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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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会审制度
采购合同会审制度
1、成立合同汇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物资供应部的公司副总经理,成员:生产安全部、财务部、物资部、法律顾问、综合办合同管理人员等人员组成。
2、设立“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一枚,是公司唯一合法的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合同。启用时间2006年4月1日,同时其它合同章作废。
3、凡与生产、建设有关的经济往来,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不予入帐。
4、每份合同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档,其余供需方各一份,随发票一份。
5、领导小组的职责
⑴、审核物资采购计划的分配去向,对物资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初步审查,针对部分合同价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
⑵、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掌握市场行情,为定期召开的合同审查会提供市场信息。
⑶、监督检查物资采购人员工作质量,在采购物资时,尽量做到先签订合同后采购。对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订合同,也必须先协商好采购价格,经物资供应部部长同意,并及时补办合同。
⑷、根据实际计划分配去向和所签合同条款,提出合理性建议。⑸、对价格较高的合同,领导小组有权退回,不予审查。
6、不经领导小组审查的合同,物资供应部严禁执行。
7、5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物资供应部部长签字后执行,5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执行,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执行。
8、每月定期召开采购合同会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