《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及其它有关资料报分行风险控制部审批第十二条国内保理额度使用申请获批准后,经办行应根据审批意见中有关*金额的比例、期限以及费率等具体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如是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经办行还应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送达买方,并请买方在回执联上盖章、签字确认买方确认后,将其中一联留存买方,一联退给供应商,一联经办行收存也可采用公证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5权转让通知》到买方的做法邮寄通知书<包括一般的挂号信和公证邮寄>的寄送人为保理业务申请人和我行,如果邮政部门不同意联名寄送,则可由我行以申请人的名义寄送,但我行寄送通知书前需要求申请人提供委托我行以其名义寄送的委托书挂号信回执或买方确认回执必须在放款后合理时间内取回采用“应收账款池*”方式时,应根据我行确定的*比例以及授信额度的要求,确定最低应收账款的余额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授信使用方式填写授信合同,并在授信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卖方转让与我行的应收账款和存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足《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的最低余额时,我行视授信为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或部分授信”第十三条国内保理款的发放经办行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后,填制《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并汇同其它资料交信贷综合员,检查应收账款的买方是否在授信审批的名单之内,收购款成数、期限是否计算正确、*总额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以内、应收账款的买方与申请人的货款结算是否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等,然后上报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分行风险控制部根据支行报送的资料,重点对供应商及买方的经营变化情况、履约能力、合同文本的完整性、期限、费率以及风险控制环节等方面提出审批意见分行放款中心应根据授信审批意见,在合同文本齐备、填写正确、档案完整、对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还须确定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签收回执》或具备以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的公证的情况下,按照贷款放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扣收保保理费及*费后放款有关会计操作按照《招商银行会计业务规范——资产业务核算规范》第五章“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放款后,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人员将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提货单6据、收货证明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等按二级信贷资料由档案管理岗归档,建立和及时登记《国内保理业务台账》第十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采取“应收账款池”*方式的,卖方可以申请以合格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臵换到期应收账款在卖方新转让的应收账款合格且相关转让手续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保理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核认可,卖方已臵换出的应收账款项下的回款可以划至卖方的结算账户经办行应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关注买方企业经营状况,一旦发现以下重大事项,对我行债权或*构成严重威胁时,应及时采取停止国内保理额度使用,并提前追回*款项等措施供应商或买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以挂号信方式邮寄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在上述合理时间内没有取回回执供应商与买方的货款结算连续30天没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第十五条经办行应经常关注国内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的到期情况,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按下述流程进行催收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催收流程:1经办行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向买方催收,在*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请买方按时付款2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国内保理*款时,应要求其填写《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并备足资金会计部门办妥收款手续后,将剩余部分款项退还供应商,同时恢复供应商相应的授信额度3国内保理到期日前3天买方仍未准备付款,经办行应敦促供应商协助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做好还款准备7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的催收流程:1经办行须在*到期日前20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催收提示,要求供应商及时向买方催收应收账款2对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应收账款的,按上述2款处理 3*到期前5天供应商仍未收到买方付款,经办行应敦促供应商继续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在保理期间到期日前做好还款准备工作 4原则上经办行在*到期日前不通知买方国内保理事宜,但当应收账款即将或已经出现重大隐患时,经办行须立即向买方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并取得回执或通知已送达的证明材料第十六条到账处理经办行如期收到买方付款后,应立即归还我行*款项,余款扣除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若供应商已提前还款,则收回款项直接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第十七条国内保理额度的终止和恢复国内保理一旦逾期,应暂停额度使用逾期30天内还清,可恢复使用额度,但应严格用时审查;逾期超过30天仍未还清的,其额度使用必须逐笔报分行审批;逾期超过60天仍未还清的,取消其授信额度,再次授予,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第十八条逾期处理:国内保理到期后买方仍未付款则按规定转入相应的逾期*科目核算,并按照逾期贷款管理的程序立即进行清收国内保理超过保理期间后,我行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供应商计收逾期支付违约金第十九条回购当供应商违约、交易发生争议或其他影响我行债权实现的不利因素出现时,经办行应要求供应商回购应收账款,并向供应商发送《回购应收账款通知》8第二十条国内保理业务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各行应按季总结辖内国内保理业务开展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第二十一条档案资料按《招商银行信贷资料管理试行办法》处理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佛山分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1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2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 4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 5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 6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7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8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 9国内保理业务台账 10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 11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 12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9附1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致:公司:经我行审核,同意核予贵司有追索权型国内保理额度人民币万元,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贵司具体需使用本额度时,须遵照我行有关规定,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后办理我行有权根据贵司经营情况及国内保理业务开展情况随时调整或停止本额度的使用招商银行行年月日10附2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致:招商银行:我司现特请求贵行为下表所列我司销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办理追索权、型保理业务我司郑重声明:1、在下表中所列明的商务合同背景及内容真实、合法,债务人名称和到期日记载正确2、全面履行我司与贵行所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买方名称合同号发票号签约日金额合计到期日金额申请人: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年月日11附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司债转字第号致:公司现权利转让方公司及权利受让方招商银行共同通知如下:权利转让方与权利受让方已于年月日签订编号分别为、、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权利转让方已将下列商务合同项下贵司应当向权利转让方支付的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权利受让方1、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2、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3、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在上述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期满或付款条件成就后,请贵司直接付款至:户名:招商银行开户行:账号:权利转让方向贵司承诺:一旦贵司按照上述条件付款,贵司对我司的付款责任同等金额解除;因本债权转让所导致贵司的任何义务、费用的增加均由我司承担,而与贵司无涉请贵司予以签收确认!贵司收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如未签收回执确认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贵方放弃对上述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的抵消权权利转让方:公司权利受让方:招商银行年月日签收回执致:公司及招商银行我司已经收到贵单位于年月日向我司发出的编号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我司谨确认应付款项为元并承诺将按上述通知要求对权利受让方履行付款责任特此回执签收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年月日12附4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司债转字第号致:公司根据权利转让方公司的编号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授权书》,权利受让方招商银行通知如下:权利转让方与权利受让方已于年月日签订编号分别为、、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权利转让方已将下列商务合同项下贵司应当向权利转让方支付的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权利受让方1、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2、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3、依据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第条第款,在,贵司所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元整;在上述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期满或付款条件成就后,请贵司直接付款至:户名:招商银行开户行:账号:请贵司予以签收确认!权利受让方:招商银行年月日附: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授权书》签收回执致:招商银行我司已经收到贵单位于年月日向我司发出的编号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及权利转让方公司所签署的编号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授权书》我司谨确认应付款项为元并承诺将按上述通知要求对贵行履行付款责任特此回执签收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年月日13附5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致:招商银行:鉴于:我司向贵行申请办理有追索权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并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根据该合同,我司将与商务合同买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人民币元债权转让给贵行为保障贵行权益,我司特授予贵行如下权利:在前述《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逾保理期间未及时全额付至贵行,或贵行认为我司转让给贵行的应收账款债权实现遭遇不利影响时,可以贵行名义将该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事宜通知商务合同买方本授权不可撤销,自即日起生效至我司转让给贵行所有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时自动终止授权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日期:14附6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年字第号保理商:招商银行负责人:法定地址:应收账款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在相关商务合同项下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向甲方申请*业务,即乙方将其对商务合同买方享有的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额受让该债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1、保理商:在本合同中即指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2、应收账款转让方:即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3、商务合同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商务合同债务人4、国内保理业务:在本合同指有追索权的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即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应收账款受让方以支付收购款的方式购买该国内商务合同项下商务合同卖方有权向商务合同买方收取的应收账款债权应收账款受让方与商务合同卖方在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后应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到商务合同买方后,应收账款受让方才向国内保理方支付收购款甲方对于已所受让而未受偿的应收账款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并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5、交易凭证:系指为履行本合同并基于商务合同,表明乙方已经履行商务合同15项下约定义务、其与商务合同买方债权债务关系已成立、乙方已获得应收账款债权请求权、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已确定并适合办理*的交易记录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发货单据、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执行商务合同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权利证明6、商务合同:指乙方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服务提供方,与商务合同买方签订的、以商品交易及/或服务交易为目的、以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合同,并且为本国内保理合同签订日之前已合法、有效成立的,不存在争议的、清洁的合同本合同中具体指:乙方和商务合同买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7、商业发票:在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是指商务合同项下乙方为表明商务合同应收账款金额而出具给商务合同买方的一份债权凭证8、应收账款:用商业发票表示的,根据商务合同应由商务合同买方支付给乙方但尚未支付的销售货款/服务价款本合同中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应满足下列条件:甲方同意受让;在正常商务往来业务中产生且属乙方所有;未过期、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签订国内保理合同时剩余付款期在一年以内;签订国内保理合同时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国内保理业务是一种现代金融服务业务,指的是保理公司根据发票、汇票、契约等债权凭证,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其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

为规范国内保理业务的操作,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供应商向保理公司提出融资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贸易合同、应收账款凭证、供应商资质等。

2. 业务评估: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资质、信用、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3. 资金放款:符合要求的客户,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并将资金划入客户账户。

4. 应收账款转让:客户将应收账款凭证转让给保理公司,并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5. 应收账款管理: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催收、抵质押等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和回收。

6. 催收和清收:保理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还款行为进行催收,确保款项及时收回。

7. 结算和清算:客户每月还款,保理公司进行账户结算和清算,确保资金流转畅通。

三、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评估融资风险和催收风险,确定融资额度和相关费率。

2. 抵质押物品:保理公司可以要求客户提供抵质押物品,以减轻资金风险和催收风险。

3. 资金监管: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融资额度、账户余额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正确使用。

4. 风险分散:保理公司通过控制单笔融资额度、分散客户集中度等方式,降低风险集中度。

5. 风险预警:保理公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费用与报酬1. 融资服务费: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额度和期限,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2. 其他收费:保理公司对额外提供的服务,如应收账款管理、融资风险管理等,可以收取额外费用。

3. 服务报酬:保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保理业务收入作为自身的报酬。

五、合规与监管1. 监管机构:国内保理业务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的监管,保理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四)商业发票
(三)购销合同样本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商业发票
(三)购销合同样本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营销 要点
保理业务营销要点
财务报表入手
着重分析企业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金额大小、变化趋势及账龄结构等,以及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分销商的业务量和集中度,判断保理业务对企业的适用性
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
营销前了解企业向上游供货商采购或向下游分销商销售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比如结算方式是赊销还是预付货款等
保理业务种类选择
*
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的根本区别
追索权产生原因
无追索权:只有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 )时,保理商无权向供应商追索。但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没有绝对的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任何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均可向供应商追索。
1.《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 2.《企业应收账款报告》;
业务部门协助卖方整理业务需求
是否需要更多的现金来支撑业务的继续扩张; 是否需要增强现金流; 是否需要增进与客户(买方)的供应关系; 是否存在别的筹资渠道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是否需要保理商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服务; 是否需要信用控制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三)购销合同样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10年版)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及我行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规范型操作规程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附件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发送至买方保理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委托书》,下称),1.1.2商。

,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10情况进行调查,在,下称1.1.3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发,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意见书》)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通下称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务费率,)通知卖方。

知书》三、签定协议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理协议》(附件1.2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账户经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遵照2007经管办法(年版)》执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10年版)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及我行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标准型操作规程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工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PPT

工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PPT

如购货方不在我行开户,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办理单保理时,可不受上述购货方信用等级的 限制: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美元;⑵境内持续经营时间不短于3年;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 在50%以上)须为《财富》杂志最新评出的世界500强企业或穆迪、标准普尔长期信用评级在A 级以 上(含穆迪A1 级、A2 级、A3 级和标准普尔A+ 级、A 级、A- 级);且其控股股东在境内投资企业 注册总额超过1亿美元。 有追索权 双保理 无追索权 您 身 边 的 银双保理 行
国内保理业ຫໍສະໝຸດ 的优势增加交易机会、 承担信用风险
改善财务报表
节省企业 财务成本
国内保理 业务
内贸/进出口 /物流一站式 融资灵活多样 (代付)
监管企业的应 收/应付账款
您身边的银行 可信赖的银行

国内保理和流动资金贷款的区别
a 主要体现在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手段不同
项 目
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相对复杂, 一般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贸易合 同,发票,货运单据等,并对单 据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从 单据中判断债权是否不存在权利 瑕疵;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是否 没有任何权利负担;资料是否真 实、完整等要求,确保保理第一 还款来源的安全。
工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
蔡铁军
二零一一年六月
您身边的银行 可信赖的银行




1、概念 2、保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3、国内保理业务分类 4、国内保理的功能和作用 5、国内保理业务的优势 6、国内保理和流动资金贷款的区别 7、国内保理授信管理 8、应收账款要求 9、应收账款的范围和条件 10、客户准入条件 11、国内保理融资比例要求 12、国内保理融资期限要求 13、国内保理融资成本 14、国内保理业务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ppt 49页)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

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

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收货证明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或《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等)是否真实、完整,能否保障我行收购应收账款的债权。

(五)供应商与买方近期交易往来是否正常,货款回笼是否及时等。

第十条经办人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符合叙做条件的,填写《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签署审查意见,包括对融资比例、期限、费率(含融资费率及保理费率)的意见。

其中:(一)确定融资比例时,应从应收账款构成中,剔除单独计价且合同中有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

(二)确定保理期间时,应根据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而定:1.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已明确且不附带其它条件,融资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另加30天宽限期止(如贸易商务合同中已明确宽限期,则以商务合同约定为准,不再另加30天),但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0天。

对于比较优质的应收账款总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180天;2.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未明确且无法推定具体付款日期(如应收账款需满足一定商品验收合格条件下付款等),则由供应商依据具体交易及付款条件等情况向我行提出融资期限要求,我行审查无异议后,融资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该到期日止。

(三)确定保理业务费率时,应充分考虑国内保理业务的类型、风险程度、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

第十一条经办行(部)对经办人员的审查意见及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合理性等进行认定,在合同、增值税发票正本上加盖我行保理业务章、债权转让通知条款和付款指示,在《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及其它有关资料报分行风险控制部审批。

第十二条国内保理额度使用申请获批准后,经办行(部)应根据审批意见中有关融资金额的比例、期限以及费率等具体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见附6和附7)。

如是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经办行(部)还应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一式三份)送达买方,并请买方在回执联上盖章、签字确认。

买方确认后,将其中一联留存买方,一联退给供应商,一联经办行收存。

也可采用公证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到买方的做法。

邮寄通知书<包括一般的挂号信和公证邮寄>的寄送人为保理业务申请人和我行,如果邮政部门不同意联名寄送,则可由我行以申请人的名义寄送,但我行寄送通知书前需要求申请人提供委托我行以其名义寄送的委托书。

挂号信回执或买方确认回执必须在放款后合理时间内(如买方在本市则15天内,买方在市外则30天内)取回。

采用“应收账款池融资”方式时,应根据我行确定的融资比例以及授信额度的要求,确定最低应收账款的余额。

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授信使用方式填写授信合同,并在授信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卖方转让与我行的应收账款和存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足《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为)约定的最低余额时,我行视授信为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或部分授信”。

第十三条国内保理款的发放。

经办行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后,填制《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见附8),并汇同其它资料交信贷综合员,检查应收账款的买方是否在授信审批的名单之内,收购款成数、期限是否计算正确、融资总额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以内、应收账款的买方与申请人的货款结算是否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等,然后上报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

分行风险控制部根据支行报送的资料,重点对供应商及买方的经营变化情况、履约能力、合同文本的完整性、期限、费率以及风险控制环节等方面提出审批意见。

分行放款中心应根据授信审批意见,在合同文本齐备、填写正确、档案完整、对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还须确定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签收回执》或具备以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的公证的情况下,按照贷款放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扣收保保理费及融资费后放款。

有关会计操作按照《招商银行会计业务规范——资产业务核算规范》第五章“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放款后,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人员将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提货单据、收货证明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等按二级信贷资料由档案管理岗归档,建立和及时登记《国内保理业务台账》(见附9)。

第十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

采取“应收账款池”融资方式的,卖方可以申请以合格的未到期应收账款置换到期应收账款(金额应符合保理合同以及授信合同的规定)。

在卖方新转让的应收账款合格且相关转让手续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保理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核认可,卖方已置换出的应收账款项下的回款可以划至卖方的结算账户。

经办行(部)应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关注买方企业经营状况,一旦发现以下重大事项,对我行债权或融资构成严重威胁时,应及时采取停止国内保理额度使用,并提前追回融资款项等措施。

(一)供应商或买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二)以挂号信方式邮寄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在上述合理时间内没有取回回执(三)供应商与买方的货款结算连续30天没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第十五条经办行(部)应经常关注国内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的到期情况,根据融资业务类型不同按下述流程进行催收。

(一)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催收流程:1.经办行(部)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向买方催收,在融资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见附10),请买方按时付款。

2.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国内保理融资款时,应要求其填写《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见附11)并备足资金。

会计部门办妥收款手续后,将剩余部分款项退还供应商,同时恢复供应商相应的授信额度。

3.国内保理到期日前3天买方仍未准备付款,经办行(部)应敦促供应商协助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做好还款准备。

(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的催收流程:1.经办行(部)须在融资到期日前20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催收提示,要求供应商及时向买方催收应收账款。

2.对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应收账款的,按上述(一)2款处理。

3.融资到期前5天供应商仍未收到买方付款,经办行(部)应敦促供应商继续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在保理期间到期日前做好还款准备工作。

4.原则上经办行(部)在融资到期日前不通知买方国内保理事宜,但当应收账款即将或已经出现重大隐患(如供应商无能力偿还我行融资款)时,经办行须立即向买方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并取得回执或通知已送达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到账处理。

经办行(部)如期收到买方付款后,应立即归还我行融资款项,余款扣除其他费用(若有)后,将剩余部分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若供应商已提前还款,则收回款项直接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

第十七条国内保理额度的终止和恢复。

国内保理一旦逾期,应暂停额度使用。

逾期30天内还清,可恢复使用额度,但应严格用时审查;逾期超过30天仍未还清的,其额度使用必须逐笔报分行审批;逾期超过60天仍未还清的,取消其授信额度,再次授予,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八条逾期处理:(一)国内保理到期后买方仍未付款则按规定转入相应的逾期融资科目核算,并按照逾期贷款管理的程序立即进行清收。

(二)国内保理超过保理期间后,我行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供应商计收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回购。

当供应商违约、交易发生争议或其他影响我行债权实现的不利因素出现时,经办行(部)应要求供应商回购应收账款,并向供应商发送《回购应收账款通知》(见附12)。

第二十条国内保理业务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

各行(部)应按季总结辖内国内保理业务开展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档案资料按《招商银行信贷资料管理试行办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佛山分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2.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适用于有追索权公开型)4.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适用于有追索权隐蔽型)5.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6.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公开型)7.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隐蔽型)8.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9.国内保理业务台账10.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11.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12.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附1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致:公司:经我行审核,同意核予贵司有追索权(公开或隐蔽)型国内保理额度人民币万元(大写),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