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制度
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景区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讲解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讲解员应遵循游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讲解服务的专业性、知识性和艺术性。
二、讲解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讲解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及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讲解员的基本条件:1. 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2.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3.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4. 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讲解员入职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包括景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讲解技巧、游客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三、讲解员的工作职责第七条讲解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游客的接待和讲解工作,传播景区文化,展示景区形象。
2. 负责游客咨询解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游客满意度。
3. 参与景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协调游客与景区的关系。
4. 参与景区科研、教学、宣传等工作,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讲解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讲解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讲解能力、服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十条讲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 严重违反景区管理制度,损害景区形象的。
2.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 因个人原因导致游客投诉并经查实的。
五、讲解员的福利待遇第十一条讲解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讲解员根据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
六、讲解员的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三条讲解员应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大学校史馆讲解员管理制度
大学校史馆讲解员管理制度
1、所有讲解员通过招募产生。
2、讲解员需经培训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校史、着装、言语以及讲解过程中的礼仪等各种行为规范。
3、实行讲解员值班制度,确保讲解工作有序进行。
4、做好讲解人员的更新和补充工作,避免因毕业等因素对校史馆工作造成影响。
5、实行讲解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给予辞退。
大学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
1、讲解员应做到热爱学校,愿意利用课余时间为公众服务,宣传学校,以此为荣。
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仪表仪容良好。
着装得体、整洁,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讲解时,做到微笑迎客、主动热情、端庄大方。
4、讲解准确顺畅。
熟悉校史,讲解内容规范,对参观者的提问,尽量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对回答不了的问题,致以歉意,表示下次再来时给予满意回答。
5、注意讲解节奏。
有张有弛,快慢相宜,耐心细致、不急不躁。
根据参观者的关注点,适当放慢行进、讲解速度。
6、讲解员一经录用,应服从校史馆工作安排和管理。
公司讲解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讲解员管理工作,提高讲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讲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讲解员,包括但不限于导游、宣讲员、解说员等。
第三条公司讲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 热爱讲解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讲解员职责:1. 按照讲解任务要求,做好讲解前的准备工作;2. 严格按照讲解脚本,准确、生动地讲解相关内容;3. 熟悉讲解场地,确保讲解过程中无安全隐患;4. 积极配合组织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讲解员权限:1. 在讲解过程中,有权对讲解内容进行适当调整;2. 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暂停讲解,确保游客安全;3. 有权向上级汇报讲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4. 有权对讲解场地设施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讲解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讲解员选拔:1. 公司讲解员选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符合本制度第三条基本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选拔;3. 选拔过程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等环节;4. 选拔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定。
第七条讲解员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讲解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讲解员业务水平;2. 培训内容包括讲解技巧、专业知识、团队协作等;3. 讲解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4. 公司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第四章讲解工作实施第八条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讲解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2. 生动性原则:讲解方式应生动活泼,吸引游客注意力;3. 互动性原则:鼓励游客参与,提高讲解效果;4. 安全性原则:确保讲解过程中游客安全。
第九条讲解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讲解:1. 讲解前,了解讲解任务要求,熟悉讲解场地;2. 讲解时,按照讲解脚本,准确、生动地讲解相关内容;3. 讲解过程中,注意观察游客反应,适时调整讲解方式;4. 讲解结束后,收集游客反馈,总结讲解经验。
景区讲解员考勤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景区讲解员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景区运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讲解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规定,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促进景区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景区所有讲解员,包括全职、兼职及实习讲解员。
三、工作时间1. 全职讲解员工作时间为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2. 兼职及实习讲解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景区与讲解员协商确定。
3. 景区可根据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讲解员工作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讲解员。
4. 讲解员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作时间,按照景区的安排执行。
5. 讲解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景区的正常运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a. 讲解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景区指定,如使用考勤机、手机APP、纸质签到表等。
b.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现签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予以更正。
c.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依据,讲解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a. 全职讲解员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
b. 上午签到时间为08:50至09:10,下午签到时间为17:00至17:20。
c. 兼职和实习讲解员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景区规定的签到次数和时间进行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a.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讲解员,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b. 讲解员应提供因公外出的有效证明,如外出公函、会议记录等,由直接上级核实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a. 若讲解员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记录出勤,应在发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由上级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
b. 讲解员需提供合理的忘记签到原因,如无正当理由,将按旷工处理。
2024年博物馆讲解员及前台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1.1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休息日为周六、周日。
1.2讲解员和前台人员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岗位职责2.1讲解员职责:2.1.1负责对博物馆的展览进行讲解,激发观众的兴趣和好奇心。
2.1.2熟悉展览内容,准确传达相关知识和信息。
2.1.3做好观众引导工作,保证参观秩序和观众安全。
2.2前台人员职责:2.2.1负责接待参观者,提供博物馆的相关信息和服务。
2.2.2协助参观者购买门票和商品,处理退换货事宜。
2.2.3解答参观者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反馈情况给相关部门。
3.工作纪律3.1服装整齐:讲解员和前台人员需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3.2言谈举止:工作期间需保持礼貌、文明的态度,与参观者进行良好的沟通。
3.3工作责任:讲解员和前台人员需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偷懒、玩手机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4.培训和考核4.1入职培训:新员工进入博物馆后,需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了解工作流程和规范。
4.2在职培训:博物馆会定期组织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4.3考核评估: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博物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
5.福利待遇5.1工资薪酬:博物馆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5.2假期休假:员工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法定假期。
5.3保险福利:博物馆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并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员工旅游、员工培训等。
6.奖惩制度6.1奖励机制:博物馆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6.2处罚措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博物馆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以上是2024年博物馆讲解员及前台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目的是确保博物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讲解员和前台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参观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三篇
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二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外语种讲解员讲解中除外)。
第三条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第四条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第五条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条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讲解员接待工作(一)讲解员按照每日排序和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讲解接待。
(二)将要上岗讲解的讲解员需提前站至服务台前,主动协助游客办理耳麦的清点、领取、调试等讲解手续,不得无故推诿客人、坐视不管或让游客等待讲解员。
(三)游客未办理讲解付费手续的,讲解员不得私自讲解并收取讲解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游客索取小费或礼物。
(四)严格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参观线路和参观内容进行讲解服务,客人未提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讲解路线、减少讲解内容、缩短讲解时间,讲解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五)讲解接待过程中不得做与讲解接待无关之事,如使用手机、吃零食、与人寒喧、聊天等。
(六)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正确的行姿、站姿和手势,不得弯腰驼背,抓扶栏杆或倚靠展柜,不能将手交叉于胸前,或背于身后,或揣进衣袋。
(七)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和客人的交流。
引领客人时,一般走在客人前方右侧1米处,不得将客人置于身后。
(八)讲解员对每一次讲解都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违背讲解材料,讲解内容不允许有严重的错误。
(九)讲解结束时应引领客人到耳麦回收处退还耳麦,并报讲解结束时间(未领取耳麦的讲解员也必须报时),无特殊情况(急病、紧急接待等)20分钟内须回岗。
(十)讲解接待中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讲解员规章制度
讲解员规章制度讲解员规章制度1一、仪表仪容:讲解不仅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流露,也是个人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同时更是个人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讲解员讲解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头发:讲解员在讲解应保持头发清洁,发型修饰要得体,并且与本人的自身条件和讲解员工作性质相适应。
2.面容:女士化妆要得体,讲解时不宜把妆化得太浓,但也不能不化妆,正确的做法是化淡妆;化妆应在讲解开始前完成,忌在公众场合化妆或补妆;男士应养成每天修面剔须的好习惯。
3.表情:讲解员应保持面肌自然从容,目光温顺平和,嘴角略带微笑,让人感到真诚可信、和蔼可亲。
4.目光:讲解员在讲解时,注视参观者的目光应该自然、稳重、柔和,一般情况下不要紧盯对方的某一部位或上下打量,注视对方的位置不同,所传达的信息也有所不同。
注视范围一般是以两眼为上线,以下颌为下点所形成的倒三角区间。
注视这一区间容易使参观者出现相互平等的感觉,让对方感到轻松自然,从而创造良好的氛围。
讲解员在讲解时要敢于并且善于和参观者通过目光进行交流,在四目相交的几秒钟,已经告诉对方你很懂礼貌、很有自信。
通过与参观者之间的眼神交流,讲解员也能够观察分析出参观者对你刚才讲过的内容是否满意,如果参观者的眼神已经出现“游离”就说明讲解内容需要马上调整,听众已经对你所讲的内容厌烦了。
调整的方式最好是马上结束这段讲解内容,从一个新的场景重新开始讲解,并且要有意识地去改变讲解方式和语气。
在展品或场景发生转换时还可用眼神和手势配合,把参观者的注意力引向展品本身。
5.手部:要保持手部的清洁,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的良好习惯,忌留长指甲或指甲修饰不当。
6.手势:在讲解过程中,为了配合讲解内容,手部可以做出提示性的动作。
在使用手势时尽量做到指示清晰准确,手势幅度尽量小且不要影响到参观者的视线,使用手势的次数也应当减少到最少。
7.体态:要保持端庄、典雅勿要做作和故弄。
景区讲解员公约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员公约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员行为,提高景区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讲解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景区讲解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景区讲解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为游客提供准确、生动、贴切的讲解服务。
第五条景区讲解员应当尊重游客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拍照等与旅游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景区讲解员应当自觉维护景区形象,保护环境,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讲解员行为规范第七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当着装整洁,语言规范,态度热情,礼貌待人。
第八条景区讲解员应当掌握景区历史、文化、自然、建筑等方面的知识,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的讲解。
第九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当注重互动,积极回答游客提问,满足游客需求。
第十条景区讲解员应当遵守景区游览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游览,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一条景区讲解员不得泄露游客个人信息,尊重游客隐私。
三、讲解员培训与管理第十二条景区应当定期组织讲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讲解员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景区应当对讲解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讲解员证书,不具备条件的讲解员不得从事讲解工作。
第十四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讲解员管理制度,对讲解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四、讲解员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景区应当保障讲解员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讲解员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景区应当为讲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培训、住宿、交通等。
第十七条景区讲解员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公约的景区讲解员,由景区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九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讲解员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六、附则第二十条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讲解员一日正规化制度
景区/博物馆讲解员、文创店员、售票员一日正规化制度为使一线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加强服务意识,细化管理措施,全力推进其岗位服务化管理进程,在工作时间内,现制定一日正规化检查制度。
对检查不达标项目实行处罚的办法。
考核结果在绩效考核基础上进行。
正规化检查由上级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实施,对不符合项实行即时开具处罚单,从当月绩效工资中进行扣除,每月公布处罚记录。
一、标准内容和处罚内容(一)个人卫生:1、严禁涂抹着色指甲油、男员工胡须有明显胡茬。
2、男员工发型过长或光头,女员工头发颜色过于艳丽不符规定,口头警告限期整改、超出整改期限的进行处罚。
3、工作前未达到化妆要求的造成工作延误进行处罚。
(二)仪容仪表及工装的保养:1、参加公司的活动,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未按规定着装的将进行处罚。
2、超出规定范围穿着的,工装出现明显皱褶的,鞋子保养不利,出现明显积尘不做擦拭的,工装爱护不利,出现油渍、污渍的,针对以上条限期整改,超出整改期限的进行处罚。
3、出现错用、错穿工装明显不合身的,化妆不符合职业形象标准的(三)行为规范:1、个人更衣柜摆放凌乱、不上锁、钥匙外挂,工装、便装悬挂不到位、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放置个人物品、张贴、悬挂影响整体美观的垃圾未及时倾倒、隔夜的,地板卫生不清洁、明显赃物和积尘的擦拭不干净、不到位、明显积尘的,未及时关闭空调器、电灯或相关电器的,夜间门窗未上锁的,不爱护公共设施、造成设施设备轻微损坏的,根据上条损坏程度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时应照价赔偿,针对以上条限期整改,超出整改期限的进行处罚。
2、个人办公场所及工作场地,物品摆放不到位,区域内出现乱摆乱放、脏乱差及较多垃圾的,除扣除处罚当事人分数外,还处罚组长相应分值。
(四)工作期间行为规范:1、将食品、零食带入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嚼口香糖的,有损工作氛围,大声喧哗、打闹的,工作期间不请示随意出入工作单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特殊事宜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除外)针对以上条限期整改,超出整改期限的进行处罚。
企业讲解员规章制度
企业讲解员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为提高企业形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发展,公司特制定《企业讲解员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讲解员,包括全职讲解员和兼职讲解员。
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讲解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司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第四条信守承诺讲解员应当信守职业道德,尊重职业规范,对公司和客户保持诚信和承诺。
第五条合理待客讲解员应当尊重客户,礼貌待客,热情周到,服务周到,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讲解员组织管理第六条讲解员综合管理公司设有讲解员管理部门,对讲解员进行综合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管理等。
第七条讲解员招聘公司选拔讲解员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选择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
第八条讲解员培训公司定期对讲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团队合作。
第九条讲解员考核公司对讲解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讲解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讲解员进行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讲解员管理公司建立讲解员档案管理系统,对讲解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进行管理。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工作态度讲解员应当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有爱心,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业务能力讲解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公司产品和服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完整、专业的讲解。
第十三条服务质量讲解员应当积极主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客户的问题和疑虑,确保客户满意。
第十四条安全措施讲解员在工作中应当注重安全防范,遵守工作程序,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仪容仪表讲解员应当保持整洁清爽的仪容仪表,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体现公司形象。
第十六条语言规范讲解员言行举止应当规范得体,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歧视性语言,遵守礼仪规范。
第十七条客户关系讲解员应当尊重客户的人格尊严,保护客户的隐私权,维护客户关系。
第十八条禁止接受贿赂讲解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贿赂,不得揽客、索取回扣,不得从事违规活动。
讲解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讲解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讲解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讲解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讲解员,旨在规范讲解员的行为,保障讲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公司形象。
二、讲解员的职责与要求1. 讲解员应熟练掌握公司业务、产品及企业文化等相关知识,为客户提供准确、专业的讲解服务。
2. 讲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清晰,条理分明。
3. 讲解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得体,态度热情,文明礼貌。
4. 讲解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讲解任务。
5. 讲解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讲解员的管理与考核1. 公司设立讲解员管理团队,负责对讲解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
2. 讲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对新入职的讲解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礼仪培训。
3. 讲解员定期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服务水平等。
4. 公司设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对讲解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5. 讲解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讲解员的待遇与福利1. 公司为讲解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根据讲解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提升待遇。
2. 讲解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3. 公司为讲解员提供完善的社保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讲解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员工体检、培训学习等。
五、讲解员的职业发展1. 公司为讲解员提供职业晋升通道,讲解员可通过业绩和能力晋升为高级讲解员、资深讲解员等。
2. 讲解员可参与公司管理的培训和项目,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公司鼓励讲解员参加行业内外的交流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品牌价值。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员的管理,提高景区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讲解员,包括专职和兼职讲解员。
第三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旅游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3. 熟悉景区的地理、历史、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知识;4. 持有景区讲解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景区讲解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
第五条景区讲解员培训内容包括:1. 景区概况及历史文化知识;2. 景区讲解技巧和规范;3. 旅游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4. 客户服务与沟通技巧;5.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景区讲解员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景区讲解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完成讲解任务;2. 主动了解游客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3. 熟练掌握景区讲解技巧,确保讲解内容准确、生动;4. 维护景区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游览;5. 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讲解员胸牌,展示个人形象;2. 严格遵守景区讲解规范,使用普通话;3. 讲解内容真实、准确,不夸大其词;4. 注意保护游客隐私,不泄露游客信息;5. 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景区讲解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讲解质量、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一条景区讲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出:1. 违反景区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2. 擅自离职,严重影响景区工作的;3. 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4.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讲解工作的。
第十二条景区讲解员退出程序:1. 景区管理部门对讲解员进行考核,提出退出意见;2. 讲解员对退出意见提出异议的,可向景区管理部门申请复核;3. 复核结果确认为退出的,景区管理部门正式下达退出通知。
中共国家博物馆 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
中共国家博物馆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
中共国家博物馆的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讲解员管理:讲解员是博物馆与观众之间的桥梁,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博物馆会对讲解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讲解技巧。
同时,讲解员应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观众提供优质服务。
2.讲解流程规定:讲解员应按照规定的讲解路线和讲解内容进行讲解,确保观众能够全面了解展览内容。
在讲解过程中,讲解员应保持专业、耐心、细致的态度,注意与观众互动交流,营造良好的参观氛围。
3.讲解词编写与审核:讲解词是讲解员讲解的基础,需要准确、生动、有条理地介绍展览内容。
讲解员应编写符合自己风格的讲解词,并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讲解。
讲解词应定期更新,以保持其时效性和准确性。
4.讲解设备使用与维护:博物馆提供给讲解员使用的讲解设备,如扩音器、耳麦等,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可靠。
5.讲解服务质量评估与改进:博物馆应对讲解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通过观众反馈、评议等方式了解讲解员的表现。
对于表现优秀的讲解员应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讲解员应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服务水平。
同时,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讲解员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之,中共国家博物馆的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讲解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观众提供更好的参观体验。
通过合理的培训、管理、评估和改进,确保讲解员能够满足博物馆的要求,为推动文化交流和传承做出贡献。
讲解员管理制度模板
讲解员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讲解员的职责、行为和工作流程,确保讲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讲解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向参观者提供专业、准确的讲解服务。
2. 维护展品安全,确保参观秩序。
3. 收集反馈意见,不断优化讲解内容和方式。
三、工作流程
1. 准备工作:提前熟悉讲解内容,检查讲解设备是否正常。
2. 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参观者,了解参观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3. 讲解工作:按照既定流程进行讲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结束工作:解答参观者疑问,收集反馈,整理设备。
四、行为规范
1. 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2. 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参观者。
3.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
4. 保密工作,不泄露讲解内容和参观者信息。
五、培训与考核
1. 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定期接受工作考核,包括讲解质量、工作态度和遵守制度情况。
六、激励与惩罚
1. 对于表现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特定机构的需求和标准。
景区讲解员规章制度
景区讲解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景区讲解员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景区讲解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景区讲解员应尊重游客,礼貌待人,认真负责,维护景区形象。
第四条景区讲解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服从景区领导安排。
第五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一定的讲解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为游客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七条景区讲解员应遵守景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行为。
第八条景区讲解员应保守景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景区内部信息。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九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较好的文化素养,形象端庄,言行举止文明。
第十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
第十一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积极配合景区工作人员,为游客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十二条景区讲解员应熟悉景区历史文化知识和景点信息,熟练掌握讲解技巧和方法。
第十三条景区讲解员应熟悉景区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四条景区讲解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自身知识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景区讲解员应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六条景区讲解员应遵守景区规定着装标准,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拖鞋短裤上岗。
第十七条景区讲解员应尊重游客,礼貌用语,不得辱骂恐吓游客,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第十八条景区讲解员应保护景区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损坏景区设施。
第十九条景区讲解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偷懒玩忽职守,不得与他人串通作弊。
第二十条景区讲解员应遵守景区安全规定,不得违章乱纪,不得私自挪动景区标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景区讲解员,将按照景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纪的景区讲解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者开除处理。
博物馆讲解员及前台规制度
博物馆讲解员及前台规制度一、服装要求:1.讲解员及前台人员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2.工作服不能穿着过于暴露和不雅的款式,鞋子必须整洁干净;3.长发及杂乱发型的员工应该将头发整理好,并搭配合适的发饰。
二、工作时间:1.讲解员及前台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或请假;2.工作时间内要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不得私自玩手机、看书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服务规范:1.讲解员及前台人员要友好、耐心地为游客提供服务,回答他们的问题,并帮助他们解决困扰;2.不得对游客进行侮辱、歧视或恶劣态度的对待,对游客的隐私信息要严格保密;3.对于需要保护的文物和展品,要引导游客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触摸或损坏;4.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要优先保护游客的安全,并按照相关紧急处理流程进行操作;5.与同事之间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四、知识要求:1.讲解员应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对博物馆内的文物和展品有深入了解,并能对游客进行详细的讲解;2.前台人员要熟悉博物馆的开放时间、票价、参观须知等信息,能够为游客提供准确的服务信息;3.讲解员及前台人员要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服务技能。
五、纪律要求:1.讲解员及前台人员要遵守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博物馆的公共秩序;2.不得泄露博物馆的内部信息,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如有违反规定或发生工作失误,则需要接受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六、突发事件处理:1.讲解员及前台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冷静应对,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如遇到火灾、地震等灾害情况,要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操作;3.在处理紧急情况时,要保持与同事的沟通协作,确保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疏散游客。
以上是关于博物馆讲解员及前台人员的规章制度,通过这些规定的执行,可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仪表端正、服务态度友好,提供给游客良好的参观体验,同时也保证了博物馆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讲解员规章制度
讲解员规章制度讲解员规章制度篇一:讲解员制度讲解员工作管理1、讲解员必须服从讲解所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严格服从讲解所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讲解所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
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讲解所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
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
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事先告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洽谈和服务。
(2)、讲解员应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
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保洁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8、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2)、讲解员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讲解证进行讲解服务。
(3)、讲解员应当在讲解证载明的两大景区景点范围内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两大旅游景区景点范围服务。
讲解员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讲解员管理办法(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讲解员的管理,提高讲解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馆所有讲解员。
第三条讲解员应遵循职业道德,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以优质的服务满足观众需求。
二、岗位职责第四条讲解员岗位职责:1. 负责为观众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传播历史文化知识;2. 负责维护讲解现场秩序,确保观众安全;3. 负责讲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4. 负责收集观众反馈,及时改进讲解服务;5. 负责参与讲解员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6.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流程第五条讲解员工作流程:1. 提前了解讲解内容,熟悉展品及相关背景知识;2. 按时参加讲解员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3. 按照讲解计划,为观众提供专业、生动的讲解服务;4. 讲解过程中,注意观察观众反应,及时调整讲解方式和内容;5. 讲解结束后,收集观众反馈,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6. 定期参加业务交流,分享讲解心得,促进讲解团队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培训与发展第六条讲解员培训与发展:1. 定期组织讲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讲解技巧和知识水平;2. 鼓励讲解员参加各类专业考试,获取相关资格证书;3. 提供讲解员晋升通道,鼓励优秀讲解员向管理层发展;4. 组织讲解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业务水平;5. 关心讲解员个人成长,为讲解员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指导。
五、考核与激励第七条讲解员考核与激励:1. 建立讲解员考核制度,定期对讲解员进行业务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讲解技巧、知识水平、观众满意度等;3. 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讲解员进行表彰和奖励;4. 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进行培训辅导,限期改进;5. 激励讲解员积极参与馆内外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六、纪律与规范第八条讲解员纪律与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本馆形象;2. 遵守馆内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3.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得体;4. 严禁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观众个人信息;5. 严禁在讲解过程中推销商品、接受馈赠等违规行为;6. 严禁在讲解现场吸烟、嚼槟榔、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讲解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讲解员工作行为,提高讲解服务质量,确保讲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讲解员,包括全职、兼职讲解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2)熟悉讲解内容,掌握讲解技巧,确保讲解准确、生动、有趣;(3)保持讲解现场秩序,引导观众文明参观;(4)收集观众意见,不断改进讲解工作;(5)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权限(1)有权拒绝讲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单位形象、影响讲解质量的要求;(2)有权向观众提供准确、全面、有趣的讲解服务;(3)有权对讲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讲解员行为规范1. 讲解员应着装整齐、端庄大方,佩戴讲解员胸牌;2. 讲解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讲解现场,做好准备工作;3. 讲解过程中,讲解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声音洪亮、吐字清晰;4. 讲解员应尊重观众,耐心解答观众提问,不得嘲笑、讽刺观众;5. 讲解员应遵守讲解时间,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讲解时间;6. 讲解员应遵守讲解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讲解岗位;7. 讲解员应保持讲解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垃圾;8. 讲解员应爱护讲解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五、讲解员培训与考核1. 单位应定期对讲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讲解员的专业素养;2. 讲解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单位应定期对讲解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讲解内容、讲解技巧、讲解态度等方面;4. 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单位应进行培训和指导,直至合格。
六、奖惩措施1. 对工作表现优秀、讲解质量高的讲解员,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工作不负责任、讲解质量差的讲解员,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讲解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讲解员规章制度(参考)
讲解员规章制度讲解员规章制度篇一:讲解员制度讲解员工作管理1、讲解员必须服从讲解所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严格服从讲解所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讲解所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
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讲解所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
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
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事先告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洽谈和服务。
(2)、讲解员应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
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保洁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8、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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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员工作管理
1、讲解员必须服从讲解所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严格服从讲解所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讲解所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
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讲解所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1)、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
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
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事先告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洽谈和服务。
(2)、讲解员应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
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保洁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8、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1)、讲解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2)、讲解员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讲解证进行讲解服务。
(3)、讲解员应当在讲解证载明的两大景区景点范围内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两大旅游景区景点范围服务。
(4)、讲解员应向游客发放胸卡,便于区别、寻找。
10人以上团队,需持话筒向游客进行讲解,并持导游旗引领游客参观。
(5)、讲解员应尊重旅游者的民族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6)、讲解员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区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
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
不健康内容。
(7)、讲解员应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8)、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
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内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以书面形式确认。
(9)、讲解员应充分照顾到每位游客,协调好游览速度,保证每位旅游者都能顺利进行游览,完整听到讲解。
不得使游览速度过快,让旅游者无法清楚了解景区。
若因游客要求延长讲解时间的,讲解员应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
若旅游者游览时间有限,要求加快游览速度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书面确认。
(10)、讲解员不得无故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方等候游客,如团队中有部分人乘坐,讲解员应陪同未乘坐观光车或缆车的游客步行至前方汇合。
(11)、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礼品,不得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
(12)、讲解员讲解服务费由讲解所统一收取,定期结算,公务接待讲解费由游客中心据实向景区管理局申请报帐。
讲解服务收费实行定额限价管理,严禁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13)、讲解员必须严格遵守景区景点旅游门票管理规定,严禁带客偷逃旅游门票。
(14)、讲解员有权拒绝旅游者下列无理要求:侮辱其人格尊严的要求;违反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我国民族风俗习惯不符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9、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和讲解所进行投诉。
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讲解所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严肃处理。
同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管理
1、讲解所应每天指派专人对讲解员带团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执行进行检查,对讲解员的讲解服务活动进行综合检验,以此来分析、评价讲解员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和加强讲解员的管理。
2、讲解所检查人员应每天对巡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分析、信息返馈。
同时,讲解所将把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记录结果作为对讲解员进行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3、讲解所服务质量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并重点根据有关讲解员的管理规定和以下巡查内容要求,全面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及时跟踪监督:
(1)、讲解员是否领到《服务质量跟踪表》,在带团结束后,是否请游客在质量
跟踪表上签上意见、建议;
(2)、讲解员是否佩带讲解证、统一着装、使用导游旗;
(3)、讲解员是否甩点,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带客参观;
(4)、讲解员是否详细对游客进行景点讲解。
(5)、讲解员在带团是否有下列违规行为:未按规定时间到岗;10人以上团队未持话筒进行讲解;仪表或着装不整洁;讲解中吸烟或吃东西;私自带人随团游览;无故不随团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私自涂改、转借讲解证供他人使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拒绝或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或迷信内容;未经讲解所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讲解服务活动。
4、讲解队管理所应切实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将讲解员的工作情况按月向游客中心进行汇报。
讲解员奖惩管理
一、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即对凡在开展讲解服务工作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游客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解员给予1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由游客中心据实审核、上报批准后执行。
1 、对单位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并使单位综合效益提升明显改观,成绩突出者;
2、顾全大局、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统一管理,敬业爱岗,钻研业务,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3、在事故预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单位利益,抢救集体财产,表现突出者;
5、在一年内,收到旅游者表扬信三封或新闻单位表扬一次者。
二、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或处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对讲解员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视同旷工处理)和旷工15天及无特殊原因连续事假30天以上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2、对讲解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违规从事讲解活动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3、对讲解员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的,将对第一次不服从安排者处罚100—300元,第二次不服从安排者将予以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处理,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4、对讲解员擅自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方等候游客的,将处罚每次
50元。
同时对造成游客投诉或重大影响的,将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和深刻检查,并经学习合格后方可重返讲解岗位。
5、对讲解员不遵守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无故迟到、早退、病假的,将按照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时;早退一次扣20元;脱岗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事假每月累计超过四天以上的,将每天处罚20元。
6、对讲解员因麻痹大意,不按安全规则操作,造成游客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责令停职反省,暂扣讲解员证,并由当事讲解员个人承担单位赔偿游客总金额的20%—50%。
7、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每次30元以上300元以下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节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S 第六条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实行轮岗制,即景区专
职导游讲解员轮流为旅游团队和散客提供景区导游讲解服务。
第七条石林风景名胜区对散客实行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有
偿收费服务,向客人收取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服务费。
游客聘请
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普通话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收
费标准为60元/位,外语专职导游讲解员收费标准为80元/位。
第八条石林风景名胜区对持有行程单的旅游团队实行奖励
政策,根据旅游团队人数免费提供导游讲解服务:20人以上的
旅游团队委派一名石林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40人以上的旅游
团队委派二名石林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提供普通话、英语景区
专职导游讲解员)。
第九条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的劳动酬劳,按出
导次数,发放补贴:带旅游团队的景区讲解员,按出团次数发放
劳动酬劳,每出团一次发放25元;带散客的景区讲解员按收取
的服务费提成比例发放酬劳。
第十条石林风景名胜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必须服从景区管理,遵守景区规章制度,履行义务和劳动合同约定事项。