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期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通川区2010年合法性审查备案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达州市通川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相关规定,区政府法制办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按照“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监督有力”的原则,加强对政府投资类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2010年区政府法制办收到50个单位或部门送审的合同(协议)草案共93件,其中按程序已备案74件,涉及金额16519.41万元,3件不予备案,16件正在按程序送审中;2010年区政府(含区府办)按“三统一”要求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现将2010年合法性审查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登陆“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yfxz/)查询依法行政相关内容。
送:市政府法制办。
区委常委。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府各部门。
(共印40份)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